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文字研究(第三十四辑)
- 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等
- 5240字
- 2022-11-03 17:25:59
“化”字补释
——兼释甲骨文中“兆”的一种异写现象
孟跃龙
一
“化”字最早见于甲骨文:
关于“化”字的构形本意,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目前似乎还未能定于一尊。
最早对“化”字构形本意进行探讨的是许慎。《说文》部:“化,教行也。从人亦声。”这个解释一望而知不会是“化”字的构形本意。朱芳圃认为:“化象人一正一倒之形,即今俗所谓翻跟头。”[1]但从古至今,“化”字记录的诸多义项中并没有“翻跟头”的义项。薛培武认为,甲骨文中“化”字为“过”字的象意初文,“过”字为后起形声字。张德付也有相近观点,提出“化”字象两人相过,其本义是“经过、过错”,与“过”字同,后来引申为“变化、教化”义,而“过”字保有其本义[2]。但两人相过何以一正一倒,难以有合理的解释。季旭升指出:“‘化’字从一正人、一倒人,会人变化之意。”[3]通常来说,甲骨文中带有方向性的形体,其方向应当符合客观物象,形体可以较为直观的反映意义[4],而“人变化”的概念则过于虚泛。
与上述各家不同,从会形合成的构字方式入手探讨“化”字构意的有杨琳和郑慧生。杨琳指出:“今谓化甲骨文作‘’(续存2215),象一人臀下有一倒人形,其本义当为生育。《大戴礼记·本命》:‘人生而不俱者: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男以八月而生齿,八岁而毁齿,一阴一阳,然后成道,二八十六,然后情通,然后其施行。女七月生齿,七岁而毁齿,二七十四,然后其化成。’王聘珍注:‘化,犹生也,育也。’即男施女受之施,谓男子御女,与此相对之‘化’无疑指女子生育。‘其化成’是说女子具备了生育的能力。”[5]郑慧生指出:“甲骨文的‘化’字,‘象人一正一倒之形’,那实在是孕妇怀育胎儿的形象。胎儿在母体内发育待产,都应该脑袋朝下。因此‘化’作正人、倒人之形。正人代表母体,倒人则胎儿,母体和胎儿一正一倒,此为化也。”[6]杨、郑二说都很好地解释了为何“化”字象“正人之下有倒人”之形[7],但郑以“倒人”为“在母体内发育待产”的“胎儿”,则明显与构形不符。
我们认为,“化”字的构形本意应该放在甲骨文构形系统中加以考察,即以其构形方式跟其他汉字的构形方式加以对比,才能避免“人用己私,是非无正”(许慎《说文解字·叙》),从而有更客观和更深刻的认识。
杨琳指出“化”字构形方式与“毓(育)”字相似,其说精确不易。试比较:
通过上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知道,“化”和“毓(育)”两字的构形方式如出一辙。《说文》部:“育,养子使作善也。从,肉声。《虞书》曰:‘教育子。’毓,育或从每。”王国维根据甲骨文资料对“育”字的构形进行了正确的分析:“此字(指毓)变化甚多,从女从(到子形,即《说文》之㐬字),或从母从,象产子之形。其从或,则象产子时之有水液也。”[8]“化”字则是正人(象母体)位置偏上,倒人(子体)的位置相对偏下,只是用倒人形代替了倒子形而已。倒子或倒人都在母体之外,正象婴儿刚脱离母体之形。“化”和“毓(育)”一样,象女人“生育”之形,而非“怀胎”之形。
郑慧生把倒人理解为正在孕育中的胎儿,应当是受了一个特定辞例的影响。《吕氏春秋·过理》:“剖孕妇而观其化。”高诱注:“化,育也。视其胞里。”其实高注说得很清楚,“化”的本义是“生育”,引申为“胎儿”之义。实际上两者之间应该有一个过渡义,即指“所生之人(或物)”。“化”有“生育”义,又指“所生之人(或物)”,就象“育”(生育)和“育(胄)”(所生之人)的关系一样。“胎儿”之义当由“所生之人(或物)”进一步引申而来。
