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一种人生观(3)

内有的好与手段的好

凡欲,就其本身而言,皆不为恶。凡能满足欲者,就其本身而言,皆可谓之“好”此所谓好,即英文之good,谓之善亦可。不过善字所含之道德的意义太重,只是好之一种,不足以尽其义。如欲用善字,则必取孟子所说“可欲之谓善”之义。就原理上讲,凡好皆好。有许多好,我们常以为恶者,乃因其与别种好有冲突,而未被包在和之内,非其本身有何不好也。再分之,好可有两种:一种是内有的好(intrinsic good),一种是手段的好(instrumental good)。凡事物,其本身即是可欲的,其价值即在其本身,我们即认其为有内有的好。本章开头所说之好,即是此种。严格地说,唯此种方可谓之好。不过在我们这个世界,有许多内有的好,非用手段不能得到。凡事物,我们要用之为手段以得到内有的好者,我们即认其为有手段的好。换句话说:内有的好,即欲之目的之所在;手段的好,非欲之目的之所在,但我们可因之以达目的者。唯其如此,所以世上什么事物为有内有的好,什么事物为有手段的好,完全没有一定(除少数例外)。譬如我们若以写字为目的,则写字即为内有的好;但我们若给朋友写信,则写字即成为手段的好。大概我们人生之一大部分的苦痛,即在许多内有的好,非因手段的好不能得到,而手段的好,又往往枯燥无味。又一部分的苦痛,即在用尽枯燥无味的手段,而目的仍不能达到,因之失望。但因为我们的欲很多,世上大部分的事物,都可认为有内有的好。若我们在生活中,将大部分手段的好,都亦认为内有的好,则人生之失望与苦痛,就可减去一大部分。“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正因多数的事物,都可认为有内有的好,于其中都可“自得”。这也是解决人生问题之一个方法。

“无所为而为”与“有所为而为”

近来国内一般人盛提倡所谓“无所为而为”,而排斥所谓“有所为而为”。用上所说之术语言之“有所为而为”,即是以“所为”为内有的好,以“为”为手段的好;“无所为而为”,即是纯以“为”为内有的好。按说“为”之自身,本是一种内有的好。若非如老僧入定,人本来不能真正无为。人终是动物,终是要动的。所以监禁成一种刑罚,闲人常要“消闲”,常要游戏。游戏即是纯以“为”为内有的好者。

人事非常复杂,其中固有一部分只可认为有手段的好者;然亦有许多,于为之之际,可于“为”中得好。如此等事,我们即可以游戏的态度做之。所谓以游戏的态度做之者,即以“为”为内有的好,而不以之为手段的好。我们虽不能完全如所谓神仙之“游戏人间”,然亦应多少有其意味。

不过所谓以游戏的态度做事者,非随便之谓。游戏亦有随便与认真之分,而认真游戏每较随便游戏为更有趣味,为更能得到“为之好”。国棋不愿与臭棋下,正因下时不能用心,不能认真故耳。以认真游戏的态度做事,亦非做事无目的、无计划之谓。成人之游戏,如下棋、赛球、打猎之类,固有目的、有计划,即烂漫天真的小孩之游戏,如捉迷藏之类,亦何尝无目的、无计划?无目的、无计划之“为”,如纯粹冲动及反射运动,虽“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然以其无意识之故,于其中反不能得“为之好”。计划即实际活动之尚未有身体的表现者,亦即“为”之一部分;目的则是“为”之意义。有目的计划,则“为”之内容,方愈丰富。

依此所说,则欲“无所为而为”,正不必专依情感或直觉,而排斥理智。有纯粹理智之活动,如学术上的研究之类,多以“为”为内有的好;而情感之发,如恼怒忿恨之类,其态度全然倾注于对象,正与纯粹理智之态度相反。亚里士多德以为人之幸福,在于其官能之自由活动,而以思考——纯粹的理智活动为最完善的、最高的活动。(见所著《伦理学》)其说亦至少有一部分之真理。功利主义固重理智,然以斥功利主义之故,而必亦斥理智,则未见其对。功利主义必有所为而为,其弊在完全以“为”为得“所为”之手段。今此所说,谓当以“所为”为“为”之意义。换言之:彼以“为”为手段的好,以“所为”为内有的好;此则以“为”为内有的好,而以“所为”为使此内有的好内容丰富之意义。彼以理智的计划为实际的行为之手段,而此则以理智的计划,及实际的行为,同为一“为”,而丰富其内容。所以依功利主义,人之生活,多枯燥——庄子所谓“其道太觳”——而重心偏倚在外。依此所说,则人生之生活,丰富有味,其重心稳定在内。所谓重心在内在外,用梁漱溟先生语。

