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卡努斐克斯将军被人称作“浇灌者”是在他摧毁佩尔米亚的第二大城市弗罗斯·维尔让之后,那是在大战的第三十七年。卡努斐克斯接过指挥权时,围城已经持续两年之久,军中爆发了三次疫病,人员大减;加上弗罗斯·维尔让位于由三道山脉形成的山谷中,围城的军队很难获得稳定的补给。凡此种种,使得军队总参谋部下令召回剩余的部队,把之前五年作战赢得的土地完全抛下。

卡努斐克斯花了一个月时间全力围捕当地平民,拼凑出一支近两万人的劳工队,男人、女人、小孩都有。有四条大河从山里汇入普雷塞尔湖,这些劳工的任务就是改变河道。卡努斐克斯跟俘虏的银矿矿工学到工程新技术,最终在坚硬的石头里挖出很深的水道,将河水引下维尔让山谷。工程完成,大坝被冲垮,接踵而至的洪水将城市完全淹没,直至今日它仍然沉在水底。

世上大概少有比你自己的血更令你愁苦的景象了。他左侧的裤腿完全湿透,仿佛遭遇了夏季突如其来的猛烈暴雨,尽管持续时间不过一分钟上下,却能把你从里到外浇透。只不过是血水而非雨水。等到达某个临界点,失血太多,人就救不回来了。这是一个医学生告诉给他的,不过当时他没留心听。在到达那个点之前的一小段时间,也可能是之后,你开始产生微醺的感觉;注意力难以集中,你真的很想闭上眼睛打个盹儿,虽说你很清楚自己多半再也醒不过来。据那个医学生说,那感觉虽说算不上开心,但也不是要命的惊恐。并不怎么疼,而且主要是你压根儿不在乎。

之前或者之后的一小段时间。他放松下来,任脑袋靠在钟房墙上。如果我死了,他心想,至少不必再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我可真不想来那么一遭,忍受旁人的大惊小怪,害自己又不快又尴尬。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他们会跟着那足足一英里[1]长的血迹追过来,匆匆忙忙地冲上钟楼的阶梯;他们会一脚踹倒大门然后发现我已经完蛋了——差不多跟逃掉了一样好。否则他会被捕,跟醉鬼和街上的粗人一起被关进牢房,度过悲惨耻辱的一晚;他会公开受审,检察官会极具画面感地描绘出他所做的那一切蠢到极点的蠢事,他会瞥见旁听席上父母的脸,并为此心碎;他会在关押死囚的监牢里经历难以忍受的漫长等待;当行刑的那个早晨到来,当第一缕阳光透进窗户,他还会感到巨大的惊恐,几乎控制不住要大小便失禁。能逃过所有这一切几乎跟完全逃脱惩罚一样好。他咧嘴一笑,低头看腿上那片湿漉漉、亮闪闪的红色。来啊,他说,再流快点。

最少最少,如果他死了,就不必再面对父亲的质问:他究竟以为自己在搞什么名堂?到底是中了什么邪?这总归是挺不错的。好吧,爸爸,是这样的。我去了讲堂,不是去听我该听的课,而是因为想认识姑娘的话,那地方最好。我认识了许多姑娘。不是靠机缘巧合,是专门去找的。我遇到姑娘就像胡昂表兄和他那群贵族兄弟在树林里遇到野猪:带着精心训练的猎狗,目标明确。讲堂的走廊真是好地方——请别把这话当作建议,爸爸,我可不愿你也落得和我一样下场,死在哪儿的钟楼里。总之,你在讲堂走廊遇到的姑娘简直完美:出身上流社会、聪明、迫不及待要挑战传统。家里允许她们独自出门,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留心她们刚刚上的是哪门课。如果是文学,你就跟她们聊晚期矫饰主义诗歌中对意象的运用;如果是自然哲学,就对萨洛尼努斯的非实体原理做一个详尽的批判。只要预先读一点基本的背景知识,小菜一碟。

爸爸,我遇到了一个姑娘。这人其实挺有趣的,她对塞吉美如斯农业改革中的社会因素有很多看法,而且我还挺喜欢她关于百分之十土地税的意见。不过聊归聊,正事总得办,于是我就缩短学术讨论去了她家,因为她父亲肯定要等议会散会才能回来。多谢你一直拿政治烦我,我对此倒也有几分了解,所以我知道他们要辩论产权法修正案。这题目比火山还烫手,他肯定要辩上一整晚,不到天亮不会回家。完美。

