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企业如何保护自身著作权以及防范著作权侵权风险?

法条索引

《民法典》第123条;《著作权法》第3条、第10条、第18条[3]、第19条[4]

解读与适用

企业经营和作品著作权密切相关,无论是以作品为产品进行经营的公司(例如游戏公司、软件公司、设计公司、影视公司等)还是普通企业的产品设计、产品包装、宣传广告等,几乎都离不开文字、图案作品。企业使用的作品权属是否明确、作品来源是否合法、作品使用是否有授权等,都是企业经营中应当注意的著作权问题。

一是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明确著作权归属。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即自动产生,不以履行著作权登记手续为前提,但在发生作品权属纠纷时,著作权登记是认定权属的初步证据,因此,建议企业在相关作品完成后及时向著作权管理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企业内部有文字采编人员、设计人员、美工等直接从事创作的员工,一般而言,这些员工所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其个人享有,但是,企业可以通过合同与员工对作品权属另作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该作品系员工为完成企业工作任务而创作,则属于一般职务作品,企业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企业同意,员工不得许可他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此外,对于主要是利用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企业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属于特殊职务作品,企业享有除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

二是管理作品素材来源,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权。企业作为管理者应该设定相应的流程,做好作品创作素材的管理,避免侵权现象产生。职务作品创作完成后,企业应该收集创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将创作草图、摄影作品的底片、定稿、半成品、成品等整理成专门档案进行保存,以便在发生与员工之间或与其他企业的作品权属纠纷时,作为确定权属的证明资料。

三是合同约定优先,合法委托、许可和转让。实践中,企业委托他人创作作品的情况较为常见,企业如果想获得作品著作权,方便以后使用,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否则,在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同时,还应根据客观情况和实际需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创作的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验收标准、验收时间等内容,并保存合同履行中的资料,进行存档,作为权属确认、纠纷解决的证据资料。企业要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获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企业要取得他人作品的著作权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权,应当与著作权人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

特别提示

一是在发生作品权属纠纷时,对于企业自行收集保留的草稿、电子文档等创作痕迹资料,法院很可能因客观原因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或创作完成时间。在目前大量作品通过电子形式产生并存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在线公证或者通过第三方电子存证公司固定作品的创作痕迹和创作时间,作为今后纠纷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二是签署著作权许可或者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人或转让人应该确保自己是所提供作品的合法权利人,被许可人或者受让人应该要求权利人提供权属证明或合法的作品来源证明,以避免出现潜在纠纷。

(编写人 陈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