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工资

劳动生产物是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者是劳动的自然工资。

在土地尚未私有而资本尚未累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属于劳动者,既无地主也无雇主来同他分享。

如果这种状态继续下去,劳动工资将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而增加。这样一来,生产物品所需的劳动量就会越变越小,从而使得一切物品的价格都日渐低廉。在这种状态下,包括等量劳动的商品自然可以相互交换,各种商品都可以用少量的劳动生产物来购买。

但是,一切物品尽管实际上变得低廉,但表面上有些物品似乎变得比以前更昂贵了。换句话说,可以交换更多数量的其他货物品。现在,假设大多数产业的劳动生产力都增加了10倍(即该产业的劳动生产量是以前的10倍),某一种产业的劳动生产力却只增加了1倍,这时,如果交换这大多数产业与某一种产业一天的劳动生产物,那么前者似乎吃亏了。因为,在工作量相同的情况下,前者用10倍的生产物只换得了2倍的生产物。所以,从表面上看,后者的1磅似乎比以前贵了5倍。但是事实上,是后者的1磅比以前低廉了二分之一,也就是现在生产这1磅货物比以前容易了2倍。因为,虽然生产这一货物所需的其他货物量是以前的5倍,但所需的劳动量也同时减少到了以前的一半。

但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的这种原始状态,一旦有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累积,就宣告终结了。所以,在劳动生产力尚未有显著改善以前,这种原始状态早已不复存在了;至于这种现象对劳动报酬或劳动工资的影响,我们没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土地私有之后,劳动者在土地上生产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都得按要求分一部分给地主。因此,地主的地租便成为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大多数耕作者都没有能够维持到庄稼收割的生活资料。通常情况下,他们的生活费由雇用他们的农业家垫付。而要想让农业家们垫付耕作者的生活费,就得让农业家们分享劳动者的生产物。这样农业家们才能收回他们的资本并获得相当的利润,否则他就不愿雇用劳动者。因此,利润成为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

实际上,除了农业生产物之外,其他的一切劳动生产物也都要扣除利润。比如在工艺或制造业中,在作业完成以前,大部分劳动者维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工资与生活费,都是由雇主垫付的。而雇主的代价,就是分享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物(或者说劳动加在原材料上的价值)。我们把雇主分享的这一份额,叫作雇主获得的利润。

如果一个人既可以独立工作,又有资本自行购买原材料,还能够在作业期间维持自己的生活,那么当作业完成时,他就兼有劳动者和雇主的身份,享有全部的劳动生产物(即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他的利得包括资本利润和劳动工资这两种通常属于两个不同身份的人的收入。

不过,这种实例并不常见。在全欧洲,按比例计算,在21个工人中,有20个都会在老板手下干活,只有一个工人兼任老板。而且,一说到劳动工资,人们都普遍理解为在劳动者为一人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另为一人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获得的工资。

无论在什么地方,劳动者的普通工资都由劳资双方所订的契约决定。双方的利害关系并不一致,所以他们在订立契约时立场也绝不会一致。劳动者是为提高工资才与雇主联合的,他当然盼望多得;而雇主却想减低工资,当然不愿意多给。

至于劳资双方谁更有利,换言之,谁能最终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一般是很容易推断的。雇主的人数相对较少,比较容易团结起来,而且这一团结不受法律限制。但是,人数众多的劳动者的联合,却受到了法律的禁止。许多为提高劳动价格而联合的团体都被议会法令所取缔,而那些为减低劳动价格而联合的组织却没有一个被取缔。而且,一旦发生争议,雇主往往比劳动者更能坚持。因为,地主、农业家、制造者或商人就算一个劳动者也不雇用,他们往往也能靠积蓄维持一两年的生活;而失业的劳动者,一般连一个星期都不能坚持,更别说一个月或一年了。就长时间来说,雇主和劳动者相互需要的程度是相同的。但在短期内,雇主对劳动者的需要远没有劳动者对雇主的需要那么迫切。

人们可能经常会听到工人的联合,却很少听到雇主的联合。如果有人认为雇主很少联合,那么只能说他们根本不了解事情,不了解问题的真相。实际上,为使劳动工资不超过实际工资率,雇主们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进行一种秘而不宣的联合。无论何时何地,如果哪个雇主破坏了这种团结,那么他无疑会被邻近行业者和同行业者耻笑。

雇主之间的这种联合是一种自然的联合,是一种不为人知的普遍联合。有时候,雇主们为了把劳动工资减低到实际工资率以下,也会组织特殊联合,在达到目的之前,这种联合始终保持秘密与沉默。

