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城邦的出现:大移民形成的社会结构模式

城邦的希腊词是“Polis”,它是由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构成的主权国家。由“Polis”衍生出“Politeia”,该衍生词即指“城邦制度”,也就是“城市国家的政制”之意。希腊人一般把非王政的政制,不管是贵族的,还是共和的,称为“Politeia”。它实质上是希腊人告别远古王权政制的产物。

1.告别王权时代:古希腊社会权力结构的转变

城邦和城邦制度的出现是古代史中一个异常独特的历史断代,我们称之为“后王权时代”。这是希腊文明不同于古代其它文明的地方。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等古代文明虽然在时间上早于后起的希腊文明,但这些东方文明古国并没有结束其王权统治,它们无一例外地走上了一条黑格尔所说的“东方专制主义”的道路。唯有古希腊是一个例外,即唯有古希腊才拥有自己的“后王权时代”,并在这样一个时段内创造了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文化样式。权力结构的变化是形成希腊城邦文化独特样式的关键。

据考古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表明,在城邦出现之前,有两个文明先于希腊文明,这就是克里特文明(公元前2600—前1250年)和迈锡尼文明(公元前2000—前1100年)。这两种文明尽管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都属于王权神授的专制王朝。国王既是最高军事首领又是最高宗教祭司,神秘的王宫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这种王权政制在迈锡尼王朝后期(约公元前1400—前1230年)达到顶峰。王权政制或王宫制度,对远古希腊的神王来说,是一种出色的权力手段,“它使国家能对一片辽阔的领土进行严格控制,把地方上的全部财富吸引过来,掌握在国王手中,把丰富的资源和庞大的军事力量集中在一个统一的领导之下,使人们有可能到遥远的国度去冒险,到新的土地上安家,或者远渡重洋去获取希腊大陆缺少的金属与物品”[1]。这样一种权力结构的正常发育必然会形成一个古代的专制帝国。但是,公元前12世纪,从北方入侵的多里安人和其他民族不久就摧毁了这个全希腊的最高王权,从而也打破了远古希腊神王的帝国梦想。正是这一突发的历史事件,改变了希腊社会的权力结构体系。在那场北方蛮族点燃的依次席卷派罗斯和迈锡尼的大火中,不只是一个朝代灭亡了,而且是一种王权制度被永远摧毁,一种以王宫为中心的社会生活形态被彻底废除。

迈锡尼王权制度的瓦解所产生的后果远远超出了政治和社会历史的范围,直接影响了古希腊人本身,改变了古希腊人的精神世界和某些心态。此后古希腊又经历了一段被称为“希腊中世纪”的漫长而黑暗的隔绝和恢复时期,“但从那时起,神王的消失就为黑暗时代之后出现的两种相互关联的创新做了准备,这两种创新是:城邦的建立和理性思维的诞生”[2]

事实上,迈锡尼王朝的崩溃和整个王国制度的瓦解标志着希腊王权时代的结束和后王权时代的到来。这是一次权力结构的重大调整。黑暗时代(公元前1100年—前800年)其实可以看作是两种权力结构转换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希腊文明东移至小亚细亚的伊奥利亚地区,这是最初响起荷马史诗的地方。古希腊在这里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在告别古老王朝的荣耀后,探索属于自己的道路。它的特征可以通过这种权力结构的变化来辨识:他们取消了那个在秘密宫殿中不受限制和控制地行使最高权力的神王,政治生活成了公共集会广场上人们公开辩论的内容,参与辩论的是被定义为平等人的公民,国家是他们的共同事务,与王国礼俗和王权神话相联系的古代宇宙谱系被一种新思想所取代,这种新思想试图在宇宙各组成部分的对称、平衡和平等的关系上建立世界的秩序[3]

