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驾游

20世纪60年代自驾游作为一种时尚的现代自助旅游方式在美国兴起。当时人们对于自驾游的定义,就是不跟旅行团,全程自己驾车进行游玩的旅游方式。至2006年,由于自驾游的兴起,出现了对自驾游的专业名词定义,即“是自己驾车进行的、经由自己组织的、有具体操作方案的旅游手段”。

一、自驾游的相关定义

1. 旅游

旅游由“旅”和“游”二字组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解释为旅行游览,“旅”即旅行、外出,指人的空间移动,“游”即游览、观光、娱乐,指人的游憩行为。由此可见,旅游的重心在于“游”,“旅”不过是手段,“游”才是旅游者最终追求的目标。现代旅游是社会发展进入工业化时代而产生的一种现象,现代性在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加速了社会的异化、环境的恶化和人的单向度发展,旅游成为逸出、离轨或退隐日常生活的一种途径。近年来,旅游行为趋于生活化,以旅游为载体的移动生活逐渐与定居生活共存,乃至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可以说,当代旅游不再是一种观望,也不仅仅是一种体验,其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在旅游中,旅游者被看作是寻求真实的疏离的现代人。旅游的目的是回归日常生活世界而非逃离,正如美国社会学家麦坎内尔(MacCannell)所说的“人们浪迹天涯的意识在旅游行为中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建立完整世界中的永久性家居生活”。

2. 自驾游

“自驾车旅游”一词最早出现于美国。起初人们将周末开车出游叫“Sunday Drive”,后来“周末驾车游”演变成了“自驾车旅游”(Drive Travel)。

“自驾车”的字面含义为:驾车者为“自己”;车辆包括汽车(主要有轿车、越野车、房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以私有为主,也可以采用借用、租赁及其他方式;驾车的目的具有多样性和随意性,最终决定权在于车主或出行团队。由此可见,旅游是自驾车的活动内容之一。当人们以自驾车作为旅游手段时会有以下特征:驾车者可以是车主或其同行者;驾车出行以休闲旅游为主要目的,而非工作、运输等原因;自驾车旅游带有私人出游性质,而非公众旅游。

因此,定义“自驾车旅游”时应明确:自驾游相对“旅游”而言属于大范畴内的专项市场研究,应以微观思想为指导并准确反映出自驾游的特点;自驾车旅游包括自驾汽车、自驾摩托车和自行车旅游等。本研究以我国自驾汽车旅游为主要研究对象并对其定义为:

自驾车旅游是指旅游者以私有或租借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以休闲体验为主要目的、以自发组织为主体的前往目的地旅行的连续过程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现象与关系的总和。

笔者就本定义说明如下:

(1)立足宏观,把握微观,突出自驾车旅游的主要特点。

(2)强调自驾游在组织方式、交通工具和出游目的等方面较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旅游者从出发到结束始终处于旅游状态,是一个连续的旅行过程。

(3)本定义只适用于我国的自驾车旅游,由于中外自驾游在出游目的、方式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不宜一概而论。

二、自驾游的特点

分析自驾游的特点,有必要将自驾游与传统组团游进行比较,得出自驾车旅游自身的特点。

(1)自驾游与组团游的成本区别。

在旅行成本支出方面,自驾游的成本由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餐饮费、住宿费、景点门票费构成。组团游的成本由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旅行社利润、自费购物构成。在餐饮、景点和住宿标准相同的情况下,自驾游无导游费及旅行社利润、自费购物等支出费用,同时在交通费用上的支出比例低于组团游。如果是全家人跟团出游,那么交通费用会占旅行费用的大部分,这时若选择自驾游反而会节约这一大笔费用。尤其是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对7座及7座以下车辆高速公路免收过路费政策,更为自驾车出游节省了大量资金。

(2)自驾游相较组团游,具有经历的多样性、过程的自由性及安全性、对景区体验度深等优势。

①自驾游经历的多样性。由于自驾游的过程不同于组团旅游,因此从驾车的时候起,从居住地到旅游目的地的旅程便成了一项重要的体验。它包括旅行的驾驶经验、旅途中和目的地的旅行体验。与组团旅游相比,在不同旅游目的地之间驾车旅行的经历,使得旅行过程更加丰富和有趣。

②自驾游过程的自由性。这种自由性主要体现在对旅行方式和时间的掌控上,自驾车旅游比组团旅游更便利、更自由。一辆自驾车通常搭载游客不多,不需要一大群人挤在一辆大巴里,在旅途中有一定的隐私空间,也可以通过对讲机同其他车辆上的同伴交流,以减轻旅途中的厌倦;自驾游游客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安排旅游行程,品尝自己喜欢的美食,在旅途中碰到喜欢的风景就下车拍照、休息,在欣赏美景的同时,也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历史变迁,丰富了知识,这实际上是对生活质量更高的追求。