恐怕我是永远没机会知道辩论结果了,爸爸——也许你可以写张小纸条烧给我,就像神殿里为死人祈祷那样——不过我猜贵族派应该在第十六条上妥协了。真讽刺不是吗?作为冲动的年轻激进派,这结果正好遂我心意。但假如辩论经过真的如我所想,那么正是他们太早妥协害我丢了性命。这么说来我算不算是为公平分配公共用地的事业牺牲了性命呢?真要这样倒好了,不过我觉得应该不算。真可惜。在我人生中某些无可救药的浪漫时刻,我会说这一事业是值得为它去死的。我猜这取决于你如何解读“事业”[2]这个词。事业的意思是首要因素,没错,但这并不会为我在革命英雄万神殿赢得一席之地。当然了,我之所以成为冲动的年轻激进派,也不过是为讨讲堂遇到的那种姑娘欢心罢了。

总之呢,爸爸,关键就是她父亲提前回了家,而我俩当时正干得起劲儿。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她这人其实毫不出奇。她又是呻吟又是哼哼,可我看得出来她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头,于是我想,管她呢,赶紧结束我好回家。于是我就把她翻了个身,又把节奏加快了一点点。就在这时,门开了。

我能想象她父亲会怎么想。她号叫的声音肯定整栋房子都能听见,在他听来准像是有人发出了非常惊恐和痛苦的尖叫,于是他快步跑上楼,发现声音来自他女儿的房间。他一脚踹开门,只见我压在她身上、抓着她的手腕;我的动作活像添煤的烧火工,她的叫声活像有人在谋杀她。那可怜的男人还能怎么想?

我所看到的情形是这样的:门砰的一声开了,门口出现一个又高又壮的大胖子,他盯着我,就好像我是个叫人难以置信的怪兽,长了角、尾巴和獠牙的那种。有那么几分之一秒我俩就那样死盯着对方,然后我听见一声清脆的轻响,是刺剑与剑鞘尖上的包铜相互摩擦的声音。

你还记得在学校学击剑吗,爸爸?他们最先教的是敬礼。你朝着对手彬彬有礼地鞠躬,从头上拿起帽子,用左手舞个花胡哨——在这方面我一直无可救药——接着你站直了,用缓慢、高雅的动作把剑带到起式。当时可不是那样。一听到剑出鞘的嘶嘶声,我立刻从她身上跳下来——蹲着跳,跟青蛙一样。他冲上来的时候我正在半空,剑刺中我左膝上方大约六英寸[3]的位置。剑刺进肉里我并不觉得痛。人家都这么说,你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我能感觉到剑在我身体里,我落地时还感到它被抽出去。我记得自己当时想,完了,我死了,就好像我完全放弃了似的。可我的双手在到处乱抓,而右手正好摸到了先前扔在地板上的裤子。

还记得吗,你教过我达维雅努斯式拨挡——左手拿披风缠住对方的剑,为自己争取一点点时间。原来用裤子也一样有效。他发出一种好像是咆哮的声音,把剑回撤,我的右手摸到了我刺剑的剑柄——先前我把它连皮带一起搭在椅子上的。我从剑鞘里抽出剑来,正好撞翻椅子、又正好在他第三次冲上来时挡了他的道。我趁机向后两次兔子跳,为自己创造出一点空间。他第四次冲上来,冲到一半时他就死了。我看见他眼里的光熄灭、看见他脸上惊奇的神情,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完成了教科书一样标准的半转身。你,就是侧移避开对手的进攻线路,同时反刺一剑。那一剑正好刺穿了他的脑袋侧面。就像祖母过去常说的那样,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你想象一下那场景吧。我浑身光溜溜,鲜血涌出来顺着腿往下流,手里拿的剑消失在一个男人的脑袋里——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这辈子从没见过他——又从他脑袋的另一头钻出来。大约三十秒之前,我还在百无聊赖地跟一个姑娘做爱,而她之所以跟我搞,似乎主要是为了看看自己能叫多大声。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大部分情节都像是活喜剧,而我的人生就此永远改变——现在看来不仅是改变,还差不多要结束了。

另外我们也别忘了我的对手。对于悔恨之情我一直持嘲讽的态度,再说那混蛋想杀我呢。然而即便如此,我向你保证,我当时的感受主要就是被这可怕的事惊呆了。一部分是因为我不必停下来思考也知道会有严重后果,但主要还是对暴力导致的死亡感到极端的厌恶。天啊,把一个人从耳朵刺个对穿,多叫人恶心!法律上有个术语,叫严重猥亵行为。我刚刚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一描述,除此之外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行为配得上这名号。

