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如何使用CFR合同

工作场景描述

当试图订立CFR合同时,可查看。

解读与分析

CFR意为“成本加运费”。在这种术语下,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正常运费,将货物运至约定的目的港(地),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自行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额外费用和一切风险。

CFR合同是一种在出口国装运港(地)交货的合同,在使用时,企业需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规定。

1.装船通知

CFR合同下,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告知载货船名、装货完毕的日期、货物的名称、规格和数量等,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如果卖方不及时发出说明货物状况的装船通知,从而导致买方没有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或漏保,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所以,买卖双方最好在合同中对装船通知发出的时间和违反的后果作出明确规定。

2.卖方的装运时间问题

CFR合同下,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而在实际业务中,有的卖方在延迟交货的情况下,会串通船方将提单日期提前,以表明卖方是按期交货的,这是一种严重的违约和违法行为,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此外,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将货物装船,并向买方提交了合规的已装船提单,但载货船只因种种原因而比原预计的抵港时间晚了,则不属于卖方延迟交货的范围。

CFR合同、FOB合同、CIF合同都是装运合同,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三种合同。

CFR与CPT同属于C组术语,二者相似之处如下:

(1)卖方承担的风险都在交货地点。风险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

(2)卖方都要负责安排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相应费用。

(3)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而无须保证按时到货。

CFR与CPT的主要区别如下。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FR只适用于水上运输,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不同。CFR交货地点在装运港(地), CPT的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的不同而由双方约定。

(3)风险划分界线不同。CFR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CPT风险划分以货运承运人为界。

关键点提示

如果企业采用CFR合同,使用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装船通知;2.卖方的装运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