二
探讨“化”字的构形本意需要从汉字构形系统出发,而探讨“化”字的词义则需要从汉语词汇系统出发。
从汉语词汇系统出发探讨“化”字的词义,需要利用上古汉语语音知识,“引申触类,不限形体”。上引杨琳文“化”和“毓(育)”不仅形体相关,意义相同,而且语音相通。杨先生在文中主要从音韵学家的拟音或音理的角度解释了两字的语音关系,为了更为客观,笔者在这里尝试从汉字通用关系加以论证。
育声和由声相通。《说文》肉部:“胄,胤也。从肉,由声。”《周礼·春官·大司乐》:“使教焉。”郑玄注:“若舜命夔典乐,教育子。”陆德明释文:“育,本亦作胄。”《尚书·盘庚中》:“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王引之《经义述闻·尚书上》:“今案育读为胄……是古育、胄同声而通用。”《鄂君启节》“油水”之“油”,陈伟读为“淯”[9]。《上博五·三德》简17:“知天足以顺时,知地足以由材。”秦晓华读“由材”为“育材”[10]。《占梦书》简18:“梦蛇入人口,育不出,丈夫为祝,女子为巫。”袁莹读“育”为“抽”[11]。
由声和繇(䌛)声相通。《尔雅·释水》:“繇膝以下为揭,繇膝以上为涉。”郭璞注:“繇,自也。”陆德明释文:“繇,古由字。”《汉书·律历志上》:“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颜师古注:“繇读与由同。由,用也。” 西周师询簋铭:“亦则䌛惟乃圣祖考。”“䌛”读为“迪”[12]。
繇声和化声相通,《说文》囗部:“囮,译也。从囗,化声。率鸟者系生鸟以来之,名曰囮,读若讹。㘥,囮或从繇。”繇字古音或归幽觉部。《说文》言部:“䚻,徒歌也。从言、肉。”戴侗《六书故》:“徐本《说文》无谣字。䚻,歌也。从言、肉。唐本曰:‘䚻,从也。从言,从肉,肉亦声。’”《说文》缶部:“䍃,瓦器也。从缶,肉声。”又系部:“䌛,随从也。从系,䚻声。”大徐按:“今俗从䍃。”据《说文》“育”和“䌛(繇)”同从肉声,囮从化得声,因此“育”和“化”、“”和“囮”构成完全平行的音转关系。
此外,上引郑慧生文认为有“生育”义的“化”字可能跟传世典籍表示庄稼“坐果、结实、秀籽”的“为”字相关:
巳在丁曰强圉敦(引者按——原文误作“郭”)牂,岁大旱,蚕登稻疾,菽麦昌,禾不为,民食二升。
午在戊曰着雍协洽之岁……菽麦不为。
申在庚曰上章作鄂之岁……菽麦不为。
酉在辛曰重光掩茂之岁……麦不为。
戌在壬曰玄黓大渊献之岁……菽麦不为。
子在癸曰昭阳赤奋若之岁……菽不为。
“化”和“为”语音相通为大家所熟知,郑先生把“化”和“为”建立联系,从语音上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生育”义和“秀实(坐果、结实、秀籽)”义是否相关,仍须更多积极证据。其实如果承认幽部字可以和歌部字相通,不如把这个“为”字直接跟“秀”字建立联系。
古音由声和秀声相通。《说文》手部:“㨨,引也。从手,留声。抽,㨨或从由。,㨨或从秀。”《说文》衣部:“褎,袂也。从衣,声。袖,俗褎从由。”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正月、二月,子。三月、四月,寅。五月、六月,辰。七月、八月,午。九月、十月,申。”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并作“秀”。《说文》禾部:“,禾成秀人所收也。从爪、禾。穗,俗从禾,惠声。”“秀”为声训词。惠古音归质部,但其所从声符叀则在元部,与歌部为对转韵部。