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的共性

通过对病人的专业工作,我证实了愤怒和攻击的自我中心特质成分,其中公共活动经历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与罗布的接触。多年来,我一直在想,在对问题来访个体心理治疗过程中萌发的对人类问题的洞见,是否可以推广适用于家庭、社区、民族团体和国家的暴力问题。两者似乎没什么关系,但亲密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愤怒和仇恨与敌对群体和国家的表现看起来类似。你的朋友、同事和伴侣在认为自己被冤枉或冒犯时的过激反应,与那些面对异族或异教徒的敌意反应是类似的。一位丈夫或恋人因被背叛而震怒,此时的他如同一名愤怒的激进组织分子——他认为自己的政府违背了他的信仰原则和价值。最后,偏执狂患者的偏见和歪曲思维与那些种族灭绝暴行者的思维也是雷同的。

在最初做夫妻心理治疗时,我发现仅靠指导他们改变问题行为,即如何“正确行事”,显然不能持久解决问题,至少那些问题严重的案例是如此。无论他们多么努力遵循事先制订的建设性行动计划,一旦对对方生气,他们在沟通时就会失去理智和礼貌。

在沟通时如果他们感受到伤害或威胁,就会导致对对方行为的误解,这会让他们无法再坚持定好的规则。彼此对对方动机和态度的“致命”歪曲会导致双方感到被困住、受伤和被忽视。这些看法(或是误解)让他们愤怒——甚至是仇恨——这驱使他们报复对方或退避而敌视孤立对方。

夫妻长期不和显然会对对方心生敌对意象。其中典型的情形就是,夫妻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对方是元凶。双方都忘却了对方的优点和平静日子里的愉快回忆,或者认为那些都不是真的,是自己当时被蒙蔽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互相怀疑对方的动机,对对方的缺点或“坏”做出偏见性的概括。这种僵化的负性思维与他们在解决婚姻之外的问题时灵活多样的思维形成了鲜明对比。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头脑被原始思维占据,这使得他们不自觉地认为自己受到了虐待,并对假定的敌人持敌对态度。

不过,临床上的这种情况好的一面是,在我帮助他们聚焦于他们对对方的偏见思维并重构对方的负面形象时,他们通常能做到以一种不那么贬低的、更客观的方式来评判对方。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能重拾以前的感情并开始构建一种更稳定和满意的婚姻关系。有时,他们的偏见烙印太深,以致双方决定分手,但也是以友好的方式分开的。这样我们就能实现一种温和的家庭分裂。只有在放下对对方的仇恨后,他们才可能就监护权和财务问题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由于这种解决夫妻问题的方法侧重于处理他们的偏见思维和认知扭曲,我将这种疗法称为“婚姻认知疗法”。

我发现同样的敌对意象和偏见也会发生在兄弟姐妹、父母和孩子、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互动中。敌对者都不可避免地会认为自己是冤枉的,而对方卑鄙可耻,总要操控他人。他们武断——常常是歪曲——解读冲突者的动机。他们会把不带个人感情的陈述解读为对个人的侮辱,把无意间的冒犯归结为恶意,会过于笼统地概括他人不友好的行为,例如,“你总是贬低我……你从不把我当人看”。

我注意到,非精神病患者也容易受到这种功能不良思维的影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习惯性地对非同类人怀有负面意象,就像他们恶意推定与之冲突的平常朋友或亲戚一样。这种负面意象似乎也是消极社会刻板印象、宗教偏见和不宽容的核心所在。类似的偏见思维似乎也是意识形态侵略和战争的驱动力。

冲突的人是觉察到源自敌对方形象中的威胁而做出反应,而不是基于对对手的真实评价做出反应的。他们误以为他们头脑中的那个形象就是那个人。对敌对方最消极的意象范式中充满危险、恶毒和邪恶。不管是有敌意的配偶,还是不友好的外国势力,贴在他们身上的这一顽固的负面标签都是人们在对或真或假的前尘往事的选择性记忆和恶意归因之上形成的。他们的心灵被“愤怒的囚牢”裹挟。种族冲突、国家纷争或国际冲突让“敌人”的谬传广泛散播,让人际的敌对意象愈加丰满。

人们对伤害行为的认识来自大量临床观察。治疗中的药物滥用患者、诊断为“反社会人格”者,他们都为我们理解愤怒和破坏性行为的机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比尔是位35岁的推销员,他沉迷于各种街头毒品,他特别易怒,有殴打妻子和孩子的行为,还经常和别人打架。在我们一起探讨给他的各种心理体验排序时,我们发现,不管是妻子还是外人,只要有人让他觉得不“尊重”他时,他就会变得非常愤怒,想要打那个人,甚至要杀了他。

通过对比尔快速心理反应的“微观分析”,我们发现,从对方开口或行动到他自己的情绪爆发之间,他心里冒出来一种“有损自尊”的念头和一种“受到伤害”的感觉。这种典型的自贬式解读导致他“受到伤害”的不愉快感觉几乎在瞬间发生:“他认为我是一个懦夫”,或“她(妻子)不尊重我”。

当比尔学会察觉和评估这种干扰性的痛苦想法后,他就可以意识到,他对自己被贬低的思维解释并非是由他人的实际评论或行为造成的。然后我就能够将那些激发他敌意反应的信念阐释清楚。比如,比尔的一个重要信念是“一个人不赞同我,就意味着他不尊重我”。而激怒比尔导致他攻击当事者的则是这些下意识的和不可抗拒的后继想法:“需要让他们知道他们不能这么做,这样他们就会知道我不是一个懦夫,他们就不能摆布我。”对比尔来说,他被伤害的感觉导致了这些惩罚性思维,能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但这却被他的愤怒掩盖了。我们的治疗则包括评估比尔的信念,帮助他理解保持“冷静”和克制而非好战与易怒更能让他获得家人及熟人的尊重。

通过对比尔等易怒者心理反应的分析可以发现,这些人非常重视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地位。他们的个人信念系统定义了他们对所谓侵犯者做出的推断。心理学家肯尼思·道奇发现,许多有伤害行为倾向的人普遍存在这类信念及其后继事件解释。例如,后来成了少年犯的儿童也持有与比尔所表达的相同类型的攻击性信念,包括以下内容。

• 侵犯者在某种程度上冤枉了他们,因此要对他们受到的伤害和痛苦负责。

• 对他们的伤害是故意的、不公平的。

• 侵犯者应受到惩罚或被消灭。

这些结论在某种程度上源自他们施加于他人身上的行为准则。那些要求和期望类似于精神科医生卡伦·霍尼所说的“应该的暴政”现象。像比尔这样的人相信:

• 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对我表示尊重。

• 我的伴侣应该很敏锐地关注我需要什么。

• 人们必须按照我的要求去做。

在处于剧烈冲突中愤怒的偏执狂患者身上,我们有可能会观察到这种敌意范式以一种夸张的形式呈现出来。这些患者一贯推定他人心怀恶意并且急切渴望要为他们所谓的敌意行为而惩罚他们。有些偏执狂患者有被害妄想症,这种妄想是受一些具有贬低自尊影响的创伤事件激发而产生的,例如,未能获得预期的职位晋升。他们的被迫害妄想,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一种保护他们自我形象的辩解,就仿佛他们在想:“你认为我有毛病,那是因为你对我有偏见”,或者“因为你图谋对我不利”。大多数这类患者会因此恐惧,而少数患者则会变得愤怒而想要攻击所谓的施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