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城市文化消费研究的主要理论

马克思虽然没有系统论述文化消费,但他在论述消费与生产等问题时专门谈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文化消费。他的文化消费理论的内容丰富而深刻,可以看作城市文化消费理论研究的学术基础和分析起点。

(一)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理论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揭示了消费与生产的同一性: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92~94页。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将消费区分为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两类。他认为个人消费是“本来意义上的消费”,“在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直接变成个人需要的对象和仆役,供个人享受而满足个人消费”。

马克思揭示出消费品分有形和无形——物质商品形式和服务商品形式——两者同为生产劳动的产物。不过,在马克思时代,文化还不是普遍商品,只是艺术家的产品,是少数特权阶层能够享用的奢侈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简化劳动把学习时间尽量压缩到零”。“教育费在工人群众的生产费用中是微不足道的。”这种教育费“包括在生产劳动力所耗费的价值总和中”。至于文化艺术、休闲享乐,更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专利,与工人群众无缘。

马克思指出,文化是“一定社会形态下自由的精神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分册,人民出版社,1972,第296页。,这种生产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和特殊形式下按照精神文化生产的特殊规律进行的,主要由经济基础决定,并受到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等因素的作用和影响。这种生产是通过人的“对象性活动”,“按照美的规律”来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即以一种审美的方式来生产。审美活动是最能体现人的本质的活动,因而,文化的价值不能用金钱衡量,文化无法用金钱购买。文化本身就意味着远离商业与批量制造,文化不能被消费,只是赢得文雅、有教养观众的赞美;艺术必须被创造,而不能被大量生产。真正的文化不适于消费,亦不受金钱或媒介的控制。

马克思基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本质的深刻认识,也预见到艺术品从个人生产向资本主义生产过渡的可能性。他在谈到一些艺术作品时,把脱离艺术家而单独存在的一些书画艺术品看作商品,并认为这些以艺术为内容的商品只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他认为,当艺术可以脱离艺术家的活动成为一种单独存在的工业制品时,借助于新的科学技术的出现,借助于人们消费欲望的扩张,就有可能产生对艺术品的批量生产,并且由对艺术的批量生产和大众消费来延伸到文化的各个领域,形成某种文化工业体制和文化消费现象。

“这种生产与消费的形式,一方面打破了前资本主义艺术生产对奴隶主和封建贵族的依附,使艺术的生产和消费从宫廷贵族沙龙的狭小范围摆脱出来,走向广大的市场,艺术生产本身也在商品经济的催发下,从一般的个体生产发展成为社会规模的生产,成为相对于社会物质生产的完全独立的精神生产领域。而且各种艺术类型样式的创造活动愈来愈独立化、专门化和职业化,……它在生产规模与读者的广泛性超越了任何一种生产方式,从而推动了精神-艺术创造的进步与发展。”应必诚:《论艺术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3期。与此同时,由于资本主义的精神产品商品化,审美价值服从交换价值和商业利益,造成对艺术创造和审美欣赏的冲击和消解。

随着资本的这种再生产,工人的个人消费需求也可能扩大。“由于工资提高,工人对需求,特别是对必要生活资料的需求会增加,他们在极小的程度上增加了对奢侈品的需求,或者说,在极小的程度上产生了对原先不属于他们消费范围的物品的需求。”这里的“原先不属于他们消费范围的物品的需求”即包括了文化消费在内的“奢侈品需求”。

消费者的文化水平、可支配时间对文化消费影响很大。在马克思看来,不同国家居民的消费需求“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工人终生不外就是劳动力,因此他的全部可供支配的时间,按照自然和法律,都是劳动时间,也就是应当用于资本的自行增殖,至于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以至于星期日休息时间,——这全都是废话!”随着社会进步,工人们才逐渐赢得从生产中解放的可支配时间并能用于文化消费。

马克思在他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这样论述异化劳动的观点:由于私有观念的恶性膨胀使得唯利是图的资本家日趋贪婪。……这样的结果,不论是人所从事的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都不可能使生产主体自由自觉地投入到能确证自己本质的劳动中。一方面,广大的无产者日益为维持自身的生存而奔忙,他们赖以提高自身素质的文化教育权力被剥夺,使他们的审美感觉能力不断消退,而作为剥削者的资产者,也由于只看到物的商业价值和货币价值,使他们的审美意识和审美热情大大减弱。

