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利开发和移民社会研究回顾

一 水利开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海外学界对中国社会中水利开发的研究大多偏重于强调国家对于水利开发的重要作用,而较少注意到民间社会对于水利开发的影响。例如,美国学者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在1957年出版的《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阐述了他以传统国家的治水活动为视角分析东方专制社会的基本观点:“国家参与治水的活动往往是一种较大规模的综合性劳动。在治水过程中,需要有一个综合规划,还需要大范围地调集和组织人力物力,细致分工。而这些活动要想统一协调、有条不紊地进行,一个统一集中的权威指挥系统显然是必不可少的。”[1]当这种统一指挥系统进一步发展和复杂化并发展成为居于整个社会顶端的组织形式时,东方专制国家就形成了。魏特夫把水利灌溉和治水农业看成东方专制制度国家产生的原因。他认为水利灌溉工程需要的统一集中的权威非国家专制制度不可实现。在治水社会中,执政者阻止一切非政府性质的团体在组织上的结合,防止社会变得比国家强大。受到这一视角的启发,笔者开始思考河套地区的水利开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在笔者调查的河套地区,民间社会的力量在清末特定的历史时期暂时比国家更为有效地组织了水利开发工程。因此,本书将采用从民间社会的角度来看水利开发,并对魏特夫的观点做出了一些反驳。其一,虽然国家的力量在汉武帝时期已经介入,开始修建水利工程,却一直难成规模无以延续,而以地商为中心的社会组织在清末却实现了对河套地区的水利工程开发。其二,河套地区处于农牧的结合地带,在清末河套地区属于蒙古王公的管辖范围,实行的是盟旗制度,在这个地方,非农业民族恰恰没有用专制的策略限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而是给予他们发展的空间。出于多种原因,这个过程虽然很短却形成了当地基本的水利网络,稳定的农业区开始在此出现。在一个过渡阶段农业社会的管理秩序如何依靠社会组织建立起来是本书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书采用的从民间社会的视角来看其对水利的作用在格尔茨的专著《尼加拉:十九世纪的巴厘剧场国家》中也有所体现,他通过19世纪巴厘岛的个案来展示一种基于表演而非强权的国家形态。他分析了为什么大规模农业灌溉在巴厘没有导致中央集权。从生计模式来看巴厘岛都以种植水稻的灌溉农业为基本生计,这符合魏特夫所说的“治水社会”的条件,而格尔茨的田野证明了塔巴南国家在灌溉社区中只是一个服务者而不是专制者。塔巴南的用水秩序是由一套仪式框架来协调的,根本不需要集权国家的强制,当日常运转中出现仪式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当地无所不包的习惯法使巴厘人几乎在任何小事上都有恰当的处理方法。因为“灌溉会社体系之特定结构而产生的大部分政治张力,都会通过灌溉会社之间私下的、随境而变的、非正式的协商而得以解决,而不是升级到体系更高的也更不易收拾的那些层次上”[2]。格尔茨所强调的这种仪式框架与习惯法实际上是在强调文化和社会在“治水社会”中的作用。笔者调查的河套地区和格尔茨研究的范例一样,都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其对水利的影响,所不同的是河套地区是一个移民社会,水利开发与这个社会的形成过程是同步的,因此这个新的移民社会在处理水利开发和建立用水秩序的过程中其习惯法还没有完全形成,社会组织在初期采用的管理方式是较为简单的扁平化的管理方式,之后其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他们的习惯法,笔者的调查和研究将这整个过程考察在内。

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学者对中国水利的研究转换了视角,在研究中注意从社会的结构、制度方面入手。日本学界主要经历了六七十年代的“共同体论”和八十年代以来的“地域社会论”。在此过程中,日本学者不仅注意到通过水利这一“媒介”展现出的社会关系,而且注意到了生态变化以及资源与人口的关系等问题。这一时期代表性的成果有森田明的《清代水利史研究》[3]《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4]以及《清代的水利与地域社会》[5],好并隆司的《中国水利史论考》[6],斯波义信的《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7],等等。