然后他就往侧面倒下去,他从剑上滑落时差点害我手腕脱臼;而我根本没思考,我跑了。我从他身上连滚带爬往外跑,好像还踩了他的脸。我一心只想逃出去,逃离那恐怖的景象。我冲出门外,发现自己站在某个楼梯平台上,我能看到楼梯顶,还有个老头正从底下往上爬。我把他撞倒了,当时心里竟还很不安。我跑下楼梯,前门开着。我跑到街上。

如果你看见这么一个流着血的裸身男人,一手抓着裤子、一手拿着出鞘的刺剑,看见他从人行道朝你冲过来,你会怎么办?没有不尊重你的意思,爸爸,不过你的答案大可以自己留着,因为它肯定是错的。我来告诉你吧:你会站着一动不动,张大嘴巴瞪大眼睛,眼看着裸男从你身边冲过去。他们就是这样的,那些诚实体面的同胞,他们无暇思考眼前这一幕究竟是喜剧还是悲剧,于是呆立在原地动弹不得。至于我呢,我还从没赤脚奔跑过,至少自打我长大有记忆以来从没有过。说起来还挺叫人吃惊的,赤脚的摩擦力其实很强呢,我记得自己还注意到路面是多么暖和。总之,长话短说,我望见了修正派殉道士之塔,我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挣扎着爬上楼梯,朝钟楼跑。我以为到那儿就安全了。对,没错,实在很蠢。可当时我真心觉得这主意不错。

总之,爸爸,这就是我死的地方。对此我非常高兴,主要原因在于,等他们把这一切都告诉你,等他们告诉你说你儿子犯了强奸和谋杀罪,但赶在人家逮捕他之前就死了,那时你就可以不相信了。你不必看我承认说没错,我确实做了这些无比愚蠢的事;当然,实际上并不是强奸,技术上讲也并非谋杀,但相比我真正犯下的罪,也就是我那纯粹的、极致的愚蠢,这两项小过错你应该是很容易原谅的。你可以带着信心走进坟墓,相信事情另有隐情,相信存在某种完全合理的解释,能证明我是完全无辜的,只不过没人知道罢了。所以我真的不介意,爸爸。真的,相信我,这样更好些。

他抬起头。他听到了靴子踩在楼梯上的声音。

“你知道那个幻想吧。”富兰特泽士字斟句酌道,“你没有穿过玉米市场回家,而是抄近路从奴隶市场走,正好看到一个美貌的年轻姑娘被出售,你马上就爱上她了。”

柯尔布罗微笑道:“啊,那一个。”

“对。你把她买下来,放她自由;而她说我不要自由,我觉得我爱上你了。于是你们就结婚。你的余生都教她欣赏艺术、文学和古典音乐,而她天生就喜欢这一切。”

柯尔布罗说:“你娶了你的奴隶,是不是?”

“只是幻想罢了。”

“即便如此——”

“事实上,”富兰特泽士打开玫瑰木的匣子,拿出一把黄铜算筹,“并不完全是那样。”他把算筹分成五个一堆,“不过其中确有相似之处。”

除了下象棋的时候,这还是他头一次让柯尔布罗哑口无言,哪怕只为这个也值了。他在算板上排出三排算筹,柯尔布罗说:“继续。”

“嗯,首先嘛,她不是奴隶。”

“啊。”

“过去曾经是,但那是很久之前了。另外我猜她也不是什么姑娘了,她三十七。”

柯尔布罗皱起眉头,“不是奴隶也不是姑娘。那她是什么?”

富兰特泽士又放下三个算筹,两个在千位那行,一个放在百位那行。他说:“她曾经当过妓女。”

“曾经?”

“退休了。已经退休好一阵了。”

“原来如此。”

“如今她在办公室干活。”

柯尔布罗放下笔,“妓院的办公室。”

“对,但总归是办公室。她负责记账,还兼管家务方面的事。你知道,采购酒啊、蜡烛啊,衣服送洗之类的。”

“在妓院。”

富兰特泽士叹气,“我跟她相识,”他略有些心浮气躁,“是在音乐会上。”柯尔布罗爆发出短促的大笑,但富兰特泽士没理他,“是在新神殿救助难民的慈善音乐会。布林伽斯大人家的乐团,演奏的是《奥尔霍迈诺斯长笛奏鸣曲》。”

“管它演奏什么,”柯尔布罗说,“她跑去音乐会做什么?”

“听音乐,”富兰特泽士回答道,“她很喜欢音乐。”

“当真?”