③自驾游的安全性。自驾车出游往往是一家人或者亲朋好友出行,彼此之间非常熟悉,有着共同的话题,有助于增进亲情友情的沟通,使自驾游客有安全感。旅游景点可依据居住点的远近距离来安排,行程舒适度自由掌控,这样可以减少旅途中的体力负担,使自驾游游客获得身体上的安全感。另外,自驾游可避开人员密集的车站、机场,有利于保障游客的财物和人身安全。

④自驾游对景区体验度深。自驾游游客可以避开在高峰时段进入景区,同时在景区内不会因急着赶赴下一景点而走马观花,对景区进行深度游,深层次了解景区历史和文化,丰富旅游经历和增长旅游见识。

三、自驾游的分类

自驾游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见表1-1):

表1-1 自驾游分类

(1)按照组织主体可分为自发组织、汽车经销商组织、旅行社组织和汽车俱乐部组织(见表1-2)。

表1-2 自驾游组织形式

自发组织一般以驾车者为中心,以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为团友组成的出游团队。这种形式从旅游动机到旅游成行,都是游客个人的主观行为,没有任何外力组织,自由度最高。汽车经销商组织和汽车俱乐部组织一般是以车辆为出游主题,以某一条特定线路界定旅游范围,旅游主线固定,途中较为自由。旅行社组织和汽车经销商组织或是汽车俱乐部组织较为接近,差异主要在于二者谁为主导,同时,都是以包装组合好的活动主题为媒介,以旅游产品或旅游服务为核心,吸引自驾游散客成为出游团队成员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出游方式。

(2)按照市场类型可分为散客市场、主题市场和定制市场。

散客市场的自驾游游客都是以散客形式自驾车出游的游客群体。这部分群体出游前一般会选择自行从旅游目的地或是OTA等的网上主页或平台收集获取旅游信息,然后自行完成整个行程。主题市场通常是由旅游目的地或旅游中介通过将自驾游在整个行程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按照某一特定主题定制的一项新的旅游产品,购买此产品的自驾游游客可以一次性获得整个行程中涉及的吃、住、行、游、购、娱的所有信息或大部分产品,这里旅游中介一般指的是旅行社或汽车俱乐部等。定制市场对于自驾游产品的要求比散客市场以及主题市场要高,他们从专业的角度对自驾游产品提出要求,或者是从个性化的角度提出要求。因此定制的自驾游产品对于对应人群来说,会在驾驶技术甚至一些必要的荒野生存技巧上形成一些门槛,但这部分市场的消费能力普遍较强。定制市场的代表产品有探险自驾游、休闲驾车赛事、房车旅行等。

(3)按照出游距离可分为短途自驾游、中途自驾游和长途自驾游。

以自驾游游客常住地为中心,出行半径在100公里以内的我们称之为短途自驾游,出行半径在100公里以上500公里以内的称之为中途自驾游,半径超过500公里以上的称为长途自驾游。

(4)按照地域范围可分为省内自驾游、国内自驾游和国外自驾游。

以自驾游游客常住地所在的行政区域为划分标准,在常住地所在省省内的自驾游为省内自驾游,跨省进行的自驾游为国内自驾游,跨越国境的自驾游为国外自驾游。其中,国内自驾游和国外自驾游都可通过租车公司异地租车或全程自驾等方式实现。

(5)按照车辆所属可分为私家车自驾游、租赁车自驾游和公车自驾游。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保有量也在迅速增加,驾驶私家车出游成为人们出门旅游,尤其是短期、短途旅游的主力军。而汽车租赁行业的日益成熟,也为“有本无车族”们提供了自驾游的机会。根据罗兰贝格的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的租车市场规模达到650亿元人民币。神州、首汽等租车巨头增加车辆数量和网点数量。公车出游包含政府车辆和公司车辆出游,由于受公车改革的影响,前者在我国自驾游群体中的占比将会越来越小,后者在一定时段内还会存在。

(6)按照车型可分为汽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的自驾游。

由于驾照持证人数的增加和私家车的普及,汽车自驾游在自驾游中将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四、自驾游体系的构建

参照国内外自驾游体系建设经验,自驾游体系由营地体系、产品体系、交通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五大体系构成(见表1-3)。

表1-3 自驾游体系的构成

五、自驾游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1)

