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增订本)
- 陈来
- 4491字
- 2020-07-09 15:24:10
一 绝地天通
欧洲历史上巫术的出现,据认为不晚于旧石器晚期。中国史学工作者也把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出土的有关器物,如玉琮、獐牙钩形器等作为巫师的法具来解释,[2]但仍属推测。在文献上,中国古代有关“巫”的起源与演变,见于先秦“绝地天通”的传说。就让我们从这里开始。
《尚书·吕刑》记载了上古时代原始宗教的一次重大变化:
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刖椓黥。越兹丽刑并制,罔差有辞。
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虐威庶戮,方告无辜于上。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斐常,鳏寡无盖。
按照《吕刑》所说,自蚩尤作乱以后,苗民社会混乱不堪,酷刑泛滥,杀戮不止,相互欺诈,没有忠信。受苦者无法忍受,哀告于皇天上帝,上帝因此发用威力,惩处作虐的苗民。上帝命令重和黎断绝天地间的联系,命令诸王在地上治理整顿,以恢复人间的正常秩序。
中国古代著名的神话汇集《山海经》的《大荒西经》也简略地叙述了重、黎的故事,只是以重、黎为颛顼之孙:
颛顼生老童、老童生重及黎,帝令重献上天,令黎邛下地。
《山海经》的记述证明,《周书》所载的故事确实是一个古老而流传甚广的传说。不过,无论《吕刑》的“绝地天通”还是《山海经》的“重献上天”“黎邛下地”,都语焉而未详,只有《国语·楚语下》对此记载最为详细: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不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
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
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至,求用不匮。”
由楚昭王(前515—前489)的问语可见,《吕刑》所说的“绝地天通”就是使“天地不通”的意思。昭王极有兴趣地询问,假如重黎不去施行上帝绝地天通的命令,难道民人就能上登于天吗?观射父的回答中提供了上古民神交通的传说历史。
照观射父所说,作巫觋的人必须具备一些主观的条件,这些主观条件主要是聪明圣智,即拥有超乎常人的感觉能力,而明神降附其身则是巫觋角色的认可和体现。明神降附其身的人,女称为巫,男称为觋。马林诺夫斯基曾指出,原始灵媒往往要依靠个人的天赋,[3]与观射父所说相合。不过,据这里所说,巫觋之职能主要是对祭祀的位次和牲器进行安排,是祭祀体系中的一种操作人员。比较起来,祝是具备较多的有关地理、历史、宗族和礼仪知识的人,宗是对祭品的时令、种类及祭器、祭坛的制度有系统知识的人。由巫觋、祝、宗等共同主持国家或公共的祭祀活动。应当说,这种祝宗等神职人员功能分化的现象应为晚出,其中谈到的神灵信仰也应属晚出。[4]我们在后面还会详细讨论。
在上一段引文中我们看到的只是这个对话的前一部分,观射父在说明了巫觋祝宗的分别之后,紧接着叙述了“绝地天通”的由来:
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威严,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存臻,莫尽其气。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国语·楚语下》)
按照此说,在中国原始宗教的第一阶段上,已有专职事神的人员,而一般人则从事其他社会职业,不参与事神的活动,这叫作民神不杂,民神异业。在原始宗教的第二阶段上,人人祭祀,家家作巫,任意通天,这叫作民神杂糅、民神同位。其结果是祭品匮乏,人民不再得到福佑。在第三阶段上,绝地天通,恢复民神不杂的秩序。在这个说法中,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即宗教改革是由经济危机所引发,而经济危机又导源于一种宗教信仰的行为状态。就是说,原始祭祀的泛滥,导致了社会财富的匮乏,“礼”的制度和宗教的改革正由此而决定性地产生或形成。
近代以来的学者对《楚语》的这一段材料给予了极大注意,并特重于宗教制度史和一般社会历史的解读。徐旭生先生说:“宗教的第一阶段在各地全表现为魔术,这个词是从俄文мaгиa,英文magy译音而来的,法德等文都有同源的字(或译为巫术)。在这一阶段,宗教的主要表现为掐诀念咒,为人民求福免祸,职务常由农人或牧人兼充,并无专业的魔术师。社会的组织逐渐扩大,社会秩序的问题也就成了宗教的重要内容。可是魔术师的巫觋太多,人杂言庞,社会秩序就难有相当长时的安定,极为不便。高阳氏的首领帝颛顼就是一位敢作大胆改革的宗教主,他‘使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就是使他们为脱离生产的职业宗教服务人。有人专管社会秩序一部分的事,有人专管为人民求福免祸的事。”[5]他还认为,这个改革的契机和华夏集团与苗蛮集团间的冲突有关,冲突的原因是苗蛮集团不肯采用北方的高级宗教,即“弗用灵”,冲突的结果是南方的驩兜、三苗、梼杌各氏族被完全击败而分别流放,北方的大巫长祝融深入南方以传播教化。[6]他还指出,巫觋与神灵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巫觋可以指挥调动的神,这是小神;一种是巫觋只能被动接受附体或登天听取其意旨的神,这是大神。