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省令史、译史和省通事的选任

在金代,尚书省令史主要由进士出身的文资官、宰执子,还有枢密院、御史台、六部、统军司令史转补来充任。

金朝初年,对省令史的选任还没有制度方面的规定。史料记载有天会初年补省令史的实例。杨伯渊,“父丘文,辽中书舍人。伯渊早孤,事母以孝闻,疏财好施,喜收古书。天会初,以名家子补尚书省令史”[4]。这是以名家子而补省令史,且史籍中这样的情况也仅此一例。随着金朝汉官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于作为最高吏职的省令史的管理也逐步制度化,选任方面的制度规定也越来越详细。

《金史·百官志一》尚书省条“女直省令史三十五人,左二十人,右十五人。大定二十四年为三十人,进士十人,宰执子、宗室子十人,密院台部统军司令史十人。”记载了大定二十四年女真省令史选任的三个方面:进士、宰执子和宗室子以及枢密院、御史台、六部、统军司令史。同时史籍记载“省令史选取之门有四,曰文资,曰女直进士,曰右职,曰宰执子”[5]

金代,“凡进士则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自余皆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6]。金代文官有九品,四十二阶。武散官,凡仕至从二品以上至从一品者,皆用文资。自正三品以下,阶与文资同。根据《金史·百官志一》的记载做金代文、武散官品阶表(见附录)。宰执包括领三省事、尚书令、宰相(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和执政官(左右丞、参知政事)。

关于文资官充任省令史,史籍有如下的制度规定:

文资者,旧惟听左司官举用,至熙宗皇统八年,省臣谓,若止循旧例举勾,久则善恶不分而多侥幸。遂奏定制,自天眷二年及第榜次姓名,从上次第勾年至五十已上、官资自承直郎(从六品)至奉德大夫(从五品)、无公私过者,一阙勾二人试验,可则收补,若皆可即籍名令还职待补。[7]

由以上规定可知,皇统八年以前,文资官入省令史是由左司官员推举来充任。为避免推举带来的弊端,皇统八年规定,则是“一阙”由两个人来试补,最终留下一位来“补阙”,如果两人皆符合要求则在登记后令还职待补。这两位是从天眷二年以来及第的进士中选出的,条件是:年龄在五十以上、散官品阶在正七品下至从五品下之间,且无过错。

宋人记载:熙宗即位后,置三省六部。“都事令史用登进士第者,预其选,人以为荣”。[8]又“省部有令史,以进士及第者为之”[9]。刘玮,祖(于辽末降金)……后以同平章政事致仕……父……同知宣徽院事。玮幼警悟,业进士举,熙宗录其旧,特赐及第。调安次丞。由遵化县令补尚书省令史。[10]这是熙宗赐予进士及第,后经县丞、令而补省令史。另有王蔚,“登皇统二年进士第,调良乡丞。治绩优等,补尚书省令史,知管差除”[11]

史籍记载海陵正隆间曾一度废止此制,世宗时恢复。“正隆元年,罢是制,止于密院台及六部吏人令史内选充……(世宗大定)二年罢吏人而复皇统选进士之制”[12]。章宗时期,监察御史李完也说:“尚书省令史,正隆间用杂流,大定初以太师张浩奏请,始纯取进士,天下以为当。”[13]可见,正隆元年(1156)至大定二年(1162)这一以时期,进士出身的文散官不允许充任省令史,而改由枢密院、御史台、六部的令史或其他吏员来充任,大定二年才可以继续充任省令史。

世宗、宣宗时期都对文散官充任省令史进行了规定:“(大定)七年,以散阶官至五品亦勾充,不愿者听。十一年,以进士官至承直者众,遂不论官资但以榜次勾补……(宣宗)贞祐五年,进士未历任者,亦得充补。”[14]然而,检索史料,我们发现省令史的选任中,最多的就是进士出身的县令、丞、主簿或地方的幕职官,比如马讽、王蔚、张公理、张汝明等,墓志材料记载有王元德、吕忠敏(见附表二、金代文资出身的省令史表)等,而由进士直接充任省令史的却不多见。孟繁清在《金代的令史制度》一文中提出:由于进士出身的品官很多,所以进士未历任而充令史者,实际上不会很多。[15]

