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流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力
- 张成海 李素彩
- 7914字
- 2021-12-10 19:11:20
4.3 我国近年物流标准化工作成效
4.3.1 我国物流标准化发展十件大事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逐步被提上重要议程。我国从加强了物流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建设、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物流标准化专项规划、物流标准化试点推动、物流标准目录手册、物流相关国家强制标准修订与贯彻实施以及物流行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单位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推动我国物流标准化迅速走出物流标准离散性发展阶段(1978—1994年)进入物流标准系统化探索阶段(1995—2004年),并快速进入物流标准系统化扩张阶段(2005—2014年),目前已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踏进物流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阶段。
在此过程中,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硕果累累、亮点纷呈,至少有以下10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不仅成为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里程碑,而且成为我国现代物流科学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驱动力量。
一是2001年物流基础性标准《物流术语》(GB/T 18354—2001)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物流业进入系统化发展的现代物流1.0时代,确立了物流业作为一个国民经济行业的地位。
二是2003年全国物流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SAC/TC267)和全国物流技术标准化委员会(SAC/TC269)的先后成立,确立了物流业在国家标准化工作体系中的专业地位,标志着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进入体系化发展时代。
三是2004年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联合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我国物流行业的首个标准体系表——《物流信息管理标准体系表》。
四是2005年出台的《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成为我国现代物流领域首个物流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首次系统梳理并提出了我国的物流标准体系。
五是2010年我国主导的ISO/PAS18186《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成为物流领域首个ISO认可的国际公共规范,成为我国物流业首个走出国门的重量级标准。
六是2010年出台的《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2009—2011年),进一步在实践探索总结的基础上优化完成了我国物流标准体系,完善了我国物流标准体系的最终框架。
七是2011年全国物流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我国首个《物流标准目录手册》,首次对我国物流业相关的标准目录进行了全面、系统、专业的整理分类。
八是2015年出台的《物流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20年)》,确立了新时期促进物流标准化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导思想,为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九是2016年修订出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以此为契机,在全国掀起了著名的“921”治超大行动,从根本上精准打击“超载超限”顽疾,彻底扭转了我国公路运输长期存在的“治超难”的局面。
十是2017年我国首批物流行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单位完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备案,大大激发了我国物流行业团体组织参与物流团体标准建设的潜能与市场活力。
我国物流标准化发展20年的历程,同时也是我国现代物流不断转型升级和自我革命的过程。特别是2010年以来,随着我国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重要产业地位的确立,我国现代物流业进入了以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物联化)、高速化、绿色化、金融化、大数据化和生态化为典型特征的现代物流2.0时代。在这个现代物流业迭代升级的过程中,以上这些物流标准化突出事件不仅仅是工作亮点,而且是我国现代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生动能。
4.3.2 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六大亮点
实际上,我国物流标准化发展的十件大事的背后,还隐藏着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突出亮点,主要体现在物流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物流标准制定、修订力度不断增强,物流标准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物流标准化试点影响力广泛,物流标准革命性驱动力强劲,以及我国物流标准逐步走出国门6方面。
1.我国物流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目前,通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物流标准体系。既有统筹整个物流行业标准化发展的《物流标准体系》,又有指导物流细分领域的公共类物流标准体系和专业类物流标准体系,而且部分标准体系仍然保持修订更新,这些标准体系成为我国物流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导依据,我国物流领域历年标准体系(表)的建设成果见表4-28。
表4-28 我国物流领域历年标准体系(表)的建设成果
这一系列物流领域本身或与其紧密相关的标准化体系(表)的建设与修订基本上覆盖了我国现代物流业的重点公共型物流板块和部分发展比较成熟的专业物流板块,我国物流标准化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并处于不断完善、优化的上升轨道。
