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调研背景

X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全县总人口为54万。1987年,X县被国务院认定为贫困县,从1995年起,贵州省省级部门R机关(应该机关要求,本书对其做匿名处理,后文一律称贵州省R机关)一直帮扶X县。

(1)本研究的选题是基于扶贫开发对贵州的重要性而确定的。贵州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是全国脱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迄2014年年底,按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新扶贫标准算,贵州还有623万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8.9%;贫困发生率1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8个百分点;贫困县占全国总数的12.9%。全省85.3%的面积,91.2%的贫困人口,90.6%的贫困乡镇,92.1%的贫困村,82.5%的民族乡镇都处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这是贵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而这块“短板”如果补不齐,不但贵州实现不了同步全面小康,也会拖全国全面小康的后腿。无论从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一以贯之的政治承诺上,还是从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在新阶段的历史凸显上,贵州都必须坚决打赢脱贫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

(2)本研究回溯历史是为了探索新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规模7.7亿人;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7017万人,贫困发生率为7.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7亿,年均减贫人口194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0.3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6.4%。当下,贵州仍有600余万人口没有脱贫。经过30多年的持续减贫工作,剩下的这些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成了最难啃的骨头。

在这个意义上,深刻认识和把握减贫历程中呈现出来的规律和经验,为改革和完善扶贫攻坚战的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参考;为完成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任务之后,现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更高层次的人类发展探索新路;特别是在世界大环境发生改变,我国已进入新常态等新情况、新挑战下,总结以往走过的路程,找到体制机制保障之所在,是下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必要的前提。

(3)本研究方法论上的保证。以县为切入点,落地实施此项调查,总结扶贫开发的历史经验与教训,特别是从体制、机制的视角去发现和聚焦问题,从而为扶贫攻坚探出新路,是理智而具有历史穿透力的选择。为坐实这一诉求,进行深入而全面的调查研究,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既是中国共产党培养和坚持优良作风和品质的要求,也是科学认识和探求真理的正确路径选择。在此,根据我国县域治理的特点及扶贫开发以县为单位的实施路径,以县域为调研对象,亦是从方法论上以一滴水映射全局的选择。

(4)贵州省R机关对扶贫工作重大责任的自觉担当。贵州省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就成立党建扶贫工作队,对当时的26个极贫县进行定点帮扶。在经历了由集中抽调的各单位人员组队派出扶贫的形式到80年代后期将定点帮扶任务分派到各厅局和州、市部门并定点到县的探索之后,从1994年“八七扶贫攻坚”开始,贵州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正式作法,即由中央部委、省、市、州、县党政机关以承担定点帮扶责任的方式参与扶贫。贵州经验成为中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种新型探索模式。由此,贵州省R机关在X县开展了20年的定点帮扶。

基于以上前提,本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贵州省R机关帮扶X县的20年,是具体实施国家扶贫战略的20年,也是国家主导的扶贫工作在县域层面的一个缩影,具有极其可贵的研究样本价值。要使贵州成为中国扶贫开发的“省级样板”,县级区域是总结减贫经验的重要平台。

第二,扶贫作为贵州省的“第一民生工程”,在省及地方政府的工作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县级政府机构,是分配和使用扶贫资源的最重要环节,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扶贫开发的实效性。因此,通过县域层面的调查,深入了解扶贫资源的配置过程和扶贫决策的实施过程,对探索依法减贫的规律具有实际的支撑作用。

第三,贵州省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18日重要讲话中提出的“走新路”的政治任务,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是最具代表性的组成部分,故对承接扶贫工作最重要的行政载体——县级区域的扶贫工作的体制机制运行实况的调查和经验总结,是极具战略性意义的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