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昨日重现

略过几人的吹捧和夸奖不提,王旭摆摆手进了屋,留下黑马乐队的几个在院子里继续练习。今天来王旭其实有点打算的,毕竟刚刚穿越,还需要为未来做点准备。

魂穿就是这点不好,好多东西得重新适应,虽然强大的系统会带来他的能力,但是每次初始时期都需要不短的时间来适应,以前甚至发生过还没过适应期就又穿了的情况。

一直像赶场子一样的连续穿越,让王旭身心俱疲,再加上那些世界就没一个正常的,几乎全是各种刘备文。

身体也就算了,那精神上的折磨让王旭简直欲仙欲死,你能想象在那些莫名其妙的绿文中穿梭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吗。

这里还是王旭穿越的第一个正常的世界,至少现在看起来是正常的,如果你把舔狗也看作正常的话。

当然对于王旭来说,这真就不是事,王旭生于七十年代,成长于八十年代,小时候的电视剧里舔狗可是一种值得赞颂的美德,那会儿叫情痴。

像火遍全华夏的电视剧《渴望》的男主宋大成,放后世那就是一个终极舔狗。

类似这样虐恋男女主,在八十年代那可是大行其道,远没有后世的洒脱。

一个时代的烙印,来自于那个时代的日常,像后世四合院剧里面的傻柱被喷成了狗,但是真放到那个时代看的话,也就是寻常罢了。

不光是男的如此,女的同样,人世间里的周蓉,算不算舔狗?奋不顾身地追求爱情,本来就是物资极度匮乏年代的人们少有的精神追求之一了。

连王硕那样功成名就的作家,都会对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充满梦想,你就知道那个年代的风气了。

正常的世界对于王旭来说是一种奢望,回到少年生活的时代更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梦想,现在突然全部实现了。

虽然同名不同人,但是依旧让王旭感到无比亲切,这个世界他也许可以放松一下了。

相同的时间线让赚钱在王旭看来并不复杂,比如明年的发财证,网吧的崛起,网络游戏,互联网经济,苹果的股票等等。

当然还有更简单的屯房子啥的,所以只要弄到第一桶金,后续的发展几乎都快被起点作家写成说明书了。

至于第一桶金怎么来,王旭还没想好,也没着急,现在靠着赶场也能挣不少,到处逛逛,交交朋友,认识认识这个世界不好吗。

王旭在屋里挺尸,其实是慢慢适应身体的变化,穿越那么多次,王旭的体质早已达到巅峰。

当前这个世界拒绝超凡,各种超凡力量只能在王旭体内做些影响,让王旭偶尔有各种不协调的感觉。

按照现在的进度,至少需要三个月才能达到正常的水准。

王旭静卧了一会儿,刚才唱歌时习惯性地调用气息控制,让他的体内有了一点不协调,这让他有些嗜睡。

这是每次穿越都要经历的,倒是也没啥大不了的。

王旭再一次醒来时,已经天擦黑了,今天三里屯还有三个场子要赶,王旭不打算旷工,演出除了挣钱还能获得一些残破系统的货币。

这破货币叫情绪点,获取限制颇多,仅限现场演出,情绪还得宣泄到一定程度才能获得。

还有一定的范围要求,大概也就三十米吧,这个距离要是大场子,后排都提供不了。算了,早有预料,残废的系统能用就行,要啥自行车啊。

王旭和黑马的小伙们打了个招呼,自顾自背着吉他回家,然后骑上自行车去赶场。王旭和黑马他们不一路,他们得找大场子伴奏驻唱之类的活计,王旭则不挑,目前的三个场子已经演了小一个月了,效果就那样。

唱英文歌收入还行,但是出不了名,不过王旭也没打算出啥名,系统限制得很死,出名了也没啥好处,还麻烦。

不过以后还是得弄点中文歌唱,看机会吧,要说最适合系统的,应该是唱摇滚,现场效果最好,能获得的情绪点也最多。

就是这条路有点窄,而且需要的激情太多,自己那老咸鱼心态有点吼不住,不过现在就有个机会,黑马乐队那帮人是不是可以考虑合作一把。

王旭一边蹬车,一边思绪乱飞,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大富豪歌舞厅。

这是王旭今晚的第一场,大富豪,很俗气的名字,但在帝都其实名气不小,老板在很多圈子都很有人脉。

这个场子比较大,王旭这个小虾米只能作为暖场歌手,是第一场,不过这个场子给得比较多,四首歌一百块,很良心了。

另外两个场子算驻唱,却只给50,因为那两个场子都比较小,坐满了也就十桌人,能给50都算是给面子了,要知道这年月普通帝都百姓的工资也就两三百。

八点钟,王旭收拾整齐,准时上场,和伴奏的乐队打了声招呼。暖场歌,多半是轻柔的歌曲,避免冷场而已,一般九点过才是燥起来的时候,那时候快歌摇滚就成为主题了,王旭也是这么选择的。

