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童年的秘密(3)

一个不断再生的过程

人们说:“成长就是一个不断再生的过程。”如何来解释这句话呢?事实上,从出生到成年的这个发展过程中,人的心理成长要经历几个不同的阶段,各个阶段之间有着明确的界限,而且每个阶段的心理活动表现也不尽相同。更加有趣的是,每一个心理成长阶段与不同的身体成长阶段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成长发育的不同阶段之间,心理变化非常明显。一个心理成长阶段结束,另一个心理成长阶段随之而来,每一个阶段都在为下一个阶段打基础。要保证下一个阶段的发展正常,就要求上一个阶段的发展不出现偏差。这就像蝴蝶一样,从幼虫到成蝶,必须经过吐丝、结茧、抽丝,最终才能破茧成蝶,翩翩飞舞。在这个过程当中,无论任何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带来后面的连锁反应,甚至造成一生的遗憾。

第一个心理发展阶段:0~6岁

在这个阶段里,儿童的心理类型是一致的。这个阶段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0~3岁,第二个时期是3~6岁。

第一个时期:0~3岁

即婴儿降生后的精神胚胎发育阶段,各种能力独立发展,如语言、手的运动、腿的运动等。一些感觉能力也逐渐形成,心理的各种控制能力也各自独立出现。但各种器官尚未发育完全。

由于我们不能直接对这个时期的儿童施加影响,因此到现在我们还不能了解他们的心理活动。这个阶段的儿童不能进入学校学习,事实上,即使他们想去学校,也没有学校接纳他们。

第二个时期:3~6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心理类型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不过,儿童的人格已经出现,并且非常容易受到周围的人的影响。也许这种变化不是很明显,家长并没有感觉到。

政府教育机关对这一阶段比较认可,因为孩子在刚出生的时候什么也不会,而到6岁时却发生了一个很大的变化,他们可以理解他人的意图,可以过集体生活了,最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去学校学习了。这种变化很直观,人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

第二个心理发展阶段:6~12岁

第二个心理发展阶段比较平稳,儿童稳定地发展着,他们表现得健康、快乐、积极向上。在这个阶段里,儿童不仅在心理上与第一个心理发展阶段有着明显的不同,而且身体上的变化也很明显,比如:换牙。儿童在6岁左右开始换牙,直到12岁乳牙全部脱落,恒牙取而代之;随着年龄的增长,身高也迅速增长。

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心理学家罗斯·戴这样说:“在身体上和精神上表现出来的稳定,是儿童阶段后期的一个显著特征。这种稳定与成年时期非常相像。不难想象,如果一个外星人初次来到地球,在没有碰到成人之前,很可能以为那些10岁左右的孩子就是成人。”

可以说,这个阶段也得到了政府教育机构某种程度上的认可,因为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儿童在12岁的时候就可以进入中学了,也就是说,6~12岁这一年龄阶段是儿童最适宜接受基础文化教育的时候,这已经成为全世界人们的共识。事实上,长期的教育实践告诉人们,这个年龄的儿童在心理上适合上小学,他们已经可以耐心地学习,认真地听讲,可以明白教师的意思了。可以说,这个阶段是儿童接受基础文化教育的黄金时期。

第三个心理发展阶段:12~18岁

在这个发展阶段里,孩子有非常大的变化,身体的基本发育已经完成,18岁以后,身体不再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显著的变化。

世界各国政府已经认识到,12岁以上儿童的心理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时候的儿童就可以进入中学接受一种全新的学校教育了。

这个阶段也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12~15岁;一个是15~18岁。与此相应,中学教育也分成两部分: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通常情况下初中为三年,高中也为三年。这样的划分告诉我们,12~18岁这6年的教育一般分成两个阶段来进行。

这一时期儿童的教育问题一直是心理学家关注的焦点,因为12~18岁这个阶段与0~6岁这个阶段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心理变化非常显著就是其中之一。这个阶段不像前一个阶段那样简单,而且也不再平静。这个时期,在身体发育方面没有前一个阶段稳定,而且性格也很不稳定,有一种反叛倾向。

