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近几十年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实施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不仅可维护和养育水源,更对维护我国乃至东南亚的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而如何才能有效地实现生态保护,使当地农牧民的福利不降低,对维持社会经济稳定,并最终实现可持续的生态保护和管理意义重大。本研究试图回答下述问题。

(1)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它不仅承载着为人类提供生产资料和食物的经济功能,而且具有社会文化承载、社会保障、就业机会效用等社会功能和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景观、娱乐等生态功能。在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部分牧民被限制使用自然资源,部分牧民被移民,而对原本就严重依赖自然资源、生活技能单一、生活状况差,已经形成独特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情感交流等社会生活习惯的牧民而言,他们的福利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损失了哪些福利?他们的困境和机遇又是怎样的?

(2)牧户由于性格差异、文化程度差异、适应性差异、年龄和教育程度等差异,生态保护对他们的影响也就各不相同,存在很大的异质性,因此我们探讨了引起牧户福利变化的重要因素和影响程度。

(3)三江源生态保护中,牧户相对而言属于弱势群体,而生态补偿机制正是基于对贫困群体的关注和利益的调整来实现社会公平的,因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尊重弱势群体的意愿、生存和发展权利,是提高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并促进生态保护的前提。

(4)牧户的参与和支持是生态补偿机制得以实施的关键(曹世雄等,2009)。本研究通过就牧户对生态保护的参与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针对性地提高牧户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并推导出牧户受偿意愿,从而构建生态补偿机制。

(5)生态补偿有助于减贫,是扶贫的重要机制(Pagiola et al., 2005;Ziberman et al., 2008)。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贫困家庭参与能力和采取措施确保贫困家庭能够参与生态补偿是减贫的关键(Pagiola et al., 2010),因此,本研究通过关注牧民的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参与能力,制定生态补偿机制,以期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的双赢。

1.2.2 研究意义

本研究针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中牧户的福利变化等问题,拟以通天河自然保护区(玉树藏族自治州)和扎陵湖、鄂陵湖自然保护区(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牧户和生态移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愿和响应为基础,结合主观幸福感和森的能力方法、自然要素及社会经济要素,研究当地牧户在生态保护中的福利含义及其变化,定量分析生态保护给牧户带来的福利变化,关注牧户的生计和贫困风险,尊重他们的发展权,构建高效、合理、可行的生态补偿机制,调节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提供科学依据,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我国西部生态补偿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1.2.2.1 理论意义

(1)运用CVM和生态学理论,分析和比较不同程度保护(完全强制保护、部分保护)的牧户对生态保护的补偿意愿和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差异性,确立生态补偿的标准。

(2)结合福利经济学理论和自然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分析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牧户在生态保护中的福利定义和内涵,综合考虑主观和客观的福利理论,弥补福利分析的片面性,丰富福利理论的内涵和外延。

(3)结合可行性能力理论和幸福感理论,探讨牧户的福利变化及其差异,并初步对福利变化实现量化,为福利的可测性提供科学支撑。

1.2.2.2 实际应用意义

(1)整合生态系统服务和福利的相关成果,分析生态系统服务减弱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对人类福利的影响,将充实和完善生态系统服务的福利研究,为生态经济相关学科在交叉集成研究上的创新做出贡献。

(2)通过生态效益转移和牧民对不同程度生态保护中的生态保护的意愿获取支付意愿与受偿意愿,依据农牧民的响应和补偿剩余确定福利盈亏,为度量和量化福利损失补偿建立科学依据和实证检验。

(3)通过环境效用的主观幸福感的衡量结合福利评价,确立了三江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牧户的福利函数,为福利经济学的研究提供规范式研究和实证检验。

(4)关注牧户的福利损失,构建不同尺度、不同保护程度、不同利益主体均衡的合理科学、公正有效的补偿机制,为政府调控和管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可持续生态保护提供切实和强有力的决策依据、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关注脆弱生态区的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实现社会公正与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