《史记·货殖列传》:“民俗懁急。”裴骃集解:“徐广曰:懁,一作惠。”懁从睘声,睘从袁声。《左传·桓公六年》:“使薳章求成焉。”《潜夫论·志姓氏》作“蔿章”。《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蔿贾尚幼。”《汉书·古今人表》作“薳贾”。《说文》艸部:“蔿,艸也。从艸,为声。”段注:“《左传》蔿薳错出,薳即蔿字。”郭店简《老子》甲22:“大曰逝,逝曰曰反。”马王堆帛书、今本《老子》“”作“远”。“为”和“远()”、“为”和“穗”可以构成平行互证关系,相应地,“秀”和“为”、“秀”和“穂()”也可以构成平行互证关系。
上举《说文》囗部“囮”字,段玉裁注:“率,捕鸟毕也。将欲毕之,必先诱致之。潘安仁曰:‘暇而习媒翳之事。’徐爰曰:‘媒者,少养雉子,至长狎人,能招引野雉,因名曰媒。’”其实从语音的角度看,“㘥、诱”古音相同,两词同源。“㘥”和“囮”、“秀”和“穗()”、“秀”和“为”三组音转现象,可以构成平行互证关系。
“菽麦不为”犹言“菽麦不穗”,亦即“菽麦不秀”。读“为”为“(穗)”或“秀”,不仅解决了传世文献“为”字的训诂问题,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化、毓(育)”同源。“毓”和“化”、“㘥”和“囮”、“秀”和“穗()”、“秀”和“为”四组音转现象可以构成平行互证关系。
三
“化”字构形本意和词源意义的揭示,有助于我们理解甲骨文中“兆”字的一种异构。
《说文》卜部:“,灼龟坼也。从卜、兆。象形。兆,古文省。”“兆”字在古文字中的写法,唐兰、于省吾、詹鄞鑫、沈培等曾有过详细的讨论[13]。“兆”字甲骨文写法有如下几种:
可以清楚地看到,兆字最初象两人(头部向上)相背形,但有部分字从一正人形和一倒人形,亦即从“化”,这是为什么呢?我们认为“兆”字从“化”可以看作变形声化。
古音兆声、䚻(䍃)声相通。《战国策·燕策一》“莫如遥伯齐而厚尊之”,《史记·苏秦列传》作“莫若挑霸齐而尊之”。“遥”与“挑”异文。《荀子·荣辱》“其功盛姚远矣”,杨倞注:“姚,与遥同。”《荀子·王霸》“佻其期日”,杨倞注:“佻与傜同,缓也。”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不时怒,民将姚去”,“姚”读为“遥”。
兆声字据谐声古音当归宵部,然间与歌部字押韵。《列女传·许穆夫人》:“卫君不听,后果遁逃;许不能救,女作《载驰》。”“逃”字古音在宵部,“驰”字古音在歌部,但根据《列女传》体例,两字一定是押韵的[14]。宵歌通转,最早是由汉代人杜子春、郑玄揭示的。其后,清代学者宋保(《说文谐声补逸》),现代学者章太炎、林义光,当代学者龚煌城、陈新雄、冯蒸、梅广、杨秀芳都曾专门讨论过,另有一些学者如季旭升、张宇卫、孟蓬生等在文章中也曾涉及这一问题[15]。笔者在博士论文中曾设专门章节讨论“宵歌通转”,其中也列举了兆声字与歌部字相通的一些例子,限于篇幅,这里不能展开,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16]。
如果从谐声的角度看,甲骨文“兆”从化声,与前举“育”和“化”、“”和“囮”、“秀”和“穗()”、“秀”和“为”等几组字构成平行关系。其实从古音的系统性着眼,幽微通转跟宵歌通转正好构成平行关系。事实上,幽微通转往往涉及歌部字,而宵歌通转也往往涉及微部字。现在甲骨文的考释进入瓶颈期,跟上古音或前上古音研究的局限性有关。从实际发生的音转现象出发而不是从现有古音体系出发来理解这些看起来较远的音转关系,对于古文字的考释应该可以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