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
用“平静”来形容纽约的布鲁克林,其实是再合适不过的。1912年的夏天尤为如此。“沉郁”这个词更好,但布鲁克林的威廉斯堡却并非如此。大草原是可爱的,仙纳度(1)听上去很美,可这些说法都不适合布鲁克林。只有“平静”适合它,尤其是夏日的周六下午时光。
傍晚时分,夕阳斜斜地洒进弗朗丝·诺兰家满是青苔的院子,把旧木栅栏晒得暖暖的。看着西沉的太阳,弗朗丝的心里涌起一股美好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她在学校背过的一首诗带给她的感觉如出一辙:
林深人迹绝,
松杉空低语。
暮色染青苔,
仿若现老僧。
弗朗丝家院子里那棵树,既不是松树,也不是杉树。它的叶子尖尖的,沿着窄窄的枝条生长,窄窄的枝条又沿着粗大的枝干向四周发散,最终长成了一棵树,仿佛由无数撑开的绿伞组成。有人管它叫天堂树。无论种子落在哪里,它都会破土而出,竭力向天空生长。它长在围着栅栏的空地上,长在无人问津的垃圾堆里,它是唯一能够在水泥地里生根发芽的树。它枝繁叶茂,却只在廉租公寓区扎根。
在星期天下午出来散步,你若是路过一片很精致的住宅区,并且透过通往人家院子的铁门看到一棵小天堂树,你就会知道,这里很快就要变成廉租公寓区了。天堂树是知道的,它先到了这里。然后,捉襟见肘的外国移民陆陆续续搬进来,安静的褐砂石老屋被改造成公寓房,羽绒铺盖被推到窗外晒太阳,而那天堂树也越发郁郁葱葱了。它就是这样的树。它喜欢穷苦人。
弗朗丝家院子里的就是这种树。它的“伞”卷曲着,自下而上簇拥着三楼的太平梯。一个坐在太平梯上的十一岁女孩可以想象自己住在一棵树上,而这正是夏日每个周六下午弗朗丝的幻想。
啊,布鲁克林的周六多么美好!啊,每个角落都美妙至极!周六也有薪水可领,而作为假日,它又没有周日那么多规矩。人们手头有钱,可以出门挥霍。他们大吃大喝,跟人约会、上床,通宵狂欢;唱歌、放音乐、打架、跳舞,反正明天还是他们自己的。多睡一会儿也无妨——只要不错过晚场弥撒就行。
在周日,大多数人都会挤着参加十一点钟的弥撒。好吧,也有一些人,一少部分人,会参加六点钟的早场弥撒。这些人博得赞许,却受之有愧,因为他们只是前一天玩得太晚,到家时已是清晨。所以这些人才会来参加早场弥撒,以洗去自己的罪过,然后带着清白的良心回家睡上一整天。
对于弗朗丝来说,周六是从废品收购站之旅开始的。和其他布鲁克林的孩子一样,她和弟弟尼利会捡破布头、废纸、破铜烂铁、橡胶等废品,藏在地下室带锁的垃圾箱或是床底下的盒子里。整整一周,弗朗丝都会慢慢地从学校走回家,眼睛时刻留意着排水沟,寻找烟盒里或是包裹口香糖的锡纸。她还要把锡纸放在一个罐子的盖子上加热熔化。废品站是不收没有熔化的锡纸的,因为很多小孩会把铁垫圈放在里面增加重量。如果尼利捡到汽水瓶,弗朗丝会帮他把瓶嘴弄下来,熔化出其中的铅。废品站的人也不收完整的瓶嘴,他怕汽水公司的人找他麻烦。汽水瓶的瓶嘴是好东西,熔化之后一个能卖五分钱。
弗朗丝和尼利每晚都可以到地下室,把垃圾升降机架子上的东西清空。他们的妈妈是清洁工,所以他俩才享有这一特权。他们把架子上的废纸、破布头以及可回收的瓶子全都收起来。纸不怎么值钱,十磅才能换一分钱。破布头每磅两分钱,铁每磅可以换四分。铜是好东西——每磅一毛钱。有时弗朗丝还能找到“宝藏”:一个废弃的煮衣锅。她用开罐器把锅底拆下来,折叠,捶打;再折叠,再捶打。
周六早上刚过九点,孩子们就开始从各条小巷涌上主干道曼哈顿大街。他们沿着大街缓缓走向斯科尔斯街,有的孩子直接把捡到的废品抱在怀里,另一些拖着用装肥皂的木箱子做成的小车,下面装着结实的木头轮子。还有一些孩子推着婴儿车,里面塞得满满当当。
弗朗丝和尼利把他们的废品装在一个麻袋里,一人拖着一角走。他们沿着曼哈顿大街,经过毛瑟街、坦·艾克街、斯塔格街,来到斯科尔斯街。这些街道破败不堪,名字却都很好听。每走过一条偏巷,都会有小孩涌出,加入废品大军中。在朝卡尼的废品站走的这条路上,他们还会遇见空着手往回走的孩子。这些孩子已经卖掉了他们的废品,并且把换来的钱都花光了。现在,他们大摇大摆地往回走,嘲笑其他孩子。
“捡垃圾的!捡垃圾的!”
