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游牧业的四项基本要素

游牧业中相互紧密联结、不可缺一的四项基本要素,就是人群、牲畜、草原和游动(转移、迁徙)。游牧业的所有形式、所有变化和所有问题,都是由此四项基本要素的某一项或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组合关系中引申、派生、繁衍而来。游牧业是由这四个不可缺一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分析、认识、研究游牧业,就必须从整体(宏观)和四个要素不同的侧面(微观)相互矛盾与联系中着眼。

(一)人,人群,“(游)牧庄(子)”

虽然放牧是分散的个体劳动,但单独的个人不能游牧,单家独户也不能游牧。单家独户的牲畜类多量少,而牲畜因恋群性宜分类编群合牧,这两个密切联系的要素决定不能按户占用草原,以及人、畜迁徙中必须有较多的人力、畜力。构成了数户近亲丛居(并非“杂姓众户聚居”)协作(在一定地域和人群范围内的个体劳动的分工与交换)单位——“游牧庄子”(以下简称“牧庄”)。每个牧庄大体有三五百只成群的羊和百头上下的马、牛、驼。

草原的综合类型——草类、面积、地貌、地势——便是牲畜结构与数量配置的客观依据:牲畜过多(吃草)或人家过少(劳动力),单一畜类或“齐头”养畜,都与牧不利。更全面、更准确、更深刻些说,这种牧庄,是游牧区的生产、社会和行政的“三合一基层组织”,犹如连接社会(干、枝)与家庭(叶柄、实把)之间的“梗”。如果说,家庭是城市、农村社会的细胞的话,那牧庄便是游牧区社会的复合细胞。牧庄是游牧(部落)社会游牧社区的缩影与体现。从它身上能看到几乎从经济到伦理的全部游牧社会、社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牧庄普遍存在于我国六族游牧社会中:在(西)蒙古族称“阿寅勒”,在内蒙古称浩特“嗄查”,在藏族称“热果尔”(“账圈”),在哈萨克族称“阿乌尔”,在柯尔克孜族称“阿依尔”,在塔吉克族称“禾西乃”。在个体游牧社会(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前的游牧社会)中,存在着两种类型。裕固族称“阿尔楞”的牧庄:一是富人(牧主)牧庄,由一富户(同为族长)与其雇工和依附于他的贫困牧民数户结成;二是牧民牧庄,由一两户富裕之家(同为族长)和与之相依靠的贫困亲族数户结成。牧庄多以三代内数户近亲(包括姻亲)为主要成员,并有从班辈、财产、社会和政治地位为基础自然成长起来的庄头(“白须长老”),不仅指挥生产,还总揽收税、征役、商贸、婚嫁、葬丧、分家、娱乐和摊派赔偿、调解纠纷等几乎全部的社会、行政事务。

集体游牧业组织成立后的30年间,牧庄的协作生产功能与相应的数户近亲丛居形式一起都被取消了。尤其在“包群到户”、“按户承包”、“家庭承包”等照搬农业农村生产责任制模式之下,由所谓“五个一”(一个人、一匹马、一根鞭、一顶房、一群羊)的游牧方式,“直接和主要造成”游牧民的“八苦”(一是孤居偏远,求援不便;二是缺医少药,病痛难治;三是子女随(助)牧,受教无门;四是常年劳动,无例假日;五是夜亦操劳,无安眠日;六是风雨无歇,越苦越劳;七是衣食住行,样样多费;八是生活用品,置办不便)俱来,抗灾护畜之力甚为单薄。

随着“七五”时期公有牲畜(90%以上)的折价归私与集体生产组织的废除,牧庄又自行恢复了。但它不再是(以草原的家族占有和幼子继承制等民族社会特点为基础)自然成长起来的、由权威很高(能拿住事、掌住权)的头目(长老)为之统筹安排一切的牧庄,而是在数户近亲(约在一代之内和按劳得酬的)共分群羊、共用牧场的条件下,经有意撮合而成的尚无头领的亲族常年互助放牧组。这种草原(放牧场)共用、牲畜(各户)私有、联户经营的形式,体现了合作经济的特点,同时在实质与基本方面,也保存了原牧庄的框架。因而,把它冠以“合作牧场”、“联户牧场”是最合适不过的——但称其为“家庭牧场”便名不符实。“家庭经营”根本不存在于也不可能存在于游牧业,同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牲畜业私有制下也无保留的必要。如果照搬农村耕种的一套,硬把单家独户(游牧民)列为“双层经营”中的一(基)层,便是无法实施的了。

加强牧庄(联户或合作牧场)建设是牧区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换句话说,牧庄也是牧区的社会、行政、经济的基层组织。它不仅在边远分散(均衡合理利用草原)的情况下,能起到独立(防灾、保畜)生产,种植草树、建修房舍,普及草原、育种、兽医科技与牲畜科学统计管理,以及在商贸、医药、文教、通信、扶贫、治安中的互助作用,而且就分工修房、盖圈等基建工程和草原改良,草料种植、收割、运储、加工来说,甚至使用牲畜的统计、草原测量,以及安置待业知青与扶贫济穷来说,也都是牧庄能够承担的。

在集体化过程中,当时为了提高阶级意识、冲淡血缘观念,贯彻按劳付酬制度,确立劳动牧民当家作主的地位,采取了从组织上(调离拆散)和经济上(严格地按劳动日核算)两方面削弱旧牧庄的一些消极作用(如“血缘关系模糊阶级意识”或“在亲族帷幕掩盖下的剥削关系”或在“亲族相助”口号下的各种剥削等),但同时也割断了亲族相助的一些必要的联系。

现在,在牲畜私有基础上搞合作经济时,就又有必要实行亲族相助关系了。想抓好游牧业的经营管理,想抓好游牧业的劳动生产管理,就必须正视“牧庄”的存在,认清它的特征与功能。否则,就不得要领,就会事倍功半。首先,要明文规定牧庄是牧村(原自然村,后叫生产队)下的一级行政组织(基层行政组织),相邻三五个牧庄可组成“联庄”;其次,是要安个(不脱产的)“头头”[3],处理内外事务;最后,是做好内部户间的经济(主要是劳动)结算。政府只可颁布一些规定(例如,代放牲畜报酬协议全靠牧民自愿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标准),但不要硬性干预。放牧虽是游牧中的主要的劳动方式,但不是唯一的劳动方式。

游牧业虽是以经营牲畜业为主业,但并非单一放牧牲畜。以放牧为主、以经营牲畜为主的游牧业,除主要围绕牲畜放牧的劳动之外,尚需几倍于此的多种多样的其他劳动。只要有百头大家畜和约500只小家畜,要顺利游牧,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组织——牧庄中几户人家男、女、老、少一二十人的协调劳动。

(二)牲畜群的管理

1.牲畜的经营

由于牲畜是游牧业生产两项基本生产资料(另一项是自然草原)中的生产对象(似种植业中的土地)之一。自然它也就是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之一。在经济分析与会计核算上,这又同产成品与在产品、流动资金与固定资金、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构成三对矛盾的统一和集中。因此,如何根据具体情况来辩证地(不可拘泥于一)、灵活地(不可固执于一),又是准确地认识它、对待它,这在游牧业经济事务中,是个需要掌握好的关键问题。

“重卖轻产”论的错误就是:为了增加收入、提高经济效益,而无视必要的存栏牲畜数是发展畜牧业生产扩大再生产的基础,而把它片面地只看作产成品了。于是,认为“畜牧业生产的目的在于求取最终产品而非存栏畜,生产的增加应是产品的增加而非存栏牲畜的增加”;“畜牧业生产效益的大小,不在于存栏牲畜的增减,而在于出栏、销售多少”;“应把牲畜存栏头数的生产意识转变为产品生产意识,进而转变为商品生产意识”;等等。在这种认识指导下,为了求取最高“出栏率”,就将“存栏率”降至最低。

新疆的许多牧区多年来存栏牲畜数量徘徊不前,有的甚至还未恢复到一二十年前的历史最高水平,存栏数呈减少趋势,就是这种片面认识带来的恶果。持这种观点的人未曾深思过,活畜和畜产品是由牲畜繁殖生产的,要增加产量,必须保证作为生产对象的存栏牲畜数量的增加。“草畜平衡”,“宁愿草多于畜,不可草少于畜”,这才是科学的养畜原则。只有做到存栏牲畜适度增长,即:草丰年多增,草歉收年少增、不增甚至略减,都是合乎科学养畜原则的。牲畜存栏数量多少,是判断畜牧业基础与成就的、国际上公认的首要标准。

在历经10年之久的今日,全国各省区总结游牧业成就时,仍然把牲畜的存栏数的增加作为几乎为唯一的,至少是衡量游牧业好差的首要标准。所以如此,是由于存栏牲畜,既是生产对象又是生产手段,既是产成品又是在产品,既是流动资金又是固定资金,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这种特性使它在周而复始的生产过程中,通过繁殖、生长和产出活畜与畜产品,并以很低(年均8%)的折损(成幼畜损失)的代价,使其自身得到更新、提高、壮大与增值。世界上许多野生动物的灭绝,不是由于它们本身脆弱,经不起自然的淘汰,而是由于人的杀害。游牧业的脆弱,更不是由于游牧畜自然属性的脆弱,而应该说首先是由于经营管理方面的脆弱。与其说游牧生产(天生)落后,还不如说人对它的认识程度与管理方式落后。需要改变的应是落后的管理形式,而不应是游牧业本身。应该认识到以下几点。