劳动者虽然能够深切地感受到这种秘密联合,但他们往往无力抵抗,只能默默屈服。因此,其他人都不知道这种秘密联合的存在。

但有时候,工人们为了对抗这种联合,往往也会防御性地组织起来。而且,即使是在雇主没有联合的情况下,工人们也会为了提高劳动价格而自动联合。他们之所以联合,有时是因为粮食价格上涨,有时是因为雇主从他们的劳动中得到的利润过多。他们一旦联合,无论这一联合是防御性的还是攻击性的,消息都会很快传开。他们为了迅速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只好在绝境中铤而走险,采取狂呼呐喊甚至是可怕的暴力手段,威胁雇主立即答应他们的要求。

这时,雇主同样会把事情闹大,求助于官厅,要求严厉执行取缔工人联合的严峻法规。因此,工人很少能从这种激愤的暴动联合中获得利益,其结果往往是为首者受到惩罚或全体一败涂地。由于官厅的干涉,再加上一部分雇主能够坚持,大多数劳动者只好为了生计而屈服。

虽然雇主在争议中经常处于有利地位,但他所给付的劳动者(哪怕是最低级的劳动者)的普通工资,也不能低于一定的标准。而且,还要在长时期内保持这一标准。

支付给仅靠劳动过日子的劳动者的工资,至少要足够其维持生活。一般情况下,这一工资还得能够让劳动者赡养家属。坎梯隆11似乎因此推测:供养一对子女的最下级普通劳动者的工资,至少是其自身所需生活费的倍数;而其妻子的劳动所得,除去照料儿女的部分,只够维持自己的生活。但据一般统计,几乎有一半儿童会在未成年前死去。因此,最贫穷的劳动者,为了能够有两个活到成人年龄的孩子,一般至少会养育四个孩子。坎梯隆认为,抚养四个孩子的必要费用,几乎等于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是他自身生活费的数倍,一个最低级劳动者劳动的价值,不可能低于一个强壮奴隶劳动的价值。因此,可以肯定的是,为了赡养家属,即使是最底层、最普通的劳动者夫妇,他们的劳动所得也必须要稍微超过他俩自身生活所需的费用。至于这种超过额是按什么比例,是按上述比例,或是按其他比例,则无法确定。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所处的地位比雇主更有利。他们得到的工资会大大超过上述符合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无论在哪个国家,如果其市场不断增加对工人、散工、用人这类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就业机会每年都多于前一年,那么雇主这时自然会竞相出高价雇用劳动者,劳动者也就没有必要为了提高工资而联合。这样一来,雇主间为了防止工资提高而组成的自然组合自然会被冲破。

很明显,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会随着他垫付的劳动工资的增加而增加,而且会成比例地增加。这种增加的资本,一部分来自雇主超过生活所需的生活费,一部分来自雇主超过自己使用所需的资财。

地主、年金领受者、有钱人,只要认为自己的收入既能维持一家人生活又有剩余,就一定会用全部或部分剩余额来雇用家仆。而且,他们所雇用的家仆人数,会自然地随着这一剩余额的增加而增加。

织工、鞋匠这类独立工作的劳动者所持的资本,如果除了购买原材料并维持他在货品出售之前的生活外还有剩余,他自然也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而拿这一剩余部分去雇用帮工。他所雇用的帮工人数也会随着这一剩余额的增加而增加。

因此,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会随着一国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收入和资本没有增加,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绝不会增加。而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换句话说,当国民财富增加时,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自然也会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时,对工资劳动者的需求也绝对不会增加。

决定劳动工资增高的因素,不是现有的国民财富有多庞大,而是国民财富的不断增加。所以,出现最高劳动工资的国家,往往不是最富有的国家,而是那些最快变得富裕、繁荣的国家。

现在的英格兰和北美各地相比,前者虽然较富裕,但其劳动工资却没有后者高。在纽约,普通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3先令6便士的美币(合2先令英币);造船木匠一天的工资,除了10先令6便士的美币,还有1品脱价值6便士英币的糖酒(总共合6先令6便士英币);泥水匠和建筑木匠每天可以赚8先令美币(合4先令6便士英币);就连裁缝帮工,每天也可以赚得5先令美币(合2先令10便士英币)……这些劳动工资都比伦敦同行业者的劳动工资高。

据说,其他殖民地的工资也和纽约同样高,而食品价格比英格兰要低很多,所以当地从未出现过饥荒现象。即使是遇到歉收年,也只是减少一部分输出,剩余的部分还足够满足自己所需。所以,对北美劳动者来说,如果其货币价格高于母国,那么按照比例,其真实价格也一定高于母国。换言之,在为劳动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方面,北美劳动的实际能力要高于母国。

