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美丽的多瑙河畔,绿柳成荫,草木繁盛,灰雁和野鸭在湖中嬉戏,黄鹂在枝头歌唱。在这片拥有最原始风光的绿洲上,经历过战争洗礼的各种生物仍然生生不息。当人们面对如此美景时,任何艺术化的表现手法都不足以体现这份真实与感动,把自己看作自然的一部分,与动物们成为亲人、朋友,才能领略自然的美好。

从来没有哪个国王,

能够像所罗门这样,

他可以和蝴蝶说话,

就像两人闲聊家常。

——鲁德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

《圣经》告诉我们,大卫的儿子,智慧之王所罗门“讲论飞禽走兽,昆虫水族”(《列王记·上》第4章第33节)。这可能是历史记录中最早的生物学讲座,但人们似乎误解了这句话,演绎出了一个动听的传说:所罗门王会讲动物的语言,而其他人都没有这种本领。《圣经》原意是说所罗门讲到了动物,但却被误解,变成了所罗门能够与动物对话。尽管如此,我还是愿意相信后者是真实的。我很愿意相信所罗门真的可以做到这一点,甚至不用借助传说中的那枚魔戒。我这么认为,是有充分理由的。我自己就能做到这一点,而且不用借助任何魔法,不管是黑魔法还是白魔法。我觉得,使用魔戒来与动物打交道并不公平。不用超自然力量的协助,我们就可以从动物伙伴身上获得最美的故事,那就是真实的故事。因为关于自然的事实永远比诗歌,哪怕是伟大诗人的作品中的自然都更美丽。动物是唯一真实存在的魔术师。

我绝对没有开玩笑。如果某种群居动物的“信号代码”可以被称为一门语言,那么懂得语言“词汇”的人就能理解这门动物语言,本书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讨论这个问题。当然,即便从最宽泛的角度来讲,低级生物和非群居生物根本就没有类似于语言的东西。道理很简单,它们没有什么要表达的。同样道理,我们也没办法向它们讲话。要想给某些低级生物讲些它们感兴趣的话题,可以说是相当困难。但是,如果我们了解某些高等社会动物的“词汇”,往往有可能与它们形成惊人的亲密关系,实现相互理解。对于动物行为研究者而言,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中,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会带来惊喜。不过我仍然清清楚楚地记得一个很有趣的情景,当时我有如获得哲学上的顿悟,充分意识到这是多么神奇和独特的一件事:人居然能够与野生动物建立起如此紧密的社会关系。

在开始讲述之前,我首先要描述一下本书故事的地理背景环境。在阿尔腾贝格(Altenberg),多瑙河两岸美丽的土地真的是“博物学家的乐园”。每年泛滥的河水,使文明和农业无法在此立足,这里绿柳成荫,草木繁茂,长满芦苇的湿地和沉寂的死水有成百上千公顷。这里是下奥地利州(Lower Austria)中部一个完全处于蛮荒状态的小岛,是拥有最原始自然风光的绿洲。尽管这里经历了一场可怕的战争,马鹿(Red Deer)、狍(Roe Deer)、鹭(Heron)和鸬鹚(Cormorant)仍然生生不息。此地,就如华兹华斯(Wordsworth)[1]诗歌中描绘的湖地:

鸭子在苔草间嬉戏,

鱼儿从水边突然跃起,

苍鹫闻听岸上脚步声响,

伸出长颈直冲九霄云上。

在古老欧洲的心脏地带,很难再找到一块这样的处女地了。这块土地的风景与其地理位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在博物学家的眼中,当地有几种动植物是从美洲引进的,它们更凸显了这种反差。陆地上遍布着秋麒麟草(Golden Rod),水中则是伊乐藻(Elodea Canadensis)的世界;水塘中常常可见黄金鲈(Sun Perch)和鲶鱼(Catfish)。在岸上,有时还可看见体态笨重的雄鹿,略有些背景知识的人都知道,它们源自弗朗西斯·约瑟夫一世引进到奥地利的几百头北美马鹿。那时,他的打猎生活正值巅峰时期。麝鼠(Muskrat)也多得很,它们是从波西米亚一路下来的,那曾是它们到达欧洲的第一站。它们用尾巴拍打水面,发出串串清亮的警告声,与黄鹂(Oriole)甜美的啼声遥相呼应。

这幅美景中,还有多瑙河母亲,她是密西西比河的妹妹。她水面开阔、蜿蜒曲折,河水很浅。可以通航的河道很窄,并且一直在改变,并不像是一条欧洲的河流。她汪洋恣肆,水色随季节而变换,春天和夏天是浑浊的灰黄色,晚秋和冬天则是清澈的蓝绿色。《蓝色多瑙河》的美名是因其动人的旋律才闻名于世,而那景致其实只有在寒冷的季节才能看到。

现在想象一下,在这片奇异的河畔两侧,还有藤蔓覆盖的青山,他们和莱茵河两岸的山脉是胞兄弟。山顶上耸立着两座中世纪早期的古堡,格雷芬堡和克罗伊岑堡,他俩严肃地注视着大片天然森林和河水。我觉得这里是地球上最美的地方,正如所有人看待自己的家乡一样。

