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代序 从内心希冀爱能流淌

陈思呈

一连几天,有空时我就会打开闫叔叔的书稿《山河故人》看起来。慢慢地,我在内心开始亲近那淮河边上的一个个人物,是从不认识的人,却毫不陌生:拉车伙伴王凤起、摇船船夫大老潘、做老雁馍的王大伯、开猪案子的谢大娘……还有雪天来学校看望他的父亲、会讲故事的母亲。大雪封门的时候,母亲就把火盆点燃,一边纳鞋底一边给一家人讲故事,而父亲则拿出秋天晒的鱼干,放在火钳上烤。

我是坐在地铁上看这些书稿的。地铁摇晃着,时空变得有点儿虚幻,常坐的地铁在坑口和西塱这两个站是行驶在路面的,这里已经有了郊区的气息。

不知为什么眼睛刚离开书稿的我产生了幻觉,幻想车窗外就是那片河滩,五六十年前的淮河水,从河南桐柏山流来,流到颍上县。淮河边的柳林、河滩上有各种野菜,马兰头、鸡骨爪、灯笼棵、小米子菜,他就是在挖野菜时碰到王凤起的,“他二话不说,把挖的野菜全部倒在我的筐里”;还有产卵的甲鱼,还有柳绵蛾,河水里有各种小鱼,窜条子、麻鞭子、麻姑妞子,“一个早晨就能捞上三四斤”。而此时正是清明前后,那么,河坝上正开满做中药的蒲公英,开中药铺的父亲带他到河滩上来采集。

闫叔叔是我的好友闫红的父亲。对于父辈的文字,在阅读之前,我既有珍视也有轻视,珍视是这些文字都是从漫长岁月中凝结和萃取出来的,它们的分量远非我们所写的能比拟;轻视是因为作者毕竟不再是壮年,我轻浮地认为,单纯就写作这个动作而言,壮年的写作才有磅礴的感染力。

但通过这几天的阅读,让我再一次羞愧于自己的轻浮,这本字数不多的书稿,感染力非常强。这种感染力正是来源于作者内心对爱的渴望,那是一个人生命中本真的底色,在写作中,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这种感染力是很难被复述的。

在闫叔叔的笔下,最让我动容的就是,他的心里记住了无数小人物的善良和温情。这些小人物都是五六十年前的遇见,那五六十年前的事件,在作者心里捂了又捂,写出来的时候,带着心灵的暖热。

写那个长得像绿林好汉却有一副菩萨心肠的船夫大老潘,一次次地开船载他过河却不收钱——“我兜里没有钱。”我嗫嚅着。“没有钱就不过河了?”他伸手一把将我拽上了船。我心里很感激,向他致谢。他不领情地说:“谢个啥,不收你的船钱也穷不了我。”

写那个是因为自己的孩子夭折了,所以格外疼爱孩子们的谢大娘——街坊邻里的孩子们围着看热闹,看她逮猪、把猪放倒、捅刀子、吹气、煺毛、开膛、翻猪肠子……孩子们围在周围,碍手碍脚,可她从来不嫌烦。她忙过一阵子,腾出空来,把手往围裙上蹭蹭,摸摸这个孩子的头,捏捏那个孩子的脸蛋,一脸的笑容。

写那个剃头师傅王大伯——孩子们一看到剃头工具是剪子、刀都很害怕,王大伯就拿出杠子糖说,撅成两截,看谁的杠子糖截面上的孔眼粗,粗者为赢。“撅的结果,是我输了。只好颤抖着让他理发”。

还有一个开饭店的也是王大伯,这个王大伯是这样救火的——凭借着我家门前的柳树,“噌”地一下窜上了房顶。他举起抓钩,猛刨房草与房箔,切断火路,烟火呛得他剧烈地咳嗽,但他仍狠劲地刨。大火终于截断了,我家和西边相邻的房子全都保住了。

写他的姥姥——父亲去接她到我们家一起过日子,她死活不肯。她唯一的理由是自己“命独”,靠山山倒,靠水水干。她认为姥爷去世,是她“命独”所致;她一辈子没有儿子,也是因为“命独”。她怕到我们家来会“妨”着(即危害的意思)我们一家人,尤其是孩子。

叙述这些故事和人物,闫叔叔的写作手法非常平静,既有优雅的古意,也常间插当地的口语,使这些故事和人物更加鲜活。淮河边上的日常用语确实很古雅,大水退了写作“水罢后”,集市结束写作“罢了集”,还有那些谚语,也有着闪光的智慧。我尤其难忘的有两句。

一句是“一个人头上一颗露水珠,干啥不能活一辈子”;一句是“上人有德,下人有路”,两句话都是父亲说的,出现在书中不同的篇章。

这位父亲是经历过那么多苦难的人,却平静地说出这两句话,这是因为他的所行所事,正是按这两句话来做的。所以,他是把这两句话咀嚼了千百万遍,知行合一,才能说得那么平静,这也正是这两句话在文章中格外动人的原因,因为在这两句话出现的前后,都有着并不平静的故事。

