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廉中国:反腐败国家战略
- 李雪勤
- 4941字
- 2023-05-16 18:24:38
02 清廉中国的期盼、目标和实现路径[7]
一、建设清廉中国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梦想
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都对清廉中国有着深深的梦想和期盼。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先进清廉的政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是作为对中国腐败政治的对立面而存在的。
纵观党史、国史,我们党和国家从一开始就对清廉政治有着明确的向往和要求。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确定党的政治目标是进行社会革命,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隐含着实行严格纪律、防止贪官污吏化等政治原则。1937年8月,毛泽东在《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中,明确提出“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8]。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9]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10]
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也都对清廉政治有着深深的向往和要求。1927年,毛泽东提出无产阶级要动员起来建立“廉洁政府”的理念。1940年2月1日,毛泽东在延安民众声讨汪精卫大会的讲演中颇为自豪地说:“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磨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11]这种纯洁的风气,直接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前进。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我们的具体纲领”之一就是“惩办贪官污吏,实现廉洁政治”[12]。
1989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裔学者李政道教授时明确表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13]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4]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有全党上下齐心协力,有人民群众鼎力支持,“必定会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重申和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健康中国、数字中国、美丽中国等国家战略,还提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15]。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这不就是清廉中国吗?!
一些地方还专门提出有关清廉建设的目标和方向。2018年7月,浙江省委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我们将在后文中详细介绍,此处不再赘述)。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建设清廉内蒙古的意见》,着力建设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朗的清廉内蒙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国还有不少地方和部门陆续提出清廉建设的具体要求。这些工作为清廉中国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当前我们把建设清廉中国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国家战略,各项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二、在2035年左右实现清廉中国的目标
1993年,我曾在《前线》杂志撰文预测,从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到2020年左右中国实现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基本定型和完善为止,在这40年之间,中国的腐败将呈现“低—高—低”的趋势。这条抛物状曲线的高峰大约在2000年左右,之后将会有一个五年至十年左右的“高峰平台”。到2020年,腐败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将达到一个比较清正廉洁的状态。[16]
当时的主要根据有两个,一是我国正在大规模地进行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基本建设,社会正处于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时期,这是腐败高发的根本原因;二是当时党中央特别是邓小平提出,要在20世纪90年代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后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使这一体制更加定型和完善。现在看来,要在2020年左右把中国的腐败全面遏制住,当时的预计还是过于乐观了一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随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体推进,估计再有15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到2035年左右,中国的腐败问题就能够被遏制在可能的最低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说过的“必定会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应当会真正成为现实。
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依据。
第一,从党中央反腐败力度看。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多年大规模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清扫,腐败增量已经得到有效遏制。毕竟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的腐败者是极少数;腐败分子的存量也逐步减少。可以说,现在处分的党员干部数已经达到了峰值,正在由高峰期逐步回落到正常状态。同时,党的建设特别是纪律建设的强化,党内和社会上的政治生态的优化等,也可以为反腐败形成良好的政治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二,从腐败产生的体制制度看。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基本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益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党内纪律和规矩的逐步完善,产生腐败的体制性制度性因素就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特别是通过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健全,使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解决了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中存在的许多弊端,形成对所有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这对有效治理腐败的作用也很大。
第三,从中国城镇化的水平看。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和发达程度,也是反腐败必须考量的重要物质基础。如果一个国家正处于大规模基本建设进程中,便容易诱发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2019年,中国的城镇化水平为60.6%。中国要在2035年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那么城镇化水平应达到70%—80%,在此期间中国的城市建设仍会保持较高的增长。2035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家的基本建设规模将大大减少,整个国家机构的运行也将更加规范。
第四,从透明国际提供的数据看。清廉指数最高的前20名都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包括丹麦、新西兰、芬兰、新加坡、瑞典、瑞士、挪威、荷兰、加拿大、日本等。这也说明,要把腐败控制在最低水平,经济发展程度是一个很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前提。可以说,发达国家不一定是清廉国家,但清廉国家一定要有发达的经济体系。我们不能把原生态社会也当成清廉,不能想象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能够保持长期的清廉。由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那时进入世界清廉国家的条件也将会具备。
因此,我们估计,我国将在2035年左右,也就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的时候,才可能实现清廉中国的目标要求,真正步入世界清廉国家的行列。
三、中国即将具备实现清廉中国的条件
当前,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我们要实现清廉中国的目标,任务依然繁重。从国际国内的经验看,中国的反腐败要取得更大的成果,达到清廉国家的标准和要求,还必须把清廉中国作为反腐败国家战略,继续在这几个方面努力工作。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立党治国的重要内容。在反腐败问题上,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气魄,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绝,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地“打虎”“拍蝇”“猎狐”“扫黑”“除恶”,给全党树立了榜样!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这五年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查处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这样的反腐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而党的十七大期间一共处分党员51.8万人。党的十八大期间处分党员人数是十七大期间的3倍,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党的十九大以来至2018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中管干部又有77人。从河北省副省长艾文礼第一个省部级干部投案自首开始,已有5000多名党员干部投案自首。这是自我革命、刀刃向内,是刮骨疗毒、壮士断腕,是浴火重生、凤凰涅槃!这其中体现的意志和决心,都是前所未有的。这是一个国家取得反腐败胜利最重要的前提。
第二,有一支坚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系,把分散的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的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工作力量整合起来,把反腐败资源集中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作为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了对所有公权力的全覆盖,提高和强化了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现在,我们可以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对所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不存在任何监督的禁区。我们的反腐败体制是健全的,反腐败队伍是专业的,也是坚强有力、能打硬仗的。
第三,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反腐败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100多部党内规范性文件,系统地实现了党内的制度创新。我们还推动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了《国家监察法》,党内廉政法规和国家法律更加健全和完善,基本做到反腐败工作有法可依。但是,在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使法律法规打了折扣、留下了遗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第四,得到公民的普遍支持和参与。清廉中国建设一定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参与和认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数据显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2年的75%上升至2017年的93.9%。这五年持续上行的曲线,印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有着广泛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得到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拥护的。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意度也不可能持续上升,有所波动甚至下降也是正常的。有人说,现在的党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现在人民群众网络举报、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比较好的发挥,但具体参与的渠道还不够多,方式方法也比较少,特别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参与的程度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五,充分利用大数据反腐败。建设清廉中国,一定要得到最新科技进步成果的大力支撑。之前,一些地方纪委充分利用大数据来分析腐败的成因和提出解决的办法,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最近,沈阳市纪委和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一起合作,打造了包含企业项目、干部廉政、资源交易、资金监管、扶贫监督、案件办理、关系分析、规则分析、人物画像等监督系统全景图,他们梳理了25亿条业务数据,将所有违反政策法规的地方标记出来,从中发现3万多个问题,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可以说,大数据统一管理和监督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法,也是加强对公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方向。今后如果把大数据监督的作用再发挥出来,那么清廉中国建设将如虎添翼。
第六,继续深入开展国际反腐败合作。反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如果没有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共同努力,光靠一个国家和地区肯定是不够的。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些腐败分子一旦察觉自己的腐败行迹要败露就携款逃到国外,美国等西方国家还总是利用腐败问题来拿捏我们。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强化了海外腐败分子追逃工作,一举转为战略主动,占据了国际反腐败合作道义的制高点,要求美国等西方国家不要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现在,中国已经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几千名犯罪分子,收回赃款超过100亿元,百名“红通人员”超过一半已经被追回。可以说,美国等西方国家再也不是中国外逃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了。这就为建设清廉中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我们相信,正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历史的必然、是不可阻挡的一样,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也必将取得伟大胜利,清廉中国必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