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政策与实务解析(2023年版)
- 许明编著
- 356字
- 2024-11-02 13:20:36
第二节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一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
(一)直线法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的起始时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二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残值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三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为:
(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