(1)牲畜的占有(并非草原占有)决定着游牧业经济的成分、性质、类别——全民(国有)、集体、个人所有或是公有与私有。

(2)牲畜之外,游牧生产就别无“生产手段”、“生产工具”、“劳动工具”可言。硬要把绳索、马鞭、“摔抛子”(摔石、挡羊的“抛个子”)、账房等计入生产工具,是毫无意义的。

(3)一味把存栏、留群牲畜算作产成品、流动资金,就会使游牧畜的商品生产、游牧业的经济核算矛盾百出。

(4)小牲畜群(主要是三五百只成群的羊)是游牧生产中最小、最基本,又有独立性的单位,羊皆成群而牧。哈萨克谚语:“一群羊得一人放牧,一只羊也得一人放牧”。群也就是一个人所放牧牲畜的计量单位。

(5)人均牲畜多少直接决定游牧民的富贫程度。“六五”计划以前新疆长期畜均产值是15元,即牧民人均拥有牲畜15头,因此,年均收入(大体)就是15元乘以15头,等于225元,月均收入不到20元,仅能维持最低(温饱)生活水平。新中国成立初期,牧民人均牲畜不到10头,生活处于贫困水平。“七五”计划期间,畜均产值提高到60元,牧民人均牲畜拥有量仍以15头计,则年均收入达到900元,月均收入75元。即使其他生活必需品也涨价(幅度远较畜产品低),牧民仍能过上富裕日子。

所以,近几年来牧民突然富裕了,“满怀揣票子”的缘由,并非他们生产的产成品猛然多了,而是活畜和畜产品的价格提高了。价格涨,总有个限度,不能年年涨。因而,应把牧人生活的继续改善,切实建立在游牧业生产发展(说到底是人均牲畜数量增加和畜均产量提高)的基础上。价格的飞涨不能长期掩饰生产停滞不前的问题,占有多少(量)牲畜和占有什么(质)牲畜,是衡量游牧户、游牧业生产单位贫富的主要又可靠的尺度。当然,此项标准若与其他四项——受灾情况、商品(转化)率高低、价格高低与副业生产——综合观察,就更准确、更全面了。“天马之国”乌孙故址今伊犁地区的往日哈萨克牧主,多养商品牲畜——马和绵羊,拥有数百匹马和拥有数千只绵羊的人绝非少数。宰(断奶)幼马,是款待贵宾(宫宾)盛宴的礼仪。黑宰部落酿造的酸马奶是其名贵饮料中素享盛名者。贫困牧民养绵羊的少,养自给性牲畜奶牛、山羊户多,养役马、驮驼者数少但更为普遍,因为这是游牧日常生产不可缺少者。游牧六畜,在不同社会阶层的占有比例也是不同的。

2.牲畜的生产

根据草原(类型、草种、草量)的具体情况和游牧业生产自身发展的需要,改善生产与技术管理,繁殖与培育种类、品种、性别和齿龄等四项结构适宜的牲畜(畜群),这充分体现了畜群生产的最高水平。产出最优质量、最多数量的产品,是游牧业稳定、持续、协调发展的基础。

在青藏高原和高寒草原,游牧是以牦牛和粗毛羊为主的藏畜。在北方或西北戈壁。沙漠、盆地或荒漠干旱的地区,游牧以马、黄牛、骆驼、绵羊、山羊为主,这些当地品种的牲畜,不仅适应自然条件,也符合经济规律,所以,不仅应该大大发展现在被忽视的马、驼、山羊三畜,而且还应开始注意引进、培育、发展单峰驼、赛马(轻骑)和绒、肉山羊。

在六个游牧民族放牧的较大的牧区内,实际上都有本地良种牲畜,这都是年久驯化选育的结果。珍视、保存、“提纯复壮”与积极发展这些牲畜,十分有利于六族六畜游牧业的发展。游牧畜的繁仔生产,其中包括种用、役用和肉用,都应该全面考虑,统筹安排。那种“两眼只盯细毛羊,两手只抓肉牛、羊”,显然是短见浅识。既然草原结构复杂,就不应只养单一牲畜。适地养畜,什么牲畜在当地繁育生长快、什么牲畜经营利益大,就多养什么牲畜。这就是说:牲畜产品结构来于牲畜结构,而牲畜结构又主要取决于草原结构。

以自然条件为基础,首先,参照经济规律养畜是游牧业畜类、畜种配置的主要原则;其次,要有利游牧业生产本身的运行,这在马、牛、驼役畜发展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山羊发展方面也很明显;再次,是要保证牧者自身(游牧劳动力再生产)需要(最低的产品自给率),最后,才是商品出售(不可能做到各种产品全数出售)。游牧业的生产,全靠牲畜的繁殖、生长来实现。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和制约大,转产不易、停产不行是游牧业的特点。因而,应该保持长期、稳定的计划生产,不应也不宜受市场多变信息的摆布。

(1)牲畜种类结构

据史书所载,我国游牧牲畜种类繁多,其中有驴、马骡、驴骡等“奇畜”。看来那时(2000年前)是驯化选育游牧畜的末期,再经过不长时间,适应于游牧的马、黄牛、牦牛、骆驼、绵羊和山羊等六类牲畜就被选定下来,至今未变。这主要由于自然地理和草原条件的不同,使六族游牧的六畜的种类与各占比例不尽相同。但是,作为生产周期短(胎期5个月)、提供(衣、食、住)生活资料快的两类小家畜(绵羊与山羊)则必须全养或养其中一类。作为生产周期长(胎期9至11个月),可提供游牧必需的役用畜力(乘人、载物)的四类大家畜(马、黄牛、牦牛、骆驼)也必须全养或养一两类。大家畜与小家畜各占比例约百分之二三十与百分之七八十。马、牛、驼,每人各有一头、六畜中有三种,不仅能保证畜主(游牧户)役(游、行)、肉,脂、奶、毛皮五项的自身需要,而且能提供一些商品供出售。由于马和绵羊是游牧民衣、食、住、行、用的主要来源,并能在冬季以蹄扒雪觅草,故为(西北、北方)五族游牧民普遍珍视,各被尊列为大家畜和小家畜之首。平日书写描述,也是以马、牛、驼、绵羊、山羊或绵羊、山羊、马、牛、驼为序,从不混乱。

(2)牲畜品种结构

关于牲畜品种的结构也应首先考虑草原(地势、地貌、草类、气象)条件,而不是仅凭主观愿望和市场需求。例如:马应是乘型品种,黄牛应是肉奶型品种(如新疆褐牛)。在高寒地区宜养绵羊的本地肉脂粗毛品种(如藏系绵羊、哈萨克阿勒泰羊、蒙古茶腾羊、塔吉克敦巴什羊);在北疆自然草原和补饲条件较好的山区,宜养细毛羊;山羊应是毛(绒)肉兼用品种,如东北白山羊。

在同样的草原条件下,应牧养适应性最强和能取得报酬最高的牲畜品种;并在同样品种牲畜条件下,选取最适宜游牧的草原。宁夏在较好的草原引进在较差的草原也能生长的牲畜,但绝不能把只适宜在较好草原生长的牲畜品种勉强引进较差草原。例如:在新疆高寒地区,引进青藏高原特别是阿里地区的绵羊、牦牛,就发展很好。可是,如果把新疆细毛羊引往青藏高原特别是阿里地区培育,效果就会很差,费了力,还不讨好。

评价牲畜品种是否优良,必须持有唯物的、辩证的观点,特别是评判中应与草原条件相连而不是隔绝。即:适应本地草原条件的品种就是好品种,就应保存、提高、发展、壮大;在本地草原难长好、养好的品种,即使其品系产量再高,也不应勉强引进培育。因此,孤立地说“养一头黑白花奶牛(年平均奶总产6000公斤)比养10头土种黄牛(年平均奶总产600公斤)或5头新疆褐牛(年平均奶总产1200公斤)划算”就是似是而非之言。因为高产的黑白花牛,根本不能游牧(乳房大、运行、爬坡、越灌木刺丛都有困难)。如果把公认良种同貌似劣种但适应环境的牲畜加以比较的话,不仅牲畜品种优劣差异度将大大缩小,而且在生产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还可能会倒转过来。

在牲畜品种改良中,常有领导和技术干部与游牧民、游牧业基层单位看法相抵触的情况:前者多单纯地从良种理论谈生产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而后者都多从草原实际出发,认为养土种牲畜比养外来良种牲畜划算——损失较少、成本较低。还应该指出的是:牲畜的产品是平等相连的关系(例如,牛犊与牛奶、羊毛与羊肉、皮与肉等)而并非主副相伴或孤立单一的关系。因而应该从全面、长期的观点来综合评定牲畜品种的优劣,而不能只从一时一事武断地下结论。