这个称呼灼得弗朗丝脸发烫。即便明知这些嘲笑者自己也是捡垃圾的,她也无法感到宽慰。即便待会儿她弟弟空着手,跟他的小伙伴们往回走时,也会继续这样嘲笑后来的人,她也不觉得好过。她觉得抬不起头。
卡尼的废品生意是在一个废弃马厩里进行的。转过街角,弗朗丝看到两扇门友好地大敞着。她想象着托盘秤大而沉稳的表盘闪着光,正在欢迎她的到来。她看到了卡尼,他的头发是铁锈色的,胡子是铁锈色的,眼睛也是铁锈色的。他正在摆弄秤盘。比起男孩,卡尼更喜欢女孩。他喜欢捏小姑娘的脸蛋儿,要是她不躲,他就会多算一分钱。
因为有这潜在的意外之财,尼利退到了一边,让弗朗丝自己拖着麻袋进马厩。卡尼迎上来,把麻袋里的东西倒在地上,然后在弗朗丝的脸上轻轻地捏了一下。趁着他把东西堆到秤盘上的工夫,弗朗丝眨眨眼,以适应眼前的黑暗,并嗅到空气中有青苔和湿布头的气息。卡尼的眼睛在表盘上盯了一会儿,吐出几个字:他的报价。弗朗丝知道,讨价还价是不可能的。她点头答应,卡尼便把废品摊开,让她等着。他把纸堆到一个角落,破布头扔到另一边,然后把金属归类。最后,他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用蜡绳系着的破布袋,点出几枚生了绿锈的旧硬币,看着也像废品。当弗朗丝低声说“谢谢你”的时候,卡尼铁锈色的眼睛盯着她,同时又用力捏了捏她的脸蛋儿。弗朗丝坚持着没有躲。卡尼微微一笑,又摸出一分钱。接着他表情一变,嗓门大了起来,手脚也变得麻利。
“赶紧的,”他冲后面的孩子喊道,那是个男孩,“把好东西交出来!”他等着孩子们发笑,“别给我破烂儿。”孩子们乖乖地发出一阵哄笑,那笑声就像是迷途羔羊在咩咩叫。但卡尼似乎心满意足。
弗朗丝走出马厩,向弟弟汇报:“他给了一毛六,还有捏脸的一分钱。”
“那个归你。”他说。这是他们之前的约定。
她把那一分钱放进裙子口袋里,剩下的钱交给尼利。尼利十岁,小弗朗丝一岁。但他是男孩,钱要给他拿。他小心地把这一把硬币分开。
“八分存进存钱罐。”这是规矩,无论从哪里弄来的钱,他们都要把其中一半放进家里的铁罐子里,它被钉在壁橱最黑暗的角落。“剩下的,四分归你,四分归我。”
弗朗丝把要放进存钱罐里的钱用手帕包好,打上结。她看着属于自己的五分钱,高兴地想到这能换一枚五分钱的镍币。
尼利卷起麻袋,夹在胳膊下,推门走进旁边的查理平价店,弗朗丝跟在他身后。查理平价店是一家廉价糖果店,就开在卡尼的废品收购站旁边,算是“配套经营”。每到周六关店时,店里的钱箱里都会装满生着绿锈的硬币。按照惯例,这是一家属于男孩的商店,所以弗朗丝并没有跟着尼利走进去。她站在门口。
男孩们的年纪从八岁到十四岁不等,但看上去都差不多,穿着松垮的短裤,戴着帽子,帽檐都是破的。他们围成一圈站着,双手插在裤兜里,瘦削的肩膀含胸向前。他们长大以后也会是这副模样,以同样的姿势站着围观别的把戏。唯一的不同是将会有香烟一直黏在他们唇间,跟着他们说话的节奏一上一下。
