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虎变:晋国大族的兴衰
- 刘勋
- 3306字
- 2024-10-23 17:55:57
晋献公改革:无蓄公族重用外人,开疆拓土封赏功臣
曲沃武公转正成为晋武公一年后就去世了,他的儿子公子诡诸于前676年正式即位,就是晋献公。
在国内层面,晋献公时期最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颁布了“无蓄(近支)公族”的禁令,使得晋国从此与“亲亲”的周代大传统脱离,正式确立了“无亲”“尊贤尚功”的晋国小传统,促成晋国在中原诸侯国之中独树一帜,全面重用“外人”担任卿大夫。
前676年晋献公刚即位时,晋国仍然沿用各中原诸侯国通行的传统人事制度。在这种人事制度下,国君的嫡长子继承君位,而他的其他儿子(国君之子)、兄弟(国君父亲之子)、叔伯(国君祖父之子)则担任高级卿大夫辅弼国君,这些与现任国君宗法血缘关系最近的群公子构成了所谓的近支公族成员。虽然在安排具体官职时会考虑每位公子的德行才能,还不能说是“任人唯亲”,但这种制度的第一位原则无疑是周礼的“亲亲”原则。据此,当时晋献公朝堂上的高级卿大夫中有不少就是晋献公的近支公族成员,包括曲沃桓叔和曲沃庄伯所生的长辈群公子,他们是晋献公的祖父辈和父辈亲人。
然而,新晋国不是周邦按照周礼“亲亲”原则正常分封的诸侯国政权,而是晋昭侯的叔叔公子成师开始“闹革命”,最终由公子成师的孙子曲沃武公取代了晋昭侯的曾孙晋侯缗而建立的“革命政权”,其革命的本质正是“无亲”。因此,新晋国面临的最严重挑战,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一方面,根据周礼的“亲亲”“尊君主”原则,晋献公的近支公族成员应该亲近、尊崇晋献公,绝不应该有造反的念头;然而另一方面,根据革命的“无亲”“尊天命”原则,如果晋昭侯的近支公族公子成师“顺天承运”发动革命杀亲建国是正当的,那么晋献公的近支公族成员再次发动“顺天承运”革命也是正当的。最终,晋献公选择了一条通过采用“无亲”革命手段保住“尊君主”周礼原则的险路,他支持“外人”能臣士打入长辈群公子中挑拨离间,诱导他们自相残杀削弱实力,最终自己亲自上阵,屠灭了全部长辈群公子。
晋献公原本以为,杀掉长辈群公子已经足以消除再次革命的风险,自己的亲儿子们还是可以信任和重用的。然而,晋献公宠夫人骊姬为报杀父之仇,挑拨离间、步步为营,最终让晋献公逼死了太子申生,驱逐了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公子夷吾的自杀或逃亡,让晋献公确信“亲儿子也不能信任”;而士、荀息等“外人”重臣的才干和忠诚,又让晋献公对在官僚体系中彻底清除“亲人”有了信心。
于是,在前654年公子夷吾出逃之后,晋献公采纳了骊姬的建议,正式与群臣发毒誓“无蓄(近支)公族”,也就是禁止先君和现任国君所生的、非君位继承人的其他公子留在国内。具体说来,因为这些公子在宗法上有顺位继承权,有可能被谋逆势力推举为君位继承人。为了从源头杜绝“担任卿大夫的公子化家为国”的革命故事再重演,晋献公毅然宣布,这些公子和他们所率领的族人不能在晋国担任卿大夫,而且必须离开晋国,去其他国家客居。除了国内因为严重内乱丧失了太子、不得不从客居公子及其后代中选嗣君的极端情况(比如说晋成公、晋悼公),这些客居公子和他们的后代不会被召回晋国,从而永远失去成为晋国君主的可能性。
有意思的是,这条在“妖女”(骊姬)蛊惑下颁布的、完全违背周礼“亲亲”基本原则的禁令竟然得到了晋惠公、晋文公及此后历代晋国君主的遵守,成为“晋国政治特色”的核心组成部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晋文公改革中,为了缓和这条禁令对于晋文公国际形象的不良影响,晋国宣布任用姬姓卿大夫中的贤良之士担任中官,用以彰显晋文公对周礼“亲亲”基本原则的偏向。当然,这些姬姓卿大夫都不是近支公族,“无蓄(近支)公族”禁令仍然得到了遵守(参见第56—59页)。
“无蓄(近支)公族”禁令对于晋国接下来的发展路径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它催生了以“尊贤尚功”为特色的晋国卿大夫任用制度。
在经典宗法制的框架下,留在国内的太子之外的群公子和他们的族人是高级卿大夫的当然人选。如今他们都被赶走了,整个卿大夫体系的候选人,只可能来自两类家族:
