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情人眼里出卓别林

我总结出一个规律:如果男人看到自己爱的女人向其他男人示好,他会马上觉得这个女人的颜值开始下降。比如,感觉她笑起来牙花子露得太多,鼻孔放大,面目可憎,一举一动都令人烦躁。陆军一副花痴样地看着台上杨更表演的时候,我觉得她真的很可爱、很逗,说明我不爱这个女孩。这让我觉得自己很对得起王艳。

大学时修过一门西方文化课。讲到绘画的时候,教授告诉我们,东方艺术讲究写意,西方艺术讲究写实。她举了个例子说:“大家看看这幅油画,画得多真实。”记得画面上有几个男人面向左侧的几束光,这光好像是来自太阳或上帝什么的,他们右边则站着一个裸女。我想:这怎么会是真实的呢?如果几个哥们儿身后突然出现一个裸女,大家怎么也得瞄一眼吧。

从古典画派过渡到印象画派之后,教授介绍了一个叫德加的法国画家,他的名字用法文写作“Edgar Hilaire Germain de Gas”。看到这个名字我就想笑。“Gas”在英语里面有“屁”的意思,“Germain de Gas”是“德国屁”吗?德加画的芭蕾舞女非常出名,而且画得很“写意”。

没过多久,学校办演出,有一个节目是芭蕾舞《天鹅湖》。很多人提起芭蕾舞,就会想到《天鹅湖》,这大概是能把音乐和舞蹈结合得最完美的表演形式了。我看着在舞台上跳芭蕾的几个女生,发现其中一个好像拥有一种能让周围事物都消失的气场,让远处的我能将自己高度近视的眼睛聚焦到她的每一个动作细节上。舞蹈结束后,突然想到德加作品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一幅只有一位舞女的画。不过画上真的是只有一位舞女,还是只有一位让我注意到了呢?不太记得了。

我和几个同学排练了一个小合唱,没过一会儿就轮到我们去后台候场了。我注意到的那个舞者换回了便装,朝我这边走来。她周围的一切又消失了。我说:“跳得真好。”她说:“谢谢。”然后套上外衣,和我擦肩而过。她的出现让我觉得我们马上要表演的小合唱索然无味,仿佛她把我生活里的所有乐趣、小机灵、懊恼和感悟,一不小心都裹进自己的外衣里带走了。我站在那里,内心空空如也,回头看时,她已从后门离开。

回过神来,我问报幕员那个人是谁。她说是外语系的王艳,然后又说:“你们的节目是下一个,请做好准备。”我在报幕员的脸上看到了一丝不屑,好像在对空气传达一个信息:“就你这个德行还想追她?有这么不自量力的吗?”为了掩盖意图,我装出只是想和她随便聊聊的样子:“好啊,有些英语单词我就是搞不明白,比如……”报幕员看了我一眼,说:“她是学法语的。”然后又把略带不屑的目光投向了右边的空气里。

大学头两年,我过得不是很快乐。表面上和大家嘻嘻哈哈,内心却充满了疑问,感觉一进入大学,父母就把我的人生交还给了我,这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觉得书里面会有答案,毕竟人类文明发展了好几千年,能把DNA双螺旋结构、核聚变、黑洞这种匪夷所思的东西都想明白,肯定已经有人把人生的意义想明白了。

我啃了一些哲学书,比如康德的著作。康德的英文名字是Kant,英语听上去像是“can't”,意思是“不行”。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真的是不行,他的著作太难懂了。还是读尼采的作品让我更有感觉。尤其是在长春秋天的下午,看着金灿灿的树叶,脑子里回荡着尼采的那句:“像一缕青烟,孤独地在高空中求索。”然后把口中的烟慢慢吐出来。当时的我感觉自己悟到了很多,可把书放下,过段时间之后,那种感悟就暗淡了许多。