1. 总则

汽车旅游营地体系建设应符合营地景区化、经营网络化、管理品牌化、服务数字化的建设目标。汽车旅游营地应结合云南省民族风情,根据所在地的地质、地形、气候、水文、自然植被、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与建设。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汽车旅游营地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旅游营地的建设要求、服务规范、等级划分要求、等级评定等。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旅游营地的建设与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17498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19272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33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

GB 9664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 84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GTB 856软件工程国家标准

GB 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T 7946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4308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673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 16767游乐园(场)服务质量

GB/T 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GB/T 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 1897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1431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2800星级旅游饭店用纺织品

GB/T 26356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T 26365游览船服务质量要求

GB/T 31710.1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1部分:导则

GB/T 31710.2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2部分:自驾车露营地

GB/T 31710.3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

GB/T 31710.4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4部分:青少年营地

GB/T 26361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GB/T 50805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149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LB/T 001旅游饭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LB/T 002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LB/T 003星级饭店客房客用品质量与配备要求

GB/T 31384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LB/T 061自驾游目的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指南

LB/T 063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

LB/T 065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LB/T 066精品旅游饭店标准

ISO/IEC 11801—1995信息技术互联国际标准

CJJ 2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 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T 47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 10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JGJ 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DB53/T 417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划分与评定

GA/T 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75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B/T 18726现代设计工程集成技术的软件接口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营地Campsite。

提供两个或以上房车、移动房屋和(或)其他露营设备场地,为公众或组织成员过夜使用的特定区域。

(2)汽车旅游营地Motor Tourist Campground。

在景观环境良好、交通条件便利的区域建设的,为自驾汽车、房车旅游者提供集营地住宿、休闲、度假、运动、娱乐、观光、餐饮、综合服务、公共社交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符合景区化、生态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要求,具有公益属性的汽车休闲度假旅游综合体。

(3)营位Campsite。

以帐篷、小型汽车、自行式房车、拖挂式房车及其他形式出现的,供游客停车、住宿和露营的独立单元。

(4)营区Camp。

由多个营位组成,主要供旅游者停车、住宿和露营的区域。

(5)房车Recreational Vehicle(RV)。

也称旅居车(本标准文中统称为房车),一种主要设计用于娱乐、露营或季节性使用的临时性住所的车辆型装置;有其动力或安装在另一辆车上;在公路上行驶时,不需要特别的公路使用许可;可由个人简单运输、日常装配。

(6)自行式房车Motorcaravan。

一种配置有卧室、起居室、卫生间、厨具等生活设施,具有自主动力,依靠自身牵引力前进行驶的交通及住宿专用汽车。

(7)拖挂式房车Caravan。

需要外部动力牵引行驶的房车。

(8)水电桩Hydroelectric Pile。

为在汽车旅游营地内驻扎下来的自行式房车、拖挂式房车等提供水和电补给的设备。

(9)充电桩Charging Pile。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专用供电装置。

5. 选址

(1)选址原则。

汽车旅游营地应选址于资源特色、旅游市场环境等良好,旅游产业政策适宜的区域。

汽车旅游营地应选址于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位规划允许建设的区域。

汽车旅游营地规模应遵循旅游产业发展规律,适应地区旅游发展要求。

(2)选址依托。

汽车旅游营地可依托旅游资源富集区建设,宜选址于A级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公园等内部或周边。

汽车旅游营地可依托城镇建设,宜选址于旅游城市、旅游小镇、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等城镇内或周边。

汽车旅游营地可依托乡村建设,宜选址于旅游乡村、历史文化名村、都市农庄、乡村旅游景区(点)、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旅游景区(点)内部或周边。

汽车旅游营地可依托道路建设,宜选址于旅游专线、旅游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沿线。

(3)周边环境。

汽车旅游营地应位于景观观赏条件较佳区域。

汽车旅游营地应合理利用区域内已有的自然和人文旅游景观。

汽车旅游营地应充分考虑与周边旅游产品的延续性,与其形成一定的互动性,在基础设施和游览活动等方面形成共享和互补。

(4)营地条件。

汽车旅游营地应选址在基础设施条件健全,交通、能源、通信、水电等条件满足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经营需要的区域。

汽车旅游营地选址应充分利用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荒地、未利用地。

①环境质量要求。

空气质量应满足GB 3095的相关要求。

噪声质量应满足GB 3096的相关要求。

地面水环境质量应满足GB 3838的相关要求。

②生态质量要求。

汽车旅游营地应选址于整体自然植被覆盖率较高的区域。

汽车旅游营地建设应综合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因素。

汽车旅游营地选址在生态脆弱地区应进行生态敏感性评价。

汽车旅游营地选址应避开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和有积水、洪水淹没威胁的地段。

6. 规划

(1)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应符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总体规划应根据发展时序作出远期规划安排和近期规划。

