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票据的核心功能是融资

商业票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信用工具。商业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础,票据则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所产生的最有代表性的信用工具。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变迁,票据发展出汇兑、支付、结算、融资等功能。研究表明,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票据的核心功能最终演化为融资。

发达的票据市场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模式。我国建立票据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是支持产业转型、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金融创新。但同时,票据市场制度体系也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复、调整。可见,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确实需要加强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票据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功能,尤其是发挥好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4]

2.2.1 票据功能的发展过程

票据具有“一手交票、一手交货”的特点,票据为交换和贸易而生。票据是信用的载体,信用决定是票据的功能与表现形式,随着信用关系的不断变化和信用制度的变化,票据的功能作用不断调整变化,发展出汇兑、支付、结算、融资等功能。

早期的票据用以避免在长途贸易中转运货币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即汇兑票据,用来解决异地之间金钱的兑取和兑换。所以商业汇票代替现金行使流通和支付手段,首先是一种结算债权、债务的信用工具。商业汇票可以以银行贴现进行融资,开始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

1.流转功能

票据确立背书制度实现流通,票据代替现金支付,开始具有了支付功能。

2.结算功能

随着贸易的进一步繁荣,当事人在多次贸易中存在相互欠款或相互支付关系时,通过票据交换,冲减和抵消相互债务,票据开始具有结算功能。

3.融资功能

银行的信用与企业相比较,具有独有优势,所以银行信用的介入可以弥补商业信用的不足,有助于促进交易的实现。同时,银行通过票据贴现,可以满足于票据未到期而持票人急需现金的需求,票据的融资功能得以进一步发展。

由于银行信用克服商业信用的不足,使得银行信用具有无因化的特点,在市场经济较发达阶段,银行信用逐步取代商业信用,发展成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信用形式。

2.2.2 外国票据发展经验借鉴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不断进行金融脱媒的演化,最终形成银行、股市、资产证券三大企业融资市场,企业融资主要依赖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

其中,融资性票据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融资性票据是发行人以商业信用在金融市场中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有别于以具体商品交易为基础的真实性票据。可以认为,融资性票据是票据市场发展至成熟阶段的标志。

1987—1992年美国发生储贷危机,银行信用受到打击,美联储取消了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优惠政策,美国银行承兑汇票市场开始大幅萎缩。另外,电子支付对传统票据的汇兑和支付功能进行竞争,承兑汇票在国际贸易融资中开始降温,随之而起的是商业票据市场的兴起。商业票据以开票人的自身信用为主,是一种无担保的短期期票,其直接融资的方式具有成本低、灵活性强的优势,2017年美国商业票据全年发行量约21万亿美元,年末余额9659亿美元。

可见,商业汇票的没落和商业票据的兴起主要在于能否满足企业融资的需求。我国1996年发布《贷款通则》,票据贴现被列入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促进银行审慎办理贴现。1997年发布《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定了银行开展票据业务的制度框架,明确了在商业信用不足的情况下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的补充。

自2000年以来,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主要以利率市场来推动金融业的改革,其中包括票据市场,主要策略有:一是推动票据市场利率市场化;二是“票据融资”不再计入金融机构的存贷比考核;三是取消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总量控制,其承兑总量不得超过上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的5%”的指标限制;四是在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五是发挥再贴现功能,引导票据融资业务,以加大对扩大中小企业和下游弱势企业的融资支持;六是建立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

近年来,监管部门逐步完善票据市场的监管规则、加大监管力度,但是票据市场的问题及风险事件仍然时常发生。从根本上解决这类问题,已经不能仅依靠监管上的“修修补补”和执行上的“一乱就收”。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并彻底改变票据市场的运行模式,才能推进票据体系的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从理论上来看,数字票据的功能与特性可能会解决票据市场存在的风险多发、监管效能不高等问题。

2.2.3 票据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

票据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工具。2017年,我国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7.0万亿元;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为8.2万亿元。2017年,金融机构累计贴现40.3万亿元;2017年年末,票据融资余额3.9万亿元,各项贷款占比3.2%。从企业结构看,中小型企业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占三分之二。

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实现票据融资(银行信用补充企业信用),具有签发便利、流动性高的优点,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门槛较低,存放一定比例的保证金(20%左右),收取少量手续费,银行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信用担保融资。相比股票市场或债券市场的较高门槛,银行承兑汇票采用柜台签发,不受企业规模的限制,甚至对信用等级没有强制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短、频、急”的特点。

另外,票据融资利率低于一般贷款利率,可以节约融资成本。2017年,票交所办理的票据融资业务为59.34万亿元。2018年上半年,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发生额分别较2017年同期增长31.96%和27.98%,出票人为中小企业的票据占比为69.65%,票据承兑业务已成为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重要渠道。

2.2.4 票据市场制度体系需要与时俱进

我国票据市场正在快速发展,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相比仍然差距较大,问题仍然较多。当票据从以支付功能为核心转向以融资功能为核心时,特别是自2016年以来,票据市场相继爆发了一系列重大风险事件,表明票据市场中存在结构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经济中基础性的商业信用不足

商业信用建立在良好的契约关系、信用关系、法律制度和司法环境之中,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时间较短,使得这类基础性的信用因素对票据市场发展形成阻碍作用。例如,企业信用度差,出票与兑付行为不规范,参与者的负面影响会迅速影响整个市场对票据使用的态度,甚至国内部分区域的票据市场开始出现停摆现象。商业信用的不足,使得市场更加重视银行信用,我国市场的特点对银行信用信赖无疑,因此票据信用必须建立在对银行信用的过度依赖中,使得银行承兑汇票占绝对主导地位,而商业承兑汇票不被市场接受。

2.票据交易基础设施的建设滞后

传统的纸质票据转为数字票据后同样存在缺点;虽然重视票据的结算功能,但票据的交易、融资等功能存在明显不足,比如对投资人资质、发行、交易、托管、结算等规范性要求欠缺;缺少全国统一的市场,使得票据不能形成统一的定价,在分散割裂的市场中必然存在交易成本高、效率低等缺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称为 ECDS)的建立也不能形成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体系,由于缺乏统一的票据登记、交易、托管、信息查询和交割清算机构,因此,票据市场的资产公开、交易公平、交割和跨市场转让的便利性等都受到影响。票据市场分割直接形成票据交易的壁垒,同时使得交易规模下降、交易成本提高。

3.相关法律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为《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具有时代局限性,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和再贴现来实现的。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很明显,法律法规对于纯粹的融资性票据是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