大学算是学校教育的最高级别了。大学的课程量要比高中的多很多,同时也更加丰富。但是,我们的高等教育与中小学教育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教学方式仍然是教师在讲台上面讲,学生坐在下面听,有时候教师提问,然后找个学生来回答。过去还是小孩子,现在已经长大成人,可他们还是被父母、被老师当成小孩来对待。他们老老实实在教室上课,在家里听父母的,在学校听老师的,稍微有哪里做的不如父母的意了,就要遭到父母的责罚。

开发学生的头脑,使之成为全面发展、德才兼备的人,这才是教育的终极目标,他们将来要成为社会各行各业所需要的人才。但是人们不禁要问,总是待在教室里,没有社会经验,没有工作技能,他们能找到工作吗?他们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吗?我们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有些大学生上课只听讲不思考,仅仅依靠听讲是不能使人成熟的,只有在实践工作中不断锻炼,积累经验,才能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

由于大学是学生的最高学府,这里的学生一定是智力出众,才华横溢的人,于是很多心理学家都给予大学生广泛的关注。但是随着心理学家对人类心理研究的深入,出现一种与之相反的认识倾向,认为教育最重要的阶段不是大学,而是0~6岁。这段期间是智慧形成的阶段,也是人的心理定型的阶段,并且这个时期对人格的形成有着重要意义。这种观点改变了人们对0~6岁孩子漠不关心的状况,人们开始创办各种各样的幼儿园,从而对孩子进行教育。

纠正谬误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问题,甚至是谬误,但这并不会对他将来的成功和成才造成太大影响,只要父母能够密切关注他成长的每个环节,让他在正确合理的引导下健康成长,即使偶尔出现谬误,也会很快回到正轨,继续前行。

想要让孩子在每一个成长阶段都能积极向上,健康茁壮,父母应该如何去做呢?

首先,要认识到孩子发展阶段的划分。在孩子从婴儿不断长大,直到成人的过程中,心理和生理两个部分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它们之间既各不相同,又密切相关。当孩子的生理进入某个阶段时,他的心理也会随之变化,且每当步入一个新阶段,心理的发展都会伴随生理发展而出现明显变化。父母只有认识到孩子成长阶段的正确划分,在处理问题时,才能更有针对性。

其次,要密切关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除了要对他的生活和学习进行指导和教育之外,父母还需要对他的生理和心理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并给予正确引导。与此同时,还要注意不能使用过激的教育方法,避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甚至留下心理阴影。

蒙台梭利教育箴言

在所有人的成长历程中,从出生到成年,都要经历好多个不同的阶段,也正是这些不断“再生”、循序渐进的过程,让孩子从小到大,从蒙昧无知到博古通今,一步一步走向美好的未来。可以说,人类的成长是一个从无到有,充满无数奇妙变化的过程。虽然人类无法决定自己的成长过程,但是,人类可以对发展过程进行研究,进而巧妙地解决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占有欲与破坏欲相伴而生

经过观察,我们不难发现:一旦儿童得到他们渴望得到的东西之后,就会丢掉或损坏这些东西。儿童的占有欲和破坏欲似乎是相伴而生的,但是既然没有东西能够永远引起人们的兴趣,儿童的这种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以手表为例,手表是用来为我们指示时间的,这是它的价值所在。但对于甚至不知道时间意味着什么的儿童来说,在他拿到手表时就很可能把它摔坏。大一点的孩子可能知道手表是做什么的。拿到手表之后,他可能会努力想知道手表是如何做的。他会很小心地把手表打开,看一看齿轮和指针是如何工作的。但这也同时说明,他对手表本身已经不再有任何兴趣了。他的兴趣已经集中在了手表的工作原理上。儿童需要的不是物体本身而是对物体的深入了解。

一个正常的儿童可以自由地选择他所喜欢的事情,这就导致了他不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事物的本身,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事物所包含的知识上。因此,他的占有欲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