用杂交办法育成一个新品种,需一二十年。决定快慢的条件,除了育种技术本身的因素外,还有工作方面的因素,而且其作用更大。这首先要求行政领导、技术骨干、主牧人员和畜群四方面较长时期(如不少于5年)内的一致稳定;其次是育种方针与育种技术的正确无误;再次是放牧场、配种站的固定;最后是种公畜、补充饲料、设备与器械等物资的保证。育种工作费力、费时,而倒退极易。只要一疏忽、一松手,多年成绩便可毁于一旦。不具备上述条件,特别是第一条,育种工作就很难取得成效;若具备了上述条件,即使育不出新的优良品种,在杂交上也会有成效。提高牲畜质量,无非是从不断改善(后天)饲养管理和不断改进(先天)血统遗传性两方面着手。而血统与遗传性能的改进,又是要从外引进良种和从原有品种(包括本地品种和已改良品种)基础上提纯复壮(牧户通常自行换种公畜)两种方法着力。后者才是费力小而收效快、收效大的群众性牲畜改良方法。总想在肉用粗毛羊身上长出细毛和想在细毛羊身上长出更多肉,没完没了地用高价进口外来父本杂交改良试验,而毫不考虑种公羊的来源,就难以取得成效。

就新疆来说,细毛羊、高产鸡、高产牛的引种改良效果突出。但是,原有的许多好品种,如塔城的“巴士巴依大臀羊”、“策勒单峰驼”等都灭绝了,更多的因乱改和不注意保种而品种退化了。甘肃省夏河县重视“甘加羊”的提纯复壮保种工作,这是正确的。那么,在塔什库尔干,在伊吾、巴里坤,在巴音布鲁克,在阿里,在青藏高原培育细毛羊,自然是错误的了。

(3)牲畜性别结构

牲畜的性别除原公性、母性外,还应有人工造成的中性——阉牲。母牲畜既是牲畜繁殖的主要(因为还有少量而必需的种公畜)基础,但并非唯一基础,更非全部产品(因为还有不少的毛、皮、肉脂等产品)生产的基础。新疆的“无阉畜、尽高适龄母畜”论者,其认识片面性就在这里。对公性牲畜的阉割(去势)的目的一是选优去劣,培育优良种公畜;二是培育役用牲畜;三是培育肉用牲畜。这种阉割技术,在游牧民族中尚不知起于何时,但据史料记载,起码在成吉思汗时代,即距今800年前,蒙古人就很珍视骟马和羯羊了(羯羊也许原自羯族)。可以肯定,这是游牧业生产中非同寻常的两项重大技术创造之一。

另一项技术创造就是“公、母羊适时分群放牧,定期合群交配”。严格控制与掌握秋配、冬怀、春产,这无疑大大提高了羊的繁殖成活率。就从这两项技术措施可完全说明,游牧业并非完全靠天养畜。牲畜中公、母、阉三牲各占的比例,首先,由草原、配种方式(自然交配、人工授精)和牲畜繁衍规律等客观条件决定,其次,由游牧业生产本身与游牧民自身需要决定,最后,才由社会、市场需求决定,切不可倒转过来。

大家畜中的大部分阉畜是役用牲畜,而非产品牲畜。在计算产品牲畜结构与牲畜成本时,均不应将它加入,其所占(在总牲畜中)比例以足够游牧(生产与生活)役用(包括从事副业)为度,过多过少都不利。役畜——生物动力,也是唯一无折损的一项固定资产,在它老、病、残时,可转化为肉畜,而且其肉是游牧民价廉、耐吃的好冬肉和过婚丧人事的主要肉畜。不吃马、驼肉的藏族、塔吉克族游牧民,是可以适时将其售予邻近汉民的。一头大家畜的肉量远多于五只羊。游牧民暖季吃奶多,冷季吃肉多。户均宰一头大家畜,就基本满足一冬的肉食需要。以老、弱、残大家畜自给,就可以把与此相等量的羊肉作为商品,提供给社会。由于路差(险、陡、窄、弯、不平),使用汽车运输费车、费油,运物少而杂,单向运输多,但运次少,又长年不均衡(平日嫌车多,转移时嫌车少)。故在游牧业,尽多地使用役畜不论对游牧业生产和游牧民生活本身(指能适时运输),还是在节约费用上都有利得多。即使在游牧区内,许多地方和许多时候都是牧人徒步跟群放牧的。跟群放牧比“放天牧”(撒手不管)人虽辛苦,但对羊吃草长膘和合理利用草原都有好处。骑马放牧,吆赶大家畜,不仅有效、适用、必需,且可以减轻牧人体力消耗。

虽用机车搬家已不是罕事,电视宣扬阿拉善蒙古族牧人和青海省藏民骑摩托车牧驼、牧羊,甘肃省夏河县甘加乡藏民在牲畜吃围栏内草时,也有人骑摩托车不时关顾。这些都只是反映牧民富裕和社会进步,但在大多数场合(主要是放牧场地、道路不平)并不实用。我国的草原与牲畜跟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不一样,因此,在那些国家乘越野车带狗几天巡视一次成千上万常年在围栏内自由吃草的牧羊的办法,我们学不来。至于用直升飞机援救,那倒是总有一天会实现的[4]。公畜只用于配种(自然或人工),比例以适龄母畜数量决定。由于占有数量有限(特别是大家畜)和地域分散,适量多留种畜,不仅有利配种,也无损商品(肉、毛、役)生产。

在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前,每个牧庄内的富户、畜多户,也就是有种公畜户,如本牧庄内适龄母牛、母马、母驼的数量过少(例如不到一个公畜可配数的一半——10来头)时,就靠邻庄有较多种畜的来调剂。种公羊也多是几庄合群放牧。牲畜归集体后,分散在放牧户手中的大家畜(主要是奶牛)怀胎率降低。牲畜折价重归个人后,其情况更差,原因就是户均适龄母畜少,适龄公畜更少,许多户还没有,“抓阉”得来的,因自己养不划算,不是宰掉便是卖掉。有的户没有好的种畜,就以自己质差的、近亲繁殖的、超龄的、幼龄的凑合用,这又引起了牲畜后代质量的退化与数量的减少。

羊肉是六族游牧民最喜欢吃并经常吃的肉食,特别是穆斯林游牧民的古尔邦节也是“宰羊节”。培育肉羊,要有适当比例,大体是总羊数的1/4。羊群是牧业出售商品肉、交纳牧业税的主要来源,也是游牧户的“自行增价紧息的资金周转柜”。“2岁羊肉香,6岁(满口)羯羊肉最多”,这是六族游牧民共同的经验,从把2岁的羯凋羊定为供奉清皇室的“汤羊”,以及蒙古族将其作为款待贵宾和往日缴纳牧业税时作为折算的标准羊看来,都证明2岁羯羊的可贵。6岁羯羊产羯胴体油脂为50公斤(约为5只5月龄绵羊的总和),这种羊普遍存在于畜牧业改造前南北疆游牧区的羊群中。2岁以上羯羊过冬、渡春死亡率和掉膘率最低,抗寒、采食性强,对圈棚、放牧场、补饲要求不高,可到边远草料较差地点放牧。选留和培育大羯羊而非多留适龄母羊,以及宰杀羯羊羔,是游牧业提高个体产毛力的重要措施。羯羊产肉脂能力是很强的,选留培育1到6岁的羯羊,正是为了提高单产。

放牧牲畜的畜肉比舍饲圈喂的肉质好。补饲羯羊的饲料报酬最高。在肥(白)肉与精(红)肉上,游牧民的体验是:“宁吃肥中瘦,不吃瘦中肥”。选留培育大羯羊的幼龄羯羊,通常不到其总数的一半,余下的都在冬季前淘汰。古今各游牧区的实践证明:游牧羊群的性别结构最好是:公羊(包括后备幼龄公羊)占2%~3%,羯羊(包括幼龄羯羊)占22%~23%,母羊(适龄占50%,后备龄占25%)占15%。大家畜中适龄母畜、幼龄母畜与公阉畜的比例是:驼25%、35%与40%,马30%、30%与40%,牛40%、30%与30%。

在游牧业中,提倡所谓产肉快、产肉多、产肉香、利润高的无羯羊(尽宰羯羊羔)的羊群性别结构,显然是未经实践检验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是错误的理论。羯羊的年均增肉和母羊繁仔产肉是相等的,可是投入较少,得益较多。培育满口羯羊,投入少(人力、物力)、损失小、产出(毛、肉)多,利润高。而且大羯羊还被部分地区藏民作为驮运粮食的役力,传说中(蒙古)土尔扈特东迁时,曾用其驮运羊羔。

(4)牲畜齿龄结构

(在群、存栏)牲畜是游牧业的生产对象,既是在产品,又是固定资产。因而,从齿龄上看,牲畜必须具有最旺盛的繁殖(仔畜)力与生长(畜产品)力。一般划作①仔畜(断奶前);②幼龄牲畜(断奶后至配种前);③适龄牲畜(有繁殖力、生长力);④老龄牲畜(应淘汰出群)四类。由于牲畜种类(大家畜、小家畜)和具体牲畜情况不同,因而各牲畜中四类齿龄的(仔、幼、适、老)的理论画线和生产实际画线都不尽相同。幼龄畜(特别是山羊、牛)提前配者有;适龄畜因本身残弱,生长力、繁殖力不强,不孕、裂群、性暴(如公牛)划入老龄淘汰畜者也有;虽老龄,但因繁仔(如哈萨克族谚语:“留下老马生壮驹”)役用性能特好,继续当作适龄畜被留群者也有。大家畜价格跟生产齿龄不尽一致,但与役用、肉用价值相适应,呈幼龄低、青壮高、近老返低的弧形状。如马、牛、驼三四岁起至十五六岁均可繁殖。但是,以5至8岁价最高,前后均次之。