2.大迁徙与城邦社会组织的形成

著名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中写道:“现在所称为希腊的国家,在古时没有定居的人民,只有一系列的移民;当各部落经常受到那些比他们更为强大的侵略者的压迫时,他们总准备放弃自己的土地。当时没有商业;无论在陆地上或海上,没有安全的交通;他们利用土地,只限于必需品的生产;他们没有剩余作资本;土地上没有正规的耕种,因为他们没有要塞的保护,侵略者可以随时出现,把他们的土地夺去。这样他们相信在别处也和在这里一样,可以获得他们每日的必需品,所以他们对于离开他们 的家乡也没有什么不愿意的……”[4]

修昔底德说的是迈锡尼王朝灭亡(公元前12世纪)到希腊城邦兴起(公元前8世纪)约400年间的希腊。也就是史家所说的希腊的黑暗时代。这种不断的民族迁徙实际上早在迈锡尼时代就已开始,只是多里安人的入侵使得这种移民活动以从未有过的规模出现。这构成了历史学家所说的“希腊文明的游牧形态”[5]。事实上,迈锡尼时代亚该亚人的南侵(公元前1300年左右)以及由亚该亚人的迈锡尼王国发起的特洛伊战争只是随后发生的希腊海外移民的前奏曲。历史学家已有定论的一个看法是,希腊海外移民的目的实际上就是要建立殖民地。远征特洛伊之役显然是为了开辟移民小亚细亚西北部以及进入黑海的道路,战后对这一区域的殖民逐渐扩展成了一个“新亚该亚”。多里安人的入侵导致了两种性质的移民:其一是退避到阿提卡(Attica)的迈锡尼遗民不断地被派遣到小亚细亚的伊奥尼亚地区;其二是入侵的多里安人进一步泛海南侵。移民集团所到之处筑城而居以与当地土著居民相隔离,通过漫长的民族融合和发展,就形成了后来的城邦(Polis)。

这种大迁徙的结果使得古希腊人的民族特性不可能纯净。从公元前8世纪在希腊就形成的三大民族来看,埃俄利亚民族是由埃俄利亚人、多里安人、亚该亚人、佩拉司吉人、卡里亚人混合而成的;伊奥尼亚民族是由伊奥尼亚人、佩拉司吉人、卡德米亚人和中部山区的移民混合而成;多里安民族从北方大迁徙,一路南下,每到一处就与当地居民融合在一起,这样多里安人实际上已经不是原来南下之前的那支多里安人了。

大迁徙的另外一个结果是:通过民族融合和其它途径,古希腊移民在小亚细亚广泛吸收了先进的古代巴比伦文明,有助于促进他们的手工业发展,而海滨城市背后有广阔的腹地,据有发展海上贸易最有利的地位。当他们在海外城市定居下来的时候,星罗棋布的海外殖民地事实上组成了一个希腊人的海上贸易商站网。这些条件,使多数希腊殖民城市走上农工商兼营的道路。而商业的繁荣,开通新商路、寻求新市场和新的原料来源的需要,又推动这些希腊殖民城市再次向外移民而自己成为殖民母邦。

城邦的出现及其“分裂繁殖”是形成后王权时代希腊文明的前提条件。我国已故学者顾准曾引用阿德科克(Adcock)的一段论述来阐释城邦的总的特点:“这些城邦显得具有某种个性,这种个性愈是高度发展,愈是强烈地被意识到,就愈不愿意哪怕是部分地牺牲它……每个城邦向它的邻邦要求一定的自由和自治,要求有权按照它自己的意愿处理它自己的事务……城邦虽不容忍它境界以内王权的分割,对它的邻邦的独立却是容忍的。防卫的意志超过了攻击的意志……希腊人缺乏疆域广阔的政治重要性的那种感觉。他们愈是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国家的和宗教的社会一致性,他们愈是不愿意扩张,因为扩张意味着他们密切的共同生活松懈下来了。他们打算要统治邻邦,却不打算吞并邻邦,更不愿意在一个较大的联盟内放弃他们的独立。”[6]

由于城邦这样一种社会组织的出现,在希腊范围内,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能够有权要求管辖全希腊的,或甚至某个地区的最高政治权力。应该说,希腊世界中的某种性质的团结是存在的,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并且是愈来愈紧密的团结:宗教、语言、制度、风尚、观念、情绪,全都趋向于这种团结。但是城邦的自治性质以及每个城邦的自给自足决定了这种团结的限度,事实上城邦制度的最后瓦解正是由于城邦内部的纷争和城邦与城邦之间的对立乃至战争造成的。

