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荷兰人在大员的转运贸易
郑芝龙创造台湾海峡安全航行环境 郑芝龙相继歼灭李魁奇、钟斌与刘香等海寇势力,自此,海波不扬,沿海人民得以平安出海。那时,许多戎克船载运生丝、丝织品、陶器、米、砂糖、铁锅等货品驶抵台湾大员。1636—1640年间,台湾大员贸易颇为繁荣兴盛。
△ 荷兰“泽文·普罗维森”号
1665年下水,船长62米,宽13米,排水量达1,427吨,配置加农炮共80门,全体船员共743人。
荷兰人在大员的转运贸易 荷兰人在远东的贸易,虽然是以其在印度尼西亚的巴达维亚城为枢纽,但台湾大员因其地理位置既介于东北亚的日本与东南亚诸地之间,又紧邻中国大陆东南,而当时又正值明朝实施海禁政策,故荷兰人乃以大员为贸易转运站。
当时,荷兰人除自中国大陆输入糖、茶、腌生姜、小麦、麻布、绸布、绢丝、捻丝、蚕丝、兰巾、白蜡、硫黄、瓷器、黄金等货物,然后再输往巴达维亚或日本外;也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直接进口砂糖、绢织品、瓷器等物至巴达维亚。台湾也自中国大陆输入汉人移民的日常所需物品,例如盐、粗瓷器、米锅、 锅、砂糖锅、纸张、屋根瓦、砖瓦、木材、铁类、钉类等。
荷兰人除自大员向对岸输出台湾本地特产,如鹿骨、鹿肉、砂糖、藤、硫黄,及虾蛎、乌鱼、盐鱼等水产外,也自巴达维亚、暹罗将胡椒、燕窝、肉豆蔻、猪油、椰子油、米、鸟皮、象牙、犀牛角、水牛角、铅、香、丁香、沉香、梁材、苏枋木、檀香木等物运往大员,然后输往中国大陆或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