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建立跨地区应急网络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重大突发事件已呈现出较为典型的跨国、跨行政区划的特征。如印度洋海啸波及印尼、斯里兰卡、泰国、印度等国家;“卡特里娜”飓风涉及美国的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佛罗里达州等五个州;2009年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多个省(区、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构建应对跨地区突发事件的高效能机制,成为需要加以研究的重大现实课题。

应该充分认识到,跨地区突发事件对按行政区划逐级分设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提出了挑战,同时,也提出了在我国构建跨地区应急网络体系的迫切要求。

(1)构建跨地区应急网络体系有助于建立更好的国际、国内信息分享、监测与合作系统,便于各国、各地方政府协同开展应对工作。

(2)各国在对跨地区应急网络体系的研究中,已提出了以本国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为基础,建立国内区域性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设想(根据需要可以是常设的,也可以是因突发事件而临时成立的),以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常设机构。

(3)从我国实践来看,2007年,北京、天津和河北已签订了共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议。当前的三鹿奶粉事件也给我国提出了跨地区、跨国界突发事件应对的新课题。我国应在坚持属地化管理为主的同时,探索国际、国内的合作机制。

因此,为进一步构建我国应对跨地区突发事件的高效能机制,提出如下两个方面建议:

(1)建议国家和上海有关部门在推进“平安世博”的建设过程中,研究如何依托长三角,充分发挥区域应急网络体系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预报等方面的作用。

(2)建议国务院研究如何以长三角、环渤海湾、珠三角等区域应急网络体系为依托,逐步建立跨地区的协同指挥机制,构建以区域为主的、全覆盖的国家应急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