由于受牲畜总量的限制,常有游牧民宰食适龄(或偏高)母畜甚至孕畜和幼龄阉牛的现象。畜多户或公有畜,因有力留优去劣,合理适时淘汰,从而使牲畜齿龄结构较好。分次、主动、合理、从容、精挑细选的精群淘汰,是减少牲畜损失、增加产品和提高畜群生产力的一项切实有效措施。“二齿绵羊”长期是游牧区衡量牲畜的价值尺度(一只绵羊=两只山羊=1/5牛或马=1/10峰骆驼)或交易媒介,因此,游牧民很重视对其自幼龄期的培育管护。“幼养、壮用、老吃”,过去是现在仍是游牧民有用的养畜原则。

“适时剪毛、储草备料、药浴注射、搭修圈棚、配种、淘汰,就会保证牲畜安全过冬度春。”这是六族游牧民珍贵的传统养畜经验。游牧民总是从草原条件(产量多少)与牲畜本身的具体情况出发,不断用优去劣的方法精群(选出最好的品种),使牲畜数量及其结构适应自然的经济的规律。

由于黄牛得到人类较长期的照料,所以它的发情期的季节性便不明显,听说不孕产奶的方法产生了,矮身牛种也有了。科学在不断地向前发展,不断地把牛的品种与质量引向人类需要的方向。但是,在没有物质保障的条件下,不汲取历史教训,硬要密集繁羔、早繁羔——一年两产、两年三产和产冬羔,必然使生产受损无疑。新疆的马、驼、羊发情季节性强,孕期都在冷季。游牧民进一步把羊的孕期(5个月)控制在草最缺、天最冷的5个月(当年11月~次年3月),而把秋配春产置于草产出最多的前后一个月(实40天)。游牧六畜孕期较长,多单胞胎,因而应该格外重视个体的培养,求取培育既壮又多的仔畜。

人均三头至五头牲畜的产品——肉、奶、毛、皮、役,即可满足游牧民自身的日常生活需要,其余牲畜的产品,便可作为商品销售。因此,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或一户游牧民的畜产品商品的多少、商品化程度、商品率高低,完全取决于畜产品的绝对数量。在六畜或主六畜地区,人均达到三头牲畜,就能维持或满足本地区自给需要,高有调出、低有调进。年牲畜净增率必须高于而不能低于这个地区人口社会增长率(新疆为20‰以上),是社会(市场)的客观需要。否则,必然出现求过于供的问题。

不论是从游牧牲畜总量还是对游牧牲畜种类结构的调控,最关键的就是:短期一年、中期五年和长期十年的规划,都必须真正源自户、庄、村、乡的基层,牢牢结合以草原为中心的游牧生产实际。离此的所有的计划、规划就全是空想。

牲畜结构的调整决定游牧业产品的结构,而这又取决于草原结构,这不仅在结果上,而且在方法上也至关重要。一是要从与草原条件密切联系的牲畜繁殖规律出发;二是要从牲畜齿龄不断发展着眼;三是要从牲畜自然损耗和人工淘汰出发掌握全部变数,然后运用电子计算器和数学中的排列组合方法,得到相宜的牲畜结构。游牧民一直是凭实践经验来掌握牲畜的四类结构,这远比只凭主观的“专家”方案高明。

(三)草原,放牧场与割草场

(自然)草原虽是游牧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无(自然)草原就无游牧业,但它只等同于畜食,而不是游牧业的生产手段或生产对象(如农田之于农业),因而决定不了游牧业的(社会)经济性质。土地在自然属性、形态(长草)方面,虽同草原,但在社会属性、形态方面,(生产对象)则同于牲畜。所以,“草原是决定游牧业的生产第一性生产资料,牲畜是第二性生产资料”,“草原而并非牲畜的占有形式决定经济成分的公有、私有类型”等言论显然是错误的,其危害性在于给牲畜折价归私披上了“仍是社会主义”的外衣。

1.草原的经营管理

(1)草原的面积计量单位,游牧民通常称“窝子”、“圈”、“群”,这都是沿用传统习惯,是以山梁、沟壑、河流、道路为自然界标能够容纳一群羊、一季放牧的地面。由于草原面积大,最好能以公顷(15亩)计之。

(2)草原的占有和利用。如今的六族游牧社会是由氏族社会直接(未经过奴隶制度)过渡到封建社会。经历了漫长的时期,又直接(未经过资本主义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新中国成立前,更准确些说是在畜牧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前,草原绝大部分为部落、氏族、牧庄占有,极少部分为国家(政府)、私人(大城市附近)占有。随着私有畜的加入公私合营的牧场、加入人民公社[5],与此相连的草原也就一律归公(或全民或集体)了。这种部落、氏族、牧庄的公有制度,既在法律上保证了牧主等畜多富户四季无偿使用草原的利益,又在实际上调动了全体牧民尽力保护草原的积极性。草原只对游牧牲畜有用,因而也就只对有牲畜的人有用,自然对畜多户用处更多。

这是由于:①草原质量的优劣和面积的宽窄,直接决定游牧畜发展的快慢;②草原面广貌杂,界线易混淆、不易标示、更不易设障掘槽隔离,随时随地得到保护;③牲畜,尤其是大家畜,自由游动采食,走动快,很易越界;④民族、部落、氏族、牧庄对草原的占用,从历史来看,只有相对短暂的意义,常随游牧民族、部落、氏族的频繁迁徙而更动,但其更动都经过历代各级政府的认可。这从新疆自元经明、清至新中国建立的变动过程中,就可清晰地观察出来;⑤草原面积的占有总是和牲畜数量之间存在差异与不平衡;⑥草原的占有和行政管理区划不完全一致。基于以上六点原因,草原纠纷从古至今,一直是游牧民族间或其部落间、氏族间纠纷的主因,并且常促成致死人畜的斗殴、分裂、迁徙,以至阻碍各项建设的进行,也制约游牧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的进步。游牧民族的迁徙一般基于三种原因:一是迫于外力(包括战乱),二是由于内部上层(争权)分裂,三是出于寻找宽而好的草原的目的。这种迁徙过去一直未断,但地域日趋缩小,人数日趋减少,时间间隔日趋延长。

(3)长期固定的草原使用权。固定的放牧场和割草场的长期使用权至关重要。草原长期使用权如果得不到保证,草原纠纷便无法消除,草原的合理利用、严格保护与积极改良也就无从谈起。但是,割草场宜按户固定,而放牧场却只宜按牧庄(依窝子、群)使用,绝不可按户碎划。其理由有以下几点。

①从技术上讲,根本不可能对地域广袤、地貌复杂、四季分明、相隔有距的草原按户细分碎割。即便勉强划分了,也无法各自隔离、保护、改良、建设和使用。

②草原划分过细,不适应牲畜分类合群放牧的要求。

③从牲畜发展的来讲,草原划分过细,不适应牧户间牲畜发展的伸缩性,因干旱缺草会有地域之别。随范围大小,更显殊异。有一定面积草原,牲畜可调剂使用,不仅一乡、一县、一地区是这样,就是跨省区、跨国界过去也是这样(如清朝对帝俄、50年代蒙古人民共和国都曾借新疆牧地牲畜越冬渡灾)。“集体抗灾力大”,阿勒泰地区长期坚持公社所有制不变,其主要原因就是在灾期草原余缺能够得到调剂。所谓“草原随畜划分到户,按户承包,游牧民自然就会爱惜,就会积极保护、管理、改良、建设和合理使用”,这种理论似是而非。借反对吃“草原大锅饭”,而把草原划分与使用范围缩小到一家一户,更是荒唐。草原的使用权相对固定于基层(直接使用)生产单位本有利于它的合理利用、认真保护和积极改良建设,而固定到户,甚至到个人,其效果将适得其反。这不取决于人的愿望,而是受客观条件的约束。此外,就以草原(类型草属、地貌、气象)的适畜、宜畜、益畜来说,因其品种单调不能适应混合畜群的多种口味,从而限制了牲畜(量与质)的发展。

④颁发牧庄数户联营的共用证书,必须写明四界,绘以简图。对易生纠纷之处更需标明,并填上经过测量和评议的草原的面积与等级。草原使用证的颁发,先从冬季放牧场着手是合适的,但其他三季的牧场也要规划好。包括边远、陡险与近、平、水丰、草茂的全部夏季牧场都应无剩留地划清,根除每年轮换放牧制。春秋放牧场多与许多单位的道路牵连。这就要注意,既要划清固定、常用牧庄的范围与权限,也要用文字载明原临时使用单位或个人的权利。

(4)草原租金。源自占有权的绝对地租和基于不同条件的级差地租——对草原的两种租金均客观存在。新疆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前,三种所有制草原都是有租金的。这不同于征自牲畜的牧业税。过去有人还以“草头税”与“槽头税”来对政府所征的两种税加以区别。

一般是草原租与牧业税分别计算合并征收(不以地亩计,而以占牧业税百分比计),由于前者少于后者,因而作为地方附加税留给地方使用。以亩为单位合理征收租金(不叫草原管理费),一是起到避免因草原面积、质量划分难以完全公平合理,而引起的庄际纠纷,以及使用中由于牲畜多少和不同形成的受益不均而引起的户际纷争。二是起到(类似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从草原本身(内部)集资来改良草原(也就是以收补损)的作用,量虽轻而年持久,其效果不可轻视。三是起到引进商品生产意识,计投入、讲成本,把粗放游牧改为集约游牧的作用。四是起到强化巩固土地国有观念,促进游牧民社会主义思想的作用。按亩依等级(经实地测量与民主评议)所计的租金,由成畜折羊摊收,牧庄外牲畜加倍计租,由乡收齐后,全部平均按亩(不管等级)当年全数拨归各庄,专事草原更新、改良。租额宜轻不宜重,如按年产草量的1/10,再以市场草价的1/10折算,实际仅为草值的1%。

