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身边的恶魔(译文纪实)
- (美)安·鲁尔
- 7262字
- 2024-11-04 17:58:02
第二章
泰德·邦迪已“死”,而克里斯·哈根于1978年1月8日在塔拉哈西获得重生。他是个成就非凡的人,虽然他的大部分人生似乎都比较符合中产阶级的乏味基调,但也有很多并不单调的经历。
从出生开始,他便与众不同。1946年的美国社会习俗与七八十年代的大不相同。今天的社会上,堕胎、输精管结扎和避孕药尽管已经合法化,但非婚生育仍占分娩的很大比例。对未婚妈妈来说,这也算不上是多丢脸的事。她们中的多数人都会保留自己的孩子,并顺利地融入社会。
1946年的情形却并非如此。婚前性行为肯定也是存在的,一如既往,但女人之间从不谈论这些,即便是最好的朋友也不提及。女孩有婚前性行为会被认为滥交,男人却可以拿这个吹嘘一番。这实在不公平,而且也没什么意义,但现实就是如此。当时的一位自由主义者自以为是地宣称,“只有好女孩才会被抓包”。焦虑的母亲们对女儿的苦口婆心起了作用,女孩们很少怀疑贞操本身就是最终目的。
埃莉诺·路易丝·考威尔22岁,是个“好女孩”,在费城西北部一个信仰虔诚的家庭长大。当她发现自己因为一个她至今只知道他叫“水手”的男人怀孕时,不难想象她是多么惊慌失措。他离她而去,丢下她独自一人去面对她那严苛的家庭。家里人聚在她周围,他们感到震惊和伤心。
堕胎是不可能的。首先,这种行为违法,而且只能让老妇人或失去执照的医生在穷街陋巷某个隐蔽的房间里进行。其次,这也违背她的宗教信仰。除此之外,她已经爱上了在她身体里成长的这个孩子,不忍心把孩子送人收养。于是,她做了她唯一能做的事。在怀孕7个月时,她离家出走,去了位于佛蒙特州伯灵顿的“伊丽莎白·隆德未婚母亲之家”。
这个母婴之家被当地人打趣地称为“莉兹(1)·隆德的淘气女孩之家”。遇上了麻烦的女孩都知道这个玩笑,但她们别无选择,只能在这里住下来,直到分娩开始,这里的气氛即便不算不友好,也似乎是并不顾及她们感受的。
在那里等了63天之后,西奥多·罗伯特·考威尔于1946年11月24日出生了。
埃莉诺带着儿子回到费城的父母家,开始在一种无止境的谎言中度日。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他听到自己该叫埃莉诺为姐姐,并被告知要叫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为“妈妈”和“爸爸”。他个子略显矮小、一头卷曲的棕发,看上去像是弗恩(2),但他从小就显露出聪明非凡的迹象。他什么都照别人的话做了,但他能感觉到自己生活在谎言之中。
泰德崇拜他称为父亲的外祖父考威尔。不仅认同他,尊重他,遇到困难时也会求助于他。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留在费城显然是不可能了。太多的亲戚知道他的身世,而埃莉诺也害怕他长大后的模样会穿帮。他们住在一个工人阶层的社区,孩子会听父母说闲话,然后模仿他们去谈论。埃莉诺不想让泰德听到“野种”一词。
考威尔家族的一个分支生活在华盛顿州。他们提出,如果埃莉诺和孩子到西部,他们愿意收留母子二人。为了保护泰德不受偏见的伤害,埃莉诺改名为路易丝,并在1950年10月6日到费城法院将泰德的名字改为了西奥多·罗伯特·纳尔逊。这是个普通的名字,在他开始上学前不会引起外界的注意。
于是,路易丝·考威尔和她4岁的儿子泰德·纳尔逊搬到了3 000英里外的华盛顿州塔科马市,在亲戚那里暂住,直到她找到工作。对泰德来说,离开外祖父令他感到非常难过,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老人。但他还是很快就适应了新生活。那里有两个和他年龄相仿的表亲,简·斯科特和艾伦·斯科特,他们很快成了朋友。
