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早做准备

刁氏眉头皱得更紧。

这庄子乃是康平伯爵府在外置办的产业,此地距离京城甚远,平日里全指着大管事统管事物,官府的人既然将他喊过去,定然是出大事了。

可再大的事儿,也不是他们这种人家能管得起的,至多不过是约束下自家孩子,别在这节骨眼上闹出祸端。

“你这几天给我放老实点,要再敢往外乱跑,小心你的腿!”

刁氏沉着脸叮嘱几句,想起灶台上煨着的大骨头汤,忙起身离开,出了门,突然又回头道。

“对了,明儿我去把杨一喊回来。”

沈春行眨眨眼,“奶你不是嫌他吃得多吗?留在主院那儿多划算啊,既省了粮食还得了银钱。”

刁氏只当没听见,抬腿往灶房那边走。

此一时彼一时,万一要真出个什么事儿,有那个大块头在家,好歹多几分心安。

不过孙女有句话说对了,她是真嫌弃。

也就是看在对方近来在主家那边充当门卫,给家里添了些进项的份上,刁氏才没那么不待见他。

想到这儿,刁氏脚下一顿。

主家是两个月前突然来招人,不光招了自家,还招了不少别家的汉子回去。

当时她就犯狐疑,同在一个庄子里,要那么多看院子的作甚?如今看来是早有防备啊。

见老太太满怀心事地走远了,沈家三小子沈鸣秋这才扒到门框旁,朝沈春行比划了个抹脖的手势。

“姐,那咱是不是该准备准备?”

才八岁的孩子,五官中已能瞄见俊秀之气,只是面色呈现出病态的苍白,唇色微微泛青,像是随时可能会大病一场。

沈春行看都没看他,“做是要做的,但我的准备肯定跟你想的不一样,你把心给我放回肚里,怎么着也轮不到你。”

沈鸣秋不甘地撇了撇嘴,没有再说。

他深知,在这个家里,刁氏只能排第二,沈春行才是第一。

翌日。

刁氏一大早便去了主家的宅子,好说歹说,坐在地上哭嚎了几嗓子苦命的儿子,才把杨一给要回来。

两人回到住处时,只见院子里乱糟糟一片,地上摆满了各式物件。

沈春行正蹲在中间,对着几个箩筐挑挑拣拣。

“这些太累赘。”

“这些不值钱。”

“这个……要不今儿炖鸡汤吧?”

见沈春行手里捏着个小木盒,刁氏张嘴便要骂,余光瞥见杨一抬脚朝鸡圈走去,神色转为郁结。

都不是省心的玩意儿!

“你索性把我也吃咯!”顾不上心疼家里唯一的老母鸡,刁氏忙走过去,一把将沈春行从地上提溜起来。

沈春行也不挣扎,回头故作神秘道。

“奶,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一听到这句熟悉的开场白,刁氏眼皮子跳了跳。

“别问,问就是不当讲!”

沈春行砸吧砸吧嘴,随手一指,也不知往哪儿指。

“不是孙女我想唱衰啊,万一伯爵府真犯了什么事儿,把咱牵连上,到时候再想藏起什么可来不及。”

刁氏看看满地的家当,松了手,有些头疼地按了按额角。

“我都说了不当讲……”

可这话说到了点子上。

按照夏渊国律法,若主家犯事,其府中仆役皆要受到牵连。沈家虽只是庄户,当年闹旱时,也是签过身契才换得延续至今。

隔壁庄子乃是归属于定北将军府,如那般的勋贵之家,都能落得被灭门的下场,何况是伯爵府。

联想到这几日外面的风声,以及主家的行事,刁氏心头惴惴不安起来。

“便是真如你所猜测,咱又能做些什么?”

逃是不可能逃的,没有路引将寸步难行,稍有不慎被当成流民抓住,便是一个逃奴的重罪。

沈春行咧了咧嘴,“奶你想哪去了,我不过是想着,将这些卖了换钱粮,万一出了事也好带着上路。”

“两年前,京中贵人入住隔壁不久,便被歹徒夜袭灭门,后官府派人重兵把守,接着没多久便传出将军府叛国的消息,倒是省了朝廷许多事儿。”

“之后见庄子里只剩下些无关紧要的仆役,官府又将人手撤走,如今两年过去,好生生的怎又会派人来?”

“来就来呗,还把咱庄子里的大管事喊去……”

沈春行每说一句,刁氏的脸色便难看上一分。

“定然是要生变故的。”

见刁氏陷入沉思中,沈春行在心里叹口气。

她本做好清贫一世安稳度日的打算,如今怕是不行了。

沈春行隐晦地瞄了眼刁氏的头顶,见上面微微闪烁着的金光中,不知何时掺和进一丝鲜红,心知这祸是避不掉的。

她身为鬼差,自然有些不同于寻常的能力,如今虽失去大半,一双能识人根本的慧眼,却好似已刻入灵魂,竟随着转世而来。

刁氏看似刻薄偏心不好相处,却是有功德傍身,注定安享晚年。

即便有祸,也不会伤及性命。

在把夏渊国的律法在心里过了一遍后,沈春行心里已然有了结论。

既然无性命之忧,约莫就只剩下流放。

临安城地处江南地界,若要奔袭至北境边疆,至少也得走两月余。

且不说路上遭遇,只言这份辛苦,便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

更何况家里还有个病秧子。

沈鸣秋端着一簸箕的稻草走出灶房,在沈春行的吩咐下,将其散开晒在院里。

转身之际,却是紧了紧手。

沈家一穷二白,最值钱的也不过是沈春行手里那支野山参。

当初沈春行将杨一从山上捡回来时,恰好挖到了此物,这才堵住了刁氏的嘴,换得将杨一留下。

几次三番提出将其炖了,究竟为的是谁,他心里明白。

刁氏闭了闭眼,像是已然想通其中关节,她将木盒夺过来,打开后看了眼又迅速合上。

“若真要出大事,咱更应该将好东西留着,说不得以后能救命!”

就这么一根,虽年份不高,也能卖出好几两银子!

大丫头磨了她整整一年,说什么与其留着生虫,不如炖给家人补身,简直是胡闹!

沈春行耸耸肩,没有再劝,朝拎着老母鸡走过来的杨一摆摆手。

“行吧,过几天再炖也可,反正迟早都是要炖的。”

杨一木着张脸,丝毫不带犹豫地返身又把老母鸡扔回鸡圈。

男人约莫二三十岁,身量极高,浑身腱子肉将灰色仆役装绷得极紧,只往那儿一站,便给人种极大的威慑感。

幸得五官尚算端正,面相中自带股正气,才不至于显得恶行恶相。

可就是这么个谁都拿他没办法的魁梧汉子,惯来将沈春行的话奉为圣旨般遵从。

刁氏眼皮子又跳了跳,只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古怪,像是吃定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