跟英格兰相比,北美虽然不够富裕,却更繁荣,其财富的增长速度也快得多。居民人数的增加,就是一国繁荣的明显标志。同样是增加一倍的居民,北美英属各殖民地只需要20年或25年就做到了,而英格兰及其他大多数欧洲国家却用了大约500年。居民人数迅速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当地人口迅速繁殖,而不是有新居民移入。据说,当地有些高龄居民甚至有上百个直系子孙。由于劳动报酬优厚,子女不仅不会成为家庭的拖累,反而会成为家庭富盛的源泉。

一个未离开双亲家庭的子女,其劳动价值足有100镑。

在欧洲中下等人中,如果一个青年寡妇有四五个孩子,那么她就很难再找一个丈夫。而在北美,这些孩子是诱使男子向她求婚的财产。儿童的价值是结婚的最大鼓励。所以,早婚在北美根本不足为奇。早婚使北美的人口大量增加。不过,尽管北美增加了很多人口,劳动者的人数还是不够。劳动者增加的速度,跟劳动需求增加的速度、维持劳动者的资金增加的速度相比,似乎要慢得多。

无论一个国家多么富有,一旦它长期陷入停滞不前的状态,它的工资就不会很高。因为,这笔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也许是它能够支付居民的收入和资本的极大数额。如果在几个世纪之内,这笔资金都几乎维持不变,那么每年所需的劳动者人数也会得到满足,甚至还有剩余。这样一来,雇主就不会因为劳动者不足而相互竞争了。

当劳动者人数增加到超过有效需求时,就业机会就会不足。于是,劳动者就不得不通过相互竞争来获得工作。比如说,当劳动者的工资除了足够养活其一家人之外还有剩余时,如果又出现了劳动者之间的竞争,那么雇主们就会出于利害关系而压低工资,不久之后,工资就会被削减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水平。

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是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如果翻看现在的旅行家写的关于中国的报告,就会发现其中记述中国的耕作、勤劳及人口的稠密状况,几乎和500年前马可·波罗记述的同类报告没什么两样。中国财富的发展程度,也许早在马可·波罗时代以前,就已经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顶峰了。

比较各旅行家的报告,发现它们有很多地方都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它们都一致地记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劳动工资低廉得难以赡养家属。在中国,耕作者虽然终日劳动,所得的报酬最多也只够购买少量稻米。技工的状况就更恶劣了。他们携带着器具在街市上不断东奔西走,靠搜寻甚至是乞求工作来过活,完全不同于那些漫不经心地在自己的工场内等候顾客的欧洲技工。

中国虽然可能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但它似乎也没有退步。在那里,你看不到被遗弃的都市,也没有荒芜的耕地,每年被雇用的劳动也几乎不变,维持劳动的资金也几乎没有减少。因此,最下级劳动者即使生活资料非常匮乏,也能勉强维持生活。于是,其阶级人数自然也就保持不变了。

而在维持劳动的资金显著减少的国家里,就完全是另外一番情形了。在这类国家里,如果各等职业所需的雇工和劳动者人数逐年减少,就会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比如,上等阶级的人民如果不能找到上等工作,就会想到去找一份下等工作,如此下去,做最下等工作的劳动者就不只是超过需要的最下级劳动者了,还包括许多来自其他阶级的人。结果,职业的竞争变得非常剧烈,以致把劳动工资减低到极悲惨极贫困的生活水准。而且,即使人们愿意忍受这种极度悲惨、贫困的生活水准,还是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这些没有工作的人,如果不想饿死,就得沦为乞丐,或者是做些罪大恶极的勾当。接下来遭受穷困、饥饿和死亡等灾祸袭击的,就是最底层的劳动者了,然后是所有上等阶级。直到国内居民减少到除去苛政或灾祸后的剩余收入和资本所能容易维持的人数。这种情况在今天印度、孟加拉国及其他若干英属殖民地非常常见。

一个土地肥沃的国家,如果在人口大大减少之后,每年还有三四十万人因为饥饿而处于死亡边缘,那么该国用来维持劳动的资金一定正在迅速减少。英国对待北美政治机构的态度是保护与统治;而对待东印度的商业公司,则采取的是压迫与压制手段。这两种措施的性质完全不同,要说明这一点,这两地的情况是最合适的例证。

所以,优厚的劳动报酬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征兆。如果一国的国民财富增进,那么其国民的劳动报酬一定优厚;如果一国停滞不前,那么贫穷劳动者就无法维持生计;而当社会急速退步时,劳动者则处于饥饿状态。

看来,英国现在的劳动工资不仅可以维持劳动者一家的生活,还明显有剩余。关于这一点,我们无须靠烦琐地计算劳动者最少需要多少工资才能养活一家来证明。因为,有很多征象都明显地表明了它确实高出符合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一、在英国,不管是高级劳动还是最低级的劳动,都有夏季工资和冬季工资之分