由于市场规律的无所不在,审美创造者即艺术生产者,也多半只能把这种美的创造当作生存的谋生手段而不是目的,只有少数的伟大的艺术家才可能“不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手段,作品就是作品本身……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个人的生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第87页。。艺术生产的异化表现为产品的审美属性的丧失和审美品位的减退,一味地迎合市场,追逐时尚,为了金钱,可以抛却审美,甚至良心、道德和责任。随着文化商品化程度的逐渐加深,“在以金钱势力为基础的社会中……资产阶级的作家、画家和女演员的自由,不过是他们依赖钱袋、依赖收买和依赖豢养的假面具(或一种伪装)罢了”转引自《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著选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第247页。。列宁的论述对马克思关于文化的资本主义生产与消费的理论阐释和科学预见作了深刻的补充和形象的注脚。

小结:马克思并未对文化消费内涵作明确界定,仅从马克思对生产和消费的阐述,文化消费应理解为:人们为了满足文化生活的需要对物质和劳动的消费。根据马克思揭示的商品存在方式,文化消费的产品除了物质商品(书籍、文具、艺术品等)之外,大部分以提供服务的方式存在,例如教学服务、导游服务、展览、演出等等。

马克思主义文化消费理论主要解析的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文化生产与消费的一般规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语境,尤其是中等收入阶段之后、消费次第升级的中国城市,文化消费行为仍可被视为一种“生产或再生产过程”,从本质上保留了生产的“物”的外观,但其价值已由纯粹的“产品”提升到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和社会关系的重构。作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文化消费成为城市产业调整、经济增长、文化进步、民生改善的动力机制。

(二)西方文化消费理论

文化消费在西方的勃兴大约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人们消费重心向精神文化领域的不断转移,消费不仅是社会再生产的一个重要过程,也成为文化与社会的新窗口。文化消费由于西方社会城乡差距较小,农业现代化程度高,没有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所以专门的农村居民文化消费研究没有被剥离,此处文化消费的研究主体以全民为主。的理论成果主要沿社会学、经济学和心理学三个角度展开。

1.社会学角度的文化消费研究

文化消费与生俱来的社会性,强化了进行文化消费的人的“社会性”,也使社会学角度的文化消费研究成为分量最重、成果最丰的研究分支。

(1)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工业的批判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开山者乔治·卢卡奇(Georg Lukacs)综合了马克思和韦伯的观点,提出了“物化”理论。他认为商品结构中人与人的关系已经转化为物与物或者“现金交易关系”;“物化”导致了意识形态的操纵能力增长。

20世纪20年代,现代文化消费主义产生。其理论代表是法兰克福学派。从40年代起,“异化”“物化”的思想被以法兰克福学派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接受,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阿道尔诺、霍克海默、马尔库塞等。他们针对资本主义商品形式对文化领域的渗透,针对消费社会对大众意识形式的控制,以及发生在消费领域中的主体异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批判。

1947年,“文化工业”概念被首次提出,用以表述文化领域中的商品化过程和结果。随着文化的高雅目标与价值屈从于生产过程与市场的逻辑,交换价值开始主宰人们对文化的接受。“电影和广播等成为一种工业产品,成为一种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换的商品;它们不再是艺术,而成了推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工具。”〔德〕霍克海默、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135页。

马尔库塞提出文化价值平庸论:以消费大众为上帝的“文化工业”只要适合大众的需求就进行批量生产,消解了文化产品特有的人文价值,灭失了思想的丰富性和人的多样性,造成消费者人格片面化。这种理论把娱乐消遣作为主要消费目的,造成了快餐式的精神消费模式,不仅把文化推向单调,更把大众推向单调平庸。