草原产草量(即牲畜吃食量),以阿勒泰为例,推估如下:①年末存栏牲畜折合400万只绵羊单位,每只年均需吃(干)草800公斤,共需32亿公斤。②年百万亩农田的全部副产1亿公斤(与正产同),加上90万亩(40万亩苜蓿和50万亩天然割草场)草地、草场产草9000万公斤(亩均100公斤),再加上农田所产精料1000万公斤(10万亩地产量),三者共2亿公斤,仅是牲畜所需零头。③余30亿公斤,即94%靠自然草原提供。④这样摊到1.5亿亩自然草原,亩均才20公斤,每平方米才30克。应该说,这是制定租额的合理基础。如年征其产值的1/10,每亩才0.02元(设公斤草值0.01元)。这又可作征用草原的补偿金额(过去均是无偿)。如非牧业使用,连续若干年得向国家草原管理部门按每亩0.2元交付。按人工草1/10计值、按产值1/10计租、按头均8元计人工成本,这都是很低的数额,游牧户是能承受的。但是,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每亩年投入0.02元,就阿勒泰1.5亿亩草原来说,每年是投入300万元,经过十年、百年,这种投资自见成效。

游牧畜是走动的,游牧场地却是固定的。以血缘关系联结的游牧人群(民族、部落)在掌握游牧畜的同时,也重视地域——四季放牧场的占据。天寒草缺的冬季放牧场,更为珍贵,起着首要的和决定的作用。以农业经济为基础,以自然山川为界标的整齐连片的行政区划,与适应游牧的四季草原划界常不一致,如此划界不仅易生草原纠纷,而且不便对游牧业的组织领导。

从中亚来看,游牧民族的放牧场,随着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中、俄、蒙三国国界的划定也才逐渐固定下来。从国内看,游牧民族部落间放牧场地的不均与行政区划的不科学相关联,历经多次调整转换,但矛盾仍未消除。总之,游牧场地范围的不断缩小并日趋固定,而且游牧场地边缘无不衔接农田,这是游牧走向定牧的标志。四季放牧场长期固定由牧庄管理(实际不可能到户),正是由于难以平衡各个方面,而迫使人们通过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来改良草原以弥补不足。征收其产值的1/10、几十分之一作为租金,便是财务最可靠又合理的来源。

草原法只有全面准确地包含和反映了以下几条,才能起到切实保护、合理利用和积极改良建设草原的作用。这就是说通过一是所有权,二是使用权,三是征收租金,四是将租金全部回归,用以专事草原改良,五是国家征用草原,也必须付费,作为草原改良基金,六是用简便、适宜方式解决草原(边界不清)纠纷——标明各牧庄(基层单位)四季放牧场的界线。在划界过程中,从上到下〔即从省(区)、地(市)、县、乡到村〕,层层解决边界不清的问题。制定具体侵权赔偿条款。对常生纠纷之地,应提前到场解决、消除纠纷于萌芽。

(5)天然林(不论山区、平原、河谷)都与草原重叠,而且有林木的草原都是优良放牧场地,有些灌木还是牲畜的特好饲料。因此,草原的经营管理必须与林木的经营管理高度一致,不应有任何间隙与矛盾。

2.草原的更新改良

(1)放牧场与割草场的划分。从冬季放牧场中划出小片地平、草高且密的地方,加以圈围保护,留待秋季割储,冬春补饲役、奶、瘦弱病畜。这是游牧业生产的划时代进步,是摆脱自然的制约的有效的一步。

随着对该片草原的围护、灌溉、整理(起初只是拾去大的石块),牲畜补饲水平得到提高。扩大、平整、灌溉、施肥,改种优良牧草,适时割刈、打捆、运储、切短、粉碎、压条,并和以精料,添加微量元素……更使冬季牲畜补饲在量与质上都得到较高水平的保证。牲畜喜吃的草,不一定营养价值高,牲畜不适口的草,不一定没营养价值。而且草料的适口性,既因草本身生长期而异,又与草量多少、牲畜饥饱程度有关。因此,除了含毒的少量草类,可以说绝大部分草料都能充牲畜之饥、救牲畜之命。

因此,在盛夏(不是秋后)乘百草、众树繁盛(花期)之际,尽力加以割储,加工装袋。能使无用之草变为有用,使低质量之草变高,也便于运、储、喂,大大减少各个生产环节中的损失,此类损失往往占到草产的四五分之一。凡是新疆的冬牧场(如有名的沙吾尔、玛依尔、加依尔),即使是山区,也必有大小不等,形状各异,光、温、水、土、肥有保证的自然草场,或可垦殖为优良的人工割草场用以种植饲料,比秦岭、长江北岸一带的“挂田”费力小而收获大。过去之所以没有耕种,一是春夏人要随畜迁出,二是为保护各牧场不宜多留牲畜。由于气温较高,只要劳力许可,冬牧场草可割刈两次或割一牧一,这必将提高草质和增加草产无疑。

“草库伦”(草场围栏)只起隔离与保护草场的作用,并非是改良草场,提高草料产量和质量的措施。对留待刈割的草场,对定期使用的放牧场中牲畜容易窜入之处,设置围障加以保护是适宜的。但误认它是改良草原的先进措施与基础建设,盲目提倡、到处推广,反而利少弊多。一是就地挖土筑墙与远处运石砌墙,不仅耗费人工巨大,而且破坏草原植被,长久难以恢复;用铅丝木桩和铅丝水泥桩围栏,财物消费浩繁;二是仍需经常巡视检修,一处破损,全部失效;三是设置障碍的目的和位置(如习惯过往、饮水通道)稍有不当,不仅不利放牧,且易引起与近邻的纠纷。因此,大面积放牧场的保护,主要应靠牲畜编群与(牧人)跟群放牧,再辅以专业(看护)人员的巡视,而不能依靠围栏。就新疆而言,宣传围栏草场达1000万亩,实际花钱(人工在内)达数亿元,但起作用的难说有1/10,即100万亩草场。

(2)四季放牧场的划分。放牧场按季划分,适应牲畜全年游动放牧,既能充分合理均衡地利用草原,维护草原生态平衡,促使畜草良性循环,又推动了游牧业生产的历史性变革。即使是季内定牧,为适应牲畜喜新(草)厌旧的触觉和对不同草种口味的转换,有经验的牧人,也是常把放牧场按方位划分成几区轮牧。应该说按季划分牧场越细,这种要求越容易实现。

在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前的牧主、畜多户,不仅四季、四地轮牧,而且有的还是四季、六地轮牧——在秋末安排一块配种牧场,在春初安排一片产羔牧场。现在春秋和牲畜产配重复利用一地,不仅对配产不利,且草原改良也难——因腾不出地来,无法草种播后封闭一两年。这一是由于开荒造田,大大缩小了春秋牧场,二是由于牲畜归私人、放牧场细碎划分两项原因促成的。

从地理上讲,六族各自的草原、放牧场的具体情况很不相同。新疆草原大部具有山川相间、地貌各异、四季分明、相隔有距等四个特点,具有夏居高山之巅、冬群冈环护山坳、春秋戈壁平川等四季三地(春秋一地)三种类型。但这也是自然提供的大体形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与需要),通常总是从地域面积和放牧时间两方面调整、改进,以适应四季,特别是天寒草缺的冬季情况。

(3)草原面积的缩小与退化。草原(因地理、气象)面积虽有缩小,但影响不大。改为工矿和道路交通者比例尤小。用于农耕的土地(包括撂荒轮歇),虽面积较大(新疆估计有5000万亩)、土质好,但其产粮能作饲料之副产品也足以弥补所失掉的草产。荒地与草原同一,而且能垦荒造田之地,必是较好的草原。因此,要扩大耕地面积,就必须开垦草原而且还是较好的草原。草原因干旱减产带给游牧畜的灾害最大,人力确难抗衡,但这绝非普遍(空阔、地域)、经常(时间)出现。年际降水差异甚大,但如以3年、5年、10年、50年……均之,则差异逐渐缩小,甚至近于零。因之,说现在草原比40年前如新中国成立初期“因干旱退化减产1/5甚至1/3”者谬矣。否则,彼时畜少(仅是现今的三四分之一),何以也大喊“牲畜患的是空肠病(即缺草吃)”[6]

草原因病、虫、鼠、獭害,退化减产者,在许多牧区,情况确很严重,但这是人力可以防治的。草原退化中,人之危害实大于天,且主要来自于领导者。有截流断水(修水库、水泥大渠)、滥垦不种和聚牧超载(牧区建大型居民点)。来自个人者有挖药、掘柴,致使土层裸露,成为沙化和不毛之地。挖药的多来自外地,掘柴为燃料,全可从回收自养畜的粪便得以解决,因此,砍柴、挖药破坏草原的行为是可以防止的。由此说明,草原的退化能够防止,且还可以更新改良。