总体规划应对营地客源市场条件、投资效益、外部交通状况、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等进行分析。

总体规划应确定营地的主题形象,划定营地的用地范围及空间布局,安排营地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提出开发措施。

总体规划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科学,交通组织顺畅,满足生活休闲、管理服务和营地活动等需要。

成果要求有规划文本、说明书、图件(包括营区区位图、综合现状图、功能分区图、总体布局图等其他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可根据功能需要确定。

(2)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划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地块的界线,并规划分地块。

规定各地块建筑和营位的高度、密度、间距、后退红线以及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并根据各地块的用地性质增加其他必要的控制指标。

规定各地块建筑和营位的体量、尺寸、色彩、风格等要求。

规定交通出入口、停车泊位,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等要求。

成果要求应有规划说明书、图件(包括营区综合现状图,各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等)。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0~1/2000。

(3)修建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对景观绿地进行规划设计。要求融合当地特色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与周边环境协调,结合主题风格,强化主题氛围。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对道路交通进行规划设计。要求内外交通对接合理,线路安排顺畅。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对各类设施进行规划设计。要求充分利用所在地已有设施,设施布局科学美观。

应对营地进行分期建设规划,并对各项建设进行投资估算。

成果要求有规划设计说明书、图件(包括综合现状图、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各项规划设计图、各样式营位设计图等)。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1/2000。

7. 设施

(1)住宿设施。

营地应配备与主题定位和旅游人数相适应的营位和其他住宿设施。

营地住宿设施面积不得超过营地建设总面积的50%。

表1-4 汽车旅游营地营位规模

注:①自驾车营位指配置小型汽车停车位、悬空式帐篷营位、绿地、洗碗池、水电桩、户外餐桌椅和垃圾桶等设施的住宿单元。②营位中配置的小型汽车停车位尺寸应为:长4~6m、宽2m,停车位与营位边界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帐篷营位应平整干燥,与营地内的河道、湖面等水源应有足够距离;应铺设防潮草坪或木制地台,并高于周围地面15cm以上,地面坚实,排水良好。

自驾车营位和房车营位地面应生态硬化;应设置水电桩,预留与房车的给排水等管线接口;所有管线均埋于地下,不影响景观。

营位宜配备用于开展各类户外休闲活动的设备器材及安放处。

营地可设置木屋酒店、集装箱酒店等移动式住宿设施。

营地可建设度假酒店、精品饭店、民居客栈等固定式住宿设施。

营地应设有数字化住宿管理系统,具有在线查询、预订、支付结算的功能。住宿门禁宜采用扫码入住或人脸识别等智慧化的设施,内部应设有呼叫服务、报警等常规功能。

(2)餐饮设施。

营地应配备餐饮场所及设施。

营地宜提供多种餐饮服务。

营地餐饮卫生条件应符合GB 16153的相关要求。

营地宜设有数字化餐饮管理设施,支持网络终端在线查询、订餐、订座、支付、开发票功能;支持移动端扫码下单、支付功能。

(3)休闲服务设施。

营地可提供开展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室内外场所和设施。设施符合GB 19272、GB 17498、GB 9667、GB 8408、GB/T 16767、GB 9664的相关要求。

营地可提供进行展览、洽谈等商务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营地可提供进行研学旅行、亲子体验等教育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设有具备查询、预订等功能的数字化休闲服务设施管理系统。

(4)游览设施。

营地应具有景区化特征,具备游览功能。

营地宜设计徒步、骑行等游览线路;游览路线应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联结度高。

营地应配备游览交通工具,宜配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等低碳交通工具。

营地宜配备数字化导览设施,支持以游客位置定位自动触发、移动端地图导览、微信小程序导览功能;提供支持移动端扫码租赁的语音自助导览设施。

营地应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实现以营地实景电子地图为基础的可视化信息管理要求。提供面向游客便利查阅、设施标注、定位、热力图分布、导览等功能。

(5)商业购物设施。

营地应配备商业购物场所。购物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建筑造型、色彩、材质符合地方特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营地可配备符合营地特色和市场需求的多种类型购物商店或购物设施。购物设施、服务质量和相关商品应符合GB/T 26356的相关要求。