努力了解物体的工作方式是占有心理的第二种类型:这可以有许多种表现形式。比如,儿童摘花就是为了摘到之后把花扔掉或弄碎。在这种情况下,占有欲与破坏欲是同时存在的。但如果儿童对花已经很了解,知道花的每一部分是什么样的,他就不会摘花,也不会去弄坏它。他只会对花进行仔细研究。他的兴趣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识性,他想占有的是知识。再如,儿童可能会为了得到蝴蝶而把蝴蝶弄死,但如果他的兴趣集中在昆虫或昆虫在自然界的角色上,他就会对蝴蝶进行仔细的观察,而不是抓住它或弄死它。这种对知识的占有欲集中表现为儿童被周围环境中的事物所深深吸引。我们可能会说,孩子们“深深地爱上了周围的环境”。这种对周围环境的热爱使儿童非常小心、仔细地做每一件事情。

如果这种占有的热情是为了获取知识,那么它就会达到更高的层次,引领儿童打开知识的大门。同样,好奇心也会激发科学研究,是科学研究的动力。一旦儿童对某件事物有好奇心,这种好奇心就会发展到其他事物上。

历史上所有有成就的人都有追求美好的本性。他们会通过各种方式理解生命,进而保护和发展生命,最后通过他们的智慧对生命提供帮助。我们不能通过说教来防止孩子弄坏东西。如果一个孩子要得到一件东西只是为了不让别人得到,我们有必要对他们进行说教。但我们说教的有效性不会持续很长时间,不久之后他们还会重来。只有工作和集中精神的研究和探索,才能为儿童带来知识和爱,才能把潜藏于儿童内心深处的美好东西挖掘出来。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不是物理学、植物学,也不是人类的手工作品,重要的是人类的意志和精神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儿童是人类精神的创造者,儿童在自由发展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成人的阻挠,产生了障碍,就会严重束缚儿童心理的正常发展。

蒙台梭利教育箴言

儿童的占有欲,实际上是成长过程中的一种正常心理,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它归为“自私自利”,说成是思想品德有问题。因此,当父母遇到儿童独占、抢夺别人的东西时,不要大惊小怪,更不应责骂孩子自私自利,而应给予说服教育和指导。

让孩子发自内心地“服从”

“服从”的含义

如果人性中没有“服从”,人类在进化中也没有形成这种品质,那么人类的生活将会呈现出一番怎样的景象呢?可想而知会是一片混乱。社会生活中处处昭示着人类的惯于服从!但是这种服从可能是人类毁灭的导火索。盲目的、奴隶式的服从,已经不止一次导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崩溃了。人类并不是缺少服从,而且是太习惯于服从了。问题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有意志力控制的服从。

通过对儿童发展过程的观察,我发现服从意识的形成是人类的一个重要特征。这让我找到了研究方向。观察表明,服从意识与个性发展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基本保持同步。刚开始这种意识受本能冲动的影响,随后进入意识层面,最终进入意志控制的领域。

但是,许多家长错误地认为,如果想要达到让孩子自愿行动的目的,就要“命令”孩子们去做,并把这种被迫的自愿行动称为“自愿的顺从”、“听话”。但幼儿却特别不“服从”,甚至完全背道而行,他们特别“不听话”,常常“说反话”甚至“反驳”。等他们长到四五岁时,这种情况往往就会变本加厉,使大人彻底丧失信心,被迫放弃使他们服从的做法。但是,许多家长却不愿放弃偏见,仍坚持认为幼儿应具有“顺从美德”,并称为“幼儿美德”。

事实上,我们需要思考并引起注意的是,我们如此轻率地对待的这种“顺从”,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成年,似乎“顺从”已经成为一种自然倾向,成为本能。我们发现,社会就是建立在奇妙的“顺从”基础上的,文明就是在“顺从”筑成的道路上前进,人类组织往往滥用“顺从”。

“顺从”意味着牺牲。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习惯于无条件地“顺从”,习惯于自我牺牲,习惯于自我克制。尽管士兵的天职就是服从,如果他们因服从而牺牲,一般人还会敬慕他们;如果谁企图逃避“服从”,则被认为是犯罪或发疯。此外,许多人都有过深刻的生活体验,大家都热衷于服从指引他们生活道路的事或人,而且甘愿作出牺牲。

所以,很自然,我们爱孩子,应该向他们指出“服从是生命的规律”。但是要使之服从,必须通过一个复杂的个性心理形成过程。服从,不仅需要有服从的愿望。而且也要知道怎样服从。当做某事的命令发出后,我们假定孩子将产生相应的行动或抑制能力,很明显,服从必然产生在相应的理智和意志形成之后。所以,为了一点一点地准备这个形成过程,就应当在分阶段的、分层次的练习中形成孩子的秩序感、纪律观念和意志力,从而间接地培养孩子理智的服从。