在华盛顿州的第三大城市塔科马,路易丝和泰德开始了新的生活。塔科马的山丘和港口很美,但常常被工业产生的雾霭弄得灰蒙蒙的,市中心的街道上到处都是闹哄哄的酒吧、偷窥秀场(3)和色情用品商店,它们都是为来自刘易斯堡的关口的士兵提供服务的。
路易丝加入了卫理公会。在一次社交活动中,她遇到了约翰尼·卡尔佩珀·邦迪,他是住在塔科马地区的庞大的邦迪家族的一员。邦迪是个厨师,和路易丝一样都是小个子——俩人都不超过5英尺。他很害羞,但看起来很和善。他是个可靠的人。
他们俩迅速坠入爱河,经常一起参加教堂组织的其他社交活动。1951年5月19日,路易丝·考威尔与约翰尼·邦迪结婚。泰德参加了他“姐姐”和这个陆军基地小厨师的婚礼。于是,还不到5岁的他就有了第三个名字:西奥多·罗伯特·邦迪。
路易丝继续从事秘书工作,这个新组建的家庭搬了好几次家,最后在塔科马高耸的海峡吊桥附近买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家。
很快,泰德就有了4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两个女孩和两个男孩。最小的男孩在泰德15岁时出生,是他最喜欢的弟弟。与泰德年龄相仿的朋友们回忆说,他经常不得不在家照看孩子,也因此错过了很多与他们一起活动的机会。不知他是否介意,但他很少抱怨。
虽然用了新名字,但泰德仍认为自己是考威尔家的人,他总是为考威尔家族的那一半血统所吸引。
他长得也像考威尔家的人。他的五官就是个男版的路易丝·邦迪,他的肤色也和母亲一模一样。从外表上看,他从生父那里遗传到的唯一基因大概就是他的身高。虽然仍比初中时的同龄人看着矮小,但已经比路易丝和约翰尼都要高了。后来他长到了6英尺。
泰德不情愿和继父待在一起。约翰尼尽力了,他像接受路易丝一样接受了她的孩子,并为有个儿子感到高兴。所以,当泰德越来越疏远他时,他把原因归结为青春期反应。在子女管教方面,通常是路易丝做主,偶尔约翰尼也会拿皮带教训他。
泰德和约翰尼经常在塔科马郊外的山谷里采摘豆子。他们两人一天可以挣五六美元。约翰尼·邦迪是麦迪根陆军医院的一名厨师,如果上的是早班(早上5点到下午2点),他俩就会在下午冒着炎热赶去田野里采摘;如果是晚班,他无论如何都会早起并帮泰德送些报纸。泰德一早上要送78家,一个人干的话需要花很长时间。
后来,约翰尼·邦迪成了一名童子军领导人,经常组织野营活动。然而,他带去野外的通常是别人家的儿子,泰德则总是找借口不去。
奇怪的是,路易丝从未直接明确地告诉泰德,她其实是他的母亲而非姐姐。而泰德有时叫她妈妈,有时只叫她路易丝。
不管如何,每个认识他们的人都清楚,路易丝觉得泰德是她的几个孩子中最具潜力的一个。她认为泰德很特别,是上大学的料,他才十三四岁,她就劝他开始攒钱上大学。
尽管泰德长得很快,人却很纤弱,轻得都不能参加初中高年级的橄榄球赛。他读的是亨特初中,最后转而选择了田径项目,并在低跨栏上取得了一些小成绩。
在学习方面,他的表现出色得多。他的平均成绩通常保持在B,如果需要,他甚至会为完成一个项目而熬个通宵。
在初中的时候,泰德忍受着其他男孩无情的嘲笑。一些在亨特初中上过学的学生回忆说,泰德总是坚持要在淋浴室的小隔间里独自洗澡,避开和体育课上的其他同学一起去开放式的大淋浴室。那些男孩嘲笑他的腼腆,一个个乐此不疲地爬到他所在的小隔间上方,往他身上倒冷水。他只得又羞又恼地把他们赶走。
泰德就读的高中是塔科马的伍德罗-威尔逊高中,1965年他毕业的那届是该校迄今为止毕业生规模最大的一届,共有740人。查找泰德·邦迪在伍德罗-威尔逊高中学习的记录次次都毫无结果。档案没了,但他的许多朋友还记得他。
一位年轻女性——如今是一名律师——还记得泰德17岁时的事,她说:“他非常有名,也很受欢迎,但不在最受欢迎者之列。我那时候也一样。他长得好看,穿着得体,举止得当。我知道他那时候肯定跟人约会过,但我不记得是否见过他约会。我想我在舞会上见过他,尤其是在大家围成圆圈的TOLOS舞会上,女孩邀请男生跳舞时。但我也不那么确定。他有点害羞,比较内向。”