我觉得这样不行,我的计划是要找到一劳永逸的人生意义,让自己的余生不再去想这个问题。

叔本华认为人生是一个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摆动。但无聊也是一种痛苦,所以人生是痛苦的。这个和佛教里“人生是苦海”的观点很像。佛教讲要一心念佛、心无杂念,痛苦就会消失。叔本华则根本不在乎如何让痛苦消失。这样看来,叔本华的哲学要比佛教的佛理更加“佛系”。

以萨特等人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认为人生的意义就是要给自己的人生寻找意义。他们认为物体的意义一开始就是由人来指定的,比如一张桌子的意义就是让人在上面写字。但人一开始是没有意义的,需要自己后来去设定。妈的,快一个学期的探索都白费了!看了这么多的书,萨特先生告诉我要自己想办法。

也许人生的意义的确要自己去寻找、去定义,于是我给自己定义了一个人生的意义,但过了几天又忘了,还得再找或再定义。我一点点意识到,人生可能就是得每天都在生活里找到一些灵感或感悟,以此来激励自己。

我又涉猎了一些文学作品,读了一些诗歌,因为这些作品里可能对日常生活的感悟更多。那段时间,我整天泡在图书馆里,歌德诗歌里巧妙的美、拜伦和雪莱的激情、惠特曼的粗犷,我陶醉在这些作者奇幻美好的内心世界之中。图书馆里不让抽烟,但看起劲儿之后,我就犯烟瘾了,偷偷点上一根儿,放到桌子下面。有一次,图书馆里长桌另一头的桌面上破了个洞,烟从洞里冒出来,呛到了坐在那儿的同学。

但我读完之后,发现现实还是原封不动地在那里等着我:因为旷课太多,一个学期快过去了,我还是不会做高等数学题,英语老师还是不认识我,更糟糕的是我的生活费马上就要花完了。

我还发现,我看爱情小说或电影的时候会很不舒服,因为男主总是有一些出其不意的特长:画画、唱歌、收藏,或者是个王子。而且,他们总能在关键时刻用这些特长赢得女主的芳心。每当我看到这些桥段时,就会在心里骂娘,因为我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特长。

于是,在下个学期我合上书,开始寻找自己的爱好和特长。我看着我那白花花、毫无肌肉的大腿,意识到必须要有一项擅长的体育活动,不惜从零开始培养。毕竟,也只能从零开始:中学的时候曾经把跳高变成了单杠——助跑之后抓住横杆想翻过去。大二的时候开始长跑,但却把长跑变成了短跑——跑一会儿就放弃了。踢足球的时候,我的精力都集中在分析球能够砸到身体的哪个部位,会有多疼,但我的分析一点儿都不准——一个球砸在我脸上,砸碎了眼镜,玻璃碎片把我的脸划破了。我坐在球场旁边,透过剩下的一块镜片看球,心想:我不适合玩比自己脸大的球,应该试试网球或者乒乓球之类的,相对安全些。

我和室友在他的电脑上看了很多场网球比赛,因为视力太差,我往往看不到球,就是看两个运动员在喝彩声中挥舞球拍,从喉咙深处发出“呃”的声音,也会觉得很酷。我自己对着墙练了几个月网球,所以多年后听到脱口秀演员米奇·赫德伯格[1]的段子:“我打网球的时候从来打不过墙。”特别感同身受。对着墙练球能够感到自己技术的提升,但不能体会到胜利的喜悦。有一天,一个女生走过来问:“能一起玩儿吗?”我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和她打了几回合,基本上打了个平手。她说:“得吃晚饭去了。”我这才注意到她一直用的是左手,就恭维了她一句:“听说左撇子都很聪明。”她说:“我不是左撇子,我就是拿你练练左手而已。”