此刻,男孩们都紧张地站着,瘦巴巴的小脸一会儿看看查理,一会儿转向彼此,接着又望向查理。弗朗丝注意到,他们有的已经剪了夏天的发型:非常短,都能看到头皮上推子推得太深的伤痕。这些幸运儿有的把帽子塞在口袋里,有的反戴在脑后。而那些还没剃头的男孩,头发微微翘起,像三五岁的小孩似的耷拉在脑后。他们为此感到羞愧,把帽檐压得很低,盖住耳朵,几乎有点女孩的模样,只是嘴里止不住污言秽语。
查理平价店并不平价,店主也不叫查理。他只是给自己的店取了这么个名字,写在店外的遮阳棚上,而弗朗丝信以为真。付一分钱,查理就会给你一张奖券。柜台后面有块木板,上面挂着五十个钩子,已经编好了序号,每个钩子下面挂着一个奖品。有的奖品很棒,比如旱冰鞋、棒球手套,甚至还有一个有真头发的洋娃娃;剩下的一些钩子上则挂着记事本、铅笔,或是其他只值一分钱的玩意儿。弗朗丝看到尼利买了一张奖券。他从破信封里取出一张脏兮兮的纸片,26号!弗朗丝满怀期待地望向木板。尼利中的是一分钱的擦笔尖布。
“要奖品,还是要糖果?”查理问他。
“糖果。不然呢?”
总是这样。弗朗丝从没听说过有谁能得到一分钱以上的奖品。旱冰鞋的轮子一定都生锈了,洋娃娃的头发也蒙了灰尘,就像“小男孩布鲁”(2)的玩具狗和小锡兵一样。弗朗丝下定决心,总有一天,等她攒够五毛钱,一定要把所有奖券都买下来,把木板上的一切都赢回家。她觉得这肯定很划算:花五毛钱就可以得到旱冰鞋、棒球手套、洋娃娃,还有其他所有东西。单是旱冰鞋就值四倍价钱呢!但她还是得让尼利帮忙做成这笔大生意,因为女孩很少进查理平价店。那个周六倒是也有几个女孩进去了——但她们都是那种大胆、粗鲁,跟年纪比起来成熟过了头的女孩;说起话来嗓门很大,跟男孩动手动脚、打打闹闹——邻居们都说,这样的女孩以后肯定不学好。
弗朗丝朝街对面的吉姆皮糖果店走去。吉姆皮腿脚有些残疾,人很温和,对小孩子很友好——或者说大家都这么觉得,直到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把一个小女孩骗进了他那阴暗的后屋。
弗朗丝犹豫着是否要掏一分钱,买一个吉姆皮特供:奖袋。她不算亲近的朋友莫迪·多纳文正准备付钱。弗朗丝推门而入,站在莫迪身后。她假装是自己在花钱,屏住呼吸,看着莫迪深思熟虑,然后动作夸张地指了指柜台里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弗朗丝自己会选一个小一点的袋子。她从朋友的肩膀上方瞧过去,看到她拿出几块不大新鲜的糖果,然后盯着奖品——一块粗糙的亚麻手帕。弗朗丝曾经得到过一小瓶浓香香水。她又开始琢磨自己要不要花一分钱买奖袋了。就算那个糖没法吃,能得到一份惊喜也是好事。但她又转念一想,既然刚才已经跟莫迪一起体验过一次惊喜了,她又何必再掏钱呢?