一类是不在禁令驱逐范围内的姬姓晋国公族,也就是说,这类公族是晋国某位先君的后代,但是到晋献公时,宗主已经排到了先君的孙子、重孙子等辈分,不可能像在世的群公子那样对晋献公的君位造成威胁,所以自然不在晋献公的诛杀和驱逐之列。这类公族立族时间已经比较长,与现任国君的亲缘关系比较远,我们可以笼统地用远支公族来称呼他们。在下面我们将要详细论述的晋国十大卿族中,韩、栾、郤、狐、先这五族就是远支公族。
另一类是始祖根本不是晋国公族成员、不受此禁令影响的非公族。在晋国十大卿族中,赵、魏、范、中行、知这五族就是非公族。
远支公族与现任晋君的宗法血缘关系已经很疏远,而非公族则与现任晋君完全没有宗法血缘关系,他们都可以被认为是“外人”。这些“外人”家族的族长和族人只有依靠个人出众的德行、能力、功绩,才能得到国君赏识,被任用为高级卿大夫。由于这些“外人”在自己的职位上干得有声有色,为晋国的强大和称霸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并且逐渐形成众多世袭卿族掌控晋国朝政,这也反过来使得晋国公室再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恢复以宗法血缘为依据任用卿大夫的旧模式,这就是“无蓄(近支)公族”这条看似不合情理的禁令能够得到历代晋君遵守的主要原因。
在国际层面,晋献公时期最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大规模开疆拓土、封赏功臣。在曲沃代晋后的晋武公—晋献公时期(前678年至前651年),晋国和其他中原诸侯国采取了迥然不同的发展战略:
一方面,其他中原主要诸侯国也抓住“管控真空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疆拓土,但是它们整体上非常怀念西周时期“周王治下的和平”,把主要精力花在重建一套能让中原地区继续保持和平共处的国际新秩序。这套新秩序基本上沿用周邦管控的国际旧秩序的设定,只不过顶层管控者不再是周邦,而是诸侯国中的负责任大国,也就是霸主。在霸主管控的国际新秩序下,各主要诸侯国攻灭周边小国以开疆拓土的行为受到严格限制,它们之间的相互侵略更是被明令禁止。在此期间,晋国也曾经偶尔尝试过参与中原国际新秩序的创建,但是并无决心与诚意,因此晋国在这一时期基本上是游离于中原国际舞台的。
另一方面,与周邦一样通过革命建国的新晋国,采取的发展战略与西周初年周邦在中原地区的发展战略相似,那就是集中精力开疆拓土。实际上,新晋国的手段比周邦更加决绝,因为周邦的做法是“攻灭现有国家”和“迫使现有国家臣服”相结合,以后者为主;而晋国的做法则是纯粹用武力攻灭周边其他诸侯国,驱逐周边戎狄,从而占领临汾盆地和运城盆地,并且向河水以西、以南地区拓展。
晋国在晋献公时期的疆域参见图六。从图中可以看出,从晋穆侯到晋献公时期,晋国的疆域有了非常显著的扩张,而且绝大部分是在晋献公时期完成的。随着对外扩张战略的顺利实施,晋献公面临着与当年周王占据关东商朝旧地后同样性质的问题(当然规模要小得多),那就是:应该如何迅速控制并长期开发治理这些新占领土?
晋献公采取的方法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主要方法,就是将新占领土转变为卿大夫私邑,封赏给在开拓战争中立有军功的卿大夫。比如说,前661年晋献公率军攻灭耿、霍、魏(9)三国之后,就将耿国旧地封赏给了自己的战车御者赵夙,将魏国旧地封赏给了自己的战车车右毕万。因为周朝分封制中本来就有分封私邑给功臣的规定,因此晋献公封赏功臣应该是先代晋君正常操作的延续,只不过他封赏土地的规模是前所未有的,而且他的封赏对象中是没有近支公族成员的。
第二类是次要方法,就是将新占领土转变为直属于公室的公邑,然后派遣自己仍然信任的亲儿子担任守主。比如说,晋献公派公子重耳出镇蒲邑,派公子夷吾出镇屈邑(10)。后来由于晋献公对亲儿子也不再信任,驱逐了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并且颁布了“无蓄(近支)公族”的禁令,这第二类方法在晋献公晚期就已经终止了。
总而言之,晋献公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第一次大规模实施以“封赏新占领土给有功卿大夫”为基本原则的土地分配制度,其目的一方面是守卫和开发新占领土,另一方面是激励卿大夫继续投身于晋国的开疆拓土事业。如下节详细叙述的那样,晋文公上台后,为了激励卿大夫投身于争霸事业,继承和发扬了晋献公的新占领土封赏制度(参见第6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