泰德在高中时最好的朋友是吉姆·保卢斯,他身材矮小、深色头发,戴着角框眼镜,热衷于参加学生政治活动。还有一位叫肯特·迈克尔斯,是学生会副主席和橄榄球队后备队员,现在在塔科马当律师。泰德经常和他们一起滑雪,尽管他那时候开始对政治萌生出兴趣,但并没有担任学生社团的职务。
在这一届近800名学生中,泰德就好像大池塘里的一条中等大小的鱼。即便不在最受欢迎者之列,至少也很接近了——他真的很受欢迎。
他在学习上愈发出色。成绩平均总在B+。毕业时,他更是获得了塔科马的普吉特海湾大学的奖学金。
泰德在一个同学的威尔逊高中年鉴《新星》(The Nova)中留下了一段不同寻常的话:
亲爱的V.,
甘甜的春雨顺窗边而下(我无能为力,它就这么流走了)
西奥多·罗伯特·邦迪
诗人(4)
对于这位外表整洁的1965年春季毕业生来说,唯一一件可能破坏其形象的真事就是他至少两次因涉嫌偷窃汽车和入室盗窃而被皮尔斯县警局的青少年犯罪部拘捕。没有迹象表明他曾被监禁过,但青少年犯罪办案人员知道他的名字。年代久了,有关这些案件细节的记录早被销毁——这是警局在青少年满18岁时所要遵循的程序。警局只留了一张卡片,上面是他的名字和犯过的罪行。
1965年的夏天,泰德在塔科马的市政电力公司(City Light)打工,为上大学存钱,1965—1966学年他在普吉特海湾大学就读。
第二年夏天,他在一家锯木厂打工,之后转学去了华盛顿大学,开始修中文强化课程。他觉得中国是我们有朝一日必然会面对的国家,流利的语言表达将来是必不可少的。
泰德搬进了华盛顿大学校园的宿舍楼——麦克马洪楼。他渴望有个女朋友,但还未和任何女性有过正式地交往。他觉得自己性格腼腆、不擅长社交,因而总是退缩不前,生长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产阶级家庭这一点,又让他觉得自己没什么优点可以吸引到他想要的那种女生。
1967年春,当泰德在麦克马洪楼遇见斯蒂芬妮·布鲁克斯时,仿佛看见他的梦中情人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在他眼里,斯蒂芬妮与他以前见过的女孩都不同,她见多识广、美丽非凡。他留意了一下,发现她好像更喜欢橄榄球运动员,便犹豫是否要接近她。他在十几年后这样写道:“我和她之间,就像卖运动品牌的Sears和Roebuck与卖时尚品牌的Saks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于是,我不再去想我和斯蒂芬妮之间的浪漫情缘,只把她看作时尚杂志上某个优雅的女性。”
但他俩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滑雪。斯蒂芬妮有车,他想办法搭她的车去了西雅图以东的山顶。在结束了一天的滑雪之旅往回走的路上,泰德一直看着方向盘后面这个美丽的黑发女孩。他之前告诫过自己,斯蒂芬妮对他来说太高攀了,可他发现自己已经不可救药地迷上了她。随着他俩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他既苦恼又兴奋,原来一门心思学习的中文强化课程也被抛之脑后。
他回忆说:“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实在是美好而又热烈。第一次牵手,第一次亲吻,第一次一起过夜……在那以后的6年里,我和斯蒂芬妮见面都只是临时决定。”
泰德恋爱了。斯蒂芬妮比他大1岁左右,出生于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富裕家庭,很可能是第一个让他了解性爱的女孩。泰德当时20岁,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赠予这位在一种把金钱和名望视为理所当然的环境中长大的女孩。而她却和他在一起一年,这一年可能是泰德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光。