学校会演的时候,我报名参加了一个合唱团,很认真地背歌词,研究乐谱,找没人的实验室角落或马路拐角打着拍子唱。唱歌很累,但躺在床上时脑子里回荡的韵律还是很让人陶醉。叔本华说得很在理儿:一切艺术都追求得到音乐状态。成段成段的文字给人的震撼,往往比不上几个音符。排练的时候我感觉有些人唱跑调了,于是用尽全力高声地把正确的音唱出来,那些走调的同学渐渐地跟着我唱。唱完之后,声乐老师对我说:“刘东,你小点儿声。”

后来我看了王艳跳的《天鹅湖》,对自己的“艺术追求”更加自惭形秽,开始从“多才多艺”向“术业有专攻”转型。

毕业后,我到了北京工作。

有一次,公司和投资圈儿的人在三里屯搞了一个小聚会。我对这类聚会向来是极其恐惧的,不理解它存在的意义:我们公司在做乳腺癌治疗药,你想投资就投,不想投就算了,为什么要浪费本来可以研究数据的时间来这里聚会?岂止是浪费时间,大家还要一起喝酒“爽”一下。我不明白为什么把酒精放到肚子里叫爽,酒精放在皮肤上挥发一下岂不是更爽吗?!我身体里缺少乙醛脱氢酶,不太能降解酒精。即便有这个酶,酒精对肝的危害,稍微读过点书的人都知道吧。

我对酒的恐惧是从童年开始的。小时候我们家总有亲戚来做客,他们有时候喝多了就睡在我家炕上,有个长辈还尿了炕。这都算好的。还有的大吵大闹劝我爸喝酒,我弟弟气得叫他们强盗。但是弟弟天真的愤怒成了他们的娱乐,他们劝得更来劲儿了。我们家亲戚里面有三个是喝酒喝死的,他们临死前最后一句话都是:“为健康干杯!”当然,不是所有喝死的亲戚都是肝出了问题,有一个是冬天喝多了倒在回家路上被冻死了。所以后来我东北大部分的亲戚都搬到三亚去了。

公司聚会是一个社交恐惧和酒精过敏激烈碰撞的地方。我进餐厅之前已经开始恶心反胃,但看在要保住饭碗的份儿上,咬咬牙还是进去了。我平常去热闹的三里屯都尽量骑自行车,因为在那里开私家车纯粹是在给自己添堵的同时又给别人添堵。我把自行车停在一个超市门口,走进聚会的餐厅。

我看见一个精致漂亮的职场女性,就径直坐到了她对面,像着了魔一样对她说:“我们之前见过吧?”她微微一笑:“应该没有吧。”“那你怎么证明我们没有见过面?”那天真是鬼使神差,我居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女性面前害羞,更没有口吃。她笑了,笑得让人愿意为之付出一切。她说:“我叫Brianna,是绿松投资集团中国北部的负责人。”随后笑着递过她的名片,上面写着“Brianna Wang,王艳”。

后来王艳告诉我,她那天一直在笑,是因为我进来就一屁股坐在我们公司老总应该坐的位置上,大家都在给我使眼色,但我根本没有注意到,所以后脚到的老总只能坐到了靠桌角的位置。

我接着她的话说:“吉林大学外语系法语专业,会跳芭蕾舞。”她的脸有些泛红。

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也偶尔和周围的人聊,但即便在和别人聊的时候,我眼睛的余光也完全停留在她身上。她一举杯我就喝,喝完了就拼命捋直了舌头和她聊。我得知她还会英语、荷兰语(因为在荷兰实习过)、滑雪,最近在练习击剑。妈的,这个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完美全能的女人?!我看着她的眼睛,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占有她的心。但毕竟北京藏龙卧虎,稍有些姿色的女孩会被多个有钱有颜又有才的男人看上,自卑的我甚至试图在她身上找一丝缺点,这样追她可能还会更容易些。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我真想抽自己嘴巴:“你个孬种!为一个完美的女人拼一次又怎么了?!”好像有人把枪顶在我后脑勺上逼着我往前冲一样,我开始不顾任何可能会产生的尴尬、误解、吵架,甚至拒绝,一直往前冲。我要了王艳的微信,还问她是怎么过来的,她说是坐她老板的车从公司过来的。我提出聚会结束后用车送她回家,她居然同意了。