“对,当真。”富兰特泽士卷起右手的袖子,免得扫到算筹,然后开始计算,“我迟到了,去座位时踩了她的脚。”

柯尔布罗叹气。这口气叹得很长,最后的三分之一纯为制造效果。“这让我联想到,”他说,“帕拉戴苏斯关于园艺的警句。”

“是什么来着?”

“你可以领妓女去学文化,但你没法子强要她思考。”[4]

富兰特泽士弹了弹舌头:“反正呢,幕间休息时我为踩到她脚向她道歉,而她非常和气,我们就聊起来。”

“然后?”

“然后就没了,”富兰特泽士说,“可后来我又在希兹瑟姆的后矫饰主义画展上遇见了她。”

“还是个艺术爱好者呢。”

“对。我们一起看展览。我得说,关于宙克西斯对光影的运用,她的观点非常有趣。”

“那还用说,”柯尔布罗说,“然后你们就上床了。”

“根本没有。”

“那就是之后上的。”

“好几周之后,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

“免费吗?”

富兰特泽士叹气。柯尔布罗扮鬼脸:“抱歉,”他说,“不过请你原谅,我希望保留一点点置疑的权利。你多少岁来着?”

“五十一,”富兰特泽士厉声道,“比你小两岁!”

“啊。”

“但身体比你强多了。我每周游泳三次,大多数日子还去铜门的学校击剑。剑术老师说我状态保持得很好。”

“他们解开提贝里亚斯三世木乃伊的绷带时也是这么说的。”

“她并不嫌我太老。”

“她自己也不是什么春天的小鸡仔了。”

“年龄并不重要,”富兰特泽士说,“只要两个人对彼此有着深刻、真挚的感情。”

“完全正确。”

“我不指望你能明白,”富兰特泽士写下计算结果,接着便把算筹一股脑扫回匣子里,“在我这个年纪,过了这么大半辈子,而且说实话日子还挺苦,我觉得我也该得到点幸福了。”

“那是自然,”柯尔布罗转开眼睛,“只不过这或许不是获得幸福的最佳方法。”

“见鬼,你又知道什么?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你一直过得很悲惨。”

柯尔布罗耸耸肩——虽说肩膀大幅度摆动,却丝毫不带否认的意味。“我是你最老的朋友,”他说,“更不必说还是你的生意伙伴。在这种情形下,悲惨是我的责任。”

富兰特泽士扭头怒视他,“你是担心她会掌握我那部分股份。”

“对,”柯尔布罗回答道,“还有别的。”

片刻冰冻般的僵持,然后富兰特泽士咧开嘴。“不用担心,我跟你担保,她是个可爱的姑娘。你会喜欢她的。”

“我尽量。但我可不跟你保证什么。”

“你尽量就好,我也不能要求再多了。”富兰特泽士打开蓝色的大账本,在一页纸的顶端写下日期,“她明晚要为我们做晚餐。愿意的话你可以带上赞茜。”

“去妓院?”

“不是,蠢货。去我家。”他从罐子里捻起一撮细沙撒在湿的墨迹上,“你觉得赞茜会来吗?”

“等我把事情告诉她以后?”柯尔布罗的笑容犹如日出般灿烂,“世上再没有什么力量能拦得住她呢。”

“如何?”

柯尔布罗脱下外套挂在门后的挂钩上。“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他说,“我认为你的选择非常聪明。”

富兰特泽士望着他重复道:“聪明。”

“聪明。甚至可以说是明智。”

“明智……”

柯尔布罗点点头,他在自己的凳子上坐下,“我认为她代表了一种可靠的中到长期投资,回报相当可观,同时风险因素较低,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

富兰特泽士翻个白眼,柯尔布罗摘下手套,将两只手套叠在一起放在桌沿上,然后拧开了墨水瓶的盖子:“真的,”他说,“起先我还抱着怀疑的态度,不过——”

“明智,天啊。”

柯尔布罗耸耸肩。“你是个中年单身汉,有自己的一套习惯,对女人毫无经验。突然间你决定要恋爱了。虽说我个人并不建议这类行动,但假如你觉得自己非如此不可,那么你确实选对了恋爱对象。”最后他又补充道,“我觉得是。”

“你觉得。”

柯尔布罗看看笔尖,伸手从口袋里掏出削笔刀。“对,”他说,“而且赞茜也同意。事实上她觉得你很走运。她还有个建议,”他把手伸进另一个口袋,“这东西你也许用得着。”