初夏的一个大热天,我和塞茨(我的朋友兼助手)打算为我们的灰雁拍摄纪录影片。于是我们组建了一支奇怪的队伍在美景间缓慢地穿行,这支队伍成员混杂,就像周围变幻多样的风景。打头的是一条大红狗,样子像是阿拉斯加爱斯基摩犬(Alaskan Husky),但实际上是德国牧羊犬(Alsatian)和松狮犬(Chow)的杂交种;后面是两个穿游泳裤的男子,抬着一艘独木舟;再后面是10只半大不小的灰雁,走路时总是保持着灰雁那种高贵气质,尾随其后的是13只吱吱叫的小野鸭,它们排成一条长队,脚步匆忙,一直紧跟着前面的大家伙,生怕走丢了。队伍的最后,是一只奇怪的丑小鸭,它颜色斑驳,地球上就没有长得像它这样的生物,其实它是红色秋沙鸭和埃及雁的杂交种。要是这两个男人身上没穿泳裤,也没有斜挎着那部摄像机,你也许会觉得这是伊甸园中的一个场景。

我们走得很慢,因为弱小的野鸭限制了我们的速度,过了好一阵才到达目的地。那是一处风景如画的水塘,四周是盛开的绣球荚。塞茨选中了这个地方,要在这里为我们关于灰雁的片子拍几个镜头。我们到了之后,就立即开始干活。影片的字幕显示“科学指导:康拉德·洛伦茨博士,摄影师:阿尔弗雷德·塞茨博士”。于是,我立即开始了“指导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躺在水边柔软的草地上晒太阳。绿色的水蛙懒洋洋地呱呱叫,这是它们整个夏天聊以度日的方式;大蜻蜓在空中穿梭盘旋;离我不到3米的一处灌木丛中,黑顶林莺正唱着欢快的歌儿;我能听到稍远处塞茨给摄像机上发条的声音,还听到他抱怨游来游去的小野鸭总是闯入画面,但这时他只想让灰雁出现在镜头中。我头脑中还能意识到我应该起来,给我的朋友帮忙,把小野鸭和丑小鸭引走。但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理由和客西马尼(Gethsemane)[2]的门徒一样:我正昏昏欲睡。

可是突然间,迷迷糊糊的我听到塞茨在生气地叫:“啷啷啷,啷啷啷!哦,不,我想说,呱,咯咯咯咯,呱,咯咯咯咯!”我一下子笑醒了:他本来是想把小野鸭赶走,但却错误地用灰雁的语言和它们对话。

就在这一刻,创作本书的念头第一次出现在我的大脑中。因为没有人能一起分享这个笑话,赛茨正忙着工作呢。我想:把这个笑话讲给身边的人,其实还不如把它分享给每一个人。

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比较生态学学者的工作,就是要比别人更透彻地了解动物,他为什么不讲讲动物的私生活呢?毕竟科学家应当用大众可以了解的方式,告诉大家他在做什么,每个科学家都应当视此为己任。

关于动物的书,已经有很多了,内容良莠不齐,有真实的经历,也有虚构的故事。因此,再多一本讲真事的书,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害处。不过,我并不是说好书就必须是真实的。我在孩提时代读过两本关于动物的书: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Lagerlof)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和鲁德亚德·吉卜林的《丛林故事》。它们对我的心智成长带来了莫大的好处,但即便用最宽松的标准衡量,它们也算不上是真实的故事。这两本书里面几乎没有关于动物的科学事实。但就像这两本书的作者一样,诗人可以使用诗的破格修辞法(Poetic Licence)[3]来描述动物,让他们笔下的动物与科学事实大相径庭。他们可以大胆地让动物像人一样说话,他们可以给动物的行为赋予人类的动机,但他们仍然能够成功地保留野生动物的总体特征。尽管他们讲的是童话故事,但却表现出了野生动物的真实形象,这是多么令人惊奇的事。人们在读这些书的时候,会这么觉得:如果一只阅历丰富的老雁或者一头聪明伶俐的黑豹会讲话,它们说的事情,一定与塞尔玛·拉格洛夫笔下的“阿卡”和鲁德亚德·吉卜林笔下的“巴格希拉”一模一样。

与画家或者雕塑家塑造动物的做法类似,在描述动物行为时,充满想象力的作家不必拘泥于严格的事实。但是这三类艺术家都应当视此为其神圣职责,他们都必须要知道自己在哪些地方偏离了事实。在做艺术性的描述时,比做真实的描述时要了解的知识还要多。违背真正的艺术精神、浅薄而可鄙的做法,莫过于假借艺术破格之名,来掩盖其对事实的无知。

我是一名科学家,不是诗人。所以在这本小书里,我并不打算用任何艺术手法来更好地描述自然。这么做只会适得其反,要想写出一本多少有些魅力的书,我唯一的机会就是严格遵守科学事实。因此,写书时我基本遵守了我们这一行的方法,希望亲爱的读者能够通过我的书,对动物朋友身上的无限美妙略有所知。

康拉德·洛伦茨
1950年1月于阿尔腾贝格

[1] 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著名浪漫主义诗人,湖畔派代表。诗风清新自然,代表作有长诗《序曲》,组诗《不朽颂》,抒情诗《孤独的割麦人》等。——译者注

[2] 客西马尼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个花园,耶稣受难处。此典故出自《圣经》中《马太福音》第26章。一天晚上,耶稣带着三个门徒来到客西马尼做祷告。耶稣把门徒留在园门口,嘱咐他们为自己祷告,也为耶稣祷告。但门徒却睡着了,耶稣见状说“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马太福音》第26章第41节)耶稣做了三次祷告后,被犹大带来的人逮捕。——译者注

[3] 诗的破格修辞法是指诗歌创作中,诗人出于抒发感情和诗歌韵律的需要,有意违背常规语法的做法。——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