2.物流标准制定、修订力度不断增强
在我国整体性或专业性的物流标准体系(表)框架下,大部分对具体物流标准的制定、修订计划进行了具体的安排,这也为我国物流标准的制定、修订发展指引了方向、注入了动力。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也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完整的从预研究、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出版、复审到最终废止的物流标准制定流程。
通过对我国物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数量的下达情况看,近年来呈现出明显增多的趋势,2013—2015年,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下达的物流标准项目保持在每年10个左右,2017年到2019年,这个数字已经快速上升到平均每年20个的水平,在我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和加强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背景下,说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大了我国现代物流业制定、修订力度,近年来我国物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下达情况见表4-29。
表4-29 近年来我国物流领域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下达情况
同时,结合《物流标准手册》对我国近年物流标准发布数量进行分析,也能看到我国物流标准制定、修订成果一直保持在较高发展水平,平均每年72项标准发布,我国近年来物流领域标准的发布情况见图4-16。
图4-16 我国近年来物流领域标准的发布情况
3.物流标准供给结构不断优化
在我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进程中,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正式实施,以及配套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修订实施,我国物流标准供给结构正在不断优化。这不仅表现在我国近年物流标准项目计划内容结构逐步往专业物流领域和绿色物流领域发展,而且更加突出地表现在我国物流行业团体标准的迅速扩增,地方标准紧随其后也将取得快速发展。
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3042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共计公布了12195项团体标准,其中4422项团体标准公布了全文。其中,我国物流业相关的团体标准从2017年首批备案通过的12家已经发展到2019年年底的37家,包括全国性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以及各地方性物流相关的行业协会。
同时,通过查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与全国地方标准信息平台,截至2019年12月,我国已经完成相关团体标准备案321项,物流相关地方标准备案854项。结合我国现有《物流标准手册》的相关数据,物流标准供给结构图如图4-17所示。总体上,我国物流业已经形成了地方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同发展的格局,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发展趋势将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
这种基于物流行业市场需求的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物流行业标准的供给结构,而且还吸引了更多其他非物流行业的社会团体出台细分行业领域的物流标准,这也是对我国物流业标准供给结构改善优化的又一大成果贡献。
例如,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GTIA)备案发布了《服务体系第1部分》(T/GTIA 6.1—2016)到《服务体系第11部分》(T/GTIA 6.11—2016),聚焦的就是库存管理、换货管理、退货管理、补货管理、运输调度管理、运输作业管理、运力管理、终端分拨配送管理、中断送管理以及信息安全管理与保障等物流服务过程。常德市质量协会(CDZX)则备案发布了《商贸物流仓储货架管理规范》(T/CDZX 005—2019)、《商贸物流绿色仓储管理规范》(T/CDZX 004—2019)以及《商贸物流周转箱使用规范》(T/CDZX 008—2019)等团体标准,弥补了我国商贸物流、绿色物流等领域标准稀缺的结构性不足。据初步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大约有120家社会团体备案了物流相关的团体标准。这种发展趋势,加上后续地方标准政策刺激下的物流领域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输出,我国物流标准供给结构将发生可喜的变化。
图4-17 我国物流标准供给结构图
4.物流标准化试点影响力广泛
2014年开始的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2015年开始的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2017年进一步升级的供应链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与2018年开始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建设,把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切实把物流标准化通过一片片标准托盘,在9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谱写出了一曲物流标准化的时代之歌。
通过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大力推进托盘标准化和托盘的循环共用,不仅带动了物流周转箱、货运车辆车厢、货运集装箱、货架货位、装卸设备以及包装箱等产品尺寸规格标准化,而且推动了产品包装模数标准化,激活了单元化物流发展的市场机制,为全面实施单元化物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8年,商务部在围绕“货物”的标准化基础上,又以“货物”的单元标准为载体,推动标准化工作由货物单元标准化向计量单元、信息单元和订货单元方向发展,通过给标准单元赋码,推进GS1系统编码标准全面实施,推动了物流、信息流、商流三流合一,促进了以单元化为基础的供应链体系建设。