据史籍记载,张大节,擢天德三年进士第,调崞县丞。改东京市令。世宗判留务,甚爱重之。海陵修汴京,以大节领其役。世宗改元于辽东,或劝赴之,富贵可一朝遂,大节曰:“自有定分,何遽尔。”随例补尚书省令史[16]。这里的“例补”也说明进士充任省令史需要经历县令、丞等在地方为政的过程。萧贡,“大定二十二年进士,调镇戎州判官,泾阳令,泾州观察判官。补尚书省令史。旧例,试补两月,乃补用。贡至数日,执政以为能,即用之”[17]。这条史料说明,通常情况下,进士出身的县令或地方幕职官补省令史,有两个月的试用期。在这两个月的试用期内,表现合格者才正式补任。《中州集》记载的是“召补”:萧贡“自泾州观察判官,召补省掾”[18]。还有冀禹锡也是由扶风丞“召补省掾”[19]。召补是试补省掾的另一种说法,由地方官员召回中央部门尚书省做吏员。

金代的尚书省令史还有女真令史、契丹令史和回纥令史等,这些令史对充任者有文字方面的要求。女真令史多是由女真进士来充任。“女真进士科始创于世宗大定十三年,结束于哀宗正大七年,共20科。”[20]大定二十三年(1183),世宗为整顿吏治,曾谕宰臣:“女直进士可依汉儿进士补省令史。夫儒者操行清洁,非礼不行。以吏出身者,自幼为吏,习其贪墨,至于为官,习性不能迁改。政道兴废,实由于此。”[21]此处提到女真进士可以和汉进士一样,补省令史。根据现有的史料,夹谷守中、蒲察郑留、乌林答乞住、兀颜讹出虎、乌古论荣祖、乌古论德升、完颜伯嘉、完颜闾山、赤盏尉忻、尼庞古蒲鲁虎、温迪罕达、夹谷石里哥、完颜阿里不孙、纳合蒲剌都、蒙古纲、夹谷土剌、蒲察娄室等17位由女真进士而任省令史,但都不是进士及第后直接充任省令史。他们中进士后,基本都是任县令、丞、主簿或地方幕职官一段时间,才得以充任省令史。这与汉进士而入省令史的途径基本相同。

此外,还有女真字学生或教授充任省令史。比如耨碗温敦兀带,“天会间,充女直字学生,学问通达,观书史,工为诗。选为尚书省令史”[22]。纳合椿年,“初置女直字,立学官于西京,椿年与诸部儿童俱入学,最号警悟。久之,选诸学生送京师,俾上京教授耶鲁教之,椿年在选中。补尚书省令史”[23]。还有与纳合椿年一起被选中而送京师的纥石烈良弼,“年十四,为北京教授,学徒常二百人,时人为之语曰:‘前有谷神,后有娄室。’其从学者,后皆成名。年十七,补尚书省令史”[24]。耨碗温敦兀带和纳合椿年都是以女真字学生充省令史的,而纥石烈良弼则以女真字教授而充任省令史。

尚书省在明昌三年之前设有契丹令史,由通契丹字的人充任。比如移剌慥,“通契丹、汉字,尚书省辟契丹令史”[25]。又如移剌斡里朵,“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伐宋,隶军中,遇战辄先登,屡获侦人,有司上其功,补尚书省令史”[26]

关于宰执子充任省令史,金代规定:“大定十二年,制凡承荫者,呈省引见,除特恩任用外,并内奉班收,仍于国史院署书写、太常署检讨、秘书监置校勘、尚书省准备差使,每三十月迁一重,百五十月出职。如承应一考以上,许试补省令译史……如系终场举人,即听尚书省试补。”[27]从此制可以看出,除特恩以外,宰执子试补省令译史需要先做承应人一考(即30个月)以上,方许试补。而且宰执除外任官后,其子依然可以试补省令史。明昌三年(1192),权尚书礼部郎中党怀英言:“凡宰执改除外任长官,其佐官以下相见礼仪皆与他长官不同,其子亦得试补省令史。”[28]

此外,还有枢密院(元帅府)、御史台、六部令史、地方吏员也可以补省令史。如前所述,在金代的制度规定中,仅正隆元年至大定二年之间允许这些吏员补省令史。然而通过史料来看,这种情况终金一代始终存在。

金初,白彦敬善骑射,起家为吏,补元帅府令史。伐宋,为钱帛司都管勾。立三省,选为尚书省令史[29]。金代的三省制肇始于太宗天会年间,完成于熙宗天眷时期。白彦敬被选为省令史就在这一时期。阿勒根彦忠,好学,通吏事。天会十四年(1136),选充尚书兵部孔目官,升尚书省令史,除右司都事。皇统七年(1147),改大理丞。[30]白彦敬由兵部吏员补省令史至少是在皇统七年之前。完颜兀不喝,年十三,选充女真字学生。补上京女真吏,再习小字兼通契丹文字。充尚书省令史。天德初,除吏部主事。[31]完颜兀不喝由地方吏员补省令史当在天德以前,最晚熙宗皇统年间。还有移剌道,“宗室移剌古为山东东路兵马都总管,辟掌军府簿书,往来元帅府计议边事,右副元帅宗弼爱其才,召为元帅府令史。补尚书省令史”[32]。他由元帅府令史补省令史是在海陵南伐之前。