走到我的自行车旁时,她都快笑岔气儿了,但还是上了自行车。我带着她骑了一段时间,两个人都沉默着,尤其是到了一段上坡的路,我得站在自行车脚踏板上用我的体重把脚踏板压下去。她说:“我们可以走一会儿。”我说:“没事儿,这是我最擅长的两项体育活动之一。”她问:“那你另一项擅长的体育活动是什么?”我说:“打水漂。”她笑了,我也跟着笑了。我一笑就泄了劲儿,自行车就慢了下来,我又拼命站起来蹬。突然,我听到“砰”的一声,自行车的车把手整个从车身上断掉了!

王艳一声惨叫摔在地上。我急忙下车问她怎么样了,拉她站起来。她的手纤细柔软却很有力量。她说没事,看到我手上的车把手,又弯腰大笑。我把自行车的两部分都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和她一起走了一段路,聊了很多吉林大学的往事。我说:“其实我们俩打过招呼,因为我们的合唱就在你的芭蕾舞后面。我记得你跳得有多好。”她说:“为了芭蕾舞我也付出了很多,童年过得不是很快乐。”她开始转移话题,问我合唱效果怎么样。我说:“我们合唱的效果也很好,因为我从来没有上过台。”

我们又聊了会儿生活在北京的艰难。我说我对北京没有任何感情,这里只存在竞争,到处都是学历高、能力强的。她说:“你做得也不错啊!今晚都坐到你老板的位置上了。”我说:“哪有你做得好啊。从坐老板的车到坐我的自行车,还出了车祸。”说到这儿,她突然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包。我说:“你丢什么东西了吗?”她说:“我忘了按我老板的要求,把一本惠特曼的《草叶集》转交给你老板。”我说:“《草叶集》是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搞婚外情的时候送给莱温斯基的诗集。”她说:“幸好我没看。”

和她道别后,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有大半天没抽烟了。我点上烟,在街上不紧不慢地往住处走,感到胸口有股涌动的甜蜜。叔本华的钟摆在无聊和痛苦之间被蜜糖粘住了。人就是这样流动易变,一次偶遇就会改变自己苦心经营的世界观、人生观。这么多年一直生活在自己枯燥无趣的茧蛹里,和外界的沟通用的也大多是生物化学的术语。几个小时之内,这个小茧蛹就被那只跳芭蕾舞的脚尖儿捅破了。

第二天一早还有实验室的会要开,我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但此时的感觉就像是盯着太阳看久了,闭上眼睛眼皮底下还是一片光明,只不过这光明并不来自太阳,而来自内心的某处。

我失眠了。

第二天,我烦躁地熬过上午,在中午给王艳发了微信:“我昨晚真的很开心。”

“我也是,哈哈哈。”

“摔的地方疼吗?”

“不疼,没事。”

“周六北京植物园对外开放,我想自己带个花去。”

“你还对植物感兴趣呢?你想带什么花去?”

“这花的学名叫Brianna。”

她没有再回复。

我开始骂自己,这是什么话?怎么配得上她?想把这段话撤回,但又怕她已经看到了,会觉得我不自信。我感觉自己盯着手机的样子,一定是赌徒盯着俄罗斯转盘里的骰子的样子。不断地提醒自己:自信点儿!男人点儿!一言九鼎!我把手机放进兜里,回到实验室继续做实验。

过了半个多小时,在等实验结果的时候,我掏出手机。王艳回复了三个大笑的表情包,然后说:“这周六我和男朋友说好了去趟通州。”看到“男朋友”三个字,我感觉整个世界突然灰暗下来,王艳的脸在我脑子里突然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注释

[1]米奇·赫德伯格(Mitch Hedberg 1968—2005):美国知名脱口秀演员,曾以超现实主义风格的一句话段子风靡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