冬季工资要低于夏季工资,而且冬季还要临时支付薪炭开支,所以冬季的家庭生活费在一年中是最高的;夏季生活费最低,这时的工资反而最高。由此可见,支配劳动工资的因素,并不是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所需,而是工作数量及工作价值。也许有人会说,劳动者全年的工资并没有超过其维持全家一年生活所需的数额,他只是把夏季工资的一部分留在冬季时使用了。可是,奴隶或完全仰赖他人生活的人却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他们只会得到和他们的日常需要相称的生活资料。

二、在英国,食品价格的变动不会影响到劳动工资

在英国,食品价格每年甚至每月都会变动;但是,有许多地方的劳动价格,甚至经过了半个世纪仍旧不变。所以说,当地的贫穷劳动者,如果他能在食品最昂贵的年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那么他也能在食品价格一般且供给充足时过得很舒适,而在食品价格相当低廉时过着优裕的生活。在过去10年,虽然许多地方的食品价格都相当昂贵,但这并没有对劳动的货币价格产生明显影响。虽然有些地方的劳动的货币价格提高了,但那与其说是因为食物的昂贵,不如说是因为劳动需求的增加。

三、食品价格的变动,每年都比劳动工资的变动要大,而不同地方劳动工资的变动,却大于这些地方食品价格的变动

面包和家畜肉的价格在英国几乎所有的地方都相同。其他大多数贫穷劳动者能够购买的零售商品,在大都市和一些偏远地方的售价也同样低廉,大都市的售价甚至更加低廉。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之后再做说明。

但是,大都市及其附近地区的劳动工资,与数里之外的劳动工资相比,往往会更高。高出的幅度在20%~25%不等。在伦敦及其附近地区,普通劳动者每天的工资是18便士,而在数英里之外,这一普通工资却减少到了14便士或15便士。在爱丁堡及其附近,普通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10便士;而在距其数英里之外的地方,相同劳动的报酬也降到了8便士。在苏格兰低地一带,大部分地区的普通劳动价格都是8便士,而且其变动幅度也比英格兰小得多。

一个人未必会因为劳动价格的差异而从这一教区搬迁到那一教区,但货物却不同。许多容积巨大的货物,都会因为价格差异而被人从这一教区移到那一教区,或者在国内各个地方移动,甚至是被运输到世界各地。在这么频繁的运输下,各地货物供应量很快就会在一定范围内趋于均衡。人性虽被确定是见异思迁的,但以往的经验则表明人类其实是安土重迁的。在英国,如果一个贫苦劳动者能靠最低劳动工资养活一家人,那么他一定能在工资最高的地方优裕地过活。

四、无论从时间还是地点上比较,劳动价格的变动都往往与食品价格的变动相反

在苏格兰,一般人常吃的谷物的价格要高于英格兰。因此,苏格兰几乎年年都会从英格兰买入大量谷物。这些从英格兰买入的谷物,在苏格兰的售价必须高于英格兰。但是,无论这一价格有多高,也不能高于苏格兰本地同等质量谷物的售价。

谷物可磨得的粉量的多少,决定了它的品质是否优良。英格兰谷物磨得的粉量要比苏格兰的多得多。因此,虽然从表面上看,英格兰谷物的价格比苏格兰谷物的价格高;但从品质或重量上说,英格兰谷物的价格要远远低于苏格兰谷物的价格。可是,英格兰的劳动价格却高于苏格兰的劳动价格。因此,同样是在联合王国,如果一个贫苦劳动者能够在苏格兰养活一家人,那么他在英格兰就一定能过上优裕的生活。

现今,苏格兰普通人民把燕麦片当成最好的食物且普遍食用。而在英格兰,同一阶层人民最常吃的食物比燕麦片要好得多。正是工资的差异导致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差异。可是,许多人却认为是生活方式的差异导致了工资的差异,真是令人不可思议。打个比方,甲骑马、乙步行的原因,是甲富而能备马,乙贫只好步行,而不是甲有马,乙却没有。

从各年度的计算结果来看,17世纪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地的谷物价格要比18世纪高,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一定要证明这一事实,那么用苏格兰来举例可能会更准确一些。因为,苏格兰的谷价每年都是公定的,完全可以作为证明材料。每年,苏格兰都会依据市场的实际状况,按程序评定各地各种谷物的价格。法国甚至欧洲大部分地区的情况都是如此,就法国来说,我们有了最明确的证明。17世纪英格兰、苏格兰两地的谷物价格略高于18世纪,但17世纪两地的劳动价格同样比18世纪低得多。因此,如果17世纪的贫穷劳动者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那么18世纪的贫穷劳动者必定会过得更舒适。在17世纪的苏格兰,普通劳动者的日工资,夏天为6便士,冬天为5便士;在苏格兰高地及西部各岛,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是每星期3先令左右。而在18世纪的英格兰,低地地区的普通劳动者工资是8便士一天;在爱丁堡等邻近英格兰的各个州,以及劳动需求大大增加的格拉斯哥、卡隆和艾尔郡等地,普通劳动者的日工资甚至达到10便士或1先令。英格兰农工商业的改进比苏格兰要早得多,因而其劳动需求及劳动价格也随之增加。所以,英格兰17世纪和18世纪的劳动工资都要高于苏格兰。英格兰的劳动工资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大大增加的。然而,由于英格兰的工资种类比苏格兰多,因而其工资的增加率也较难确定。

