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商颂”、“周颂”韵律形态及其与乐舞之关系

杜晓勤

德国著名艺术史家格罗塞曾经指出,在世界各民族文化发展的最低阶段,音乐与舞蹈、诗歌“结连得极密切”,“形成为一个自然的整体”[1]。同样,中国早期的诗歌也与音乐、舞蹈密不可分。《礼记·乐记》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从理论上揭示了远古时期诗、乐、舞三位一体、相伴而生的艺术机制。《尚书·舜典》所云:“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余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描绘了一幅原始社会击石奏乐、载歌载舞的艺术表演场景。中国有文字记载最早的乐歌更是多为舞曲之辞,《吕氏春秋·古乐》就记载了远古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各个时期的乐舞,如葛天氏之乐《载民》《玄鸟》《遂草木》《奋五谷》《敬天常》《达帝功》《依地德》《总万物之极》,喾时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尧时之乐《大章》,汤时之歌《晨露》等。这些乐歌舞曲因年代久远皆名存而辞佚,其中虽有一些后人的附会,却反映了中国早期诗歌多为舞曲歌辞的史实。

中国现存较早的舞辞,大多收在《诗经》的“颂”诗中。宋人朱熹在论及风、雅、颂三者之别时曾经指出:“风则闾巷风土、男女情思之词,雅则朝会、燕享公卿大夫之作,颂则鬼神、宗庙祭祀歌舞之乐。其所以分者,皆以其篇章节奏之异而别也。”(《楚辞集注》卷一)清阮元也认为:“风、雅但弦歌笙间,宾主及歌者皆不必因此而为舞容,惟三颂各章皆是舞容,故称为‘颂’。”[2]当代学者进一步指出:“‘颂’,是一类专门用于王室祭祀的‘宗庙之音’。这类音乐往往合以舞蹈。‘颂’的意思正是舞蹈的‘形容’,舞蹈的‘模样’。《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不但说对了‘颂’诗的表现内容及其功用是在王室祭祀场合为君王歌功颂德,并且触及了‘颂’诗的表演形式是载歌载舞的‘形容’。”[3]可见是否配舞而歌,实为颂与风、雅艺术体制之一大区别。具体而言,《商颂》应为殷人“祭其先王之庙,述其生时之功”(孔颖达《诗序·正义》)的宗庙祭祀乐舞,《周颂》则是周室成功致治后的告神乐舞,《鲁颂》系春秋时鲁人歌颂僖公的乐舞[4]

由于“颂”诗多为舞曲歌辞,而乐舞艺术首重舞容、舞姿、舞仪等视觉表现形式,其次是舞曲节奏及乐歌旋律之美,最后才是声辞本身之韵律及表现内容,所以,“颂”诗的韵律感大多较弱。而在三颂中,随着创作时间的推移,《商颂》《周颂》《鲁颂》的韵律感又呈现出渐次增强的发展态势。因为篇幅关系,下面仅就今存《商颂》《周颂》中作品的韵律形态及与乐舞之关系,试作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1] [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14-215页。

[2] 阮元,《释颂》,《揅经室集·一集》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9页。

[3] 褚斌杰、谭家健主编,《先秦文学史》,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80页。

[4] 据考证,《鲁颂》产生的时代,当在鲁僖公在位的前一二十年间。参郭令原,《〈鲁颂〉颂僖公图复周公之业,争伯诸侯也》,《甘肃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