他拿出一本书,很老了,封皮开裂,边也卷起来,书脊中部用羊皮纸仔细修补过。富兰特泽士拿起书,眯细眼睛看看书名,看完扬起眉毛。

“最初的所有者,”柯尔布罗说,“是我父亲。”

“啊。”

“很对。即便如此,”柯尔布罗接着往下说,“我估摸着在这个题目上,大致的标准是没多大变化的。当然了,我本人并没有读过。”

“当然。”

“你就稍微看看,随手翻几页。里头有图。”

富兰特泽士红了脸,“我也不完全是生手,你知道。我曾经有过——”

“我信,”柯尔布罗说,“没想暗示不是这样。但是赞茜说,而且我也同意——那什么,经验上的差距可能会带来问题,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从事任何新活动都是如此。一点点背景阅读总归是有用的。”

富兰特泽士看着那本书,仿佛担心书会咬自己一口。然后他一把抓起书塞进抽屉里。“谢了。”他说。

“别提了。”

“我不提,”富兰特泽士郑重回答道,“永远不提。你也一样。”

大家一致同意,总的说来婚礼相当迷人。新娘穿的是端庄朴素的蓝裙子,还戴了深色面纱,让几乎所有人都大失所望。她没邀请任何客人。她坐有遮盖的老式轿子从自己的住处去到神殿,四个轿夫穿的是“银匠/钟表匠”行会的号衣,但谁都没好意思打听这是为什么。

柯尔布罗和赞茜以一支埃斯坦比舞开场,小个子男人和大块头女人动作十分优雅,不单配合默契,几乎可说是心有灵犀。好一会儿工夫大家都站在原地呆看,最后亏得检测实验办公室的艾斯提亚吉斯夫妇领头加入进去,从那往后地板上就连落脚的地儿也不剩了。第二支舞由富兰特泽士和他的新娘开启,是缓慢而正式的四对方舞。他的任务大体就是站在原地纹丝不动,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认为这非常合理;她则表现出绝佳的舞蹈才能,对此谁也没觉得惊讶。

跳完舞是音乐,由喀耳切多尼亚演奏;再接下来是第二学院的西斯塔梅努斯大师表演书法。不过压轴的还是一场单手刺剑的表演赛,对阵双方是去年“金百合”的决赛选手:格斯·耳寇迈—布林伽斯和苏伊达斯·德泽尔。对于新郎这完全是意外之喜,他事前毫不知情。比赛由柯尔布罗一手安排,击剑行会很乐意将它列为正式比赛,以此向曾经的三冠王致敬。比赛采用开刃的剑(是新娘送给新郎的礼物,一匣碗状护手的上佳刺剑,来自古老的梅尊廷)。比赛每局三分钟,头六局两位选手都无懈可击,到第七局德泽尔终于在耳寇迈—布林伽斯右手的手背上划出一道半英寸的口子,借此赢得比赛。优胜奖是绣着行会徽章的丝手巾,外加五十枚诺米斯玛塔金币,由即将卸任的协会主席颁给获胜者。主席还发表了简短而诙谐的演讲,说假如富兰特泽士年轻二十岁,这两位参赛者谁也别想出头,等等。来宾报以礼貌的掌声,仆人拿来食物给两位剑手吃。

之后富兰特泽士为主席斟酒,他说:“当然了,那全是胡说八道。即便在我巅峰时期,这两个小坏蛋也能轻松解决我。这是变老的好处之一:再也不必跟年轻一代认真较量。”

主席睿智地点头,“自打我们那个年代到现在,比赛是变得多了。当然大家嘴上都抱怨,但我觉得这不是坏事。想想看,自从我们取消业余选手资格之后,步法进步了多少啊……”

“我同意,”富兰特泽士说(他注意到妻子脸上露出甜美的耐心表情,于是明白自己跟主席聊天的时间太长了),“这事没法两全。击剑的水准比十年前进步了十倍,唯一的危险只有一个:如今大家光看,不愿亲自下场了。我们这个国家正在变成——”

“亲爱的,”他妻子打断他,“议员像是准备要走了呢。”

于是富兰特泽士只好去跟议员道晚安,他一走派对就迅速降温,大家三三两两起身告辞。柯尔布罗和赞茜在外头等自己的轿子抬过来,柯尔布罗对赞茜说:“有件事可真不好意思承认,但我至今不晓得那讨厌女人的名字。仪式的时候我仔细听了半天,可不消说,他自然是嘟囔过去的,而现在我当然不好再问他了,可我也不能一辈子管她叫‘你的好夫人’吧。也许你恰好有听到……”

赞茜说:“斯帕吉雅。”

“什么?”

