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生哲学之比较研究》序言(1)
- 冯友兰随笔:理想人生
- 冯友兰
- 3362字
- 2015-09-08 14:40:57
《人生哲学之比较研究》,是我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时所作之博士论文。我回国以后,很想把它赶紧用中文写出发表,无奈总是没有得到工夫。所以一面把此书之英文本先行出版,一面趁机会先发表此文,以为全书之前驱。
再须声明者,即此书本应名为《人生理想之比较研究》,因为普通多以哲学为大名,而以人生哲学为其一部。而此书以为哲学之目的在确定“理想人生”,故哲学即是“人生理想”。故不应于哲学之外,再立人生哲学之名。不过“人生理想”一词,在中文尚未甚通行,在一般人心中,不易引起何种感想,故此书名中仍用“人生哲学”一词。在中国现在流行诸名词中,此一词含义尚与“人生理想”相近。
近几年来,学问界中最流行的,大概即所谓文化问题了。自有所谓新文化运动以来,我们时常可在口头上听到,或在文字上看见“文化”、“文明”、“东西文化”等名词,及关于他们之讨论。我们生在这个欧亚交通的时代,有过许多前人所未有之经验,见过许多前人所未见之事物。这些事物,大约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我们原有者,一种是西洋新来者。他们是很不相同,而且往往更相矛盾、相冲突。因此,我们之要比较、批评、估量他们,乃是一种自然的趋势。“人生理想之比较研究”,便是此种趋势之产物。
对于唯物史观之批评
历史有二义:一是指事情之自身,一是指事情之记述。换言之,所谓历史者,或即是其主人翁之活动之全体,或即史学家对于此活动之记述。历史哲学所说之历史,即依其第一义。一民族之历史,是常变的,而各民族之历史,又极不相同。有一派历史哲学,“相信只有客观的物质原因,可以变动社会,可以解释历史,可以支配人生观,这便是‘唯物的历史观’”。陈独秀先生又说:“唯物史观的哲学,也并不是不重视思想文化宗教道德教育等心的现象之存在,唯只承认它们都是经济基础上面之建筑物,而非基础之本身。”近几年来,马克思的经济史观,随着他的社会主义,在中国颇为流行。我以为一时代的经济情形,对于其时代之文化等,甚有影响。此诚无人否认。然吾人试想,于天空地阔之天然界内,以何因缘,忽有所谓经济情形?沙漠与森林,同为天然界之物,何以其一无经济的价值,而其他则有?假使宇宙之内本无人类,则恐只有天然情形,而无所谓经济情形,而所谓经济的价值,更无由成立。一切事物,必依其对于人之物质的需要及欲望之关系,始可归之于经济范围之内。故凡言经济,则已承认有“心的现象”——欲望等之先行存在。人皆求生活,而又求好的生活——幸福,以及最好的生活——最大的幸福。凡人所做之事物,如所谓经济、宗教、思想、教育等,皆所以使人得生活或好的生活者。陈独秀先生以知识思想言论教育等皆经济的儿子。以我之见,则经济及知识思想言论教育等皆人之欲之儿子。人因有欲,所以活动,此活动即是历史,而经济知识等,则历史各部分之内容。实际上之历史如是,所以史学家写出之历史,亦有通史,有专史。通史之对象,即是上述之历史;专史之对象,即上述历史各部分之内容。
至于地理气候等,于历史自有相当影响,但此等环境,皆所以使历史可能,而非所以使历史实现。它们如戏台,虽为唱戏所必需之情形,然非唱戏之原因。梁漱溟先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内,关于此点,大有争论。不过梁先生于彼有“大意欲”之假定,我此书则但以人之欲为历史之实现者。“大意欲”是个宇宙的原理,其存在是一部分哲学家之假定;人之欲是心理的现象,其存在是人人所公认的事实。
哲学之目的
最好的生活,即所谓理想人生(ideal life)。最大的幸福,即所谓唯一的好(the good)。关于好之意义,在《一种人生观》一文中已详。今但说:若使此世诸好,人皆能得到,而不相冲突,则人生即无问题发生。如“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果为可能之事,则理想人生,当下即是,而亦即无人再问何为理想人生。无奈此诸种之好,多不相容。于是人乃于诸好之中,求唯一的好,于实际人生之外,求理想人生。哲学之功用及目的,即在确立一理想人生,以为批评实际人生,及吾人行为之标准。哲学即所谓“人生理想”(life ideal)。