巫觋以一般的法术来指挥、命令小神、小鬼,而尊贵的大神则通过巫来传达它们为人类社会订立的秩序科条。这些大神与小神小鬼不同,不是“躲藏在物体的后边,却是高高地住在山上”。“按当时人的思想,天地相隔并不太远,可以相通,交通的道路就是靠着‘上插云霄’的高山。”[7]当社会发展以后,“会咒术的‘技术人才’是越多越好,多了,他们随时可以供应我们的需要。而传达或翻译大神意思的人却是越少越好。社会共同遵守的信条不能随便改易,人数一多,就有人杂言庞,使社会无所适从的危险。”[8]基于这种考虑,帝颛顼要改变“家为巫史”和任意传达神意的混乱现象。在绝地天通之后,其他的巫史就不能再登天传达神意,只有颛顼自己和南正重才“管得天下的事情,把群神的命令集中起来,传达下来,此外无论何巫全不得升天、妄传群神的命令。又使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就是说使他管理地上的群巫,使他们好好地给万民治疾和祈福”。[9]
杨向奎先生在引述了观射父的话之后提出:“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明了他的意思,但可以知道是说在九黎乱德之后,人人作起神的职分来,分不清楚谁是神派的人了,这样‘民神同位’的结果,老天也觉得麻烦,于是派下重和黎来,使重管神的事,黎管人的事。那就是说,人向天有什么请求向黎说去,黎再通过重向天请求,这样是巫的职责专业化,此后平民再不能直接和上帝交通,王也不兼神的职务了,重和黎实巫之始祖。”[10]又说:“古代,在阶级社会的初期,统治者居山,作为天人的媒介,全是‘神国’,国王们断绝了天人的交通,垄断了交通上帝的大权,他就是神,没有不是神的国王。”[11]其实,观射父所说令绝地天通者,还是指颛顼,从这里推不出“老天”来,杨氏所谓老天派下重黎使绝地天通的说法,显然受了《吕刑》“上帝”“皇帝”之说的影响,所以他的解释就与徐旭生所说颛顼进行宗教改革的说法不同。就《楚语》的材料来看,徐旭生解释为颛顼发起的一次宗教改革,还是有启发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徐杨二位都承认这个传说中记述了历史上巫的职责专业化的一次转折。
现在让我们从原始信仰的角度来看这个绝地天通的记忆。D.博德指出:认为天地曾经相通,人与神的相联系曾成为可能,后来天地才隔离开,这样的观念在许多文化中屡屡看到。他引述了埃里亚德的话:“许多民族的神话把我们带到邈远的时代,那时人们不知有死亡、劳顿和忧虑,食物丰盈,举手可得。In illo tempore,众神下降世间,与人混杂,人也可以随意去往天界。由于种种违迕典制的行为,天地之间的交往断绝,众神隐退到天宇的最高处。从此以后,人们必须劳作糊口,而且不再永生。”博德因此得出结论,《楚语》所载故事乃是指萨满通过进入癫狂以升举天界,重现人与天地间的交往。[12]更早地,弗雷泽(James G.Frazer)在澳大利亚看到过那种“家为巫史”的情况,他肯定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代表的是我们目前所知的人类社会最原始的状态,他记述道:“澳大利亚人都是巫师”,“每个人都幻想自己能通过交感巫术来影响他的同伴或自然的过程”。[13]这正是所谓民神杂糅的状态。
按照观射父所说,中国上古的原始宗教经历过三个阶段:民神不杂、民神异业——民神杂糅、家为巫史——绝地天通,无相侵渎。表面上看,这好像是一种正、反、合的辩证演进,但这样的一种演变,并不是宗教自身自然演化过程的体现,而是由于在第二阶段上的九黎乱德而导致的一种社会性的变化。
然而,弗雷泽及人类学的知识告诉我们,“民神不杂”的状态不可能是最原始的文化——宗教状态,而“民神杂糅”倒是原始文明早期的普遍情形。中国上古传说的一大问题是,像《楚语》中记载的这种传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保留了原生线索和原生情景,又在多大程度上染着西周文化的色彩,往往并非一目了然。《楚语》记载的少皞时代的巫似乎是一种祭祀程序的功能操作者,这究竟是否为上古社会巫觋的原生情景,就值得怀疑。《楚语》叙述的祝宗巫史职能的清晰分化,更是商周文化特别是西周文化的现象。观射父的讲法只是把民神异业的理想状况赋予上古,以便为颛顼的宗教改革提供一种合法性。而颛顼的时代文化还未发展到宗庙昭穆、礼节威仪、灿然大备的程度。
绝地天通传说中肯定性的信息是,它明确指出:第一,中国上古曾有一个“家为巫史”即人人作巫、家家作巫的巫觋时代;第二,上古巫觋的职能是促使天地的交通;第三,中国历史上的巫觋曾经历了一个专业分化的过程。这样一个过程,在其他文明中也不乏见。W.施密特(W.Schmidt)曾引述金氏(I.King)之说:“在最早的时期,每人都是自己的法师,到第二个时期,有特殊心灵的人,发展了更大的法术力量,于是以法术为职业的萨满就开始出现了。”[14]颛顼的“绝地天通”政策,把少皞时代的“家为巫史”进化为巫史的专业化,这是不是对少皞以前的一种恢复,无从证明,也不重要。至于说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是实现了事神权力的集中和垄断,也还需要进一步的解读,因为我们可以想见,一个较大的邦国,更不用说像夏商这样拥有更大统一性统治的王朝,只有两个大巫,是根本不可能的,各个部落、氏族的巫觋也不可能由帝颛顼的一声号令而取消。有关这一传说的进一步解读我们将在后面再来说明。现在,我们先来考察一下中国古史上有关“巫”“觋”的记载。在进行这种考察之前,先须说明,本书以下所用的“古巫”是指文献记载的三代的巫觋,以区别于一般人类学所说的“巫师”以及后世民间的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