第二节 儿童运动功能康复评定

一、运动发育评定方法

(一)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

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lberta Infant Motor Scale,AIMS)起源于加拿大,是一个用于评估从出生到独立行走或到18月龄这段时期婴儿粗大运动发育的评估工具,在国内外被广泛应用、具有很好的信度和效度。它对婴儿各种体位包括卧位、坐位和立位,以及相互间的体位转换运动发育能力进行评定,可有效地监测婴儿的早期运动发育,评估因发育或干预带来的变化,辨别婴儿运动发育是否偏离正常。

(二)全身运动评定

全身运动(general movements,GMs)是最常出现的和最复杂的一种自发性运动模式,最早出现于妊娠9周的胎儿,持续至出生后5个月,能够十分有效地评定婴儿神经系统的功能。正常GMs分为两大阶段:早产时期和扭动运动(出生后~足月后8周龄)阶段及不安运动阶段(足月后9周龄~足月后5月龄)。

1.早产时期和扭动运动阶段

正常GMs指整个身体参与的运动,持续数秒钟到数分钟,臂、腿、颈和躯干以变化运动顺序的方式参与这种GMs。在运动强度、力量和速度方面具有高低起伏的变化,运动的开始和结束都具有渐进性。沿四肢轴线的旋转和运动方向的轻微改变使整个运动流畅优美并产生一种复杂多变的印象。三种异常表现见表3-1。

2.不安运动阶段

正常的不安运动是一种小幅度中速运动,遍布颈、躯干和四肢,发生在各个方向,运动加速度可变,在清醒婴儿中该运动持续存在(烦躁哭闹时除外),可以和其他运动同时存在。不安运动出现的频度随年龄的增长而发生改变。两种异常表现见表3-2。

表3-1 早产时期和扭动运动阶段异常表现

表3-2 不安运动阶段的异常表现

3.全身运动评定的临床意义

全身运动的表现受大脑皮质及其神经通路的调节,当婴儿出现脑损伤或脑发育不良时,全身运动则失去其复杂多变的特性从而表现为各类异常。可以通过早产时期和扭动运动阶段,以及不安运动阶段的异常表现预测儿童罹患脑性瘫痪的风险。

(三)运动发育量表

运动发育量表2(Peabody Developmental Motor Scales-2,PDMS-2)是由美国发育评估与干预治疗专家编写适用于评定0~6岁运动发育水平的儿童,是目前国内外康复界和儿童早期干预领域中被广泛应用的运动发育评定量表。

该量表由粗大运动评定量表(PDMS-GM)和精细运动评定量表(PDMS-FM)两部分组成。PDMS-GM包括反射、姿势、移动和实物操作四个方面。PDMS-FM包含抓握和视觉-运动统合两个方面,总量表共249个项目。评分标准见表3-3。

表3-3 PDMS-2评分标准

PDMS-2量表测试结束后可以得出五种分数:即各分测试的原始分、发育相当年龄、百分位、标准分及发育商。发育商用来评定被试儿童相对于同龄儿童的粗大和精细运动发育水平,可以有效地鉴别运动发育正常儿童和迟缓儿童。

测试结果最终以粗大运动、精细运动和总运动等的发育商来表示。作为一种专门的运动发育量表,其评测项目的可选择性、方法的可操作性和易用性、评分标准的明晰性等方面都有独到的优点。与其他发育量表不同,由于该量表是特别为残障儿童设计的,采用了将运动功能从低级到高级的分类方式,并考虑到各种运动障碍的特点,如该量表可对两侧肢体的功能分别测验。因此,该量表不仅可用于运动发育迟缓评价,也适用于运动障碍儿童的运动功能评价,并可用于儿童运动康复的评定。

二、运动功能评定方法

1.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

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GMFCS)以自发运动为依据,侧重于坐(躯干控制)和行走功能,按照0~2岁、2~4岁、4~6岁、6~12岁和12~18岁五个年龄段的标准,功能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能较为客观地反映脑损伤儿童粗大运动功能情况(表3-4)。

表3-4 6岁以上儿童GMFCS各级别最高能力描述

目前,粗大运动功能评定量表(gross motor function measure,GMFM)是脑瘫儿童粗大运动评定中使用最广泛的量表,通用的有88项和66项两个版本。1988年发表的GMFM量表共计88个评定项目,2000年,Russell等人使用Rasch分析法对GMFM量表进行了信度和效度分析,删除了GMFM 88中的22个项目,最后确立了GMFM-66。GMFM量表主要用于评估脑瘫儿童的粗大运动功能状况,评估的是被测儿童能否完成某个项目而不是完成某个动作的质量,正常的5岁儿童应该可以完成所有88项测试。现GMFM-88和GMFM-66两个版本在临床上都有应用,除用于脑瘫的评定外,还用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运动发育障碍的儿童。此量表评分标准见表3-5。

表3-5 GMFM评分标准

注:当无法确定分数时,按照较低的等级给分。

GMFM-88项分为五个分区:A区为卧位和翻身,总分51分(17项);B区为坐位,总分60分(20项);C区为爬和跪,总分42分(14项);D区为站位,总分39分(13项);E区为走、跑和跳,总分72分(24项)。

评定结果包括五个分区的原始分和百分数,以及目标区域百分数和总百分数。GMFM-88项属于顺序量表,五个分区可以独自或组合进行评定(表3-6)。

表3-6 粗大运动能力评定表(GMFM-88/66)

续表

续表

2.手功能分级系统

手功能分级系统(Manual Ability Classification System for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MACS)适用于4~18岁的脑瘫儿童,是针对脑瘫儿童在日常生活中操作物品的能力进行分级的系统。旨在描述哪一个级别能够很好地反映儿童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的日常表现,评定日常活动中双手的参与能力,并非单独评定每一只手。MACS有5个级别,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分级标准见表3-7。

表3-7 MACS各级别能力描述

3.精细运动能力评定

精细运动能力评定(Fine Motor Function Measure Scale,FMFM)属于等距量表,适用于0~3岁的脑瘫儿童,可判断脑瘫儿童的精细运动功能水平,并且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量表分为5个方面,共有61个项目,包括视觉追踪(5项)、上肢关节活动能力(9项)、抓握能力(10项)、操作能力(13项)和手眼协调能力(24项),采用0、1、2、3四级评分法,原始分满分为183分,通过查表可得出具有等距特性的精细运动能力分值,得分范围在0~100分。FMFM评分标准见表3-8。

表3-8 FMFM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