闫叔叔所写的苦难,有很多细节,比如:“1960年大年初一的早晨,十三岁的我端着一个瓦盆到食堂打饭,炊事员终于掀开了锅盖,一股苦涩的蒿子汤味弥漫过来,上面漂着几节胡萝卜,一粒粮食也没有。我眼巴巴地望着那几节胡萝卜。那几节胡萝卜让今夜的我暗暗决心,要更珍惜粮食。”

我曾只见过闫叔叔一面。那是在2013年的冬天,我带着孩子,来到阜阳闫红的娘家,想看看她从小生活的地方,看看她常常提及的父母。闫叔叔长得正如闫红所说,英俊得异乎常人,尽管年纪大了,但年纪却让他的英俊更加温和。他对待我和小宝不但慈爱亲切,我要说,还有犀利的观察。如今我想,那正是一个作家的敏感。

那一次,他说到我和闫红的相似之处,就是笑起来都很纯朴。我一直非常喜欢这个评价,在所有的赞誉中,没有什么比纯朴更好,因为纯朴才能让一个人去芜存菁地生活,找到和留下珍贵的东西。纯朴保存了精力,纯朴也能使创造力更有底气。

当仔细把闫叔叔的书稿通读完毕后,我感到自己对他的这句评价有了更多的心得,一方面,我更能感受到他的观察力;另一方面,我也对他有了一种迟到的相知,我意识到他的心灵质地,也是同样的纯朴和温暖,富于力量,只有这样的心灵才写得出这样的文字。

闫红经常和我聊到她的父母。我非常喜欢倾听,同时我也非常喜欢二老。相比之下,我对闫红的妈妈更熟悉一点儿,接触也更多一些,她有着豁达天真的天性,毫不伪装的乐观,一种清澈的心境,虽然是长辈,但我却觉得她是个少女,甚至会用疼惜一个少女那样的心情去思量她。这可能也是闫红的叙述带给我的移情。而闫红讲到父亲的时候,则让我感到,闫叔叔是一个能与我成为好友的同辈,尤其当闫红说到,父亲当年送她去复旦大学读书时,在挤满了人的火车车厢中,却大谈王蒙、王安忆,这样的情景我总觉得我非常适合在场。

是的,这里我要说到闫叔叔送闫红去复旦大学读书这件事。我记得是十五年前闫红在电话中和我说到这件事,她是这么说的:“高二的时候我决定不再上学了,就和我爸说了我不想再上学,我爸并没有很意外。”记得当时我为她的表述、为闫叔叔没有很意外而感到很意外。接下去的事情闫红讲过很多次,就是她爸爸为她在复旦作家班报名学习。

我和闫红同龄,那应该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当时的火车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大学宿舍又是什么情形,就业形式和十六岁偏科少女的心态是什么情形,我都感同身受。闫叔叔的决定,不仅仅是出于父爱,更多的是出于他自己的价值观,他有天然的智慧,去相信自己的孩子,相信他们的天赋和命运,因为他自己也是这样过来的,而他的两个孩子,也都没有辜负他。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闫叔叔另一件让我难以忘怀的事情。他的儿子,也就是闫红的弟弟大宇——是的,我也认识,我也非常喜欢大宇,他是一名摄影家。从小,他就为人慷慨大方,在大家普遍不富裕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慷慨这种品质,很难被一般的父母由衷欣赏,但闫叔叔却说:“这是一个优点,能为你带来朋友。”他鼓励大宇,并尽自己的全力去鼓励。

闫红在复旦作家班上学一年半之后,就回到了家乡。她对父母的付出并不是麻木接受,相反,作为一个敏感的人,她深深地感到了压力,不知自己是否能让父母感到值得。十八九岁的少女,即使富于写作天赋,也很难迅速找到一份好工作,她自称“确实是经历了一番颠沛流离,经常深夜睡不着”。就在这个极为焦虑的当口,闫叔叔对闫红说:“你老爸除了工资,还有稿费,再养活你一二十年不成问题。一二十年,你总能写出来。”

这些故事,这些话,我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听闫红讲过了,但现在我的感受却远比十几年前深刻。我心里为这些话语而泛起的滋味,也更加复杂,因为我自己也到了闫叔叔当年送闫红去复旦大学作家班读书的年龄了,我不但代入那个女儿,也许我更代入那个父亲,我觉得他教会了我,为人父母应该是什么样。

闫叔叔不仅把自己的聪慧和才华遗传给孩子,他的价值观也在影响着孩子。让我印象很深的还有他的恋爱观,他和闫红说过:“谈恋爱,一定要满心欢喜,以后日子长着呢,磕磕绊绊多着呢,凭着最初的满心欢喜还能过去,要是一开始没那么喜欢,碰到点儿事就不行了。”因为这也是他自己的婚姻的基础。但是试问,那个年代的父母,有哪个能从自身的幸福中提炼出这么智慧的观点,并如此清晰、如此诚恳地告诉下一代?

日本有一部纪录片《人生的果实》,里面讲到人要为自己的后代留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可能就是人生的果实。闫叔叔的这些言行,就是留传给孩子们的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这些都无形地影响了孩子们,并继续传到再下一代。

对于这本书的作者,还有作者的一家人,我想说的还有很多,但最想说的是,这些美好是应该被更多人知道的,尤其是我们这个时代,我们有责任去感知父辈的美好。

愿这美好的一家人能永远幸福,在经历人生种种况味之后,互相扶持着走入最好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