弗朗丝回到曼哈顿大街上,大声念出她经过的街道好听的名字:斯科尔斯、梅塞罗尔、蒙特罗斯,再然后是约翰逊大道。最后这两条大道是意大利人的聚居区。被称为“犹太城”的街区从西格尔街开始,摩尔街和麦吉本街基本囊括其中,然后经过百老汇。弗朗丝朝百老汇走了过去。
布鲁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汇有什么呢?其实也没什么——除了世界上最棒的五分一毛商店!商店很宽敞,亮堂堂的,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在里面——也许在一个十一岁女孩看来确实如此。弗朗丝有五分钱,她有钱,这家店里的所有东西她几乎都买得起!这是世界上她唯一可以做到这一点的地方。
走进店里,她在过道上走来走去,拿起每一件感兴趣的东西。拿起一件东西,握上一会儿,感受它的轮廓,抚摸它的表面,然后再小心放回,这感觉多么美妙。她的五分钱赋予了她这样的特权。如果一个售货员走过来问她是不是真想买什么东西,她会说是的,然后买下来,让他无话可说。钱真是好东西,她心中暗想。在充分享受过抚摸各种商品的愉悦之后,她完成了自己的购物计划——价值五分钱的薄荷威化饼干。
她沿着格雷厄姆大道——贫民区的街道——朝家里走去。手推车周围——每辆手推车都是一个小小的商铺——有讨价还价的、情绪激动的犹太人,还有这一带独有的气味:烤酿馅鱼、刚出炉的黑麦酸面包,以及闻起来像是煮蜂蜜的东西,都让她兴奋。她盯着那些留着长胡须、头戴羊驼毛小圆帽、身穿仿丝薄棉布外衣的男人,想知道他们的眼睛为何这么小,还总是凶巴巴的。她注意到开在墙洞里的小商店,闻到里面桌面上摆放得乱七八糟的各种布料的气味。她注意到伸出窗外的羽绒床褥、晒在太平梯上的亮色东方衣服,以及在排水沟边光着上身玩耍的小孩。一个孕肚已经十分明显的女人坐在路边的硬木椅子上,神情安详。她晒着炽热的太阳,注视着街上人来人往,守护着她所孕育的生命之谜。
弗朗丝还记得妈妈告诉她耶稣是犹太人时,她感到很吃惊。她本以为耶稣是天主教徒。但妈妈什么都知道。妈妈说犹太人只把耶稣看成是个爱惹麻烦的犹太小伙儿,不愿意当木匠,不愿意娶妻生子、供养家庭。而且犹太人觉得他们的弥赛亚还没到来。想到这里,弗朗丝又望向那个怀孕的犹太女人。
“我猜这就是犹太人生那么多孩子的原因。”弗朗丝想,“还有她们为什么总是安静地坐着——等着,还有她们为什么不为自己大着肚子感到羞耻,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正怀着真正的小耶稣呢。所以她们走起路来都很骄傲,而爱尔兰女人却总是低着脑袋,因为她们知道自己生不出耶稣。她们只能生小米克(3)。不过等我长大,怀上孩子,我也要骄傲地慢慢走,即便我不是犹太人。”
弗朗丝回到家里,已经十二点了。妈妈很快拿着扫把和水桶走进屋里,“砰”的一声把它们扔到墙角。这意味着到周一之前,她都不会再碰这些东西。
妈妈今年二十九岁,她有一头黑发,一双棕色的眼睛,干起活来手脚飞快。她的身材也保持得很好。她是一个清洁女工,负责打扫三栋公寓楼的卫生。谁能想到妈妈是用擦地板养活一家四口人呢?她总是那么漂亮、纤瘦,而且总是乐呵呵的。尽管她的手被苏打水泡得发红,还有些开裂,但手的线条依旧很美,指甲呈弯弯的椭圆形,可爱极了。大家都说,像凯蒂·诺兰这样又苗条又漂亮的女人给人擦地板,实在是太可惜了。但他们又说,她已经结婚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他们承认,从任何角度看,约翰尼·诺兰都算得上英俊帅气,比这个街区里所有男人都好看。但他是个酒鬼,他们都这么说,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弗朗丝让妈妈在一边看着她把八分钱存进存钱罐里。猜测铁罐里存了多少钱让她们度过了愉快的五分钟。弗朗丝说肯定有差不多一百块了,妈妈却觉得有八块钱就不错了。
妈妈给弗朗丝下达了出去买东西吃的指令。“从破杯子里拿八分钱,买四分之一块犹太黑面包,挑新鲜的。然后再拿五分钱去索尔文肉铺,买一块舌根肉。”
“但是那人不好说话,他不会卖给我的。”
“告诉他是你妈让你来买的。”凯蒂坚定地说,然后停下来琢磨了一会儿,“你说咱们是该再花五分钱买小甜面包呢,还是先把钱存起来?”