营地宜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多种类商品的销售。

营地宜配备数字化购物设施。

(6)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①游客服务中心。

营地宜单独设置或依托管理服务场所设置游客服务中心。

游客服务中心位置应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

提供接待、咨询、讲解、支付、休息等服务设施和功能。

②旅游厕所。

旅游厕所数量与接待能力相匹配,布局合理,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化。

厕所建设等级质量应达到GB/T 18973规定的要求。

营地应建立智慧厕所系统。支持具有位置定位服务的客户移动端找厕所导航功能;具有实时提供人流监控、厕位占用、环境监测、求助报警等功能。

③综合活动场所。

营地宜提供可开展户外活动的综合性活动场所。

综合活动场所可满足游客集会、举行大型活动等场地需求。

综合活动场所应配备相应服务设施。

④标识系统。

应在营地所在区域内的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口、道路分道口等设置道路交通标识,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GB/T 10001.2的相关规定。

营地内各种游览标识标牌齐全且功能完整,营地内旅游设施和标识标牌符号应符合GB/T 10001.2和GB/T 31384的相关要求。

标识系统设计应采用多语种文字说明,文字表述清晰、简洁、易懂,字体、大小、颜色与底色、图标等和谐醒目,具有特色,突出解说效果。

(7)道路交通。

营地应与周边国道、省道等主干公路相连通,并有多种外部接驳方式,设施完善。

营地应根据总体布局和建设规模,合理设置车辆及人员出入口。

营地内部各功能区应有道路连接,并分不同等级,以满足不同交通流量、组织布局和功能的需要,营地道路分级设置可参考下表所示。

表1-5 道路宽度标准

营地内人车流应分离,车行道转弯半径及回车场半径不小于12m。

营地内应建有设施配套、管理到位的集中式停车场,停车位数量应满足相应等级营地要求的接待规模,停车场场地设计、建设应符合GB/T 51149要求。

停车场应设有新能源汽车、电瓶车停车位,并配备充电桩等专用设施。

营地应在出入口、营位、住宿区、停车场设置门禁系统。宜采用以二维码、指纹、身份证、人脸识别等门禁技术,实现网络化集中数据采集与管理的功能。

营地应建立智慧停车场系统,具有以客户位置定位服务的移动端导航功能,具有显示总停车位,实时空余车位、自动车牌识别、无感支付、自动放行的功能。

(8)给排水设施。

①给水设施。

应科学预测营地用水量,合理设置营地供水系统。

营地给水水源应接入城镇统一供水管网,条件不足时,可接入山泉水、地下水或就近地表水,营地内部饮用水应达到GB 5749要求。

给水管网应埋地敷设,确保各个旅游接待设施有给水管接入。

营区内应提供生活饮用冷、热水。

②排水设施。

营地室外排水设施应按照GB 50014设计,营地内部建筑给排水管网应按照GB 50015设置。

营地排水设施采取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应接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条件不具备时,应独立设置与营地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备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营地污水排放标准应严格遵照GB 8978的排放标准要求。

(9)电力电信设施。

①电力设施。

应科学预测营地用电负荷,合理布置变压器,营区内可配置发电设备。

营地内部电力设施应符合GB 50052的规定,外部高压线宜架空敷设,内部线路宜埋地敷设。

营地内部道路照明应符合CJJ 45的规定,营地内部建筑物照明应符合GB 50034的规定。

②电信设施。

营地内部电信线路宜采用管道电缆方式,一般沿规划道路埋地敷设,与电力电缆异侧布置。

营地内部应实现4G及以上通信网络信号全覆盖;无线Wi-Fi网络信号覆盖游客聚集区域。

电信设施的配备应能满足数字化建设的需要。

营地内应建立光纤骨干网络,终端接入应支持百兆光纤接入、汇聚层宜支持千兆互通,支持传输各项智慧化建设所需的视频、语音、数据等设施。

在营地入口、游客中心、营区、住宿、餐厅、活动地点等游客集中区域应提供免费无线网络服务。支持无线漫游,跨路由上网,无须重复认证功能。

营地应设有管控中心场所,对营地智慧化设施进行安全有效的管控。

(10)环卫设施。

营地应遵循垃圾分类原则合理设置废物箱,宜设置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广场、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废物箱服务半径应满足要求。

营地宜根据规模设置相应数量的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应符合CJJ/T 47相关要求。

其他环卫设施的设置参照GB 50337进行规划建设。

(11)防灾设施。

营地内的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按照GB 13495设置,营地主干道及主要建筑物周围的道路应保证大型消防车通行。