共同体的概念比较复杂,既指“原始共同组织”,也可以指资本主义以前“诸生产方式”[8]。除了民族国家这样的大共同体外,还有所谓的小共同体——一般是指农村具有高度认同感的内聚性团体,其具体形态多样,水利共同体就是其一。他们之所以突出这个概念是为了探讨水利组织的构造与村落、国家权力的关系,以及水利组织的构造中村落内部的阶级关系。日本学者对中国水利组织研究的开山之作是出自清水盛光之手,而热烈讨论由丰岛静英引起。[9]丰岛静英以绥远、山西等地为例,阐述了“水利共同体”理论:水利设施是共同体的共有财产,而耕地则为各成员私有;灌溉用水是根据成员土地面积来平等分配,并据以分担相应的费用与义务;于是在各自田地量、用水量、夫役费用等方面形成紧密联系,即地、夫、水之间形成有机的统一。[10]森田明进一步论证、阐发水利共同体理论,提出“地、夫、钱、水之结合为水利组织之基本原理”,并解释了共同体的解体的主要原因。[11]森田明先后出版了《清代水利史研究》[12]《清代水利社会史研究》[13]和《清代的水利与地域社会》[14]。他说:“随着明末大地主化的进展,原来水利组织之核心的中小地主阶层没落,遂造成与既有之秩序发生矛盾、对立的情形加剧”,明末清初,中小地主的衰落与乡绅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引起了“地、夫之结合关系的混乱与破坏”,田地与夫役、经费之间未能统一,因而以地、夫、钱、水为基本原理的水利共同体趋于瓦解。[15]20世纪后期以来,日本社会学在地域社会研究方面逐渐形成一个新范式——地域社会学。其中的有些观点对笔者的研究有所启发,如用地域社会的“共同性”“公共性”和“阶级性”来透视现代地方自治和居民自治的本质。[16]在河套地区也有具有“地、夫、钱、水之结合”的水利组织,并在清末和民国初年形成了水利共同体,森田明和其他日本学者的论证无疑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一些对比和联想的思路。

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17]曾在对中国东南地区的宗族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水利灌溉系统有利于促进村庄宗族团结的观点。他的弟子巴博德在对台湾地区农村水利进行田野调查之后,却提出了不同于其师的看法。巴博德认为,水利灌溉系统能否促进宗族团结,与既定村庄灌溉的性质和土地分布的情形存在密切关系。他举例说:在台湾,“中社”(Chung-she)村在嘉南水利系统建成前,灌溉池塘能够起到促成宗族团结的作用;而在另一个村落——“打铁”(Tatieh)村的水利系统却促成了非血缘宗族村落群体间的联合。如果从土地的生产力上来做对比,打铁村的生产条件比中社村的条件好。虽然打铁村也有同姓家族相互合作共同捐献的祖产,但他们更倾向于将更多的生产剩余投资到超越亲族的组织中。中社村的生产力虽然要低于打铁村,但是在这里,共同财产的投资大部分集中于村中的主要家族赖姓,而且他们的投资几乎是集中于地域性的祖产上。[18]

可见,共同用水关系不能必然导致村庄宗族内部的自动团结,这一共同生产关系对于村庄社会关系的作用有可能是多方面的。巴氏对台湾地区水利的论述指出了水利灌溉体系与社会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由于自然环境、地理环境,以及文化环境都与人们在生产协作中形成的有机联系以及人们的社会组成形式相关,所以传统社会中围绕水利开发和利用而形成的种种社会组织和水利文化样式必然多样化。

杜赞奇[19]在对邢台县的水利系统研究中重点关注了闸会的作用,闸会是几个村子的用水者联合会,控制着灌溉用水的分配。除了关注闸会的日常运行外,杜赞奇还关注另外一套祭祀仪式对闸会所起的作用,其一,祭祀仪式使闸会组织神圣化;其二,闸会内部由于各种力量的不平衡会产生分化和对抗。但与此同时也会产生联合,分化和联合的关系在祭祀过程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国家通过对当地神的认可和敕封,将自己的权威延伸到了村落社会当中。