“哦,妈妈,今天是星期六,整个星期你都在说我们可以在星期六吃甜点。”
“好吧。去买小面包吧。”
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了来买犹太黑面包的基督徒。她看着一个男人把她选好的四分之一块面包推进纸袋里。看着酥脆又柔软的外皮和覆满面粉的底部,她心里想,在它新鲜的时候,这应该就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面包了。她不情愿地走进索尔文肉铺,肉铺老板这个人不好说话,来买舌根肉,有时他会欣然同意,有时却会直接拒绝。七毛五分钱一磅的舌头肉片只有富人吃得起,但等舌头肉卖得差不多了,如果你跟索尔文先生套套近乎,他可能会把舌头根那一小方块肉五分钱卖给你。当然舌根上肯定剩不了多少肉了,大多是小骨头和带点肉味儿的软骨。
幸运的是,索尔文先生今天心情不错。“昨天舌头肉卖完了,”他对弗朗丝说,“不过我给你留了这个,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舌头,而我喜欢你妈妈。你记得把这话告诉她,听见没?”
“好的,先生。”弗朗丝轻声回应,低头看着地面,感觉脸上在发烧。她讨厌索尔文先生,没有替他传话的打算。
在面包店,她仔细挑选了四个小面包,选的都是砂糖最多的。在店门口,她遇到了尼利。尼利偷偷看了看袋子,小面包让他一路都蹦蹦跳跳。虽然上午刚把四分钱都换成糖吃下了肚,这小男孩还是觉得很饿,催促弗朗丝跟他一路小跑着回家。
爸爸没有回家吃饭。他是个餐厅歌手,没有固定工作,这意味着他经常没有工作。星期六白天,他通常都是在工会总部等活中度过的。
弗朗丝、尼利和妈妈一起吃了顿丰盛的午餐。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块厚厚的“舌头肉”,两块涂着无盐黄油、香气四溢的黑面包,一个小甜面包,外加一杯浓浓的热咖啡,旁边还配着一茶匙甜炼乳。
这样的喝法是诺兰家的独门配方,也是他们难能可贵的奢侈时光。妈妈每天早上都会煮一大锅咖啡,到午饭和晚饭时再热一热。一天下来,咖啡的味道越来越浓。他们家的咖啡水很多,咖啡很少,但妈妈在里面放了一大块莴苣,这样喝起来就又浓又苦了。诺兰家每人每天可以喝三杯咖啡加炼乳,黑咖啡不限量。有时候外面下着雨,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你一个人在家,仍会感觉不错,毕竟还有苦苦的黑咖啡可以喝。
尼利和弗朗丝都很喜欢咖啡的香气,但不怎么爱喝。今天,尼利也像往常一样,让黑咖啡保持原样,把炼乳涂在面包上。出于礼貌,他呷了一小口。妈妈也给弗朗丝倒了一杯,加好炼乳,尽管她知道这孩子也不会喝。
弗朗丝喜欢咖啡的香气,喜欢它袅袅上升的热气。吃面包和肉的时候,她会把手放在杯子上,感受它的温暖,还会时不时嗅一嗅它苦苦的甜味。这比喝咖啡的感觉好。吃完饭,咖啡就会被倒进水槽。
妈妈有两个姐姐:茜茜和伊芙。她们经常来诺兰家。每次看到咖啡被倒掉,她们就会跟妈妈唠叨勤俭持家的大道理。
但妈妈会解释说:“弗朗丝和其他人一样,有权在吃饭的时候喝杯咖啡。如果她觉得倒掉比喝下去让她感觉更好,那也没什么问题。我觉得像我们这样的人家,偶尔浪费一点,体验体验有钱人的感觉,不去计较那一两分钱,其实也挺好的。”
妈妈为自己这样反常的思维方式感到满意,弗朗丝也很高兴。这让他们这样地地道道的穷人,跟花钱大手大脚的富人有了关联。弗朗丝觉得,就算她比威廉斯堡任何一个人都穷,不知为何,她还是比他们拥有更多。她更富有,因为她可以浪费东西。她慢慢嚼着手里的小甜面包,不愿意让甜蜜的味道散去,同时任由咖啡变得冰凉。然后她起身,庄重地把咖啡倒进水槽,享受这任性奢侈的片刻时光。再然后,她要去洛舍尔面包店,去买够他们家吃半个星期的过期面包。妈妈告诉她还可以多花五分钱买一个过期馅饼,只要还能挑出不太碎的。