营地内各项建筑设计抗震要求应满足GB 50011的相关要求,并配备有完善的疏散通道、避难广场、医疗卫生等应急服务场所。

营地内防洪设施的建设应符合GB 50201以及GB/T 50805的相关要求,在易发生洪水威胁的区域应修建防洪堤、排洪渠道、防洪墙等堤防工程。

营地内建(构)筑物、弱电设施的防雷装置要严格按照GB/T 21431以及GB 50057要求配备齐全。

(12)维修抢险设施。

营地宜提供汽车维护服务,车辆维护应符合GB/T 18344的规定。

营地宜与所在地的汽车维修厂、站建立特约维修关系。

(13)无障碍设施。

营地内道路宜设置盲道,台阶区域应设置有缘石坡道、轮椅坡道。

营地内所有旅游服务场所,均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营地内无障碍设施设置应符合GB 50763的相关要求。

8. 经营管理

(1)机构及制度。

管理机构健全,部门运作规范,各部门职责分明。

营地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有完整的执行记录,定期监督检查记录和总结。

(2)人员管理。

营地应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设专门机构进行管理、专人负责,培训人员和培训的经费明确、落实。

营地从业人员应实现全员培训,培训时间应有明确规定,有完整的培训年度计划和实施记录。

营地服务人员应熟悉服务接待要求,做到服务规范、技能娴熟,高效率完成对客服务。

(3)运营管理。

①营销推广。

营地宜建立鲜明的品牌形象,营销具有特色主题。

营地应建立包括营地官网、公众号、小程序等的营销平台,具备面向客户端(含移动端)提供服务的功能。

②活动组织。

营地宜设置活动接待部门,可承担活动接任务或策划营地主题活动。

营地各类主题活动应按要求在相应的功能区进行。

营地各类主题活动宜种类丰富、类型多样、频率高。

营地主题活动应制定接待计划、安全预案、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活动区域危险地段有专人值守,特殊活动应配备专业服务人员。

③购物服务。

营地购物服务质量、购物安全保障、商品特色等应符合GB/T 26356相关要求。

商品种类品种丰富齐全、明码标价、货真价实,应满足游客旅居、露营等基本需要,并体现当地特色。

营地设有智能租赁系统,租赁的设施(含专业运动设施),应具备定位功能。

(4)综合管理。

①投诉处理。

投诉制度健全,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投诉设备,并由专人负责并落实。

投诉处理规范、处理程序符合LB/T 063的要求。

②医疗管理。

营地应提供应急医疗服务,配备相应的医疗服务设施和专职医护人员。

营地应与所在城市的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③安全管理。

营地内部应设置安全巡视员、电子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等,并设置夜间照明系统。

游客活动范围内危险地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醒目规范,涉及安全操作要求需出明确文字说明。

应制定营地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营地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消防、交通、疾病、灾害预防及应急体系,并针对营地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营地应建立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采用网络化、高清化、智慧化的架构,实现前端视频采集、传输、存储及解码显示等功能。具有入侵侦测、越界侦测、移动侦测、客流监测功能。应与消防系统、电子围栏系统联动,具有联动报警时自动录像取证功能。

营地内应建立公共广播系统,覆盖全营地,声音清晰,内容可分辨。应联动营地管理平台,具备应急指挥、消防报警、信息发布的功能。

应具备有效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配备防火墙等保障工具,应符合GB 17859标准的要求。

④卫生管理。

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营区内卫生条件应符合GB 9663的要求,餐饮场所符合GB 14934、GB 16153规定的要求,文娱类场所符合GB 9664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符合GB 9667规定的要求。

采取节能环保措施,废弃物排放符合GB 8978、CJJ/T 102要求。

营地应向顾客提供环境保护的信息或资料,提供娱乐活动应包括环保教育内容。

9. 等级划分与评定

(1)等级划分。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用“星”的数量表示营地的等级。划分为五个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5星级、4星级、3星级、2星级、1星级。

等级评分总分为1100分,其中1000分为基础分,100分为附加分。5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850分;4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750分;3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600分;2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500分;1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350分。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的标牌、证书由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统一制定和颁发。

(2)评定机构。

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其他相关行政单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成立云南省级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统一负责云南省内5星级、4星级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州、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参照省级办法,指导成立本地汽车旅游营地评定机构,负责辖区内3星级及以下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

(3)评定机构的职责。

①省级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的职责包括:

A. 制定全省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检查细则;

B. 制定全省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

C. 授权并督导州市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对州、市超越等级评定4星级、5星级汽车旅游营地,有调整和纠正的权利。

D. 组织实施汽车旅游营地等级的评定及复核工作,对州市级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所评等级进行审核;

E. 组织对全省3星级及以上等级汽车旅游营地的等级评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②州、市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的职责包括:

A. 制定本区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

B. 组织实施汽车旅游营地等级的评定及复核工作;

C. 组织对本区汽车旅游营地监督检查工作。

(4)申请及评定程序。

凡符合要求的汽车旅游营地可向所在地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申请相应等级评定。

汽车旅游营地申请评定等级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A. 国土或水利部门提供的许可证件;

B. 卫生许可证;

C. 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 营地规划设计报告;

E. 营地等级申请报告;

F. 自查自评情况说明;

G. 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受理:接到营地等级申请后,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应核实申请材料,于14工作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

检查: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受理申请后,适时安排评定、检查。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安排评定检查,检查员应提交检查报告。评定、检查按照本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评审:接到检查报告后的一个月内,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应根据检查员意见对申请等级的营地进行评审。等级评定工作由评定机构委派的检查员组成评定组承担。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检查员(简称“检查员”)应具有汽车旅游营地检查评定资格。

批复:对通过等级评定的汽车旅游营地,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颁发相应等级证书和标志,并向社会公告;对未通过等级评定的汽车旅游营地,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应说明不予评定等级的原因。

(5)等级复核及处理。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复核工作按照等级评定机构的职权范围进行。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按照本标准对已评定等级的汽车旅游营地每三年复核一次。

复核合格的汽车旅游营地由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向社会公告。

复核不合格的汽车旅游营地,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被降低或取消等级的汽车旅游营地,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重新评定等级。

已取得等级的汽车旅游营地如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其所在地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应在权限范围内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并报省级评定机构备案或处理。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定机构按相应权限对决定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或收回该汽车旅游营地的等级证书和标志。

(6)监督。

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按本标准要求对取得等级的汽车旅游营地进行监督管理。

在监督管理中如发现汽车旅游营地经营管理及服务有与本标准要求不相符的情形时,应作出整改、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建议。

10. 附则

本规范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自2019年6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三年。

汽车旅游营地等级评分表

A.1.1 评定项目与计分

A.1.1.1 等级评分表分为5个大项,总分为1100分,其中1000分为基础分,100分为附加分。

A.1.1.2 等级评定时,对评价项目和评价小项由评定委员会成员计分,最后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总分

A.1.1.3 各等级汽车旅游营地的综合得分为:任何评分项目只有一档分数,如不完全具备该项目要求,则减半给分;如果该项只有1分,则不给分。

A.1.1.4 任何项目如果具备两档及以上分数时,则只能选择最有代表性的项目计分一次,不可重复给分。

A.1.2 各等级分数要求

A.1.2.1 5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850分,且规划面积不小于500亩,营位数不小于200个,且应建有度假酒店、民居客栈等住宿设施。

A.1.2.2 4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750分,且规划面积不小于200亩,营位数不小于100个。

A.1.2.3 3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600分。

A.1.2.4 2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500分。

A.1.2.5 1星级汽车旅游营地需达到350分。

表1-6 汽车旅游营地登记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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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驾游体系发展现状

随着国民休闲观逐步形成,旅游业进入大众化、普遍化时代,旅游成为现代人的一项重要生活内容。并且,散客成为旅游市场的主体人群,自驾游成为不少旅游者出行的首选,是散客出游的主要方式。随着租车行业的发展和便捷的服务,选择落地租车进行自驾游的游客比例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中国自驾游发展报告2016—2017》显示,2016年自驾车旅游总人数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8%,占年度出游人数的59.5%;2017年中国自驾游人数平稳增长,总人数达3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7.4%,占国内出游总人数的62%。从近五年的自驾出游人数统计情况来看,自驾出游人数持续增长,出游人数占国内旅游人数比例稳定在半数以上。

伴随着国内自驾游的迅速发展,我国对自驾游的发展非常重视,从2016年开始,关于自驾游的各项政策频繁出台。2016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6部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的通知》(旅办发〔2016〕214号),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11部门出台《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和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自驾游领域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系统的规划。2016年12月2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70号),提出加快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2019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自驾游目的地等级划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两项行业标准。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自驾游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为自驾游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作为一个快速成长的市场和政府大力支持的中国新型业态,自驾游的市场空白多,发展空间大。虽然国内各地都在积极建设自驾游营地,但是由于产品、服务跟不上市场需求,管理缺位和制度滞后等原因,这种自驾游发展机制还跟不上产业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物质生活的丰富,居民于自驾游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政府也出台了多部相关政策,以促进自驾游产业的发展。为了提高旅游业供给质量,尽快告别行业粗放无序的发展状态,需要提升自驾游体系的整体质量,从而促进自驾游这个新兴产业发展,并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