(4)草原本身的更新改良。这指使草丛、草株、草类、草质四项达到高、密、繁、优,也就是实现产草量多而质优。

①除了毒草,凡能适应当地条件(特别是干旱、严寒、瘠薄、盐碱、低湿)等不利条件又能为牲畜吃的牧草便是好牧草。既然原地能长某种牧草,那就有它生长的土壤和气象(温度、降水)两大条件。因此,补播容易采集到的适地(当地)草种,以提高牧草密度和生长量,既易行又最为有效。

②不论人播、机(械)播还是飞机播,播种日期(雪融前,还是随雪融)是能否出苗和出苗多少的关键,因为适宜的温度和适宜的湿度是草籽发芽必须具备的因素。掌握这个关键,即温度与湿度,才能育好草场。而实践证明大范围飞机播种确非易事。

③播后封闭一至两年是草苗能否长大的关键。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消失,牲畜归私经营后,划留、补播、轮封牧场的资金成为难以解决的问题。

④夏季放牧场的牧草生长期最短(由于籽实繁殖难度大);春秋季放牧场的牧草重复利用;冬季放牧场的牧草生长期最长,因而牧草补播应先从易处(冬牧场)着手,牧草的保护却应从难处(夏牧场)用力。对草原进行研究的学者、专家,在这方面最好多作思索。那种为适应冬牧场草缺、夏牧场草多情况提出的“严格控制年末存栏牲畜,尽快扩大适龄母畜比例,多生多养仔畜,把夏牧场草吃个一干二净”的想法,是不利于草原的合理利用与牲畜的健康发展的。夏牧场的保护,重在全面轻牧与均衡利用。夏牧场的退化,造成一是牧场更新困难,二是游牧畜夏季无地可牧。

⑤改良草原不仅是从改良一般所说的牧草出发,而且还应该从改良与之密切相关的林木结构与林木覆盖率下手,以取得护草、扩大饲料来源与为畜防晒遮阴,以及发展其他林业为国为民所用的效果,草木发展不应对立。荒漠和有林草原,最好条播、直播抗旱耐薄的饲料灌木、刺丛,不仅可灾(旱、雪)年救畜,且可起到防风、聚集水(雪)土的作用。

(5)草原的正确评价和合理利用。草原的好差,由许多因素共同构成:①草质(营养性和适口性)、草量(高度和密度)、草类(繁杂和单调);②人畜饮用水源(泉、河、湖、雪)的量、质(清、浊,盐碱度)与道路远近、取用难易;③气象(温凉或热寒,干燥或潮湿,年降水超过或不及300毫米,有多少七八级以上大风);④地貌(平坦、稍有起伏或陡峭,近风口或遮风地,远离或靠近大河、沼泽、险地);⑤燃料(类属、多少、拾取难易);⑥役畜、奶畜可吃牧草的多少;⑦通往外间道路的长短和难易。

因而对草原的评价虽然应首先从对牲畜有直接影响的前述四项标准来衡量,但其次也要从直接对人、间接对畜有影响的后三项标准来衡量,因为牲畜得利的草原人未必感觉舒适。因此,只有改善牧者生活条件,才能促使牲畜合理均衡地利用草原。游牧民的生活条件和游牧业的生产条件是同一的,改善生活条件也就是改善生产条件。在七项标准中,自然环境欠缺不足的,人就要想法创造补充。尤其在解决人畜用水、燃料和补饲等方面,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只就草的量与质来评论草原的长短,不能只听信一面之词。例如:仅以《敕勒歌》歌词中“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原情景,来说明今日草原退化大不如昔,就是片面的认识。

同样,为今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的沙吾尔和塔城地区的玛依尔、加依尔山牧草的低矮、稀疏和枯黄而哀叹,也是因为不知真情实理。虽然说嫩绿草比枯黄草适口、养分高有充分科学根据,但有经验的游牧人却认为阴坡的尤其是又高又绿的林阴草,不如阳坡的黄矮草,这连牲畜也能辨得出来,它们总是自动选择。高到足以掩畜的草,至今仍有,但大都是芨芨、芦苇、蒲等草,并非好草,也并非牲畜愿吃的草。

这就是说,草原的好坏,只就草种、草质、草量来说,应该从实际出发多方面考虑,不应从概念出发简单下结论。可以说,这方面游牧人的实际经验高明于读书人的书本理论。

(6)草原建设项目。所谓草原建设项目,除了为提高牧草质量产量的草原本身的更新改良外,还有:①冬、春秋、夏三地宽敞、明亮、结实、成套的人房、畜舍、工棚、围栏建设;②春秋人畜饮用水源,开暗渠、埋管道、挖井、堵坝,建筑水泥池;③冬(高标准)牧场小片草料梯田的建设(以不断提高畜均自给补饲水平);④道路的建设(便于驮运畜道、畜力车道、小型机车道)。

(7)草原的合理利用。这主要有以下三项主要措施:①均衡利用,克服不牧和超牧现象。②为达到草原的合理利用,饮水设施(如库、坝)易小而分散,不易大而集中。缺水多在春牧场,可用堆雪、填堵、小型水泥池蓄水解决;一般道路宽敞,可采用畜驮或畜车、机车拉运饮水,供人和部分牲畜(奶牛、羊、病弱畜)饮用,实为易办到且较经济的方式。③几处草原四季轮牧,是合理利用草原的基本方式。

草原的按季划分轮牧,不论从时间或从空间上说,都只有相对意义,并非绝对、丝毫不能变动的。草原的平衡利用,是由:A.牲畜数,B.畜日均吃草量,C.放牧日数三项连乘之积,就是牲畜需吃草量;由D.草原面积(公顷或亩),E.亩(或公顷)单位产草量相乘加F.补饲草料数量,便是草原实际产草量。

游牧业经营者的职责和管理水平,是通过调整六项因素来维持草畜平衡状态和实现四季草原轮牧的良性循环。只以增减牲畜来使草畜达到平衡的方法,说起来顺口,听起来顺耳,但只不过是消极无奈的“削足适履”而已。

草原因草类不同,生长期(阶段)不同和牲畜适口性不同,如何通过适宜的具体轮牧形式,来提高草原利用率(即全面积内全部草量的利用百分比)是实现游牧业发展的潜力所在。例如,在游牧区经常碰到如下几种情况:暖季末初牧、轻牧,留有剩草的放牧场在冷季返回再牧;本单位已放牧过细毛羊、牛的夏牧场,再安排粗毛羊、马去放牧;本单位用过的暖季放牧场,让给外单位冷季放牧(特别是马)度灾。这说明,除去干旱灾年,或地面太窄和聚畜过牧(踏多吃少),放牧场之草被牲畜吃得一干二净(“只剩下土”)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草场的潜力(地面、草类)是很大的,只要精心安排,就可充分发挥出来。

从地势、地貌、气象等自然因素,将我国连片的三四十亿亩草原按先大后小(范围)区分成若干等级有别的类型,不仅有利于辨认与调整具体游牧形式,而且还有利于牧场的长期规划建设。

(四)游牧——迁徙、转移、搬迁,“逐”

1.游牧

游牧业生产是全靠牲畜的繁殖与生长来提供产品(活畜与畜产品)的。牲畜只有通过吃草才能生存、成长、繁育。牧草生长于四季分明、相隔有距的广袤地域。为了牲畜吃草,人必须驱赶它们按季节转移到有草、有水并气候相宜的场地放牧。因此,游牧是联结牲畜与草原的必要环节,其核心与关键是按季转移放牧场地。游牧是游牧业的四项基本要素之一,是游牧业生产的主要特定形式,也是适应自然和经济规律的畜牧业生产方式。它并非出于人们的感情、爱好与意念——由于没有舍饲圈养条件,也没有定牧条件,故牲畜必须采取游动放牧。

①按时(季节时令)适时转移放牧场地,是游牧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和头等大事。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牲畜既能吃到较多较好的草,放牧场、割草场又得到平衡、合理、充分的利用(指转入场)和必要的及时的保护(指转出场),还有避免灾害性天气的作用。游牧就是四季轮牧,不仅对畜防疫、长膘有利,而且对保持草原生态平衡有利。游牧畜的肉质(由于草类杂和多运动)高于舍饲圈养的牲畜。

②按时转移,就要求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成百游牧户和上万游牧畜必须统一行动。各游牧户的男、女、老、少(包括病、残、弱、孕)全体成员及毡房、铺盖、炊具、食具、口粮、箱柜等全部生活用品,必须有足够的运载力量。马、牛、驼、羊等全部牲畜,必须以牧庄(群)为单位,边行边牧,里程适宜,早起准备,傍晚休歇于近水草之地。游牧民搬迁,犹如大部队行军,日程、运载力、路线、歇宿点等必须妥当组织安排,探路和与有关单位商议、协调,以减免来自他方的抢先行宿。“先起先宿,吃草尖、饮清水,后行晚歇,啃草根、喝浑水。”哈萨克族的如下谚语,说明游牧民按时搬迁的重要性:“春季人赶雪(融前)搬,秋季雪(降)撵人迁。”

③安全转移是转移牧场的前提。为达此目的,一是要依赖平坦宽阔的道路,避免畜仰车翻,伤人畜、损财物;二是力避风灾,在近风口和多险情之地,应设草料补给和人畜医疗点,预作防范。