总之,法兰克福学派认为,文化消费是建立在政治实践上的,从而对发生在现代文化领域的消费异化持悲观态度,故而其研究被后来研究者视为精英主义式的批判。

(2)葛兰西的文化主导权理论

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认为文化消费的过程就是文化在现实中被挪移和被创制的过程。资本主义文化工业是产生意识形态的主要阵地,是认识世界的参照系统,但是,文化商品的消费者并非一定就是“错误意识”(如消费主义的、帝国主义的、家长制的)不可救药的受害者。莫少群:《20世纪西方消费社会理论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第49页。根据文化主导权理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总是处于特定的社会历史脉络之中,将商品挪移为特定的文化符号,这时商品所表达的意义就超越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深入到文化和社会层面。

对于“流行文化”的界定最能体现葛兰西文化主导权理论中关于文化消费是一种创制文化的实践的观点。葛兰西认为,流行文化既不是一种真实的劳工阶层文化,也不是文化工业所强加的文化,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妥协的均衡状态”,一方面“抵抗”,另一方面被“收编”。文化研究感兴趣的不是文化工业所提供的文化商品,而是这些文化商品在文化消费的行动中如何被挪移、被创制出意义。

(3)伯明翰学派的文化消费理论

伯明翰学派与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采取的“精英主义式的批判”立场相反,是从“大众主义”立场出发,对大众文化进行价值中立的分析,把文化消费看作一种创造性的、寻求新奇的、想象性的快乐活动,发展出一种“文化主义”理论,扩大了文化的内涵。他们反对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的划分,取消了文化产品中审美标准的首要地位,认为文化既是实践也是经验,文化研究的主题不只是文化产品,也是实践和生产、分配、接受和塑造一个社会文化共同体的过程。

(4)费斯克的文化能动论

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赋予消费者有限的能动性。他认为,大众文化不是消费,而是在社会体制内部创造并流通意义与快感的积极过程。大众文化是由大众而不是文化工业促成的。文化商品能够得到流行,就必须符合使其流行的那些人的利益以及生产者的利益。文化商品之所以被不同的消费者所接受,在于消费者从文化消费中获得了快感。

在资本社会中,文化产品的制作者和传播者控制着商品符号的生产,并且通过对商品符号的操纵来操纵大众的意识形态,即传播消费意识为资本主义服务。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从来不是被动地接受符号,他们可以在对符号接受和使用的过程中颠倒、改变符号的功能,使之符合自身的利益。在这种意义上,文化商品也可以成为消费者表达自己意识的资源和材料。莫少群:《20世纪西方消费社会理论研究》,第56页。但费斯克同时指出,大众意义与快感永远不可能摆脱那些生产着服从关系的力量。〔美〕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王晓珏、宋伟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第159页。

(5)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理论

托斯丹·邦德·凡勃伦(Thorstein B. Veblen)是较早关注消费等级性类属的社会学家。他观察到新的城市文化中,休闲阶级兴起,为了公开展示财富和地位,将其商业成果的成功通过休闲、消费,尤其是炫耀性消费的方式转化,以达到卖弄权利、从显赫中产生威望的目的,为整个社会提供声望的标杆,供身处下层的人群效仿。“炫耀性休闲”“炫耀性消费”就此成为展示财富与权力的首选方式。其内在逻辑就是要借助这种“炫耀性消费”来维护自己的身份和阶层地位。

(6)西美尔:流行是阶级区分的产物

齐奥尔格·西美尔(Georg Simmel)在20世纪初考察了当时新的消费模式与城市化,以及消费与时尚之间的联系。他认为,新的都市阶级行为的意义,不在于其内容,而在于与众不同的形式,在于惊世骇俗、标新立异、引人注目,希望通过特殊的消费模式来展现其独特个性,起到引领风尚的目的。下层团体为了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满足自己融入上层的需要,纷纷模仿各种流行时尚,而这又促使上层团体去创造新的流行模式,以维持自己的社会独特性,将自己与大众区分开来。〔德〕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总之,随着城市的发展,竞争、平等和效仿的趋势以及差异、个性和区分的趋势都构成资本主义效仿时尚的核心动力。

(7)洛文塔尔的消费偶像观

利奥·洛文塔尔(Leo Lowenthal)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关注兴趣将逐渐从生产偶像向消费偶像转变,消费偶像助推了人们的消费意识,人们开始关注社会及个人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消费偶像为了凸显自己的独特个性会不停地变换自己的消费模式,而中低阶级为了尽可能向偶像靠拢,也会对其消费方式进行积极模仿。