不过欲使人人皆持此态度,则颇非易事。“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唯救死而恐弗赡”,奚暇以游戏的态度做事哉?一个跑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人力车夫,很难能以他的“为”为内有的好;非其人生观不对,乃是势使之然。我希望现之离开物质生活专谈所谓“精神生活”者,于此留意。

人死

人死为人生之反面,而亦人生之一大事。“大哉死乎”,古来大哲学家多论及死。柏拉图且谓学哲学即是学死。人都是求生,所以都怕死。究竟人死后是否断灭?对此问题,现在吾人只可抱一怀疑态度。有所谓长生久视之说,以为人之身体,苟加以修炼,可以长生不老,此说恐不能成立。不过人虽不能长生,而确切可以不死;盖其所生之子孙,即其身之一部继续生活者,故人若有后,即为不死。非仅人为然,凡生物皆系如此,更无需特别证明。柏拉图谓人不能长生,而却得长生之形似,男女之爱,即所以得长生之形似者。故爱之功用,在令生死无常者长生,而使人为神。后来叔本华论爱,更引申此义。儒教之注重“有后”,及重视婚礼,其根本之义,似亦在此。孔子曰:“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礼记·哀公问》)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些话所说,若除去道学先生之陈腐解释,干脆就是吴稚晖先生所说之“神工鬼斧的生小孩人生观”了。

又有所谓不朽者,与不死略有不同。不死是指人之生活继续;不朽是指人之曾经存在,不能磨灭者。若以此义解释不朽,则世上凡人皆不朽。盖某人曾经于某时生活于某地,乃宇宙间之一件固定的事情,无论如何,不能磨灭。唐虞时代之平常人,与尧舜同一不磨灭,其差异只在受人知与不受人知。亦犹现世之人,同样生存,而因受知之范围之小大,而有小大人物之分。然即至小之人物,我们也不能说他不存在。中国人所谓有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能够立德、立功、立言之人,在当时因受知而为大人物,在死后亦因受知而为大不朽。大不朽是难能的。若仅仅只一个不朽,则是人人都能有而且不能不有的。又所谓“流芳百世,遗臭万年”,其大不朽之程度,实在都是一样。岳飞与秦桧一样地得到大不朽,不过一个大不朽是香的,一个是臭的就是了。

余论

一个完全的人生观,必须有一个完全的宇宙观以为根据。此文所根据之宇宙观,我现尚未敢把他有系统地写出,只可俟以后研究有得,再行发表。

梁漱溟先生的见解,与我的见解很有相同之处。读者可看1922年4月《国际伦理学杂志》(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thics,Vol.XXXII,No.3)中我的《中国为何无科学》(Why China Has No Science,Etc.)一文,以及我将要出版的《人生观之比较研究》,便知分晓。不过他的直觉说我现在不敢赞成。因为梁先生的学说,在现在中国是一个有系统的有大势力的人生哲学。我起草本文,又正在他的学说最流行之地(山东省立第六中学),故我于本文,对于他所说直觉有所批评。亚里士多德说:“朋友与真理,皆我们所亲爱者,但宁从真理,乃是我们的神圣的义务。”(见所著《伦理学》)至于我所说者,是否真理,则需待讨论,方能明白。我只希望我没有误会了梁先生的意思。我的批评,可以算是一个同情的讨论。

我觉得近来国内浪漫派的空气太盛了,一般人把人性看得太善了。这种“天之理想化与损道”此名系我在我的《人生观之比较研究》中所用的哲学,我以为也有他的偏见及危险。

19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