泰德靠一系列卑微的低薪的工作来支付他整个大学期间的费用:他在西雅图一家豪华的游艇俱乐部当勤杂工,在西雅图著名的奥林匹克酒店当勤杂工,在Safeway商店做上货员,在外科用品店做理货员,还做过送法律文件的信差和鞋店店员等。对于大部分工作,他通常在几个月后就会主动离职。Safeway的人事档案中显示,公司对他的评价为“一般”,并注明他有一天没来上班。但外科用品店和信差服务部门都雇过他两次,并称他是个讨人喜欢且可靠的员工。
1967年8月,泰德与在游艇俱乐部工作的60岁的比阿特丽丝·斯隆成为朋友。斯隆太太是个寡妇,觉得这个年轻的大学生挺不错。他们一起在游艇俱乐部工作的6个月里,泰德几乎和她无话不谈,并且在此后多年一直与她以朋友相处。她为他安排了在奥林匹克酒店的工作,但他只做了一个月。不止一个员工举报说,他们怀疑他翻别人的储物柜。泰德给斯隆太太看了一件他从那家酒店偷来的制服,斯隆太太着实有些震惊,但她把这当作他孩子气的恶作剧,并没有多想。斯隆太太后来为他的许多行为做了合理化的解释。
比阿特丽丝·斯隆听说了斯蒂芬妮的一切,理解泰德需要给这个了不起的女孩留下个不错的印象。于是,她经常把自己的车借给泰德,而他在凌晨的时候还回去。有一次,泰德告诉斯隆太太,他要为斯蒂芬妮做一顿大餐,她就把家里最好的水晶器皿和银质餐具借给了他,以帮助他营造出完美的就餐氛围。泰德计划在端上亲手准备的食物时用英国口音说话,在排练时他把斯隆太太逗得乐不可支。
斯隆太太觉得泰德需要她。他说过他家里非常严格,现在他只能靠自己了。她允许他在申请工作时使用她的地址,并愿意做他的推荐人。有时,除了他还留有钥匙的麦克马洪楼的休息室,泰德并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过夜。她知道他是个“有心计的人”,但她觉得能理解其中缘由。他不过是想活下去。
泰德经常逗她开心。有一次,他戴了一顶黑色假发,整个人看上去完全不一样了。后来,她在罗斯里尼州长竞选期间在电视上看到他,也戴着同样的假发。
尽管斯隆太太怀疑泰德把女孩子们偷偷带到游艇俱乐部的“乌鸦窝”去鬼混,也怀疑泰德有时会在不得不开车送俱乐部的醉酒客人回家时拿他们的钱,但她还是情不自禁地喜欢这个年轻人。他会花时间和她聊天,向她吹嘘说他父亲是一位有名的厨师,以及他计划去费城看望一位在政界地位显赫的叔叔。她甚至还借过一次钱给他,但随后就后悔了。当他还不上钱的时候,斯隆太太打电话给路易丝·邦迪,让她提醒泰德。据斯隆太太说,路易丝一听就笑了:“你真傻,居然借钱给他,肯定要不回来了。他才不会回我们这里呢。”
1967年春,斯蒂芬妮·布鲁克斯遇到了泰德,那时她还是个大三学生。从那年夏天到1968年,她都爱着泰德,但泰德爱她要更多一点。他俩经常约会,但去的都是不怎么费钱的地方,比如散步、看电影,晚餐就吃汉堡,有时也去滑雪。两人做爱时,泰德都会既体贴又温柔,有几次她甚至认为他俩可能真的会修成正果。
但斯蒂芬妮是个务实的人。坠入爱河,来一段校园恋情,手牵手在校园的林间小路上漫步固然美好,但正如日本的樱花会被杜鹃花比下去,杜鹃花接着又逊色于藤枫那明亮的橙黄色,去卡斯卡德的滑雪旅行很好玩,但斯蒂芬妮总感觉泰德是很难成功的,觉得他对未来没有真正的规划或展望。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斯蒂芬妮都希望自己可以维持现有的生活状况,她想要一个能融入她在加州的生活圈的丈夫。她不认为泰德·邦迪是符合条件的那个人。
斯蒂芬妮还发现,泰德很情绪化,对自己缺乏信心,甚至无法决定自己要学什么专业。但让她顾虑更多的一点是他会利用人,会主动接近那些可以帮到他的人,然后利用他们。她确信他对她撒过谎,并编造了一些听起来还不错的答案。这让她很烦恼。甚至比他的优柔寡断和喜欢利用他人更让她烦恼。
1968年6月,斯蒂芬妮从华盛顿大学毕业,而这似乎是摆脱这段恋爱关系的好时机。泰德还要读几年,而她将搬到旧金山开始工作,回到她的老朋友中间。这段感情可能会因为时间和距离的关系而告吹。