除了提供发展意志力的练习外,在服从中还有另一个因素,就是要培养完成服从行动的能力。在“儿童之家”,老师们做了一项有趣的观察,观察孩子们的服从和知道服从的关系。她们发现,孩子的个性一旦形成,服从也就潜伏于孩子们的个性中了。例如,一个孩子开始试做某种练习,突然一次做成功了,他很高兴,凝视着,希望重新再做,但有时他会失败。然后,经过一个时期,当他自愿做时,几乎每次都能成功。而当别人叫他做时,却会出错。这是因为外部命令还没有使他从内心产生自愿行动。然而,当练习总是成功、有绝对把握时,别人的命令便会使孩子产生有条不紊的正确行动。这就是说,孩子每次都能完成命令了。

培养孩子的服从意识

过去,服从就是指儿童必须按照教师和家长的意愿去做事。但是,我们对其深入研究后发现,服从并非如此简单,它的发展需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培养孩子的服从意识,必须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

第一个阶段:儿童的表现很任性,他们有时听话,有时不听话,没有什么理由。我们可以将此称之为“精神无序期”。

儿童在第一阶段的行为是受本能支配的,从胚胎发育到1岁之间尤为明显。从1岁到6岁,这种无意识的状态慢慢改善,逐渐发展到能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在这个阶段,儿童所具备的能力决定了他的服从意识,因为服从一个指令需要有完成它的能力。比如,我们不能让人用鼻子走路,因为这个指令是不可能完成的。同样,不识字的人也无法完成写信的指令。所以,这个时期儿童的服从意识取决于他的能力。

儿童在3岁之前心理发展是不完全的,他们还不能有意识地选择。如果成人给他们的指令不合心意,他们是不会服从的。这一点很明显,成人们不会要求一个两岁的孩子完全服从指令。我们很清楚,要禁止3岁以下的儿童做某件事情,只能通过强制性的呵斥。

不过,服从并不代表总是要否定自己的意愿,也可以是主动满足他人的意愿。儿童在3岁以前服从需要一定的能力,3岁以上的儿童在具备相应能力时会服从命令。但是我们知道,儿童内心的成长要经历一些阶段性的过程,在这个人格成型的过程中,儿童服从某些要求,并不意味着他们已经具备了服从意识,而是表明他能够使用自己具有某种能力。不过,这种能力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实践才能完全掌握。

就像儿童学着运动时一样,1岁左右开始学走路,起先是努力站起来,蹒跚着迈步,然后摔倒在地,他会一次次重复这个过程,直到不想再尝试。不过,在他们完全学会走路之后,也就可以任意使用这种能力了。

3岁以下儿童的服从意识取决于他所具备的能力,但是同一个命令他们并不是每次都会服从。这时候教师总认为这是儿童在故意反抗,因此对儿童加以训斥责骂,这样反而会影响儿童的正常发展。

提到儿童的反复无常让我想起了一件趣事。瑞士教育家帕斯塔罗维奇是教育界的权威人物,他曾经提出了“父爱教育理论”。帕斯塔罗维奇同情儿童所面临的困难,要求教师谅解儿童的错误行为,但是帕斯塔罗维奇不理解儿童的反复无常,他认为如果儿童第一次接受了他的指令,说明他们已经具备了执行这项指令的能力,那就应该一直如此。正是因为帕斯塔罗维奇不能接受儿童的反复多变,他的“父爱教育理论”也就成为空谈了。

想想看吧,斯帕塔罗维奇这样的大教育家尚且如此,那么教师怎么能理解呢。

在儿童的能力成型时期打击他们的积极性是最严重的错误。如果儿童不能按自己的意愿行动,连自己的意志都无法满足的话,如何还能服从他人的要求去满足他人的意愿呢?儿童的反复无常究其原因,是因为还没有熟练掌握自己的能力。成人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一位乐手,有些表演场次弹奏得很好,有些场次演奏得非常差,他并不是有意识地想要这样,而是弹琴的技巧不够娴熟。所以,儿童服从意识发展的第一阶段也是一样,时而服从,又时而不服从,很不稳定。

