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产业升级的制度环境

借鉴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创新型国家优化产业结构和推动产业升级方面的政策经验,用好我国显著的制度优势,发挥产业规划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制度环境,适时调整促进市场竞争的产业政策,以外部压力倒逼产业适应性转型。

(1)深化支撑产业升级的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破除阻碍生产要素市场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聚,提升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制定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用地、用能和物流成本的具体措施。

(2)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型。把优化产业政策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重点在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适应国际规则要求,进一步优化实施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宜的产业政策,以市场竞争推动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优化,引导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型转型,重点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及各领域产业基础能力的薄弱环节,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支持营销网络、品牌培育、供应链管理等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使其更能发挥创新促进和增进有效市场的作用。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3)完善支撑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进一步健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法治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干预,利用法律手段对过度行政干预实施约束,通过立法司法、质量技术环境标准等手段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确保政策制定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依法禁止各级政府层层加码、过度扶持本地产业发展、扭曲公平竞争市场。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强化基于规则和信用的契约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4)强化国际产业链安全合作机制。在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外资安全审查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产业损害评估机制,加强政府间产业政策协调,建立健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应急协调和管理机制,加强产业政策、规则、标准的联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互补性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