洛舍尔面包店主要给附近的商店供货。面包上没包蜡纸,很快就会变质。面包店会从商店收回过期的面包,再以一半的价钱卖给穷人。卖面包的铺面就在烘焙房旁边,一扇巨大的双开门开在柜台后面,狭长的柜台占满了一整面墙的长度,同样狭长的长凳在两边延伸。运退货的车直接把过期面包卸在柜台上。黑面包两个只卖五分钱,所以只要一卸货,人们免不了一哄而上。面包从来都是一抢而空,有的人要等运退货的车来三四趟才能买到面包。因为价格实在便宜,买面包的人需要自备装面包的袋子。来买这种面包的大多是孩子,有的孩子直接把面包夹在胳膊下面,大摇大摆走回家,毫不介意让世界知道他们家很穷。而那些比较顾及脸面的孩子则会想办法把面包藏起来,有的用旧报纸,有的用干净或不干净的面粉袋子。弗朗丝带了一个大纸袋。
她没有马上抢到面包的打算,而是先坐到了长椅上。十几个孩子在柜台前推来搡去,大喊大叫。有四个老头坐在她对面的长椅上,打着瞌睡。这些老头靠家人供养,不得不出来跑腿或是照料婴儿,这是留给这些威廉斯堡老头仅剩的工作。他们在买面包的时候会尽量磨蹭,因为面包店的味道实在好闻,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照在他们饱经风霜的后背上的感觉也很舒服。他们坐着,打着瞌睡,任由时间流逝,于他们却是将时光填满。这种等待让他们一度感觉生活有了目标,又几乎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存在还有必要。
弗朗丝盯着其中最老的一个老头。她玩起自己最喜欢的把戏——琢磨人。老头稀疏打绺的头发和立在凹陷的脸颊上的胡楂一样,都是脏兮兮、灰扑扑的。流到嘴角的口水已经干了。他打了个哈欠,嘴巴里已经没有牙齿了。她注视着他合上嘴,嘴唇往里抿,由于没有牙齿,下巴一直抬升,几乎要碰到鼻子,既有些恶心,又让人挪不开眼睛。她又看向他身上的破外套,填充物从袖子裂开的缝线处露了出来。他的双腿无力地大张着,裤子开口的地方油得发亮,还少了颗扣子。她还看到他的鞋子也很破,两只鞋脚趾的位置都绽开了口。其中一只鞋还有鞋带,打了很多结,另一只则系着一截脏兮兮的麻绳。她看到他鞋子开口的地方露出了长着厚茧的脚趾,趾甲已经发灰开裂。她开动思绪,开始琢磨……
“他很老了,肯定超过七十岁了。他出生那会儿,亚伯拉罕·林肯应该还在世,正准备竞选总统呢。威廉斯堡那时候应该还是小村子,也许印第安人还住在弗拉特布什大街那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一直盯着他的脚。“他也曾是个小宝宝,很可爱,很干净。他的妈妈会亲吻他粉嘟嘟的小脚指头。也许晚上打雷时,她会到他的婴儿床前,把他的小毯子掖好,轻声念叨‘别害怕,妈妈在呢’,然后把他抱起来,脸颊贴紧他的额头,说他是自己的乖宝贝。他也曾是个小男孩,像我弟弟那样,在家里跑来跑去,从不知道关门要轻一点。而他妈妈会一边骂他一边想,这孩子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当上总统呢。他也曾是个年轻人,又强壮又快乐。走在大街上时,女孩们会为他微笑着转过头,他会回以微笑,还会朝其中最漂亮的那个眨眨眼。我想他一定娶过妻生过子了,孩子们曾经觉得他是最伟大的爸爸。他努力工作,给他们买玩具过圣诞节。但等孩子长大,像他一样,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就没人想要这个老人了。他们在等他死,可他还不想死。他想活下去,尽管他已经这么老了,生活中也不再有什么开心事了。”