此外,还有宗正府令史充任省令史的情况存在。如前文提到的孛术鲁阿鲁罕:

孛术鲁阿鲁罕,隆州琶离葛山人。年八岁,选习契丹字,再选习女直字。既壮,为黄龙府路万户令史。贞元二年,试外路胥吏三百人补随朝,阿鲁罕在第一,补宗正府令史。累擢尚书省令史。[33]

金朝中期,粘割斡特剌,“贞元初,以习女直字试补户部令史,转尚书省令史。大定七年,选授吏部主事,历右补阙、修起居注”[34]。此人由户部令史转尚书省令史的时间段当在海陵贞元初至世宗大定七年(1167)之间。姬汝作之父懋,“以荫试部掾,转尚书省令史。汝作读书知义理,性豪宕,不拘细行,平日以才量称。正大末,避兵嵩山,保乡邻数百家,众以长事之”。[35]据姬汝作正大末年避兵嵩山的记载,按常理推断,其父由部掾转省令史当在金朝中晚期。李平父,“二十得解住府庠,移籍太学。试补河北东路提刑司书史。登明昌二年词赋进士第,释褐藁城丞。吏畏民爱,虽老于从政者,莫与为比。县旧多盗,先生治之有方,皆相率为平民。以政迹升辽东宜风令,改蓟州卢龙。丁太夫人忧。起复潞州涉县令。引西山之泉解决此县乏水问题。民获膏润之利。入为尚书省令史”。[36]这是由地方吏员进士及第后任县丞、令而后入为省令史。这也是在章宗明昌以后的金朝中晚期。

金朝末年也有从行台掾转省令史的记载。“李献甫,博通书传,尤精左氏及地理学。为人有干局,心所到则绝人远甚,故时人称其精神满腹。兴定五年登进士第,历咸阳簿,辟行台令史。正大初,出使西夏有功,授庆阳总帅府经历官。寻辟长安令。后入为尚书省掾。”[37]孙德秀是由台掾升省掾的:“孙德秀,至宁元年,以三赴廷试,试补御史掾。兴定六年,中开封府解,试魁台掾,考成,升尚书省掾。”[38]

由以上论述可知,大多数省令史的选任者都有进士及第的背景和在地方为官的政治经历,具备较强的文字能力和基本的政治素养。

省译史和通事是尚书省的翻译吏员。金朝初年,郭元弼在金朝换辽官之时,充尚书省译史。[39]这是所见史料中金代对选任省译史的最早记载。

金代对省女真译史的选任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大定二十八年,制以见任从七、从八人内,勾六十岁以上者相视用之。明昌三年,取见役契丹译史内女直、契丹字熟闲者,无则以前省契丹译史出职官及国史院女直书写,见任七品、八品、九品官充。”[40]虽然史籍没有留下省通事选任的记载,鉴于译史和通事对语言文字方面的要求基本一致,故可以推测,省译史、通事主要来自对女真、契丹、汉语言文字熟悉的七品以下职官。另有宋人记载:“省部有令史,以进士及第者为之。又有译史。或以练事,或以关节。”[41]这就比较直白地道出了省译史也有干练者或关节通达之人来充任。

此外,还有宰执子弟及其他充任省译史。前文提到宰执子弟充省令史时,有宰执子弟“如承应一考以上,许试补省令译史,则以百二十月出职,其已历月日皆不纽折,如系终场举人,即听尚书省试补”的规定。这是大定十二年(1172)的规定。可知,终场举人通过试补之途也可以充任省译史。耶律履在章宗明昌初拜尚书右丞,其孙曰钧,仕为尚书省译史。[42]耶律钧作为辽东丹王的后人,至少熟悉契丹、汉两种语言文字。马庆祥也是因通六国语言而试补省译史。“年未二十,已能通六国语,并与其字书识之。泰和中,试补尚书省译史”[43]

可见,金代对尚书省译史、通事的选任有着基本的语言文字方面的要求,这是由于这两类吏员履职时需要在契丹、汉、女真等语言文字中至少两种之间进行转换,在这个基本要求之上,还需要对试补者身份的认定,然后再通过尚书省组织的考试才能充任省译史。当然,也不能排除有干练者或关节通达之人来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