第二个阶段:儿童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他们似乎懂得了命令,并愿意相应地去执行。教师们认为这就是他们所希望的,服从的最高境界。但是,儿童的意识发展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继续向着更高的水平发展。

通常,教师对儿童来说确实是一种标准,因为对于儿童来说,向心目中强大的、有智慧的、有能力影响自己的人看齐,这种感觉能让儿童觉得快乐,也能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因此,他们会期待教师下达命令,而且越多越好。

有这样一个有趣的例子,一位已有10年教龄的女教师,她的班级总是管理得很好。一天,她对自己的学生说:“把你们的东西收拾好,在下午放学之前。”不料,她刚说了前半句,所有孩子就开始收拾东西,直到她说出后半句,孩子们才停下来。可见这些孩子是多么乐于服从,而且反应迅速。这种情况下,教师应该这样下达指令:“今天下午放学之前,你们要把东西收拾好。”

据这个教师说这种事情很常见,因为儿童们喜欢服从她,而且常常迅速做出反应,所以她说话前总考虑一下,怎样说才合适。别人通常以为,教师可以随便对孩子发号施令,可是,这个女教师却不这样认为,学生的尊敬给了她一种必须谨慎的压力。有一次,她路过自习室,听见学生们在吵闹,就想用粉笔,在黑板上写“肃静”这个单词,没想到只写了第一个字母,整个教室就已经悄无声息了。

作为一名教师,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我认为,儿童们这种整齐划一的表现,体现的是这个整体对我的认同。在这里,服从这个行动具有更深的含义。

我称这种现象为“静穆游戏”。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必须保持安静,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意识到应该保持安静,并且同时做出反应,这就产生了一种群体意识感。并且随着多次进行,这种群体意识会得到加强,孩子们保持肃静的时间也就更长。于是,我在这个基础上又增加了“点名游戏”,就是在群体保持肃静的同时,我轻声地点某个学生的名字,这个学生就尽量安静地站起来,而其他人继续保持同一个姿势不变。可想而知,最后被点到的学生要坚持静穆多长时间,这些孩子的意志力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我们之所以做这样的游戏,就是为了提高儿童对自己行为的控制,以此锻炼他们的意志力。通过这种练习,孩子们的群体意识和服从意识得到提高,因为在群体意识中包含了服从意识。

第三个阶段:4~6岁,孩子们会立即服从,十分热情。随着练习越来越熟练,他们会感到骄傲,他们知道该怎样服从了。在这个乐于服从的时期,不管是多么小的要求都会使他们抛开正感兴趣的事情,以服从的行动进入另一种精神状态。这就说明,儿童从具备服从能力开始逐步形成服从意识。

所有的纪律和精神发展的现象,都是从原来紊乱的意识状态中建立了秩序。心理活动由混乱而有序,并产生了情感和精神的奇迹。孩子的心理上不仅有他勤奋努力获得的成果,而且也有他精神生活的天赋力量。孩子从反复的练习中训练了自己的耐心,从服从别人的命令和要求训练了温顺,在为别人做好事中培养了善良,毫无妒忌或敌意。他们主动劳动,帮助他人,但在精神上并没有什么优越感,他们开始沿着正义的道路前进,纯粹是因为这是通向自我发展和学习的唯一道路。他们以纯朴的心享受着沿路收获的果实。

实际上,服从体现在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自然特征。当然,儿童形成服从意识需要一定过程,是随着人的成长和成熟,慢慢出现的。家长一定要遵循这个规律。

蒙台梭利教育箴言

通过命令或暴力的方式使孩子们服从,是家长最为常用的一种教育方式,但它无疑却是错误的方式。企图用这些手段达到教育目的是非常困难的,或者说是根本不可能的。“服从”要发自内心才能有效,父母们一定要依规律而行。