在1614年,步兵的饷银是8便士一天,与现在的标准相同。当初,由于大多数步兵都来自普通阶级,所以他们的饷银数额也必然是以普通劳动者的工资为标准的。查理二世时期,一位名叫黑尔斯的高等法院院长做出了如下推算:由父母、两个略有工作能力的子女、两个毫无劳动能力的子女组成的六口之家,一星期的生活费是10先令,一年的生活费是26镑。如果他们不能靠劳动来赚得这么多的钱,他们就只能靠乞讨或盗窃来养家糊口。关于这个问题,黑尔斯似乎曾经做过一番研究。12

因熟悉政治数学而备受戴维南博士赏识的格里戈里·金先生,也曾在1688年就一般劳动者及不住宿雇工的普通收入进行了推算。格里戈里·金认为,按一个家庭平均由三个半人组成来计算,其一年要花费15镑的生活费。格里戈里·金与黑尔斯的计算表面上好像有一定的出入,但实际上是大体一致的。他们都认为,这种家庭一星期的生活费,每人大约20便士。从那时起,英国这种家庭的货币收入与费用,都或多或少有所增加,只不过增加的数额并不像现在一些报告里所说的那么夸张。不过,各地方的劳动价格都不固定,就算劳动区域和劳动种类相同,劳动工资也会随着劳动者的巧拙以及雇主的宽吝程度而有所变化。各地法律虽然屡次想对工资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可总是无法做到十全十美。但是,即使各地的法律最终没有就工资做出相关规定,我们也大体可以确定该地的普通工资大概是多少。18世纪,劳动真实报酬(即劳动者创造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真实数量)增加的比例要高于劳动货币价格增加的比例。与从前相比,不仅谷物的价格有所下降,其他适于贫穷劳动者的商品价格也下降了不少。以马铃薯为例,今天英国大部分地方马铃薯的价格比三四十年前降低了一半。除此以外,大头菜、胡萝卜、卷心菜等蔬菜的价格也下降了不少。以前它们都是用铁锹种植的,现在普遍用犁来耕种了。总之,所有蔬果的价格都降低了。

17世纪,英国的苹果和洋葱大部分都是从佛兰德斯13进口的。麻布和呢绒制造技术的改良,让劳动者穿上了质优价廉的衣服;贱金属制造技术的改进,使劳动者不但有了更精良的职业工具,而且用上了更便利的家具。当然,由于课税,肥皂、食盐、蜡烛、皮革、发酵酒等物品的价格也抬高了不少。不过,贫穷劳动者极少会消费这些价格昂贵的东西。因此,对贫穷劳动者来说,多数物品的价格都降低了。人们常说,奢侈之风已经波及下等阶级,就连贫穷的劳动者也开始对从前的衣食住条件感到不满。由此可见,劳动的货币价格与真实价格增加了。

底层阶级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这对社会有利还是不利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显。无论一个国家有多大,其居民大多数也都是仆役、劳力和各类工人。如果大部分成员的境遇都得到了改善,那么是绝不会对国家造成损害的。假如一个国家的大部分居民都处于贫困、悲惨的状态中,那么这一定不是一个繁荣、幸福的国家。此外,供给社会全体衣、食、住的人,必须在劳动生产物中分得一部分,使自己的生活条件过得去,这样才算公正。贫困无疑会使人们不想结婚,但人们未必不会结婚。贫困似乎对生育有利。在苏格兰高地,生活在半饥饿状态下的妇女,常常能生20多个孩子;而上等社会的妇女,一般只能生两三个,有的还不能生育。上等社会的妇女经常患有不孕症;而下等社会很少出现这种情况。看来,女性的奢侈虽然能刺激享乐的欲望,但往往会削弱甚至彻底破坏生育能力。