④按时转移的关键是要有充足的运载力量。在平坦的路途上,自然畜车方便、机车更好,但在崎岖陡窄的山道,却是役畜最强。像内蒙古草原,自古使用独牛木轮车,装载较多,置办也易。在长途转移中,能够使用机车运送老幼妇病残弱人员,病弱幼畜,毡房、床、桌椅、柜、箱、铺盖、粮食、饲料、炊具、食器、铁炉、燃料等东西,就更加便利,也是游牧业现代化的一项标志。但是,不适当地使用机车,往往误事(因机车少)和费用过高,对牧业不利。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前,各游牧户所需的搬迁畜力,统一由牧庄头人调剂解决,改造以后由集体组织安排。牲畜折价归私后,独户缺少畜力、机车力、又难以及时租到机车,搬迁日期前后拖长一个多月,他们叫苦连天,所以怀念集体时代。

在三地建有固定、结实的房舍,并有人看管(放牧场看护人兼)时,就可减少转移器物的损失。安排游牧户养足役畜,不仅有利搬迁,而且也有利于日常的运柴、驮水,以及运送人粮、畜料、饲盐、就医、上学、赶集市、访亲探友,便利生产、方便生活。平险道为坦途,尽量多用畜力车辆,也有改善游牧的作用。游牧之艰,主要在于运载力量的不足和道路不便;游牧之苦,主要在于迎飓风接雨雪,人的歇宿条件太差,其负担主要落在老、幼、病、残和为搭拆毡房、驮卸器物、备柴背水、烧茶煮饭、哺育儿女等繁重家务操劳的妇女身上。

因此,说游牧民暖季喜住毡房、帐房(藏),热天想在凉爽之地居住是正确的,但说他们喜欢搬家过游荡不定的生活就不正确了,特别对妇女来说更是如此。游牧生产是全家人都要参加的活动。因而,也需全家人一起共同生活。游牧尚差的状况,大都可以改善,条件改善了的游牧,乐多于苦。

2.定居

每天(时间)在固定位置(空间)饲喂牲畜,谓之舍饲(圈养、圈喂);每天在同一地面(空间)由牲畜走动觅(采)食,谓之定牧;那么,每年按季节更迭,牲畜辗转轮流巡回在同一广阔地域内的不同地段(空间)迁徙吃草,便称游牧。三者区分的关键是牲畜吃食方式与提供食物的条件。这全由客观现实决定,并不能由主观好恶来取舍。

实际上,在游牧中,季间(跨地区)游牧总日数(不及60天)与季内(定点)定牧总日数(超过300天)是结合一起的,没有也不可能有完全(即天天)的游牧和绝对的游牧。换句话说,全过程游牧生产中有十之八九的日子实际是在固定地点放牧,而只有十之一二的日子是在不同过渡地域游动放牧。(过渡)在四季转移场地的游牧中,更多时间却是在冬、春秋、夏三地定牧。四季间的大区(游动、“逐”)轮牧与季节放牧场(根据地貌)内的小区(定居)轮牧相结合,显然是以均衡、合理利用的方式来维持草原生态平衡。哈萨克族有一谚语:“勤搬畜肥妇女瘦,懒搬畜瘦妇女胖。”这说明游牧、轮牧因牲畜吃到鲜草、饱草、少病而上膘快,而人(主要是妇女)因搭、卸毡房,转运器物而劳瘁。由于畜均草原面积的缩小和搬迁力量的变弱,过去每年夏季内搬迁三两次,秋季还有夜牧、“坐牧”(“敖特尔”)、远牧之举,如今都只是定牧于一地了。这就是畜膘大不如前,草原远近不能平衡合理利用的主要原因。

(1)现在所谓的游牧民定居,并非是让游牧民脱离畜群或畜群终年定居一地,实质上只是让游牧民居住在固定房屋,以便集中议事、行医、施教、抚老育幼、商贸、农耕、舍饲。在随畜群转移中,自然是携带能随时随地搬迁搭拆的活动房屋——毡房、毡篷更方便,而在季节性定牧时,住固定房屋就便利多了。好在不仅保温抵热,而且省事、省钱。因此,妥善解决游牧民的住房问题,就抓住了游牧民定居的关键。

这就要求:游牧民不仅(应先)在冬季而且在春秋季和夏季三地牧场都能住进固定房舍以避风寒;不是简陋、狭矮的人畜共用的单间,而是人、畜、工各有的宽敞明亮的套间;不是土石险房,而是砖混结构的结实房。与林区接壤之地,盖房木料不难解决。新疆林区哈萨克族游牧民冬季住木屋(可能学自俄罗斯)早在20世纪初已实现。在有些路陡窄、缺土、少水(夏季)的游牧区,政府设厂,专替游牧民制造铁皮钢架、纤维板装配的“活动住宅”,可收到适用、质量高、价格廉、速度快的效果。房费可分自付和公助(民政、民委、畜牧部门)两种方式。由于活畜与畜产品价格上涨,游牧民收入大大增加,大多都买得起,买不起的公助也容易。

哈萨克族习以木制房屋安排炊食、熏肉。新疆有些牧区已出现了钢筋、水泥制的穹庐房,外形似毡房,为牧民所喜爱,也可建专厂,预制装配部件。即使三地牧场都有了固定房屋,游牧民也离不开毡房和毡篷。在随畜群转移途中,在边远地点放牧,在分群秋配放牧,在合群秋牧中,都需要那种只有顶圈、撑(顶)杆和披毡的锥体形轻便、小型、简易的毡篷(各族游牧民都各有其专门称呼)。由于便于熏肉、烧茶、通气、出烟、防热、搭拆搬迁方便和地面利用经济,所以,暖季游牧民仍喜欢住毡房,即使已转成农民,有了固定房舍,仍愿置办作为“夏季活动别墅”,且质量力求上乘。甚至在城镇的自家庭院中,过去来自游牧区的官员,夏季还多搭起毡房消暑。如遇婚丧,也有调自游牧区的干部在楼房旁架起毡房安排炊食和待客。

这就是说:游牧民定居,不仅三处牧场需有宽敞、结实、明亮的人房、畜舍、工棚、围栏,而且还要具备毡房和毡篷,以利生产、生活。在游牧业中,生产和生活高度一致,生活条件的改善,无疑也是生产条件的改善。人房、畜舍、工棚、围栏,是生活资料也是生产资料。游牧业的活劳动投入相对(与舍饲圈养相比)较少,而物化劳动投入(特别是备草料)更少。其中主要的供给可说就只是人房、畜舍,不仅多了毡房、毡篷,而且固定房舍也是以前的三倍之多。由于活畜与畜产品价格高于价值,游牧业和游牧民的毛收入、净收入都大大提高了,就有可能投入适量资金,用以修建,置办四季全套人房、畜舍,扩大生产和改善生活。这是游牧业步入现代化轨道必要的措施。

六族中的蒙古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都住毡房,也都自称“白房子”,在与外人谈话中称“毡房”时或冠以本民族名称,如“哈萨克房子”、“柯尔克孜房子”等。汉语“蒙古包”的“包”是蒙语“博”,意“穹庐”的转音。穹庐顶圆柱体型的四族毡房外形结构装饰大同小异,各保持自己民族的特点,汉族人常把除蒙古族外其他三族的毡房也尽称“蒙古包”这是不符实际的,会招惹非蒙古族群众出于民族自尊的反感。

从《悲愁歌》中的“穹庐为室兮毡为墙”的词句中看出,毡房在经历了两三千年的不断改进,遮护了上百代成千万人的生息繁衍,御热、保温、抗风、抵雨、避气、明亮、实用、轻便,结构科学,外形美观,原料易得,工艺简单、造价低廉,为游牧民所喜爱、惯用、能造,并能很好地保存和使用。对毡房的使用不仅是从生产生活角度出发考虑,而且从保存与发扬游牧民族优良传统着眼。

哈萨克、柯尔克孜两族毡房外貌更为美观,芨(芨芨草)帘环护(墙栅),加立木杆,将内分隔为待客、睡卧、炊食与放鞍具四处,格外实用。在保证它的实用(木架、毡顶)、轻便(共约300公斤)和美观(穹庐顶圆柱体)的前提下,用更适宜的材料和更好的加工技艺予以局部改进,使此传统民族文化珍品得以保存和发展。利用直、轻、柔、坚的优质木料,机器杆毡和化纤绳捆围固定,并用“雨衣”布缝制毡罩,既美观又实用。相反,藏族游牧民的传统“个字形牛毛褐织房”却难遮雨、难烟出、费工价高(主要费在捻绳织褐),实用性差,应该改进。

根据甘肃省夏河县旧时部落头人均住蒙古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藏族游牧民喜带穹庐顶圆柱形体毡房的现实来看,只要政府设厂批量制造,游牧民是愿买而又买得起的。现在藏族游牧民除冬季(住固定房屋)仍保存牛毛褐子房外,无不购买和缝制纯帆布和毛褐帆布相间的大小帐房,以适应暖季放牧搬迁需要。

(2)游牧民定居史回顾。①被游牧业挤出的转农(牧)户自行定居农村的情况,在历史上一直不断。

②由政府倡导、动员、规划、资助牧转农户聚居农村种地的事,就新疆而言,从20世纪30年代初盛世才执政后不久就开始了。无畜和少畜贫困户由于难以再依赖游牧业生存,转为常年集中定居村庄务农,牧主、部落头目、畜多户季节性(冬)集中定居在村、镇土房里过冬,侍候子女上学,兼办公事,牲畜由部分人家(多是各种形式的牧工),仍在山区冬牧场放牧,春夏秋三季再汇合一处过游牧生活。

