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生态环境

农村生态环境的概念较为宽泛,是指以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乡村区域范围内,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和,它既包括农村自然环境也包括农村社会环境。一般意义上,构成农村自然环境的要素包括大气环境、水体环境、土壤环境;构成农村社会环境的要素包括生物环境、农业环境、农村人口环境、农民生活环境等。这些要素相互影响、彼此制约,只要其中的一个要素发生变化,就可能影响到农村生态环境这个大综合体。

农村生态环境又可以从农村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治理两个方面理解。农村生态保护主要是解决农村生态破坏问题,解决人类活动所导致的森林破坏、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过度捕捞、生物灭绝等问题。农村环境治理,即通过分析农村环境污染现状,探寻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并提出治理农村污染的对策与措施。可见,农村生态环境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质是对农村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的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很多专家学者都对此进行了论述。经典的如恩格斯指出:“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美国生物学家蕾切尔·卡森在《寂静的春天》中全方位揭露了化学农药的危害。蕾切尔·卡森呼吁公众制止那些关于有毒化学品使用的公共计划,认为这些计划将最终毁掉地球上的生命。蕾切尔·卡森希望人们在了解真相后采取有针对性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