贫困虽然对生育有利,但对抚养子女极其不利。在寒冷和严酷的环境中,植物刚长出来不久就会被冻死。在苏格兰高地,一个妇女生了20个孩子最终却只活了一个孩子的情况经常出现。几个富有经验的军官告诉我,就算让所有部队士兵的孩子都去当吹鼓手,也凑不够人数,更别说用来补部队的缺额了。兵营附近可爱的孩子要远比其他地方多得多,但这些孩子一般长不到十三四岁就会死去。有些地方,半数儿童不足4岁就会死去;还有许多地方,一半的儿童会在7岁前死去;在9~10岁前死去一半,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底层人群中,如此之高的死亡率竟十分常见。一般来说,底层人群虽然比上等人更能生育,却不能像上等人那样细心地养育子女,因此其子女很少能活到成年。与贫困儿童相比,由育婴堂及教区慈善会收养的儿童死亡率更高。

各种动物的繁殖都需要一定的生活资料。在文明社会,只有在底层人群中,生活资料不足才能限制人类的繁殖。要限制进一步的增殖,除了杀死他们的子女外没有其他方法。

如果劳动者有丰厚的劳动报酬,那么他就有能力改善儿童的给养,从而养活更多的孩子。丰厚的劳动报酬势必会放宽和扩大上述限度。

儿童被杀死的程度,必然与劳动的需求程度相称。当劳动需求增加时,劳动报酬也会随之增加,这必然会鼓励劳动者结婚并繁育后代,人口也自然会不断增加,从而满足增加的劳动需求。当劳动报酬不足以繁育后代,劳动报酬不久就会因为劳动力的缺乏而抬高;而当劳动报酬高到能够繁育过多的后代,劳动报酬不久就会因为劳动力过多而下降到自然水平。在市场上,不管是劳动供给不足,还是劳动供给过剩,都会迫使劳动价格在短时间回复到社会所需的适当水平。

商品生产受制于商品需求,类似地,人口生产也必然受制于人口需求。如果人口生产过度迟缓,就需要促进其生产进度;如果人口生产过度迅速,则需要抑制其增长速度。世界各地,不论在北美、欧洲,或是在中国,支配和决定人口繁殖程度的都是这一需求。它促使北美人口的迅速增加,控制欧洲人口逐渐而缓慢地增长,还让中国的人口不增不减。

有这样一种说法:奴隶的损耗,其损失在雇主;而自由雇工的损耗,其损失则在他自身。其实,无论是前者的损耗还是后者的损耗,都需要由雇主来承担损失。雇主为了让各种职工和自由雇工都能够按照社会需求而增加、减少或保持人数不变,必须给付他们足够的工资。虽然自由雇工的损耗也会给雇主带来损失,但这一损失要远比奴隶的损耗带来的损失小得多。一般情况下,用于修补奴隶损耗的资金,由大意的雇主或疏忽的监工负责管理;而用于修补自由雇工损耗的资金,则由自由雇工自己管理。如果让没有秩序的富人来管理钱财,那么他们的管理也必然漫无秩序;要是让锱铢必较的穷人自己来管理钱财,那么自然能节省不少。虽然富人和穷人管理钱财的目的相同,但由于管理方法不同,因此管理费用也大不相同。根据经验可知,自由人的作品价格归根结底要低于奴隶的作品价格。即使是在普通劳动工资很高的波士顿、纽约和费城,情况也是如此。

所以,充足的劳动报酬,既是财富增加的结果,又是人口增加的原因。对充足的劳动报酬发出怨言,就是对最大公共繁荣的必然结果与原因发出悲叹。

值得强调的是,当社会处于进步状态并日益富裕,但还没达到绝顶富裕的状态时,似乎是贫穷劳动者,即大多数人民最幸福、最安乐的时候。当社会处于静止的呆滞状态时,人民生活是艰难的;当社会处于退步的悲惨状态时,人民生活是困苦的;而当社会处于进步状态时,社会各阶级都很旺盛,人民会生活得很快乐。

就像人类的其他品质会因为受到奖励而加强一样,充足的劳动报酬可以鼓励普通人民积极繁衍后代并更加勤勉。劳动工资是勤勉的奖励,而勤勉就像人类的大多数品质一样,越受奖励越发勤奋。丰富的生活资料能增进劳动者的体力;而生活改善和晚景优裕的美好希望,则会让他们工作得更加卖力。所以,如果一个地方的劳动工资高,那么其劳动者也比低工资地区的劳动者更加活泼、勤勉、敏捷。比如,英格兰的劳动者比苏格兰更优秀,大都市附近的劳动者比偏远农村的劳动者更优秀。

这时,如果有些劳动者只用四天就能挣足一星期的生活资料,那么他就可以在剩下的三天无所事事。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大多数劳动者在做着按件计算工资的工作时,往往都会在几年之内把身体累垮。据说,无论是伦敦还是其他一些地区的木匠,都不能将其精壮气力保持到8年以上。在其他许多按件计算工资的行业,也经常会出现这种现象。除了制造业按件计算工资之外,农村一些劳动也是按件计酬的。无论哪种行业都有一些特殊岗位,而工作在这些特殊岗位上的技工,往往会因为操劳过度而患上特殊疾病。关于这类特殊疾病,意大利著名医生拉马齐尼曾专门著书论述过。