国内学者对水利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当从冀朝鼎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谈起。全书贯穿的是“基本经济区”这个核心概念。所谓基本经济区,是指“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至不管是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20]。冀朝鼎认为,历代封建王朝基本上是通过控制基本经济区进而达成对全国的统治的。因而,搞清楚“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就能用基本经济区这一概念,说明中国历史上整个半封建时期历史进程中最重要的特点了”。[21]将水利与基本经济区相联系,体现了其宏观视野,这对我们将河套地区作为一个区域研究有一定的启发。历史上,围绕水利而展开的种种社会关系,不能仅仅从水利本身去理解,而应该放到一个更为广阔的视域,透过围绕水利的开发和管理展开的活动,进而透视社会关系的总体。将水利开发与管理放入宽广的社会历史背景中,并联系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生态自然因素来综合考虑,才是本书对水利开发进行研究的目的所在。

傅衣凌先生在其遗著《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一文中对中国传统社会时期的水利状况作了宏观的论述和归纳,认为:“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很大一部分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是在乡族社会里进行的,强调不需要国家权力的干预。”[22]

郑振满在傅衣凌先生研究的基础上,对明清福建沿海农田水利制度与地方社会组织的关系作了较为系统的研究。[23]熊元斌考察了清代浙江地区水利纠纷的发生、特征与解决的情况,揭示了该地区的水利状况及社会结构的关系等问题。[24]王建革的《河北平原水利与社会分析(1368—1949)》[25]中,对河北滏阳河上游和天津地区农田灌溉水利的形态及其社会关系作了探讨,并提出在天津地区,国家权力是明显的,渠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都由政府负责。在滏阳河流域他发现渠道社会组织与政府层面组织不相吻合,通过对这两地的比较展现出水利开发的多种形态与模式。佳宏伟的《水资源环境变迁与乡村社会控制——以清代汉中府的堰渠水利为中心》[26]中阐明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呈现一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不能用简单的二元对立模式来教条性地概括,必须考察具体的社会生态环境。钞晓鸿、萧正洪也分别讨论了关中水利共同体,以及汉中地区水资源环境不断恶化条件下的社会变迁等问题。[27]张建民对农田水利经营中的官方和地方组织进行了探讨,认为地方社会组织在水利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官督民修的形式,地方士绅在其中的作用明显。[28]张研、毛立平通过分析清代安徽的水利管理与组织得出水利作为一项公共事务活动对基层社会乡族组织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29]

这些成果大都表现出对水利史研究的社会史倾向,他们开始关注社会组织对水利开发和管理所起的作用。但是,专门探讨水利与地方社会关系的学术专著很少。正如行龙在《从“治水社会”到“水利社会”》一文中指出的那样:“不无遗憾的是,水利史的研究虽然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主要成果或主流话语仍限于少数水利史专家。水利史研究依然没有脱出以水利工程和技术为主的‘治水’框架,将水利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部分,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角度探讨水利及其互动关系的研究局面仍然没有显现。”[30]而这种研究局面的出现,“进入我们视野的是一片水阔无边广阔无垠的学术领域”。[31]另外,以上学者关注的区域大多集中在南方江河沿岸的洪涝之地或者是北方缺水严重的干旱地区。而对河套地区这个特殊的农牧结合地带的水利和社会关系的研究却不多见,特别是从人类学的视角出发结合当地个案和社区研究并用历史人类学的眼光和方法来实现历时性和共时性研究的民族志还没有出现过。

二 水利开发和移民社会的区域研究

首先,与此研究相关的区域研究是与河套地区相邻的山陕地区,该地大部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带,自然环境较为恶劣。近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的研究兴趣集中在了这里,笔者认为是基于以下两点主要原因。其一,学者们对此的兴趣源于这些地区有比较丰富的民间史料。正如行龙所言:“愈是惜水如油的地区,愈会形成细致严密的用水惯习;愈是有细致严密的用水惯习,愈有可能保存更多的碑刻渠册等资料。”[32]其二,越是干旱少雨的地区,人们的节水意识就越强,对水利的需求也就越迫切,在对水的利用和管理中就越能形成复杂的管理制度。而这些制度研究对于当今水资源越来越紧张的现实而言可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因此出现了一批关于山陕地区的研究成果,如韩茂莉的《近代山陕地区基层水利管理体系探析》和《近代山陕地区的地理环境与水权保障系统》两文对山陕地区基层水利管理体系中的渠长以及水权保障系统中的地缘与血缘的水权圈进行了研究。[33]行龙的《晋水流域36村水利祭祀系统个案研究》通过对晋水流域36村水利祭祀系统的个案研究,指出村庄在地方社会事务中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而宗族势力、乡绅集团则没有显示出特殊的角色功能,因此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存在时空差异。[34]

