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帝国

在传统观念中,民族与帝国形同仇雠。[81]民族主义的核心一般是种族或族群的同质性。民族试图创造或代表某种共同的文化。民族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平等主义:原则上,民族内部人人平等,所有人都有共同的民族“精神”。而且,民族具有极强的特殊性。尽管不否定其他民族的存在、不反对他们寻求发展的权利,但通常一个民族只关注本身的问题,坚信自己要比其他民族优越。民族主义者高度关注自身,总自称为“我们英格兰人”“我们德意志人”“我们法兰西人”——这只是为了提醒内部成员作为本民族的成员有多么荣幸,而并非为民族的独立存在寻找正当性或目的。[82]

帝国则展现出与民族完全相反的特性。帝国是多民族或多种族的,其所追求的自然不是一种共同文化,而强调文化的异质多样,特别是上层的精英文化与底层的庶民文化的差异。帝国等级森严,与平等主义原则大相径庭。帝国凝聚力以垂直方向发展,即从统治者到平民,而非民族内部公民或成员之间横向的平等关系。最后,帝国追求的是普遍性,而非特殊性。正如罗马帝国,它自认为世界的中心、文明的发源地、传播教化的使者。除了自我认同,帝国还把自己当成道德或宗教使命的践行者。帝国往往轻视民族主义,认为其格局不够开阔,过于关注自我。如西班牙帝国的奥利瓦雷斯伯公爵(count-duke)所说,“我并非民族主义者,那是小孩子的把戏”,这是帝国对待民族主义的典型心态。[83]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一书中指出了“帝国与民族的内在不相容性”[84],这在同样著名的欧内斯特·盖尔纳的《民族与民族主义》中也能找到印证。盖尔纳认为,帝国本质上是前现代产物,属于“农业识字政体”,其核心是“一切都在文化边界上阻碍了政治单元的定义”[85]。权力与文化在不同的领域并行不悖。关键是,上层精英的文化通常带有世界化与国际化色彩,与被统治阶层的复杂多样的本土文化截然相反。

盖尔纳认为,民族主义摒弃了现代性,成为权力与文化之间、国家与民族之间越来越不可跨越的鸿沟。民族主义认为只有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拥有共同的文化,政权才具有合法性。民族主义的理想是一个国家、一种文化,即所谓“民族国家”,因为构建民族设想的基础就是共同文化。在民族主义者眼中,如果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分属两个民族,“将造成政治体系中不可逾越的沟壑”[86]。那么,鉴于少数英国人统治着上百万印度人、非洲人及其他族群,而被统治者压抑着潜在的民族独立的渴望,民族主义者要如何为英国的统治寻找合法性?

在论述民族与帝国的矛盾冲突时,安德森与盖尔纳都从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的传统智慧中吸收养分。安东尼·帕戈登受到欧洲民族主义思想之父约翰·哥特弗雷德·赫尔德的影响,提出了“民族与帝国之间存在无法改变的对立关系”。“赫尔德认为民族与帝国在根本上不相容。不久之后,所有的帝国都注定瓦解,只留下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即民族或国家。[87]赫尔德宣称,“非自然的帝国扩张,将不同民族和族群统治于一个政权之下,这直接与政府的目的相违背”[88]。随着与民族主义的结合越发紧密,这一观点在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当中非常普遍。即使是自由派思想家如麦考莱勋爵和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这类帝国的捍卫者,也承认民族主义是“自然的”原则,帝国的正当性仅限于带领“落后”民族取得民族独立。[89]

过去两个世纪中的民族与帝国的关系证明了上述观点的真实性。所谓历史,难道不就是以民族之名向帝国发起反抗的历程吗?“一战”后,内陆帝国被谴责为“民族的牢笼”,包括俄国、德国、奥匈帝国和奥斯曼帝国,之后它们纷纷瓦解分裂,让路于被广泛认为是其合法后继者的独立的民族国家。1918年协约国获得胜利,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提出了“十四点计划”,宣告了民族主义的胜利以及帝国的彻底失败。[90]

之后,法国、荷兰和英国这样的海洋帝国走到了终点。在轰轰烈烈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帝国的殖民地依据战后国际体系中的民族主义原则,先后宣布独立,“二战”后的历史也被概括为“从帝国到民族”的进程。[91]而这些帝国的瓦解也是残酷战争的结果之一,两次世界大战为联合国在1948年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提供了最好的理由(“人人有权拥有国籍”)。

1991年,苏联解体,这似乎为长期以来民族与帝国的冲突画上了句号。尽管人们开始谈论“美利坚帝国”,但传统意义上的帝国时代至少要暂告一段落(发布“历史的终结”和自由民主制遍及全球之类的声明都是对这一点的某种承认)。“二战”后批判帝国和帝国主义的声音也越来越强。没有国家会自称帝国,而只会将这个恶名套在敌人头上。尼尔·弗格森认为,如果曾经或现在存在所谓的“美利坚帝国”,那就是一个“否认的帝国”,一个践行“反帝国主义的帝国主义政策”的帝国,一个“不敢以帝国自居”的帝国。[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