(8)布迪厄:文化消费是一种社会区分的独特模式

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充分关注到文化消费在社会结构与重构中的作用。他继承和发展了凡伯伦、西美尔等人关于文化消费是身份表达方式的基本看法,按照“结构产生惯习,惯习决定实践,实践再生结构”的分析框架,构建其文化消费理论。他认为权利虽然最终由经济决定,却透过文化来体现,艺术和文化天生就倾向于有意或无意地实现社会差别合法化的社会功能。

布迪厄根据个人所拥有的资本(包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总量差异,将社会阶层划分为支配阶级、中间阶级及普通阶级。不同阶级由于其所处的社会空间位置差异,阶级惯习截然不同,从而导致了文化消费等实践活动的差异。不仅如此,同一阶级内部,由于资本构成比例的不同,不同阶层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为此,布迪厄分别对阶级之间的文化差异,以及同一阶级内部不同阶层之间的文化消费实践进行分析,构建了一种能够描述贫富分化时代消费现象的新范式。

小结:在既定时代进行消费的个体,从来不会抽象单一的存在,而是有着不同的时代背景、文化传承、消费经验和理解能力。“在生产者和流通者以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多样化个性特征形构供给市场的同时,消费者的消费也以其购买偏好逐渐形成等级性类属。这是消费社会学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张翼:《当前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消费倾向——从生存性消费到发展性消费》,《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4期。因此,文化消费水平能够直接反映出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程度与特征。

文化消费从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到社会区分的标示,从精英主义式批判的悲观态度到“大众主义”的快乐视角,从文化主导权到文化能动论,社会学角度的文化消费研究经历了从完全批判到对文化消费社会功能的肯定,再到对文化消费理性反思的演进过程。这样的学术脉络为考察当代文化消费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借鉴。

2.经济学角度的文化消费研究

(1)斯密论文化产品的需求与消费

亚当·斯密(Adam Smith)是古典消费主义的创立者。他认为,文化产品的需求与消费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提高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的必然需要;教育是重要的文化行业。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文化产品生产将逐步分离出来形成文化产业,而文化产品的拥有程度将成为个人贫富的重要标准。

(2)李斯特:精神生产力是国家生产力的构成要素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在他的生产力理论中将文化提到很高的位置。他认为文化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他提出了“生产力的更大的组成部分在于个人智力和社会条件”“培养和促进教育、宗教、科学、艺术的人的精神劳动具有生产性”等前瞻性观点。

(3)马歇尔:消费需求对生产有决定作用

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认为,一切生产的最终调节者均是消费者的需要;奢侈品的价格弹性大于必需品;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提高,人们对闲暇的重视程度将会越来越高并将对消费格局产生重要影响。

小结:上述理论为新时代下的中国城市提供了经济发展与文化消费之间互动关系的启示——经济支撑并影响文化消费的需求与供给,而文化消费的供给以文化消费需要为基本导向;文化消费作为文化的衍生品,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动力机制。

3.心理学角度的文化消费研究

(1)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1943年,亚伯拉罕·哈罗德·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在其著作《人类激励理论》中详细阐述了自己的需求层次理论,他将人类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后来,他还在《动机与人格》中补充了另外两种需要,即求知需要和审美需要,认为这两种需要应居于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之间。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揭示出人的需要是一个从低到高的梯度渐进过程,即低层次的需求满足是高层次需要产生的条件,只有下一层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会向更高层次的需要发展。

(2)阿尔德弗尔的消费需求梯度推进理论

阿尔德弗尔(C. P. Alderfer)在1969年发表的《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把人类需要分为生存需要(existence wants)、相互关系的需要(relatedness wants)和成长发展的需要(growth wants)三种,简称ERG论。该理论是对马斯洛需求层次递进或上升理论的总结和归纳,是需求层次递进理论的发展和延续。

小结:两位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的需求理论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民生活质量改善的时代性和阶段性特征在文化消费升级趋势上的反映,又为其文化消费的层级递进和偏好取舍提供了心理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