在我们看来,士兵与勤劳人民不同。但是,他们在从事一些特殊工作时,也是按件计酬的,而且其报酬率不得超过一定的数额。士兵的这一报酬,经常是军官与领工者商定之后决定的,以免士兵因操劳过度而损害健康。在这一工资数额确定之前,士兵们常常因希望得到较高的报酬而相互竞争,以致操劳过度,只用四天就完成了一个星期的工作量,从而有了三天的闲散时间。

世人经常因这三天的闲散而大发牢骚,甚至大声叫嚣。他们不知道,在连续数天都进行着紧张的脑力或体力劳动之后,大多数人都会有强烈的休息欲望。这种欲望,除非受到暴力或某种强烈需要的抑制,否则是根本压制不住的。在紧张劳动之后纵情放松是人的天性,不管是悠闲自在一会儿,还是去闲游浪荡或消遣娱乐,都可以避免危险或致命的后果。如果这一天性无法得到满足,那么劳动者迟早会患上特殊的职业病。

如果雇主有理性、有人道,就不该常常鼓励劳动者勤勉,而应该让他们适度工作。我相信,无论在哪个行业,如果劳动者既能适度休息又能不断工作,那么他不仅能够长期保持健康,还能做出比其他人更多的工作。

有人说,劳动者在物价低廉时比平常懒惰,而在物价高昂时又比平常勤勉。因此,他们得出了这一结论:劳动者会在生活资料丰富时迟缓地工作,而在生活资料不足时紧张地工作。也许当生活资料略较平常丰富时,确实会有一部分劳动者偷闲。可是,这并不代表大多数劳动者都会因此而怠工。这么说,就好比是说人在吃得不好、意志消沉以及疾病时,会比吃得好、兴致勃勃以及健康时更卖力工作,这似乎不太可靠。对普通民众来说,饥荒往往意味着疾病和死亡,他们的劳动产物势必会因此而减少。

当物资丰厚时,雇工往往不需要给人帮工就能够靠劳动过活。由于食品价格低廉,雇主也会增加维持雇工的资金,并雇用更多的雇工,尤其是农业家。因为,这一时期的谷物价格相对低廉,农业家与其将谷物低价卖出,还不如用它来维持更多的雇工,从而得到更多的利润。于是,对雇工的需求增加了,而能够满足这一需求的雇工却减少了。因此,劳动价格往往会在物价低廉时有所上升。

在物资缺乏的年代,生活的困难与不安定,使得雇工迫切地希望能恢复旧有的工作。但是,由于食品的价格高昂,雇主往往不会增加雇工人数,而是减少维持劳动的资金。此外,贫穷的独立劳动者为了支付高昂的物价,往往消费掉将原本打算购置材料的小额资本,而不得不变成雇工。当就业机会少于求职人数时,许多人为了得到一个职位,只好接受低于平常的条件。所以,在物价高昂的时期,雇工和帮工的工资往往比较低廉。

因此,雇主在物价高昂的时期与劳动者订立契约,往往比在物价低廉的时期更有利;而且在这一时期,劳动者会更加恭顺、更愿意依靠他们。因此,雇主自然认为物价高昂有利于他们的事业。地主和农业家们喜欢物价高昂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地租和利润大部分都取决于粮食价格。

一个人在为别人工作时,不可能会比为自己工作更卖力。所以,独享自身劳动生产物的贫穷劳动者,一般都比按件计酬且与雇主分享劳动成果的帮工勤勉。大制造厂里的雇工,往往容易受到恶友的诱惑而失去道德,而独立劳动者不会受到此类影响。如果雇工的工资是以年或月计算的,那么无论其工作量有多少,得到的工资和津贴都是一样的;而独立劳动者独享劳动生产物,因此其工作效率要比雇工高得多。在物价高昂的时期,独立劳动者与各种帮工、雇工的比例会有所增加;在物价低廉的时期,这一比例会有所减少。

法国一位博学多才的作家麦桑斯,曾在圣埃蒂安选举中担任税收官。他曾经把三种制造品——埃尔伯夫的粗毛织品、里昂的麻织品和丝织品——在物价低廉以及高昂时期的产量及价值进行比较,以证明贫民在物价低廉时所做的工作要比物价高昂时更多。从他由官署登记簿上抄下的报告来看,在物价低廉时,这三种制造品的产量及价值都比物价高昂时大:物价最低的时期,生产量与价值往往最大;而物价最高的时期,生产量与价值往往最小。这三种制造品似乎都处于停滞状态,其产量如果逐年计算的话,虽然略有出入,但总体上却是不增不减。

