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母系亲属关系的扩展

从上面几节,我们已看到孩子与母亲方面的亲戚保持密切的联系。母亲生孩子时,他的外婆来帮助料理。孩子一年要看望母方亲戚数次。舅舅对孩子有特殊的义务。他是孩子满月时的贵客。给孩子取名字的是他,陪伴孩子第一次上学校去见老师的也是他。外甥结婚时,舅舅要送贵重礼物如首饰或现金。对孩子来说,父亲若对孩子管得太严厉,舅舅是孩子的保护人。需要时,孩子也可以跑到舅舅那里去。父子有矛盾时,舅舅就出来做调解人。父子之间或兄弟之间分财产时,舅舅是正式的裁判。舅舅去世时,外甥须为他服丧。

母亲的姊妹,特别是那些嫁给父亲的同村人的,由于住得较近,关系也很亲密。但母亲亲戚关系不超过舅家和姨家的群体范围。舅姨家的亲属是不属于这个功能群体之内的。

妻方的亲属,在妻子生孩子之前,并没有密切的联系。他们不参加女儿的婚礼,要到婚礼后的一个月才去探望她。婚后第三天,新郎和新娘要到岳父母家去“回门”。礼节性拜访结束后,彼此不再探望,只是妻子本人偶尔回娘家探视。生孩子时,妻子的母亲便来女儿处陪伴数夜。从这时候起,妻方的亲属便成为孩子的母系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