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MPA教育发展报告(2011-2016)
-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 2823字
- 2020-08-29 17:58:23
上海理工大学 MPA办学经验总结
上海理工大学MPA中心
一、基本情况
上海理工大学于2010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五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全国MPA教指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上海理工大学MPA项目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理工大学的MPA管理体制是“MPA理事会、MPA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中心(MPA)”三位一体,既有专门分工又相互协调的管理体系。由一位副校长担任理事长,统筹我校MPA建设的各项工作,在学校层面上确立了MPA的管理协调组织;同时吸收相关专业带头人成立了“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课程体系,培养师资梯队,监督课程教学,指导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等;专业学位MPA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实施。
二、教育环境与学科基础
上海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多学科交融发展的上海市属重点大学,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
管理学院是学校规模最大的学院之一,1982年开始招收第一届管理专业研究生,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公共管理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14个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下设9个系和2个中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系、工业工程系、会计系、工程管理系、公共管理系、财政金融系、经济与贸易、交通系统工程系、系统科学系;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国家级示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三、招生管理
从2011年第一届招生至今,我们制定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考试和录取办法,并据此严格执行,真正做到考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取过程严谨、规范、公平,复试的笔试试卷、答卷、面试评分表等材料真实、齐备。
2011年至今,录取人数逐年增加、报录比逐年提高,说明上海理工大学MPA教育质量得到了考生们的普遍认可;被录取的MPA研究生的工作年限、学历等资格完全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
四、师资队伍
我校自2011年开办MPA教育起即在全校范围内选聘优秀教师担任MPA任课教师与论文导师。MPA专职教师在完成繁复的教学任务的同时,还积极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我校MPA专职教师的科研成果质量较高。MPA专职教师主持或参与过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实践、咨询或项目研究所占比例在50%以上。
中心十分重视教师水平的提高,参加支持全国MPA教指委主办的师资培训与教学研讨活动;中心还组织了较大规模的本校MPA教师交流活动共12次,内容涉及招生、课程教学、论文指导、规范化等各方面。教学研讨始终占据主要地位,每年定期组织参加上述培训、研讨会的教师在会上作总结汇报和经验介绍,使全体教师共享其心得和体会。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
我校按照全国MPA教指委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具体制定了本校的MPA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按照全国MPA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校特点开设的核心课程与专业必修课;二是根据学生意愿,选课人数达到30以上即开设的相关方向选修课。
我校十分重视讲座与学术活动并将其列入学分,专门制定了考核办法,学生达到考核要求方能获得相应的学分。近三年共聘请校内外专家及公共管理部门资深专家为MPA研究生举办各种专题讲座31次,年均达到10.33次。
六、教学评价
学生除了在学校研究生院教务管理系统上评教以外,我们还在每门课程考试之前进行书面测评,征集学生对课程设置、授课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批评与建议,然后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并以此为依据对优秀教师予以表彰。
七、案例建设
公共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除了知识传授、理论思辨等传统教学方法外,案例教学法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和运用。我们的MPA专职教师了解案例教学方法,每门与公共管理实践密切相关的MPA课程都使用2个以上经典教学案例,组织2次以上的案例讨论课。每年都组织案例教学经验交流会。
为提高教师编写案例的积极性,我们有专门的激励措施,对编写案例给予经济上的资助,获得成果的,如案例被收录到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中,另外给予奖励,提高了教师参加案例编写的积极性。
八、教学管理
上海理工大学MPA教学管理机构人员情况为:除了教育中心主任,还配备了以下职位人员6名:办公室主任(兼学生事务、校友工作)1人、办公室副主任(兼设备、技术、教务工作)1人、教学主管2人(分管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招生主管1人、财务主管1人。班主任工作则由有经验的管理岗位教师轮流兼任。为加强MPA教育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我们将上海理工大学的9项规章制度文件和MPA中心的18项规章制度文件汇编在一起,毎位MPA研究生在读期间均须遵照执行;各位授课教师、论文导师及MPA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均应该按各规定严格执行。
上海理工大学拥有完备的教学督导、监控体系,包括课堂教学、课后作业、考试考查等。在每年研究生院的抽查中,MPA中心均无差错记录。论文阶段,我们对导师选聘——论文答辩全过程作了一系列规定。明确论文导师应承担“论文导师、就业导师和思想导师”等三大任务,建立了“导师介绍、导师选配、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内部盲审、预答辩、答辩、校外盲审”等一整套规范的流程,这些明确的制度与监督办法保证了整个过程中师生沟通渠道畅通,MPA研究生的各类问题都能及时得到解答。此外还结合论文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了6次共24学时的论文辅导课,有效地从多层面、多角度保证了论文质量。还定期举办了专门的教学质量提升研讨会。
九、教学效果与能力培养
在校内组织的各种随机抽查中,我们的MPA学位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学位论文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在上海理工大学的学习,学生、毕业生公共管理能力与素质有了显著的提高。
十、合作与交流
我校公共管理学科与境外公共管理名校之间交流非常密切。中心领导多次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雪城大学马克斯韦尔学院、中英学院、美国密苏里大学亨利布劳克学院等国外大学进行会谈,商讨开展国际合作的方法与途径;邀请海外公共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到我校讲学、举办讲座。并具体采用政策鼓励与经费支持等方法,积极派遣MPA任课教师与论文导师参加海外高层次学术会议、进修和访学,还多次鼓励并组织MPA研究生参与海外交流项目。
上海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与浙江省温州市发改委合作,建立了“上海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温州实践基地”,并进行了为期三年的联合培养,安排了120人次的技术、管理岗位锻炼。上海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组织了由6位教授组成的团队开设6个方向的课程,对方派出6位具有中高级职称且有丰富的公共管理经验的处级干部担任导师。历经3年的合作,参加实践的MPA研究生得到了不少教室里所没有的体验与收获,也产生了一批成果,多位同学的研究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分别在学术期刊上发表。
回顾过去,上海理工大学MPA项目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学习、提高和完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展望未来,更要在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虚心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寻找差距,苦练内功、克服困难、解放思想,努力把上海理工大学MPA办出特色,办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