七、自驾游市场特征分析

《中国自驾游发展报告2017—2018》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自驾游市场特征为:

1. 自驾游人群分析

选择自驾游的群体年龄一般在20~40岁,他们大部分参加了工作,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有追求生活品质的偏好,希望在工作闲暇能好好放松一下自己。(见图1-1)

图1-1 自驾游人群年龄构成

2. 自驾游决定权性别分析

通常男性更加热爱旅游,尤其热衷于惊险刺激的探险项目。然而旅游消费心理学的相关研究显示,女性同样热爱旅游,在以家庭为单位的自驾游中,女性通常拥有决定权。(见图1-2)

图1-2 自驾游决定权性别比重

3. 自驾游游客的偏好分析

在自驾游的旅游选择上,大部分游客会选择已开发的自然风景区,更多的选择在自己所在的城市附近进行自驾游,旅途不会太远,经费也比较充足。另外,为了丰富旅游产品,很多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发了民俗旅游,在近些年逐渐成为自驾游游客的首选。(见图1-3)

图1-3 自驾游游客偏好分析

4. 自驾游游客的经济能力分析

自驾游群体一般都是工作稳定、收入稳定、事业有成的人士,这是由于汽车是消耗品,除去部分有车人士来说,租车也需要一定的花费,加上在旅途中汽车的额外所需费用,因此自驾游游客本身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见图1-4)

图1-4 自驾游游客年收入情况

5. 自驾游消费数据分析

由图1-5可以看出,出游经费花费500~2000元区间内人数最多,总计占到全部调查人数的70%。这些花费主要用于支付交通、住宿以及饮食消费。(见图1-5)

图1-5 自驾游消费情况

6. 时间因素分析

由图1-6、图1-7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游客在时间上选择2~5天的行程规划,其次是1天的短途旅行。在一年当中的出游频率统计中,51%的游客会选择每年1~2次的短途旅行。

图1-6 自驾游游客一年当中出游频率

图1-7 自驾游游客出游天数

7. 动机分析

自驾游游客在选择出游地点时倾向于选择当地比较有名的休闲景区。近些年,由于参与自驾游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个性化的旅游产品以及探险项目备受青睐。

8. 距离因素分析

由图1-8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游客都选择了离自己居住地500公里以内路途的景点,超过500公里的出游路线选择的人数并不多。经初步推测,原因在于500公里以内的景点可以花费较少的交通费用,相较于火车等出行方式花费金额较少。

图1-8 自驾游游客出游距离的选择

9. 信息获取方式分析

从图1-9中可以看出,近35%的被调查者都是通过互联网了解到感兴趣的旅游项目,由此可以推测出自驾游的主要群体是习惯使用网络的年轻一代,比如“80后”或者“90后”。除了网络获取信息的途径以外,经由朋友圈以及同事介绍的比例近30%。

图1-9 自驾游游客信息获取方式

10. 自驾游出游方式选择分析

如图1-10所示,在短途自驾游出游的方式上,自由出行(朋友、同事及家庭相约出游)的比重大于有组织的自驾出游活动(汽车俱乐部、经销商、自驾协会、旅行社等),自行安排出游和参加有组织的自驾车出游比例分别为67%和33%;如图1-11所示,在中长途自驾游出游方式选择上,参加有组织的自驾出游活动明显增多,占64%,原因在于中长途活动结伴出游能加强安全保证,同时也可以节省一定的出游成本。

图1-10 短途自驾游出游方式

图1-11 中长途自驾游出游方式

11. 自驾游游客最担心的问题分析

由图1-12可以看出,汽车的安全问题以及旅途中的保障是游客重点关注的方面,其次是途中的保障消费问题以及对于旅行气候变化的顾虑。

图1-12 自驾游游客最担心的问题

八、自驾游发展趋势

自驾游产业的发展带动了二三线城市景区和新景区的蓬勃发展,使得游客不再选择在节假日去人满为患的大景点,而是通过互联网以及其他途径了解到的新景区,这样既缓解了部分旅游城市的游客接待压力,又促进了新景区所在地区的旅游经济,能够使得一些欠发达地区,经过对景点的开发,吸引人流量,逐渐形成旅游产业链,充分发展旅游经济,从而拉动本地的经济发展。在自驾游带来的唐家河阴平村旅游收入翻番的增长率背后,我们更是看到了自驾游正为丽江市旅游区域知名度的提升、为丽江市旅游全面开花注入活力、为云南旅游景区全面发展贡献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