“斯帕吉雅,”她慢慢重复道,“斯——帕——”

“老天爷。”

“这是瑟莱忒人的名字,”她说,“意思是‘玫瑰’。或者如果你把‘帕’的音拖长,就变成了‘血肠’。我猜他肯定已经给她想出爱称了。非有不可,不是吗?”

他们的轿子出现在上轿的踏脚木旁。两人爬进轿子里,这时柯尔布罗问:“刚才那个不是卡努斐克斯家的孩子吗?”

“对。奥多,最小的那个。”

“天哪,我都不知道富兰认识这种人。”

“击剑认识的,”赞茜解释道,“你从不击剑实在可惜,否则咱们说不定也能认识几个体面人,而不只是你那些讨厌的生意伙伴。见鬼,”她的一只脚从踏板滑落到一摊冰水里,“看,全是你害的。”

苏伊达斯·德泽尔早早离开婚礼径直回了家。路上他经过了壮哉骄阳、阿卡狄奥斯之美妙启示、仁慈与贞洁酒馆,可他甚至没有停下来闻闻门上的味儿,在婚礼上他也滴酒未沾。

“怎么样,”他开门进屋,她劈头就问,“你赢了吗?”

他点头,“五十诺米斯玛塔。”

“谢天谢地。”

他一屁股坐进唯一一把能坐的椅子里闭上眼睛。“开刃的剑,”他说,“他们要我们用见鬼的开刃剑比赛。我真看不出来这种事情有什么必要。太野蛮了。”

“钱。”她提醒他。

“什么?哦,没错。”他把手伸进口袋,最先拿出来的是手帕,他朝手帕皱眉头,把它扔到地板上;接着他掏出装着诺米斯玛塔的钱袋递给她。她一把抓过去,轻轻地解开绳子后立刻开始点数。

他说:“都在里头。”

“你数过?”

“那些是体面人。”

“没有这种东西。”金币嗒嗒地拢在她手掌里,“五十。”

“我怎么说来着。”

“现在下一步。”她在地板上坐直,用银行家一样娴熟的手法把诺米斯玛塔分成几摞:“付房租十块。给塔度锡安十块——咱们欠他十五,不过让他见鬼去。三块付人头税。十二块是上个月欠佣人的钱。十四块给你表兄哈默——哪怕只为让他别烦我也值,每回我从门里往外探个头他都要扑上来,我受够了。”她拿起一枚诺米斯玛塔,“而这就是我们过活的钱,直到你能挣到更多钱为止。”

他瞪大眼睛,“你开玩笑吧。”

“一个诺米斯玛塔,”她沉着脸确认道,“哪怕你只看一眼酒瓶,我也要杀了你。明白?”

他叹口气说:“我还以为咱们日子过得不错。”

“噢,是不错,”她回答道,“至少照咱们的标准是不错的。整整一个诺米斯玛塔,真他妈富得很呢。当然我们还欠着煤钱、水钱和窗户税,不过这些人我还能再拖个一星期。”

他苦哈哈地说:“对不起。”她没应声,只是从地板上爬过去捡回手帕。

他说:“你喜欢就拿去。”

她查看一番,“能卖出九个特拉齐。”

“它值——”

“九个铜特拉齐,”她说,“对于住在布勒米奥的我们它就只值这么多。”她把手帕翻过来,用指甲抠手帕的镶边,“主席去了吗?”

他点点头。

“你跟他说了没有?”

他回答时带着防备:“我稍微暗示了一下。”

“你跟他说了没有?”

“没直说。”他拉下脸,“那是社交场合,好吧?大家喝酒闲聊、走来走去,这种时机场合不适合求情找活儿干。”

“你没跟他说。”

“我明天就去他办公室,”他怒道,“行了吧?”

“随你便。”

他十分夸张地叹气,靠回椅子里扫视房间。其实没什么可瞧的。除了椅子和床垫(床架被治安官的手下拿走了),屋里只剩建在墙里的炉子和空的无花果木箱,箱子上放着三英尺高、有三个把手的纯金奖杯,借给每年斯科利亚共和国的击剑冠军保管一年。她用它装擦屁股的白菜叶子。

他说:“你也可以回去工作的。”

她看着他,怒不可遏。“相信我,我倒挺愿意呢,”她说,“至少身上能暖和,好过冻死在这冰屋里。可惜他们现在不雇人。也许明年春天。”

他睁大眼睛,“你问过了?”

