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脑卒中绿色通道建设与实践
- 陈国华 魏力
- 949字
- 2021-12-24 11:08:36
二、绿色通道由来及简介
绿色通道指医疗、交通运输等部门设置的手续简便、安全快捷的通道,泛指简便、安全、快捷的途径和渠道。绿色通道在相关的医院,从医院角度讲就是要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无条件地实施抢救。急诊绿色通道的建立是救治危重症患者最有效的机制,所谓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医院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系统。
由于绿色通道是通过整合医院内相关资源、优势技术和力量为急性卒中患者提供快速诊疗通道的机构,既可以是在不改变现有结构基础之上实体运作的虚拟机构,也可以是重新组建的实体机构。但不论何种方式,绿色通道的建设均要涉及医院内许多部门,必须有一套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管理。
组织机构的形式可以因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基本要求和任务是相同的。有书面文件明确绿色通道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绿色通道具有调动医院所有资源为绿色通道建设和运行提供保障的权力。就脑卒中救治绿色通道而言,是由医院正式任命一名具有神经内科或神经外科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医师担任绿色通道负责人,且该医师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能必须具备对急性缺血性卒中、急性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等急性卒中患者进行诊断、鉴别诊断及紧急救治的能力。
医院层面对绿色通道的支持与承诺:绿色通道建设需要医院的大力支持,医院在成立卒中绿色通道时应发布正式文件做出全力支持卒中绿色通道建设的承诺。该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全力支持绿色通道的建设,承诺分配相应人力、设备和财政资源,并做好检查、考核、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绿色通道规范化运行;对绿色通道在优化诊疗流程中所涉及的院内外标识或指引、急诊(包括抢救区域)的布局等进行改造,对医院各部门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绿色通道流程优化需求。承诺在分诊、就诊、检验、收费、发药等环节实行急性卒中优先原则,以适应优化诊疗流程、最大限度缩短救治时间的需要。
承诺与院前急救系统签署联合救治协议,以实现院前救治与院内救治的无缝连接;承诺与基层转诊医院、社区医疗机构等签署联合救治卒中患者的协议。承诺支持并协助绿色通道实施各类培训计划。承诺不能因无床位、人力紧张、患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而推诿和延误患者的救治。若救护车归属医院管理,承诺对救护车救治能力进行改造,包括人员培训及设备更新,以满足转运患者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