张亚辉对山西太原的晋祠灌区进行研究,从文化理性的视角出发,通过对宇宙观的探寻来解释当地的水利史和日常用水行为。[35]张俊峰《介休水案与地方社会——对泉域社会的一项类型学分析》通过对山西介休水案的研究,提出资源禀赋的变化及其配置方式也是解释社会运行的一个视角。[36]还有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研究中心与法国远东学院合作进行的国际研究项目“华北水资源与社会组织”的前期成果《陕山地区水利与民间社会调查资料集》[37],中法两国学者对黄河以北的陕西关中东部和陕西西南部的灌溉农业区和旱作农业区的乡村水资源利用活动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将之放到一定的历史、地理和社会环境中去考察,了解广大村民的用水观念、水资源的分配、共用水资源的群体行为以及村社水利组织和民间公益事业等。

再说对汉中地区的研究,汉水中下游地区,包括整个江汉平原以及光化、谷城、襄阳、宜城四个位于汉水中游的州县,在清代,隶属于荆州、襄阳、安陆、汉阳四府。明清时期,这一地区具有重要的经济与政治地位。经济上,这一地区是国家的重要粮仓之一。据张国雄的研究,“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出现于明中后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方消失。[38]政治上,这一地区是明清国家基本经济区之一的一部分。冀朝鼎认为元明清时期的基本经济区在长江流域,主要范围大致是西北至襄阳,东北至南京,西止沉江,东达上海,主要包括江汉平原、长江三角洲、洞庭湖平原与鄱阳湖平原所在的区域。[39]由于这一地区的引人注目的政治与经济地位,这一区域历来受到研究者的关注。[40]对这一地区水利管理层面关注的主要有森田明、魏丕信、张建民等学者。森田明《清代湖广治水灌溉的发展》一文主要讨论了垸堤的形成的地理基础、形态、管理、坑堤管理与业佃关系以及国家权力与坑堤管理的关系。[41]法国学者魏丕信的两篇文章——《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中的国家干预》《中华帝国晚期国家对水利的管理》——则主要探讨了水利管理中国家干预的问题,[42]前者,魏丕信以湖北中部平原为例,分析了国家在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中的角色的阶段性变迁;后者,作者以长江中下游为例,讨论了国家干预的不同程度——低限度的干预与对较大规模公共工程的干预。彭雨新、张建民《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第四章“两湖平原的堤坑水利与农业发展”,对堤垸的修防制度与组织、堤防修防资金的来源、修护中水利关系的冲突与协调,以及堤防修护中官民、官绅关系等问题都做了研究。[43]

以上的研究角度都可以作为研究的河套地区的参照,因为河套地区多是山陕地区的移民,他们的文化具有相似性,而汉中地区的政治经济位置虽远远超过河套地区,却与之有相似之处,那就是两地都有着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水利建设。河套平原在近200年的时间内,成为有名的“塞外米粮仓”,其农业的发达程度和水利的配套程度在全国也排在前列。从灌溉面积上说,河套灌区是全国的三大灌区之一,同时也是亚洲最大的一首制自流灌区。因此,对山陕和汉中的研究成果的梳理有助于我们从“庐山”外洞悉河套地区可能有的某些特征,从而找到新的视角和解释框架。