“别幼稚了,苏伊达斯。”

“我不是叫你回去做那个,”他笨拙地说,“我想的是也许你可以一周出去工作几天,在商店之类的地方。直到咱们情况好转就行。”

“苏伊达斯,”每回她认真生气的时候声音总是很轻柔,“我曾经是王宫剧院的第一女高音。就因为在钱的事情上你屁用处都没有,你以为我就会去商店累死累活吗?别做梦了。”她停顿片刻,让他明白自己接下来的话绝不是开玩笑,“如果我回去工作,我就离开你。看你了,你自己选。”

他望着她,“看在老天的分上,松莎[5],”他满心疲惫,“你以为我愿意咱们过这样的日子吗?只不过……”

他没把剩下的话说出来,说了也没用。她下了最后通牒,而且完全合情合理。他从来没法跟她争,因为她有个叫人抓狂的本事:她总是对的;而苏伊达斯击剑太久了,只要对方干净利落地击中目标,那他是没法抵赖的。

“如何?”

“很公平,”他说(听了这话,她的表情变得晦暗不明),“我明天就去找主席,保证。无论有什么活儿我都接。”

她想听的显然不是这个,所以当晚睡觉时一直背对着他,而他则一夜没合眼,努力思考除了击剑自己还能做什么。可他想不出来。不等天亮他就爬起来,拿杯子当镜子刮了脸。他另外的那件衬衫被压在床垫底下保持平整,想拿出衬衫就一定会吵醒她;时间这么早,吵醒她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幸亏天冷,也就是说头天晚上他没怎么出汗,所以昨天的衬衣勉强还能穿。他扣上佩剑的皮带,但略想了想又把皮带摘下来——他怕在街上遇到治安官的手下。

在睡梦中,他听到有人一遍遍喊他名字:季若特、季若特、季若特·布锐埃纽斯。他睁开眼睛,结果看见了光,这倒出乎他意料之外。

他说:“我没死。”

“的确。”女人的声音,很可能就是刚才喊他的那个声音,不过他不确定。“实在没有正义可言。”

片刻的迷糊;接着是喜悦——自己毕竟没在钟楼里流血至死;然后是对自己所作所为的可怕回忆,以及对接下来遭遇的想象。

那声音说:“看着我。”

他转头过去,脖子痛。

中年女人,两鬓已有缕缕灰色;长相普通、神情严厉,立刻让他觉得自己很蠢。她穿着黑衣,身上隐约有玫瑰的香气。

“你在第二学院的病房,”她说,“你流了很多血,现在仍然很虚弱,但修士们说你会活下去的。”她朝他微笑,笑容像古代雕像一样冰冷,“或许你想听的不是这话吧。假如我是你,我情愿在他们找到我之前就死掉。”

“抱歉,”他说,“我好像不认识你。”

她脸上的肌肉做出大笑的动作,却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来。“你当然不认识我了,”她说,“你从没见过我。你杀了我丈夫。”

噢,他心想。“我很抱歉。”

“你很抱歉,”她重复一遍,“那感情好。”她从床边的桌上拿起水罐和杯子,倒了点水递给他。“别怕,”她说,“我没下毒。喝吧。”

听她一提他才发现自己渴得要命。他喝水,水顺着下巴往下流。

“我真的很抱歉,”他说,“关于你的——”

“不,你并不觉得抱歉。”她的态度很平静,仿佛在纠正某个微不足道的错误,“你为自己感到抱歉,而且非常难堪。你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向被你杀害的人的未亡人道歉。”她放下水罐,在直背椅里稳稳坐好,双手交叠放在大腿上。“我丈夫,”她继续往下说,“是头猪猡。他这人粗野无礼,喜欢恃强凌弱,又总跟家里的女佣人闹笑话,不顾家到了可耻的地步,在金钱问题上也毫无用处。我嫁给他二十七年了。你之所以在这儿而不是在牢房,是因为我去找了地方的行政长官,请他对你发慈悲。理论上讲,你是被转交给我看管,直到法庭决定如何处置你。实际上呢,你的命运多多少少是交给我来决定了。”

他盯着她。她直视他的眼睛,眉头微微皱起,仿佛他是她一时冲动买下的什么物件,买完又不大满意,还嫌钱花得太多。他又想起一件事,“对你女儿我也非常抱歉。”