这个地方很安静。夏天的阳光流泻进来,从窗户到地上,勾勒出尘土扬起的路径。一只只绿色的大苍蝇在尘土间飞来飞去,嗡嗡作响。除了打瞌睡的四个老头和她自己,面包店已经空无一人,等待下一批面包的孩子们都出去玩了,他们的高声叫嚷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
突然,弗朗丝跳了起来。她感到害怕,心脏狂跳不止。没来由的,她的脑海里出现了一只拉满的手风琴,奏出最圆润的音符。然后,她看到它开始收缩、收缩、收缩……莫名的恐慌涌上心头,她意识到,世界上那么多可爱的婴儿,总有一天都会变成这个老头的模样。她必须离开这里,否则这样的命运就会降临到她自己身上。突然有一天,她会变成一个没有牙齿的老太婆,双脚也会变得让人恶心。
这时,柜台后面的大门“砰”地被打开,一辆运面包的车倒着开进来,一个店员站到柜台后面,卡车司机开始向他扔面包,他再把面包堆到柜台上。听到大门被打开,街上的孩子一股脑涌进来,挤在已经站到柜台前的弗朗丝周围。
“我要面包!”弗朗丝大声喊道。一个大女孩使劲推了她一把,想让她清醒一点,守点规矩。“没关系!没关系!”弗朗丝对她说,“给我六个黑面包,一个馅饼,馅饼不太碎就行!”她叫道。
店员被她紧张的模样吓到了,赶忙递给她六个面包,还挑了一个最完整的馅饼,取走她举上来的两枚五分硬币。她从人群中奋力向外挤,结果不小心掉了一个面包。捡回面包又费了好大力气,因为人群挤得根本没有弯腰的空间。
来到店外,她坐在路边,把面包和馅饼装进纸袋里。一个女人推着婴儿车经过,车里婴儿的小脚悬在半空,晃来晃去。然而弗朗丝看到的并不是婴儿的小脚,而是穿着破洞大鞋的恶心东西。那股恐慌再度袭来,她一口气跑回了家。
家里空荡荡的。妈妈已经穿好衣服,跟茜茜姨妈去看日场的一毛钱电影了。弗朗丝把面包和馅饼放好,顺便把纸袋叠起收好,准备下次再用。她走进跟尼利共用的没有窗户的小卧室,坐在自己的小床上,在黑暗中等待内心的恐慌渐渐退去。
过了一会儿,尼利走了进来,一脑袋扎到他的小床底下,掏出一只破破烂烂的棒球手套。
“你要去哪儿?”弗朗丝问。
“去空地玩球。”
“我可以去吗?”
“不行。”
她跟着他来到街上。他的三个小伙伴正等着他,一个拿着球棒,一个拿着棒球,第三个什么都没拿,只穿了条棒球短裤。他们朝绿点区的一片空地走去。尼利注意到弗朗丝一直跟着他,但什么也没说。其中一个男孩推了推他,说道:
“嘿,你老姐跟着咱们呢。”
“是啊。”尼利应了一声。男孩转身朝弗朗丝大喊:
“快滚开!”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弗朗丝呛声道。
“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尼利也对那个男孩重复了一遍。随后,他们没有再理会弗朗丝,她便继续跟着他们。现在她没什么可做的,社区图书馆要等到两点钟才能开门。
几个人边走边闹,步子很慢。男孩们不时停下来,在排水沟里寻找锡纸,捡起烟屁股,留着等下个雨天的下午去地下室里抽。他们还骚扰了一个正准备去会堂的犹太小男孩,把人家拦下来,才开始讨论该怎么处置。小男孩站在原地,谦逊地微笑着。最终,信基督的小家伙们决定放了他,并对他未来一周的行为给出了详细的建议。
“别他妈来德沃街晃了。”他被命令道。
“好的。”犹太男孩答应道。小家伙们很失望,他们还指望着能打一架呢。其中一个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截粉笔头,在人行道上画了条波浪线。他喝令道:
“跨过这条线都不行!”
犹太男孩明白自己太轻易的让步令这些人感到不爽,只好决定将计就计。
“我把一只脚放进水沟里都不行吗,朋友们?”