根据2018年5月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商务部研究院以及中国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联盟联合发布的《中国物流标准化发展监测分析报告(2017年度)》,随着我国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的推进,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托盘市场保有量达到12.63亿片,同比增长8.0%,我国近年标准托盘市场保有量趋势见图4-18。其中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市场占比达28%左右,较2016年年底提高1个百分点,重点商贸物流领域托盘标准化率达到65%。2017年,标准托盘租赁池规模达到1770万片,较2016年年底(1700万片)增长4.1%。
此外,2018年11月,第13届中国托盘国际会议暨2018全球托盘企业家年会在山东济南召开。来自中国、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德国、丹麦、瑞士、拉脱维亚、西班牙、乌克兰、芬兰、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科研院所650余名代表共聚济南,大会以“标准、共享、链接、合作”为主题,围绕托盘行业发展、使用、运营和技术等方面,欧洲托盘协会、韩国托盘与物流箱协会、日本物流搬运协会、日本托盘协会以及马来西亚托盘协会等国外相关协会领导出席会议并做了专业分享。
图4-18 我国近年标准托盘市场保有量趋势
期间,山东省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联盟与韩国LogisALL众力物流在本次大会上举行签约仪式,致力于推动山东省与韩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托盘与周转箱循环共用及标准衔接工作。这也意味着我国物流标准化试点已经影响到周边国家和地区,物流标准化合作联盟已经步入国际化发展阶段。
5.物流标准革命性驱动力强劲
近年来,以物流标准的制定、修订与颁布实施为重要切入点和契机,借力国家标准的力量破解制约和困扰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疑难问题、实现物流发展重点难点领域的革命性突破、驱动我国现代物流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也是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一大亮点。
2014年,《联运通用平托盘性能要求和试验选择》(GB/T 4995—2014)和《联运通用平托盘试验方法》(GB/T 4996—2014)等国家标准相继颁布,加上2007年颁布的《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2934—2007),一举扭转了我国长期存在的托盘标准空白多、标准老龄化严重的局面。托盘标准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并日趋完善,客观上成为驱动我国2014年深入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的强大动力。除了标准托盘贯彻实施带来的广泛影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和推荐性国家标准《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GB/T 37706—2019)的制定、修订与颁布实施。
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于2016年7月26日正式颁布实施,对我国车辆外廓尺寸等技术参数进行了重新明确。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贯彻实施方面,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发文,展开了高强度的精准打击公路运输“超载超限”顽疾的舆论宣传和有礼有节的“治超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8月19日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明确把2016年9月21日作为全国统一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正式启动时间点。加上2016年7月26日同时发布的《车辆运输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26774—2016)、《道路车辆牵引杆连接器的互换性》(GB/T 32860—2016)以及《道路车辆牵引车与挂车之间的电气和气功连接位置》(GB/T 32861—2016)的配合宣贯实施,掀起了我国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史上具有革命性影响力和驱动力的“921”治限治超大行动。通过持续不断的贯标实施,到目前为止,已经彻底扭转了我国公路运输长期存在的“越治越超”“治超难”的被动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2016版GB 1589国家标准的巨大成功。
另外,城市配送车辆车用起重尾板安装问题也是一直困扰我国城市配送物流领域的“老大难”问题。长期以来,虽然我国2004年就发布了《车用起重尾板》(QC/T 699—2004)行业规范、广东省2016年出台了《汽车垂直升降尾板》(DB44/T1819—2016)地方标准,但是我国城市配送行业由于实际运作的需要,在对现有城配车辆安装车用起重尾板以后,会被公路、交通部门认定为非法改装,不予以年检或办理变更手续,部分地区的城配物流企业不得不将尾板拆除来进行年检。城配物流行业面临如此被动的局面,有关部门也是有据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同时,《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长期以来,如何实现我国城配物流领域车用尾板安装合法化成为一个挑战两项国家法律制度的“老大难”问题。
在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公路货运分会及行业专家的大力推动下,交通运输部在2015年4月出台了《车用起重尾板加装与使用技术要求》(JT/T 962—2015),在一定程度上使车用起重尾板安装合法化问题得以缓解,部分地区交通管理部门认可按照该标准加装的车用起重尾板,但依然存在部分地区不认可的问题。为此,2019年5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车用起重尾板加装与使用技术要求》(GB/T 37706—2019)正式发布,并于201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与此同时,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车用起重尾板》(QC/T 699—2004)进行修订,《车用起重尾板》(QC/T 699—2019)于2019年8月发布、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以这两项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为契机,2020年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3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从车型规范和车用起重尾板生产源头遏制非法改装。该《通知》明确指出自2020年2月10日起,对于新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CCC(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安装或者选择尾板的车型,其总质量和整备质量不计尾板质量,但应在《公告》参数其他栏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备注栏中注明尾板质量,尾板安装应符合《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GB/T 37706)相关要求。而2020年2月10日前已登录《公告》并获得CCC认证的相关车型,车辆生产企业应在2020年7月1日前完成车型参数的调整工作。