哲学与科学之区别,即在科学之目的在求真,而哲学之目的在求好。近人对于科学与哲学所以不同之处,有种种说法。有谓哲学与科学之区别,在其所研究之对象不同,例如哲学之所研究,乃系宇宙之全体,而科学之所研究,乃系宇宙之一部。然宇宙之全体,即其各部所集而成。科学既将宇宙各部皆已研究,故哲学即所以综合各科学所得不相联之结论,而成为有系统的报告。然如此则所谓哲学者,不过一有系统之“科学概论”、“科学大纲”而已。“科学大纲”名曰哲学,虽无不可;然此所谓哲学,实与希腊罗马以来所谓哲学意义大别。又有所谓哲学与科学之区别,在其方法不同。科学的方法,是逻辑的,是理智的;哲学的方法,是直觉的,是反理智的。不过关于所谓直觉,现在方多争论。我个人以为凡所谓直觉、顿悟、神秘等经验,虽有其甚高的价值,但不必以之混入求知识之方法之内。无论哲学科学,皆系写出或说出之道理,皆必以“严刻的理智态度”表出之。其实凡著书立说之人,无不如此。故佛家之最高境界,虽“不可说,不可说”,而有待于证悟,然其因明论理与唯识心理,仍是“严刻的理智态度,走科学的路”。故谓以直觉为方法,吾人可得到一种神秘经验——此经验果与“实在”(reality)符合否是另一问题——则可;谓以直觉为方法,吾人可得到一种哲学则不可。换言之,直觉能使吾人得到一种经验,而不能使吾人得到一个道理。一个经验之本身,无所谓真妄。一个道理,是一个判断,判断必合逻辑。各种学说之目的,皆不在叙述经验,而在成立道理。故其方法,必为逻辑的、科学的。近人不明此故,于科学方法,大有争论;其实所谓科学方法,实即吾人普通思想之方法之较认真较精确者,非有何奇妙也。唯其如是,故反对逻辑及科学方法者,其言论“仍旧不曾跳出赛先生和逻辑先生的手心里”。以此之故,我虽承认直觉等经验之价值,而不承认其为哲学方法。
我个人所认为哲学之功用及目的,既如上述,则其与科学之不相同,显然易见。如此说法,并不缩小哲学之范围。哲学之目的,既在确定一理想人生,以为吾人在宇宙间应取之模型及标准,则其对于宇宙间一切事物,以及人生一切问题,当然皆须有甚深研究。故凡一哲学,必能兼包一切;而一真正哲学系统,必如一枝叶扶疏之树,于其中宇宙观、人生观等,皆首尾贯彻,打成一片。本书中所述十余家之哲学,莫不如是。若一细看,便可了然。
理想与行为
近人皆以真、好、美(truth,good,beauty)普通作真、善、美,然善义太狭,不足以尽good之义,前已详。并称,而实不然。吾人若以真美为好,必吾人先持一种哲学,其所认为之唯一的好,包有真、美二者。如吾人从宋儒之说,以研究外物为玩物丧志,则吾人当然即无有科学以求真,亦不注重美术以求美。今人动以真与美之为好为不成问题,盖吾人生存于时代空气之内,已持一种哲学而不自觉耳。
梁漱溟先生说胡适之先生主张“零碎观”。胡先生于《读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说:“人类的生理的构造根本上大致相同,故在大同小异的问题之下,解决的方法,也不出那大同小异的几种。这个道理,叫做‘有限的可能说’。”载《读书》杂志第8期。以下他列举诸种问题,如饥饿的问题、御寒的问题、家庭的组织等等,好像是各有各的解决,决不相谋。我以为人对于各种问题之解决方法,皆因其所持之哲学不同而异。如有人以生活之充分的发展为最高的满足,当然他对于一切问题,有一种解决方法。又如有人以“无生”为最高的满足,当然他对于一切问题,又有一种解决方法。故如饥饿的问题,有如杨朱派之大吃狂饮解决之者,有如和尚之以仅食植物解决之者,有如印度“外道”之以自饿不食,龁草食粪解决之者。其解决不同,正因其所持哲学有异。
人皆以求其所认为之唯一的好为目的。人之行为,本所以实现其理想。无论何人,莫不如是,特因其所认为之唯一的好有异,故其行为亦不相同。个人如是,民族亦然。故中世纪之欧洲人,皆以奥古斯丁(St.Augustine)之“天城”(City of God)奥古斯丁所著书名。为唯一的好。及近世纪,则皆以培根(Francis Bacon)所说之“人国”(Kingdom of Man)培根所著《新方法》书中语。为唯一的好。因之,他们即有不同的历史、不同的文化。我作此书之动机,虽为研究文化问题,而书中只谈及哲学,其故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