“哦,她啊,”她耸耸肩,“我从她嘴里套出了真话。她从来骗不过我,虽然她老要尝试。我早知道不该允许她去大学,可她父亲固执得很。”她停顿片刻,仿佛在花时间让自己的决定正式生效,“如今我身处一个很有趣的位置,”她说,“我可以决定接下来会怎样。一旦我选定事件的某一个版本,大家就会把它当作真相接受下来,谁也不会去质疑它。我可以决定那究竟是强奸和谋杀还是愚蠢的误会以及过失杀人。通常情况下,只有无敌骄阳才能在事后改变历史的走向,但这一次,祂似乎将这一能力下放给了我。你肯定能想象,为此我已经考虑了好一阵子。”

她再次停下来看他。她在制造悬念,完全是出于坏心眼,只因为她有这个能力。最后她稍微将身体前倾——她的坐姿里带出点母性的感觉,就好像准备念故事给他听似的。“我倒很有几分愿意让我对先夫的厌恶影响我的决定,就这样放过你。”她继续往下说,“要是知道杀死自己的人可能逃脱惩罚,他肯定要气急败坏,而他生气时总是那么浮夸。但另一方面呢,我们在这座城市也是有头有脸的家族,要是让人觉得可以随意杀害克里索斯托马斯家族的族长,同时还不必遭受惩罚,那也是不行的。另外,”她弯腰从地上的天鹅绒包里拿出刺绣的小绷子,“还要把你也考虑进去。”

她又不说话了,利用这段时间把一根红丝线穿进针眼。他母亲也这样。她老在做针线活,如果不绣点什么简直没法思考。

“我跟你父母谈过了,”她接着说,“你母亲有些歇斯底里的倾向,至于你父亲……倒提醒了我。”她从包里拿出一张叠起来的纸,“他让我给你的。拿去,读吧。”

他接过纸展开。不是他父亲那难看到极点的笔迹,是由专门的文书所写的正式文件。

鉴于吾子季若特·布锐埃纽斯以他邪恶和不可原谅的行径永远地玷污了他自己和他的家族,并鉴于遵照吾父吉罗姆·布锐埃纽斯之遗嘱及后述列出的其他各家族信托,上述吾子季若特将继承此明细中详述的某些产业,此契书证明我,唐克雷·布锐埃纽斯,彻底剥夺上述吾子季若特对一切现存或未来获取之动产与不动产之继承权与所有权,此动产与不动产原本——

“你愿意的话,”她柔声说,“等过段时间他平静一点,我可以替你说说情。但事实仍然没有变,”她接着又说,“就连你自己的父母都同意说你基本上是个无用的人。我觉得你父亲怪他自己,而你母亲怪他,不过这当然跟我无关。关键在于,”她停下来,一丝不差地找准下针的位置,“你对社会可能毫无价值;而我丈夫呢,虽说有那许多缺点,却是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你也许不关心时事,但他其实是赎罪派的精神领袖,非常激进,而且还相当理想主义,这点很不一般——只可惜他每晚回家的时候从不把他的启蒙思想带回家。但事实就是事实:从政治的角度讲他是个好人,甚至有可能算得上伟人,多半就是因为这个我才一直忍受他。而你把他给杀了。”

接下来的沉默太压抑,他觉得非说点什么不可,尽管无论说什么大概都会让他更难受。“对不起,”他说,“这些我都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就算你知道也不会有任何区别,因为那时候我丈夫正舞着剑想杀你。男人就是这样,”她补充道,“从来不管最佳解答,只管寻求最简单的回应。”她把绷子拿到嘴边,咬断最后一英寸的线,动作干净利索,活像老鹰,“就因为你,土地改革法案、奴隶法案,很可能还要加上济贫法案,这些法案在这次会议期间全部无法通过,也许永远无法通过了。我猜你也许不在乎,但我在乎。这就是为什么,”她舔舔下一根丝线的线头,“你要去佩尔米亚。”

他睁圆眼睛。“请原谅,”他说,“但你的意思肯定不是——”

“正是。”她表情不变,而他突然如坠冰窟。“恭喜,”她接着说道,“你被选中代表共和国。”

他听不明白,“作为外交使节吗?”

她露出货真价实的微笑,不过这并没让他好受些。恰恰相反。“老天爷,当然不是。”

注释

[1]英里为英制中的长度单位。1英里=1.609千米。

[2]英文中的cause既指某种事业、使命,也指引发某事的原因。

[3]英寸为英制中的长度单位。1英寸=2.54厘米。

[4]英文中的“园艺”(horticulture)与“领妓女学文化”(whore to culture)同音。同时整句话(You can lead a horticulture,but you can't make her think)也是个文字游戏,模仿了谚语“强按牛头不喝水”(You can lead a horse to water but you can't make it drink)。

[5]苏伊达斯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