3.城邦精神与希腊精神

冲突与团结是城邦社会生活的两极,它们宛如一对孪生兄弟,构成了继古老王国之后希腊世界的强点,同时也是它的弱点。相互独立的力量由于王权的消失而得以解放,最初是贵族内部,而后是贵族与平民之间。这些对立的力量时常发生剧烈的冲突。为了在这些力量之间寻求平衡和协调,一些伦理思考和政治思辨便在这个动乱的时期里产生。这些思考和思辨确立了西方“智慧”(Sophia)的雏形,它自公元前7世纪初开始出现,形成了希腊世界最早的一批哲人。

城邦既赞美战斗、竞争、敌对等价值,又维护着一个共同体的存在。它要求在相互平等的公民之间建立一种新的秩序。因此,城邦的精神特质归结起来看,可以说,是一个力图运用理性、条理和秩序来统率激情、纷争和战斗的精神特质,这实质上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希腊精神。城邦的精神世界有三个重要的特征[7],它们在城邦的演变过程中不断地被突出出来。

第一个特征:逻各斯的力量成了政治权力的核心。城邦的一切重大事务都是通过某种形式的演说和辩论来决定的,话语成了重要的政治工具。话语的说服力在针锋相对的讨论、争论和辩论中,不再是某种随机性的机巧,而是某种规律性的东西。在城邦生活中,逻各斯最初是通过它的政治功能认识自己的,它意味着理性地言说,合乎逻辑、合乎规则地言说。事实上,逻各斯作为一种论辩的力量是通向政治权力的道路。这是希腊理性精神的真正生长点。

第二个特征:社会生活的公开性锻造了城邦的公正秩序。城邦的出现是以一个公共领域的出现为标志的,它意味着以前属于军事贵族和祭司贵族的精神世界现在向越来越多的人开放,直到向全体平民开放。希腊文化正是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形成的。话语和文字在知识层面上提供了这种公共文化的手段,公共广场(放置“公共之火”的地方)成了政治文化活动的中心。一切行为、思想、知识和价值都被带到公共广场去接受公众的批判和争议。这种民主化和公开化的双重运动在思想方面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它使得城邦寻求的公共秩序被赋予了完全的公开性。它在法律中得到实现:法律是一种适用于所有人但又高于所有人的规则,是一种理性的规范,它可以讨论,可以通过决定来修改,但它仍然表现为一种被认为是神圣的秩序。

第三个特征:城邦公民地位的相对平等。组成城邦的公民,不论其出身、地位和职务,他们一律是地位平等的城邦公民。正是由于这一点,公民才能以“友爱”精神团结在一起,因而形成了城邦统一的基础。这样,在城邦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在一个以平衡为法则、以平等为规范的体制中,不再是一个服从和统治的等级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可逆的平等关系。城邦的“法治”“官制”和“公民军制”都体现了这种平等关系,对此,顾准在《希腊城邦制度》中作了比较详细的阐释[8]。城邦制度对公民地位的这种界定事实上规范了对公民美德进行思考的特定维度。

由上可见,理性、公正和平等是城邦的精神世界的三个重要的特征,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希腊城邦的主要精神特质。应该看到,权力结构的转变、大移民和城邦的出现三者之间的相互关联是形成希腊精神的关键。正是这些重大的历史事件,使得希腊人走出了血缘宗法、神王同一的种族、王国和宗教“三位一体”的权力系统,发明了一种以城邦为基础的政治实践智慧和实践体系,从而架构起以理性、公正和平等为核心的文化精神。从这一意义上说,城邦这种社会结构模式,以及它的演变和发展,是我们分析希腊文化,尤其是分析它的伦理精神结构和伦理思维方式的最合适的切入点。希腊伦理思想也只有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才能得到比较全面地领会和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