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伦理有统一的主题吗?

当初次涉足一个哲学领域,自然要说明这个领域的研究是关于(about)什么的,亦即对研究的主题进行解释。既然思考元伦理学意味着思考伦理,那么解释它的主题或者伦理是什么,便是一个理所当然的要求。然而,这本身是一个充满争议的元伦理学问题。我不打算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试着解释,为什么很难像其他某些领域那样,说明元伦理学真正具有统一的主题。这样的困难导致一些理论家否认伦理可以构成一个真正的主题,另外一些理论家则对伦理的主题提出了各种截然不同乃至相互冲突的解释。本章及随后的两章都是这种解释的一部分。本章首先指出,如果像其他领域那样将伦理当作一个真正的主题,我们应该如何解释这个主题“关于”的是什么。接着设法表明,与分歧和缺乏共识相关的若干不同现象给提供这样的解释制造了障碍。一方面,我们会产生分歧,一个人会赞成另一个人所反对的东西。基于人们之间大量存在的伦理分歧可以提出一个论证,质疑他们谈论的是一个共同的话题。另一方面,无论对这个话题的性质进行怎样的实质性刻画,都会面临合理的怀疑,这又提供了一个理由,追问他们是否在谈论相同的实在。然后我们可以注意到,倘若真正的分歧是可能的,似乎就要求我们能够谈论共同的话题,对于共同话题我们才能意见不一致。而如果是这样,关于分歧的第一类事实又可以用来拒斥一种相对主义立场,尽管这种立场有其他方面的理据。

作为解释伦理主题的起点,我先抽象地概述一种简单的观点,这种观点可以通过各种具体的方式得到进一步充实。我在论述时假定,道德思想和语言跟其他一些领域的思想和语言本质上是连续的,而我们认为这些领域确实具有能够为我们所认知的主题。我希望对任何表征性(representational)的主题来说,这种观点可以成为一种默认的进路。我用“最小实在论”来称呼这种进路,以此表达的意思是,这种进路没有任何形而上学方面的野心,只是为了建立若干假设,如果我们认为道德语言跟谈论红色和圆形的语言一样具有表征性,这些假设就必不可少。但我们看到,无论在哪个层面,人们对伦理都是歧见迭出,即便那些看起来非常善于思考道德问题的人也是如此,这表明,我们实际上难以成为关于伦理语言的最小实在论者。当说到哪些东西是良善的或恶劣的、正确的或错误的、高尚的或邪恶的,等等,我们总是会产生深刻和严重的分歧。在更为抽象的层面上,哪怕是最有思想的伦理学家,也无法确切地解释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而且,即便他们真的给出了一种可信的实质性解释,又会有其他同样有思想的伦理学家对其提出合理的质疑。你可能觉得,这会导致我们不再相信我们是在谈论同一件事。可我们又经常使用道德术语去争论各种各样的问题,并且相信我们不是在各说各话。

正确性或者良善性(goodness)是指什么,当我们称某种东西是“正确的”或“良善的”,又是在做什么?任何人但凡想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哪怕是一种最小实在论解释,也会遭遇上述各种现象所造成的困难。这让原本平淡无奇的初步概述变得饶有趣味。关于道德的最小实在论有两个优点:(1)这种观点可以将我们对语言和思想的理解统一起来,从而可以解释两者如何以类似的方式与它们的主题相联系;(2)通常的描述性领域所呈现的某些特征使得最小实在论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观点,道德领域同样呈现出那些特征,从而促使我们将它扩展至道德领域。通过对最小实在论观点的概述,我就可以表明一些元伦理学立场是如何产生的,它们试图在至少坚持某种最低限度的实在论承诺的同时,能够容纳伦理领域出现的分歧和缺乏共识的现象。我也可以表明,面对处理这些问题所遇到的困难,如果拒斥最小实在论,则又会产生其他一些立场。总之,在本章提出这些问题,随后几章讨论的各种元伦理学立场便可视为对这些问题做出回应,尽管这些回应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