至此,困扰我国多年的车用起重尾板加装规范化、合法化的问题彻底得以解决,也进一步彰显了物流相关标准在破解我国物流行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困难的革命性驱动力,为我国现代物流业的高质量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树立了新的典范。
6.我国物流标准逐步走出国门
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言”,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在我国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加大中远海运、招商局物流等大型国有物流企业集团内部整合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加上我国近年来国际快递与跨境物流市场的全球化扩张,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先后在2015年和2017年两次印发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强力推动标准化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以及民心相通方面所发挥的技术基础的作用。我国物流标准也因此加快了走出国门的步伐,也成为了新时期下我国物流标准化工作的亮点之一。
我国物流领域首次走出国门的国际标准是《ISO 18186:2011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国际标准。该标准由我国上港集团原副总裁、原技术中心主任包起帆自2008年开始主导研制,在集装箱标委会的支持下,历时两年半的研制和5年的精心维护拓展,经过13次国际会议的交锋、交融和7轮投票,2011年11月30日,《ISO 18186:2011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国际标准终于在日内瓦正式发布,并通过了标准发布5年后2016年的复审投票。目前,该标准已被英国、荷兰、丹麦、捷克、法国、沙特和波黑采纳为国家标准;日本和俄罗斯也计划采纳为国家标准;美国、德国确认已在本国得到实际应用;全球智能集装箱产业联盟也证明采纳了该标准ISO 18186。该标准由我国领衔制定,这是自1978年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以来,在物流智能标签、物联网领域的第一个由中国专家发起和主导的国际标准,实现了我国物流领域国际标准“零的突破”。
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铁路联盟(UIC)等国际组织的相关活动,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包含物流基础设施和技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10月,我国成功承办ISO/TC269第四届全体大会,中国铁路专家和机构担任了机车车辆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和承担了基础设施分委员会联合秘书处工作,实现了中国铁路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又一次突破。国际铁路联盟(UIC)方面,中国铁路专家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由于我国主导制定的《高速铁路实施》(IRS 70100~70105)系列标准,已成为指导和规范各国开展高速铁路建设的重要基础标准,我国还将其翻译为英文版本,进行对外推广。2016年10月,非洲埃塞俄比亚“亚吉铁路”正式通车,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在海外采用全套中国标准建造的第一条现代化铁路。
我国国家级物流行业协会与大型国际物流企业也是国家物流标准“走出去”的重要力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作为国际采购与供应管理联盟全球主席国、亚洲托盘系统联盟主席国、亚太物流联盟副主席国,长期与全球50多个国际组织和行业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中远海运、招商局物流、中国邮政等大型央企,以及近年来快速发展的国际快递物流企业与跨境物流企业,如中国邮政已建设邮政跨境电商仓储和产业园144个,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建设有11个海外仓;顺丰速运开通多条国际货运航线并投资国际航运物流服务平台;中通快递与土耳其航空、太平洋航空在香港成立合资公司布局全球航空运输服务;圆通速递联合中国航空等企业在香港国际机场建设世界级物流枢纽,持续不断地把建立在中国标准基础上的运作模式和方案输出到海外。
在中国物流标准“走出去”升级为国际区域性标准方面,我国依托亚洲开发银行所属中亚区域经济合作(the Central Asia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CAREC)框架下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协会联合会(CAREC Federation of Carrier and Forwarder Associations,CFCFA),由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委派联合会执行主席,并积极开展以区域性国际物流标准化为核心的贸易便利化工作。2016—2019年,我国依托CFCFA协会组织及CAREC合作平台已经成功实现了我国跨境物流服务标准走进中亚11国,已有20项跨境物流服务国家标准顺利转化为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系列标准(非政府组织部分),我国通过CFCFA成功转化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系列标准见表4-30。这些标准被翻译为英文和俄文,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11个国家内推广运用,这标志着中国跨境物流服务标准已经达到国际水平。
表4-30 我国通过CFCFA成功转化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系列标准清单
(1)注:①为我国医药物流标准所涉及的领域代码。②为国家药监局信息化标准代码,于2018年9月1日变更为“NMPAB”。
(2)注:①、②均为我国医药物流标准所涉及的领域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