苏格兰的麻织品、约克郡西区的粗毛织品,它们的产量与价值虽然时有变动,但总体上却在增加。不过,从这些制造品的年产量公布记录来看,年产量的变动与物价的高低之间似乎没有明显的关系。这两种制造品的产量的确在物资严重缺乏的1740年有所下降;但在1756年,虽然物资仍然相当不足,苏格兰麻织品的产量却比正常年份还多,而约克郡西区粗毛织品的产量却下降了。直到1766年,也就是废除印花税14法以后,约克郡西区粗毛织品的产量才恢复到1755年的数额,而且在随后的两年内增加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而且从那时起不断增加。

对于一切目的在于外销的大制造业来说,其产品的销量与其说取决于产地旺季价格的高低,不如说取决于消费国影响商品需求的情况,取决于时局是和平还是战争,取决于其他竞争制造业的盛衰,取决于顾客的购买欲。此外,也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物价低廉时的大部分额外制造品,都没有登记在制造业公开记录上。当物价低廉时,男雇工可能会成为独立劳动者,妇女则在家中织布制衣。这时,独立劳动者可能不会向大众出售自己的家庭制造品,而只是被邻居请去制造家庭用品。因此,他们的制造品不算出售给大众的商品,也没有登记在制造业的公开记录上。而我们的商人和制造业者,却往往根据这些夸张的记录,来妄断最大帝国的盛衰。

劳动价格的变动与食物价格的变动,不一定一直一致,甚至经常完全相反。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断定食品价格不会影响劳动价格。支配劳动价格的因素有两种:一是劳动需求;二是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价格。当人口增加、减少或不变时,劳动需求随之而变,并由此决定必须供应给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而劳动的货币价格则取决于购买这数量所需要的金额。所以,当食物价格低廉时,劳动价格可能很高;而在食物昂贵而劳动需求不变的场合,劳动的货币价格可能更高。如果突然遇上大丰年,那么劳动价格可能会上升;如果突然遇上大荒年,那么劳动价格可能会下降。因为在前一场合,劳动的需求增加;而在后一场合,劳动的需求减少。在突然到来的大丰年里,很多雇主都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和雇用更多劳动者。这样一来,劳动者可能会供不应求,于是,雇主们只好靠竞争来雇用更多的劳动者,从而抬高了一部分劳动的货币价格及真实价格。

在突然的大荒年里,情形则刚好相反。这时,雇主用来雇用劳动者的资金比前一年少,许多人因此失业。失业者为了获得职业只好相互竞争,从而压低了劳动的货币价格和真实价格。譬如在1740年这个大饥荒年,许多人只要有饭吃就愿意工作。而在此之后的几个丰年里,雇主要想雇用劳动者和雇工就比较困难了。

当食品涨价时,劳动价格会随之提高,劳动需求也会因为物价昂贵而减少,从而使得劳动价格重新降低。相反,当食品降价时,劳动价格会随之降低,劳动需求也会因物价低廉而增加,于是劳动价格又会重新升高。当食品价格的变动幅度不大时,这两种对立因素的作用似乎会相互抵消,劳动工资也就比食物的价格要稳定得多、稳定得久。

一旦劳动工资增加了,商品的价格也必然会按照工资中增加部分的比例而抬高,国内外这些商品的消费也会随之减少。但是,使劳动工资增加的原因,即资本的增加,却会增加劳动生产力,使较少的劳动生产较多的产品。如果一个资本家雇用了很多劳动者,那么他就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妥当地给他们分配业务,并力图把他和工人们所能想到的最好机械提供给他们,让他们尽可能多地生产出更多的产品。

在某一特殊工厂内发生于劳动者之间的事情,也可能因为同一理由发生在社会上的劳动者之间。随着劳动者人数的增加,劳动者之间的分工也会更加精密。当越来越多的人从事发明最适合人操作的机械时,这种机械就容易被发明出来。当这些改良机械出现后,许多物品能用比从前少得多的劳动生产出来。这样一来,减少的劳动量除了能抵偿劳动价格的增长之外,还会有部分剩余。


11 理查德·坎梯隆(1680—1734),重农主义的先驱者,继承了配第的思想,但他把财富的源泉主要归于土地,而把人的劳动看作生产财富的形式。著有《商业性质概论》一书。——译者注

12 参阅伯恩所著:《恤贫法的历史》中关于他所订的救贫计划。

13 西欧的一个历史地名,现今文化概念上的区域。泛指位于西欧低地西南部、北海沿岸的古代尼德兰南部地区,包括今比利时的东弗兰德省和西弗兰德省、法国的加来海峡省和诺尔省、荷兰的泽兰省。

14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