“大家好,我是王旭,欢迎来到大富豪,希望你们能在这里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一首《加州旅馆》送给大家”,夜场刚刚开始,晚来的客人甚至还没到,这个点儿来的多半都在等人凑齐。

酒刚刚开喝,气氛也没燥起来,舞池里空荡荡的,一群莺莺燕燕还在卡座里等着客人。

最前排的一号卡座倒是坐了两个人,一个是老板,另一个是个大晚上在歌厅里还戴着墨镜的女人,估计是啥名人吧。

两人轻轻碰了几下杯之后,老板便告辞离去,留下那个女人独自坐在阴影之中。

王旭轻抚琴弦,跳动的吉他旋律随着顶级的音响传遍了大富豪,让略有喧哗的歌舞厅慢慢地安静下来。

王旭选的编曲前奏很长,是两分多钟的那一版,也是老鹰最知名的一版,这版最适合暖场,能让场子和音乐融合起来,还不费嗓子。

打板,拨弦,节奏与旋律一气呵成,场子安静了,前奏也结束了,王旭开嗓唱了起来

“On a dark desert highway. Cool wind in my hair. Warm smell of colitas...”

这是一首很轻柔的歌,表面的歌词描述的是一个旅人在孤独的旅程中遇到加州旅店,里面美酒佳肴,有热情的姑娘,但这里却能来不能走,让旅人迷茫困惑。

但王旭却感觉这首歌描绘的更多的是一种臆想,是一个深陷毒品深渊的人的自我挣扎,所有的美丽都是幻想,无法离开的幻想。

因此王旭的演绎带着自己的感受,一点不羁,一点放浪,一点难过,一点遗憾,一点后悔。

这让王旭的歌声带着一丝迷离和飘忽,恍若梦中的呓语,又仿佛悲伤的呢喃,一点点地就这么送入听众的脑海,让他们跟着一起迷幻起来。

一首歌终了,沉寂了许久的歌舞厅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还是第一次王旭接受到这么热烈的掌声,这个场子毕竟是暖场,没人为了听歌来这里。

这里是那种歌舞厅,来这里就不是为了听歌来的,都是为了后面的躁动来的。

也因此,显得这掌声弥足珍贵,王旭也感觉到系统的强大,完整演绎出来的完美级技能居然能带来这么强烈的效果。

王旭看到了那个第一排的女人站了起来,向他高高举起了酒杯,王旭也不客气,走到台边,哈腰下去,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女孩。

这个女孩很高,很瘦,牛仔裤,短T恤,戴着帽子墨镜,在昏暗的灯光中看不清面貌,但皮肤洁白,在灯光的映射下有种晶莹的剔透感。

“唱得真好,每天都来吗”,女孩的声音轻亮,颇为动听。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每天都来,都是这个点,暖场歌手,感谢美女赏光。”,接过女人手中的酒杯,这杯酒有提成的,起码能拿50。

王旭暗爽,然后直起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却突然觉得这个女人有些熟悉的感觉,心里不由一阵悸动。王旭有些疑惑,却没多想,融合期间,前身的某些记忆会导致这样的情况,莫非前身认识她?

“哈哈,你说话还真逗,世界第三,够能吹的。”台下的女孩来了兴致,这个年月这句话还没流行开,跟着逗起闷子。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泰山不是堆的,哥们唱歌,大家喝酒,那是不能不催的。感谢这位女士的打赏,也感谢各位的掌声,感谢大家来到大富豪一起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下面一首昨日重现,送给这位美丽的女士,也送给在座的各位贵宾,Yesterday once more”,王旭凑到麦克风前,对女孩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然后便继续主持兼暖场的工作。

又是一首很俗的英文歌,歌本身并不俗,但酒吧唱的人太多,也就俗了。

没办法,暖场歌手没有挑三拣四的权利。你最好唱些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好让大家适应歌舞厅的气氛环境,为后面燥起来做准备。

这首歌是丑国巨星卡朋特组合的一首老歌,这个组合是一对兄妹,可惜妹妹卡伦·卡朋特在1983年就过世了,死于厌食症。

为了维持身材,她长期服用泻药,最终年仅32岁就香消玉殒。一米七几的她,去世的时候只有四十几公斤了,这可是减肥减到死的一例血淋淋的例子。

妹妹去世后,这个组合也就慢慢销声匿迹了,留下许多经典的歌曲被久久传唱,甚至在太平洋的彼岸,都有无数的爱好者在演绎着消失的旋律。

“When I was young, I had listen to the radio...”