没有逻辑和目的的活动

成年人往往要借助概念、判断等思维形式来理性地认识客观事物,也就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方式来进行活动。然而,这种逻辑思维能力并不是人一生下来就有的。也就是说,刚出生的婴儿不具备逻辑思维能力。儿童在能像大人一样具有逻辑思维能力之前,他所进行的活动是没有逻辑的。于是,在大人看来,儿童的一些行为方式是不可理解的。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1岁半到3岁的儿童身上。

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个一岁半的儿童,他发现了一叠餐巾,餐巾刚刚被烫平,整齐地堆在一起。小家伙极小心地拿起一块餐巾,用一只手压在上面,使整齐的餐巾不会散开,他穿过房间,走到斜对面,把餐巾放在那个角落里的地板上说:“一块。”然后,这个儿童又按来时的路线返回去。这表明某种特殊的敏感性的信号在指导他。他穿过房间,用同样的动作拿起第二块餐巾,捧着它小心地沿着同样的路线走过去,把它放在第一块餐巾上,又说:“一块。”他重复地把所有的餐巾都拿到斜对面的角落。后来,他把这个过程反过来完成,又把所有的餐巾依次放回原来的地方。虽然这堆餐巾堆放得有点倾斜,不像最初所放置的那样完美,但仍然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在这漫长的搬运过程中,幸运的是家中一个人也没有。

使儿童比较入迷的另一项“基本”工作就是拧下瓶盖子,再把它盖上。当这种盖子是一种可反射出五彩光芒的雕刻玻璃瓶上的盖子时,这种情况就更严重了。取下瓶盖子,盖上瓶盖子,似乎是儿童们的一项永远乐此不疲的工作。

儿童喜欢的另外一项工作就是:把墨水瓶或盒子的盖子拿起来又盖上去,或者打开和关上橱柜门。

诸如此类的儿童的基本活动,可以被看做是人作为最初阶段的活动。它们没有逻辑性和目的性。鉴于此,大人们可以在这个准备时期为很年幼的儿童设计一些直观的教具,例如,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圆柱体,正好可以塞入木板上大小不同的洞中。由于这些直观的教具能够满足儿童生活中这个时期的需要,因此,教具的使用获得了很好的效果。

毋庸置疑,这个让儿童自由的思想是很容易被理解的,但是,在大人看来,这种自由的思想却很难实现,其原因是大人心里存在着极深的障碍。因而一个大人,即使表面上能够满足儿童自由触摸和搬运东西的要求,他也将会发现自己无法忘掉内心禁止这个儿童的冲动。

有一位很熟悉这个思想的纽约年轻的妇女,渴望在她两岁半的儿子身上实施这个思想。有一天,她的儿子把装满水的一只水罐从卧室拿到客厅里去。她注意到孩子高度紧张,尽力慢慢地穿过这个房间,并不停地提醒自己:“当心!当心!”孩子的母亲看到这水罐很重,终于感到有帮助他的必要。于是她帮忙拎起这水罐拿到他想拿到的地方。但是,这个孩子感到受了伤害,他很伤心。这位母亲承认造成孩子痛苦的原因在于自己,但又觉得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她说,她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她认识到她孩子正在做的事情是对的,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把孩子搞得很疲惫,浪费很多时间,也不适当,而她只要出一点力就可以完成这件事情。

这就是说,大人对儿童本能工作的重要性如果不够理解,往往就会在儿童第一次展现工作本能时感到奇怪。大人认识到自己必须做出巨大的牺牲,即尊重这些与自己的日常生活极不相容的行为,而且必须克制自己的习惯。大人认为儿童肯定不是一个社会以内的人。但是要把儿童完全放在这个环境之外,就如同不许他学习说话那样,会阻碍他健康地成长。

有鉴于此,大人为了使儿童更好地展现自己,需要为儿童准备一个适宜的环境。当儿童说第一句话时,并不需要为他准备任何东西,因为他的牙牙学语在家里人听来是一种欢乐的声音。但是,儿童的小手会要求一种“工作的器具”,大人要提供与他的工作目的相适应的工具。我们时常发现儿童在活动中所花费的努力,远远超出我们的估计。

蒙台梭利教育箴言

如果条件合适,幼儿在一个适宜的工作环境中,很容易展现一种很熟练的技术性,这往往会使大人赞叹不已。大人如果专门为儿童营造这样一个环境,那么儿童世界将产生复杂的社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