组织游牧户集中定居,目的有三:对牧主、头目起(政治)羁縻作用,对(离户)少年儿童起教化作用,对无畜、少畜贫困户起安置抚恤作用。这种游牧民定居(务农)村庄,现仍存在于新疆伊犁州各县牧区。但是,自始至终常年定居下来的只是那些非农不足以为生的牧民,稍有力量(有牲畜、能放牧)的牧民,总是返牧。不仅夏季不在农村定居,而且冬季也不在农村定居。新中国成立后,对游牧民中特别是对少畜难以继牧的贫困户,劝其定居务农,资助他们发展农副业生产,建家立业、改善生活,且多在原建村庄基础上进行。同时,也有已流落农村的一些原牧户重新返牧,回到自己的部落。

③随着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开展,通过集体经济统一经营,专事农业的牧民聚居农村,成为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游牧区的突出事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恩茂,在新疆第三、第四两届牧区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都提出并强调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于个体牧民组织起来建立畜牧业合作社,就可以合理使用和节约劳动力,就可以把节约的劳动力使用在发展农业方面。”“一方面农业生产将有利地支援畜牧业生产;另一方面农业生产必须有固定的地区,就使牧民很自然地产生定居的要求”。“定居后固然必须注意发展农业以支援畜牧业发展,但同时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牧场、草场,并开拓新的牧场、草场,实行驱赶放牧以发展畜牧业。应该认识定居不是要放弃驱赶放牧。”新疆游牧区(除了和静县的巴音布鲁克区)的公社化、发展农业和(转农)牧民定居三者同步进行,转农的牧民,多半在公社内春秋牧场新垦地组建农业队,按规划公建房屋集中定居。有的插入较早建成的农业队。不论农业或牧业生产队、牧业大队,大都设立了由行政、财务人员组成的固定办公室、库房。在公社和有些大队地址,还集聚了转农的从事铁工、木工、机车、加工等其他业务的人家,建立了供销、医疗、学校、邮电、银行、加工、兽医、公共食堂等机构,并且专设牧业管理和牧业生产技术组织,为游牧业和游牧户的生产、生活服务。

现在的游牧区(游牧民族)农户,约占总游牧民族的一半,这几年中转农定居的,规模较大者如新疆富蕴县的吐尔浑(吐尔洪)、托里县的库普、巴里坤县的海子沿、尼勒克县的黑山坡。这种定居只限于专事农业、副业和不事游牧的农户,是在集体经济组织领导下农、牧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分工愈清,定居愈固。定居农户自留畜与农业队的集体畜,多集中由专人在划拨的牧场游牧。游牧户、牧业队,有的在自属冬牧场各自的小片自留地种植一些小麦、大麦、青稞、油菜、马铃薯作人畜粮料的补充。

1984年牧畜折价归私由户经营后,农牧户大体变为两种类型:一是如巴里坤县萨尔乔克牧区,牧业队的集体牲畜与农业队集体经营的土地,各户均分。牲畜、土地由原放牧户和原种地户自愿(当然由干部调配)综合经营。放牧户仍携带家室四季游牧,种地户仍定居务农。二是如托里县、阿勒泰地区七县牧业队的集体牲畜主由原放牧户分得,农业队集体经营的土地只由原种地户分得,除原自留畜外,从牧业队集体牲畜中再分得少许。如此,不仅牧业队放牧户仍常年游牧,而且农业队农户大多牲畜也要安排专户按季在划分而得的场地游牧。这次变动中,把那些过去依附牧业队集体,只干些零星杂活,不具备常年放牧条件而至今未分得牲畜的人,乘机安排转农定居。游牧区的畜少户是游牧区农业的后备军。农业的发展,也必须使转农游牧民定居下来。但是,经营六畜的人家,不管是否全部来自牧区都是仍然坚持游牧。

1953年5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及绥远、青海、新疆等地若干牧业区畜牧业生产的基本总结》中所提兼顾“人畜两旺”的“定居游牧”,当时在新疆是未能落实的。因为:①单家独户无法做到“青壮游牧、老小定居”。②集中定居与分散游牧的矛盾不易解决,既不利农也不利牧。③昔日以牧庄为基础的游牧、游耕,是个体私有游牧业经济内牧农松散的原始结合,是游牧形式季间游牧与季内定居的结合。现在应做的恰恰就是把这种形式加以提高,使牧庄内农者、工者定居冬牧场,而牧者四季游牧。④牧者季节性(冬)定居、家属常年定居(农村)、牲畜仍然四季游牧(驱赶放牧)的“定居游牧”,一般只在农区、半农半牧区存在。新疆吐鲁番、鄯善、托里农区的集体畜业正是在所谓“三年牧役制”的游牧经营下搞垮的。

(3)只从住房上看,游牧户全家四季均住毡房者,新疆在新中国成立前较多(主要是蒙古族),现今仍有(也多是和静县蒙古族),但为数不多。全家暖季住毡房(有的还辅以远牧毡篷),冷季住土、木、石屋(远牧人携带毡篷),现居多数。老弱残幼常年定居土屋,而青壮则携带小型、轻便毡篷,作季节性夜牧、远牧、抢牧,这在半农半牧区存在。冬、春秋与夏三地均在固定房舍食宿,携带帐篷随畜移牧的也存在。今日少数单位(如昌吉牧场)如此,主要是因为粗毛缺、贵、易损,置办毡房不易,而用木料盖房却较易,且经久、经济。由此看来,游牧与活动帐篷、毡房过去有必然联系,现在这种联系有逐渐疏离的趋势,但无断绝可能。这是由于游牧户使用四季放牧场日趋固定和四季游牧长期存在这两种因素决定的。

三地(夏、春秋、冬)修建宽敞、结实、明亮、成套住房、畜舍、工棚、围栏,四季置备远牧所需的小型、简易、轻便、牢固的帐篷和热天兼搭的毡房,都是很必要的。因为,这适应了有时牲畜与全家人一起定牧和有时成群牲畜与青壮年远牧,其余人与少许牲畜一起定牧相结合的多种多样的利用放牧场地的要求。在一处地方羊群停留的时间,是以边行边吃一日可往返的里程(估计约为5公里)为半径之面积的产草量除以牲畜日采食量(每羊单位2公斤干草),畜多、草少、面积小,期牧就短;畜少、草多、面积广,牧期就长。从粪便的多少,可以检查出羊的吃草量。

(4)定居三原则。①以牧庄为单位定居,单家独户不能游牧,自然也就不能定居;即使部分时间、部分人员定居,也得在以“牧庄”为基础的数户近亲丛居之下进行。百户聚居,必然是万畜聚牧(在《蒙古社会制度史》中称为“古列延”牧放方式),这种方式极不利于牲畜吃草,极不利于草原均衡合理利用,也极不利于牲畜、牧场的经营管理。这在游牧史上,除在非常时期(战争)偶尔出现过,日常均被禁忌。②游牧民定居,首先主要从有利于游牧和有利于生产出发来做各种规划,绝不应倒转过来首先从政治、文化、生活出发来考虑一切。③牧庄冬季定居点,就是游牧民常年的中心定居地址,以别于春产、秋配和夏牧季节性的定居点。

(5)“七好”牧庄条件。①界线明确并能得到改良的放牧场;②洁净的人畜饮用水源;③至少保证畜均二分地的人工饲料饲草地;④足以防风御寒的成套人房、畜舍、工棚、围栏;⑤四结构相宜的畜群;⑥便与外界交往的道路;⑦人足、力强的劳动协作组织。这可说是游牧业生产四项基本要素的具体表现。加强游牧业生产基础的建设,无疑应从这七项入手。

草原改良、牲畜结构良化、兽疫防治和国有牧场经营管理等四项,是反映和检验游牧业成就的关键。

两千年前,我国古籍所写“逐水草而居”仅仅五字,却包含了游牧业的主要特点、基本内容和全部过程,正确地描绘与揭示了在以生产为基础的游牧人(物质)生活方式和游牧业生产方式相结合的生动场面,远比今之学者的设想更符合自然规律。

这就是:随季节更迭,牧人和牲畜游动到有水草且气候相宜的地方居住和放牧。从“逐”字(追逐、跟随、搬迁、迁移、转移)不仅显示空间(地域)、时间(季节)的转换,而且道出了赶着牲畜的人;从“水草”暗示相宜气象并道出了牲畜;由“居”道出了牧。当今提倡的“牧民定居”,已非已转农、以种植为业的原游牧民——而是现在仍以游牧畜为生的游牧民的定居。由此应得出的正确论断是:游牧民的生活方式必以生产方式为基础,而生产方式的变革又必以客观的物质条件为根据。这就否定了常年定居(生产)一地和众户聚居(生活)一地的可能。牲畜必须放牧在有草之场,人必须伴留在有畜之地。

——游牧业是短日期、季间游牧和长日期、季内定牧两种方式的结合,这就否定了天天游牧和多日游牧的方式。

——改进、改革游牧业的关键并非是定居,而是创造游牧和定牧的三项条件。其一,力使游动有充足、适宜、费用少的载人运物的交通工具和相应的平坦、宽直、宜行的道路;其二,力使季内定居有结实、宽敞、配套的人房、畜舍、围栏、工棚和季节间游牧有易拆搭搬迁的毡房、毡篷;其三,在冬牧场建设以庄和联庄为基础的中心和常年定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