已有对河套地区水利开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学界。顾颉刚先生在1934年2月,用个人的薪俸并从社会募集部分资金,创办了一份名为《禹贡》的半月刊,专门登载历史地理学研究论文。在此基础上随即创建了一个专门研究历史地理学的学术团体——禹贡学会,联络组织志同道合的学者,如谭其骧、史念海、侯仁之等人,做了大量历史地理研究工作,《禹贡》半月刊则成为学会的学术刊物。顾颉刚于1924年春到河套地区进程考察,之后撰写了《王同春开发河套记》[44],他写道:“民国十三年(1924)的春天,我同家起潜书(廷龙)旅行到包头,在狂风中荡了一次黄河的船……游察哈尔和绥远约一个月,与当地人士往来稍多,就收集了许多塞外的故事。河套的开垦是我久已听说的……贺渭南先生把王同春说给我听,我才知道河套中曾有过这样的民族伟人,我就发愿替他写一篇传……王同春有开渠的天才,一件大工程,别人退避不惶的,他却从容布置,或高过下,或向或背,都有很适当的计划。他时常登高远望,或骑马巡行,打算工程该怎么做,比受过严格训练的工程师还要有把握。”[45]除了对河套地商王同春个人的关注之外,在顾颉刚之后有一批学者对此地进行专门的研究,禹贡学会组织了一个后套水利考察团。1936年,在《禹贡》的第6卷第5期和第7卷中刊登了一系列关于河套地区历史地理及水利开发的文章,如王喆、蒙思明等就撰文写了河套水利的开发史。[46]王喆对河套的水利开发历史进行梳理,并较为详细地描述了河套主要的八大干渠和一条支渠的开发过程,同时他也简略地描述了当地人所运用的民间修水利的技术并找到了一些难得的统计资料。侯仁之撰写了《旅程日记》,在其日记中对河套地区的一个民间社会组织“和硕公中”的运作方式甚为赞叹,称其是“在这边荒凉中崛起的‘新村’,这创建奋斗的精神,这崭新的社会制度的尝试,真是何等伟大的一件工作啊!”[47]此外,他还关注此地的蒙古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并描述了一次其参与的蒙古人的“跳鬼”仪式。王日蔚的《绥远旅行记》[48],侧重于对当地的地理环境的描述,并对一些农户的生产生活状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对于他们的水费缴纳情况和日常开支有过详细的介绍。这些学者的研究多是偏重于历史地理方面的描述,对当地社会的分析仅以一些见闻为主,缺乏对当地社会的形成和运行情况的整体调查和思考。但是,他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线索和第一手的调查资料,对于笔者的研究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1949年后,张植华研究了清一代河套农田水利与农业发展状况,认为康乾间河套农业虽有所发展,但灌田之利尚未兴起。鸦片战争后,由于大量内地农民流入和地商的投入,水利事业得到迅速发展。[49]周魁一认为,河套地区水利和黄河河道的变化直接相关,同时也与清政府的边疆政策有关。在《中国水利史稿》下册中,他对河套灌区的兴起、后套八大干渠沿革以及灌溉管理法规等都进行深入研究。[50]地商在后套水利发展起到独特的作用,近年来一些学者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研究。如上面所提到的王建革,他探讨了晚清河套水利开发由地商主导到政府官营的转变过程,分析了地商管理水利与官营水利成败的原因。[51]李茹的论文《河套地商与河套地区的开发》在系统研究地商产生的条件、过程及其对河套地区社会发展影响的基础上,认为他们使开发活动由零星的、无组织的行为变为有规模的、有组织的行为,促进了开发的进程,为河套地区的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52]日本学者铁山博从清代周边农业发展的角度探讨了后套水利开发的条件、过程、管理以及独特的地商经济。[53]

学者们的研究大概可以分为两个方向,一是从单纯的水利史的角度,从水利开发和管理的沿革演变来做一个梳理;二是从区域社会史的角度去理解水利开发和管理过程。诚然,区域社会史是史学界的新的发展方向,它比单纯的水利史更能让人们了解到整体的图景,可是他们研究的角度仍然与人类学者大不相同,历史学者的视野之宏大与他们讨论范围之宏大相一致,这就使他们不能放进太多的因素去讨论问题,因为其中必然不能有太多的不可控制的变量。而人类学的方法是从实地实景出发,更注重对一个小地方的研究,从而将这个小地方整体性地呈现在眼前,因此他们的研究范围没有历史学者的大,但是能将众多的因素都放入思考的范围之内,如在河套水利开发中的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至今很少有人讨论,对移民中的不同人群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以及对在水利开发初期没有科学技术的条件下所表现出来的民间治水知识体系的研究都较少涉及,这是历史学对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局限所在,也恰恰是本书的意义所在。本书试图利用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种学科的方法,对围绕着水利管理所蕴含的地方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更为细致的探讨。

