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展特点

一、空天地海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加快建设

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次位列全球第三,因灾死亡人口总数位列全球第七,并在全球洪涝灾害损失中占比较大。2022年全国十大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全年损失的63.9%。因此,加强自然灾害尤其极端天气造成的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对降低灾害损失和伤亡至关重要。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同年6月,国家减灾委员会印发《“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作为我国“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领域最上位规划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专项规划,两个文件都强调了要系统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推动防控重点由灾后应急向灾前预防转变。近年来,我国利用卫星遥感、视频识别、5G、云计算等技术初步建立了涵盖灾害监测预警和快速数值模拟的灾害预警平台,灾害预测预警、重大风险预判能力进一步提升,2022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905起。未来,在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过程中,北斗卫星导航、无人机遥感、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将与自然灾害预测防控产品深度融合,在绘制防灾减灾物资全国一张图、地质灾害远程巡查侦测、灾区数据采集与三维地图绘制、大坝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灾害数据整合分析与决策支撑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二、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支撑作用凸显

灾害风险数据是科学制定防灾减灾预案、优化综合应急体系的依据。为全面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及抗灾能力,2020—2022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3年2月15日,普查任务全面完成,共获取了全国灾害风险要素数据数十亿条,主要包括5大类:一是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6 大类23 种灾害致灾要素数据;二是人口、房屋、公共服务系统、基础设施、产业、资源和环境等6 大类27 种承灾载体数据;三是政府、社会、基层家庭等3 大类16 种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四是1978年以来年度灾害和1949年以来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数据;五是重点灾害隐患调查数据。为围绕各地的防灾减灾抗灾的实际需求对普查的数据成果进行充分应用,国务院普查办发布《关于加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体系,推动普查成果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切实发挥风险普查成果的作用”。2020年和2021年,国务院普查办利用普查调查数据开展了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杭州亚运会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针对极端情境下可能的灾害风险及其影响,形成了专题评估报告,发挥了在重大赛事、重大活动中的安全保障作用。目前,我国国家层面普查基础数据库已基本形成,未来,还将建立数据库常态更新和运行维护机制,扩大数据库共建共享共用,并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建设、重要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和各地各部门实际需求,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对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支撑作用,促使我国自然灾害防范及应急管理能够依托数据和系统基础能力的提升,形成科学、现代化的治理模式和理念。

三、自然灾害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基本建成

优化应急物资储备是提升灾害应对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针对自然灾害准备不足和应对不力等情况,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交通、通信等装备;国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由应急管理部管理的三大类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和受灾人员生活保障物资。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大幅增加,物资种类更加丰富。但随着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的挑战不断加大、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科学防灾减灾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物资保障在储备主体、储备形式、区域布局和调运分发等方面的短板日益凸显,这为自然灾害领域的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机遇。未来我国在储备主体方面,将建立社会化应急物资协同储备政策,以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等为主体的应急物资储备需求将会增加;在储备形式方面,产能储备的占比将提升,重特大灾害发生时的企业转产扩产能力将加强;在区域布局方面,将结合全国区域灾害风险分布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和储备基地,还将特别在自然灾害高发和灾害严重的地区建设针对性强、专业突出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在物资调运分发方面,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的物资调配方案、智能机器人等配送手段,大型物流企业将发挥更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