但泰德在1968年的夏天获得了斯坦福大学汉语强化课程的奖学金,从他的住所出发,从海滨公路往南开一小段就到斯蒂芬妮父母的家了,因此整个夏天他俩还是继续在约会。当泰德即将启程回到华盛顿大学的时候,斯蒂芬妮态度坚决地告诉他,他俩的这段感情结束了,他们的生活正走向不同的道路。
他极度震惊,不敢相信他俩真的分手了。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梦中情人的化身,而如今她主动提出要离开他。他最开始的想法是对的,她太漂亮了,太有钱了。他不该相信自己真能和她在一起。
泰德回到了西雅图,从此不再关心汉语强化课。事实上,他一直也很少关心此事,然而,他在政治舞台上倒是有了一点点立足之地。1968年4月,他被任命为“洛克菲勒的新多数派”(the New Majority for Rockfeller)的西雅图主席和助理州主席,并赢得了一次去参加迈阿密大会的机会。泰德满脑子都想着和斯蒂芬妮·布鲁克斯分手的事,他去了迈阿密,等来的却是他所支持的候选人被打败的结果。
回到大学后,他继续学习,不学中文了,而是修了城市规划和社会学。他的成绩不如以前,后来就辍学了。1968年秋,泰德受雇为黑人副州长候选人阿特·弗莱彻开车。一遇到有性命之忧的情况,弗莱彻就会被安置在一个秘密的顶层豪华公寓里。泰德既是司机又是保镖,就睡在紧挨着的房间里。他想配枪,但弗莱彻不同意。
弗莱彻在选举中败北。
泰德所指望的一切瞬间似乎都崩溃了。1969年初,他开始旅行,希望有助于了解自己的来历。他拜访了阿肯色州和费城的亲戚,其间在坦普尔大学上了一些课,但他满脑子想的还是这次旅行的真正目的。
和泰德一起在塔科马长大的堂兄弟姐妹艾伦·斯科特和简·斯科特曾暗示过这一点,他自己也一直都知道早年的记忆中一定有些被隐藏的真相。他决心要搞清楚自己究竟是谁。
泰德看了费城的档案后,出发去佛蒙特州的伯灵顿,并在那里找到了他的出生证明,上面印着一个古老而残忍的词——“非婚生”。他的母亲是埃莉诺·路易丝·考威尔;他的父亲叫劳埃德·马歇尔,生于1916年,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从空军退役后成为一名推销员。
所以,他出生的时候父亲已经30岁了,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那他为什么抛下他们走掉?他结婚了吗?他现在怎么样了?没有人知道泰德是否找过那个在他尚未出生时就离开他的人。但泰德自己知道,知道他所感觉到的一直是真的:路易丝就是他的母亲,约翰尼·邦迪不是他的父亲,他所深爱的外祖父也不是他的父亲。他其实没有父亲。
泰德不断地给斯蒂芬妮写信,但只收到零星的回复。他知道她在旧金山的一家经纪公司工作。当泰德回到西海岸后,他一心只想着找到斯蒂芬妮。得知他的母亲对他撒谎这件事,并没有让他大吃一惊,他甚至都不觉得意外,但还是感到心痛。这么多年来一直如此。
1969年的一个晴朗的春日,走出办公楼的斯蒂芬妮并没有看见泰德,突然有人在她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她转过身,发现是泰德。
如果泰德期待的是斯蒂芬妮很高兴见到他,并希望他们能重修旧好,那他一定会大失所望。她见到他是有点高兴,但仅此而已。泰德看上去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没有方向和目标的年轻人。但甚至不再去大学报到了。
如果斯蒂芬妮在那一刻接受了他,他可能不会感觉那么难堪。但她没有。她问泰德是怎么到旧金山的,他含糊其辞,嘟嘟囔囔地说是搭便车。他们聊了一会儿之后,她就把他打发走了,这是她第二次让他离开。
她希望永远不要再见到他。
(1) 莉兹是伊丽莎白的昵称。——译者
(2) 古罗马故事中半人半羊的农牧神。——译者
(3) peep show,色情表演之一,客人可以在小房间里看或者透过小孔偷窥。——译者
(4) 此处他拼成了peot。——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