三 历史人类学与区域研究

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曾说:提及历史人类学,就是倡导这样一类人类学——它是一门广阔意义上的综合性学科。如果我们企图对此加以阐释的话,尽管称历史人类学为一门学科,其文本所指仍然说明历史人类学是一种综合了多种学科方法与内容的研究方式,这种综合性的研究方式使历史人类学成为一门独特的学科。同样,在史学界力倡历史人类学的法国年鉴学派亦有学者指出:历史人类学并不具有特殊的领域,它相当于一种研究方式,这就是始终将作为考察对象的演进和对这种演进的反应联系起来,和由这种演进产生或改变的人类行为联系起来。[54]赵世瑜也认为历史人类学只是一种研究方式、一种研究趋向。[55]而这种趋向和研究方式包括两个方向,一是人类学的历史学化,二是历史学的人类学化。[56]这里主要谈一下“人类学的历史学化”,它作为一种观念是人类学界在反思功能主义人类学普遍缺乏历史感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到20世纪80年代人类学界重新认识到田野工作中“历史的缺失”,会阻碍人们更深刻地认识文化的诸多层次。开始重视历史对现时结构的影响,试图透过历史去认识文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历史人类学首先在人类学界得以萌发。[57]其标志是萨林斯在1981年出版的《历史的隐喻与神话的现实——桑威奇群岛王国早期历史中的结构》[58]一书,其中的“文化界定历史”观念,通俗来讲就是每一人群均有自己的文化,每一人群的历史表达均由自己文化的“历史性”来决定。在各自的历史性中,时间与记忆各不相同,从而各自的历史观不同,对自己历史的言说亦不一致。[59]借鉴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方式,本书对于河套地区的研究呈现出将人类学历史学化的思路,并且将其定位于区域研究和人类学个案研究的结合,既有历时性研究也有共时性的研究。

区域研究由来已久,法国年鉴学派的几位开创者及其后来的代表人物,比如费弗尔、布罗代尔、拉杜里等曾做过许多经典性的区域研究。在中国学术界,区域研究亦有相当长的历史。20世纪30年代,食货学派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已开区域研究之滥觞,随后,梁方仲、傅衣凌、陈翰笙、汤象龙、李景汉等人的努力,使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蔚然兴起,成果斐然。[60]

人类学田野调查的方法对区域研究有重要的启示性。人类学者进行田野调查虽然在一个很小的地理空间之内,但他们的研究对象常常超越其居住空间,例如社区中的人要与外界进行经济交换,要与外界亲朋往来,要去外面的世界求学、考试、经商等,区域研究是跟随着作为研究对象的人的流动和作为研究者问题意识的问题之流动而进行的研究。因此,历史学得出关于区域及其边界的认识不再像以前那样局限,而且其观点也受到人类学的影响。

在区域史研究中,萧凤霞关于小榄菊花会的研究、科大卫和刘志伟关于珠江三角洲宗族的研究、陈春声关于潮州地方动乱和民间信仰的研究、郑振满关于莆田平原的研究、赵世瑜关于华北地区的研究都显示出历史人类学的特色。以萧凤霞的研究为例,她阐释了一个区域从古代、近代至当代的历史变迁,透过这一变迁,她发现珠江三角洲真正整合到中国或者称为进入“化内”的历史过程发生在明清时期,进入晚清民国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这里旧有的传统被新的势力集团重新阐释、改造和利用。[61]这一研究不仅将其完全置于中国“大历史”的思考之中,而且将地方社会与国家紧密结合起来分析。国家与社会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在具体的表象上同时表达出来的一组概念与关系。这就是本书所期待能采用的方法和理解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