“你连往水沟里吐口水都不行。”有人告诫他。
“行吧。”他假装认命,叹了口气。
其中个头比较高的男孩灵机一动,“而且你也要离基督教女孩远一点,明白了吗?”几个人扬长而去,留下犹太男孩在原地目送他们离开。
“哎哟哟!”他转了转大大的棕色犹太眼珠,低声嘟哝。这些异邦人竟然觉得他已经年纪大到可以打女孩——不管是异邦的还是犹太的——主意的程度了。犹太男孩很吃惊,一边走路,嘴里还在不停嘟哝着“哎哟哟”。
信基督的小家伙们也在慢慢走着,满脸坏笑地望着那个提起女孩的大男孩,期待他能带头进入黄段子环节。不过没等这一部分开始,弗朗丝就听到她弟弟开口了:
“那个小孩我认识,他是个犹太白人。”尼利听爸爸讲起过他认识个犹太酒保,人不错。
“哪有什么犹太白人。”大男孩说。
“好吧,假如有犹太白人的话,”尼利把对他人观点的认同和对自己观点的坚持融合在一起,这总能让他显得不卑不亢,“他就是那种人。”
“从来就没有什么犹太白人,”大男孩说,“假设里也不可能有。”
“我们的主就是个犹太人。”尼利引用了妈妈的话。
“然后其他犹太人就出卖了他,把他给杀了。”大男孩毫不让步。
还没来得及继续深入讨论神学问题,他们就看到又一个小男孩从洪堡街朝安斯利街走去,胳膊上挎着一个篮子,篮子上盖着块破布,倒也算干净。篮子一边伸出一根棍子,上面挂着六块椒盐卷饼,仿佛缓缓晃动的旗子。尼利一伙的大男孩一声令下,他们便一齐朝这个卖卷饼的小男孩冲了过去,结果把小男孩吓傻了。他先是站在原地,接着张开嘴,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妈妈!”
二楼的一扇窗户被迅速打开,一个女人探出头,伸手拉起睡衣前襟,遮住露出来的乳房。她大喊道:
“离那孩子远点,别在这条街上瞎晃,你们这些杂种!”
弗朗丝赶忙抬手捂住耳朵,这样她就不必在跟神父忏悔时说自己听到有人说脏话了。
“我们什么也没做,夫人。”尼利说。他脸上堆满微笑,这副笑脸总能讨得妈妈的欢心。
“最好是没有,除非我不在这儿。”然后她招呼自己的儿子上楼,依旧是恶狠狠的口气,“你给我上楼,我得让你记住了,别再在你老妈睡觉的时候给我找麻烦。”卖椒盐卷饼的男孩上楼了,小家伙们则继续在街上晃悠。
“这女的真吓人。”大男孩朝那扇窗回了回头,说道。
“可不是嘛。”其他人附和道。
“我老爹也挺吓人。”另一个小一点的男孩说。
“谁他妈问你了?”大男孩没好气地反问道。
“说说而已。”小男孩赶忙道歉。
“我老爹不吓人。”尼利说。男孩们大笑起来。
他们继续走,时不时闻一闻,纽顿溪的气味越发浓郁,它离这里只有几个街区的距离,沿着格兰街蜿蜒流淌。
“老天,太臭了。”大男孩议论道。
“没错!”尼利听上去倒是很满足。
“我敢打赌,这是世界上最臭的臭味了。”另一个男孩夸张地接话道。
“是啊。”
众人附和,弗朗丝也低声参与其中。她为这气味感到骄傲,因为这让她知道,附近有一条水道,虽然很脏,却连接着一条通往大海的河流。对她来说,这超乎寻常的臭味意味着远航的船只和冒险,因此她很高兴可以闻到这股味道。
男孩们终于来到了空地,那是一片被人们踩踏出来的方形场地,边缘很不规则。一只黄色的小蝴蝶在杂草间飞过。凭着人类追捕一切奔跑的、飞翔的、游泳的、爬行的活物的本能,男孩子们追了过去,用破帽子扑打它。尼利抓住了小蝴蝶。男孩们围在一起看了看,很快就失去了兴趣,于是开始了他们自己发明的四人棒球比赛。
他们玩得很热闹,嘴里骂骂咧咧,身上大汗淋漓,还不时互相动手动脚。每当有流浪汉打旁边经过,驻足看上两眼时,他们就格外兴奋,秀一秀自己的绝活。传说布鲁克林队每周六下午都会派出一百个球探在街上游荡,观看空地上的比赛,发掘希望之星。没有一个布鲁克林孩子不想为布鲁克林队打球,如果有这样的机会,就算拿总统的位子来他们也不会换。
看了一会儿,弗朗丝觉得腻了。她知道,他们会一直这样打打闹闹、卖弄球技,直到该回家吃晚饭的时候。图书管理员应该已经吃完午饭了,于是弗朗丝往回朝图书馆走去,心里满是愉快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