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税务稽查程序
在美国税法文献中,税务稽查大多表述为tax examination,有时也表述为tax audit,它是指联邦税务局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纳税人的申报信息进行核查,或者对纳税人的纳税事实进行查证,从而确定正确的应纳税额的过程。税务稽查的过程有些属于内部操作,如税务稽查的选案,有的需要得到纳税人的配合,或者可能直接影响纳税人的权利。对于税务稽查的结果,纳税人既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或者只是部分接受。如果纳税人接受核定结果,那么,税务局可以直接核定税收,不必继续进行后续的程序。而对于不能接受的部分,在税收核定之前,根据程序进行的阶段不同,可以申请税务复议,或者其税务法院起诉。在税收核定之后,则只能先按要求缴纳税款,申请向联邦税务局申请退税。对税务局的决定不服时,才能向联邦地方法院或者索赔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