这首歌是典型的女中音,王旭的演绎则转换成了男中音,温暖而轻柔的歌声恍若从无限远处飘来,又像是从收音机中的传来的遥远天籁。

两句清唱之后,吉他才轻柔地跟了进来,只有简单的和弦,甚至没有打板节奏,让声音成为歌曲的中心。

完美的气息,浑厚的胸腔共鸣,让王旭的声音带足了一种磁性,好像能把人的耳朵牢牢吸住似的。

这首歌,王旭唱得格外动情,因为这也是他现在的写照,频繁地穿越,让他几乎遗忘了自己真实的曾经。

而现在却置身一个如此熟悉的世界,让王旭有着一种别样的感触,这种感触,就好像歌词中唱到的,昨日重现。

这种感情,不自觉地便融入了歌声,随着歌声传递出去。

不能不说,音乐是神奇的,它是挑动人类荷尔蒙的一把钥匙,好的音乐,总是能够在不知不觉间挑起人们内心中的那一抹感动。

刚刚喧闹起来的场子又一次陷入安静的聆听之中。

王旭注意到前排的女孩没有坐下,而是端着一杯酒,随着音乐的旋律轻轻地摇摆,似是深深地陶醉其中,直到一首歌结束都没再坐下。

反而是又要来一杯酒,走到台边举了过来,王旭再一次弯腰感谢,接过酒一饮而尽。

传递间,手指轻触了一下对方的手,却一瞬就分开,王旭咧开嘴,回味着指尖淡淡的轻柔,冲着墨镜女孩再一次露出温暖的笑容。

这一次其他的宾客也开始感觉到了今天王旭的不凡,一般暖场歌手很少有能给人留下印象的,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聊天打电话等人等事情上。

但优美的歌声,热烈的掌声惊动了忙碌的宾客,慢慢将注意力放到台上那高高的身影之上。

有好事的看到有美女敬酒,开始吹起了口哨,女孩似乎被口哨影响到了,敬了酒就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走回卡座坐下。

王旭凝望了一下墨镜女孩的背影,总有种熟悉感萦绕心头,却死活猜不出她是谁。

“感谢各位嘉宾的掌声,感谢这位女士的打赏,下面一首,《天堂里的另一天》送给大家”,王旭心里还有好奇,但现在不是时候,决定唱完今天的配额再说。

王旭在这个场子是暖场歌手,因此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歌曲,也没人点歌,唱什么比较随意,前身一般就是几首慢歌轮着唱,基本能混个掌声,到点走人就是。

今天状态全开后,效果确实好,无论是吉他独奏还是演唱技巧感情,较之以前,不说天翻地覆,至少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

王旭连唱了四首英文歌,最后一首选的是威猛乐队的《Wake me up before you go go》。

这是一首快歌,已经到了暖场的最后了,选一首快歌,让场子彻底燥起来才是。下一个演唱的乐队已经到来了,正在后面卡座里等待。

王旭今天效果好得出奇,在最后的快歌阶段,已经有很多年轻的男女走进舞池开始跟着节奏蹦跳挥舞。

数打啤酒被送上舞台,这也是客人的打赏,王旭旋了一瓶,向大家告罪,退出舞台。

王旭看了一眼那个卡座,墨镜女孩已经离开了,现在是一群老男人在聚会。王旭虽有好奇,但也没感觉咋样。

和老板结了今天的账,今天这一场居然有500块收入,除了女孩的两杯酒打赏,大部分都是最后一首快歌摇滚后来自嗨起来的客人们的打赏。

三场下来,王旭居然挣了700块,这可妥妥的高薪了,一天就差不多把小院的房租给挣出来了。王旭也有些熏熏然,开心地骑着车回家。

……

第二天,王旭白天基本上都在躺尸调理身体,晚上则跑场演唱,今天王旭又在大富豪见到了那个墨镜女孩。

第三天,这个女孩应该是和大富豪老板有啥关系,每天都在一号卡座就座,但是每次都是听完他三首歌就消失不见,倒像是专门来听他唱歌似的。

一般对这种恩客,都会在演唱完后,下去敬一杯酒,甚至陪着聊会天,这是酒吧歌手的工作之一。

但这个女孩显然也知道这些,唱歌时却又不乏打赏,敬酒交互什么的,但每次都是在王旭演唱最后一首歌的时候又总是悄悄离开,倒像是躲着王旭,总之行为有点神秘兮兮的感觉。

王旭觉得女孩没准是个明星也说不定,就那在酒吧里戴墨镜的做派,应该是怕人认出来。

不过也说不准,毕竟这是个歌舞厅,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地方。在这里,不想让外人认出自己的人不要太多。

这年月私人会所门槛还太高,放飞自我的阔太太更是少数,女孩子为了保护自己,戴个墨镜不让人认出也属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