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真的懂

迄今,我仍无法阻止自己对你的爱意,

可我们都对命运的安排无能为力。

回滨城那阵,我赖在盛杉和周印家,过着大爷般滋润的生活。

盛杉吃什么,都有我的一份,差点把如今形销骨立的我补回婴儿圆。

犹记去他们家的第一晚,我口渴下楼喝水,在客厅遇见周印。恰逢用人打盹儿,他有心地看了下厨房炉上的汤锅,是盛杉明儿的营养早餐。

我倚着厨房门,两眼冒星星:“也不知道你这款的老公市场还有没有卖呀。”

“我很好?”他一手拎着炖锅的盖子,厚颜无耻地反问。

但我依旧选择诚实:“至少目前没找出什么缺点。”除了当年情急下给我的那一耳光。

“哦,”他忽而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我倒觉得自己有个缺点来着。”

“什么?”

“嘴不太严。”

倚着门框的我脚一溜,剩的最后一点点骨气立马喂狗:“先、先别告诉他。”

这个“他”指的谁不言而喻。

周印点点头。

我以为他同意了,正要说谢谢,男子又一针见血:“可你真不希望他知道?如果完全不想,在我给你打越洋电话的第一时间,你就已经拜托我了。”

真是,混账。

生这么聪明的脑袋还能有这么聪明的老婆,上帝能不能将幸运分点给我,呜呜呜。

可我确实没想好怎么和叶慎寻说。

总觉得无论怎样的开场白,如今都不再合适。

坦白是打扰。不坦白,是欺瞒。

仗着叶慎寻和谷朵度蜜月去了,我怀着这剪不断理还乱的心情在滨城待了段时间,顺便见了见我的编辑顾圆圆。

一见我,她先是吓得灵魂出窍,然后就开始拍手鼓掌——

“高招啊,高招。知道以前的笔名红不了,干脆换笔名写热门的重生文。为了写好,还亲身体验一遭?!”

我懒得解释,反正也没有人听!

况且已经升职的她,不断拍胸脯向我保证,这次卷土重来,一定将我捧得和×××一样红。

离开办公室我就给刘大壮发消息,告诉他我要红了,要他准备好承包王府井书店的钱,未来给我开签售会。

他豪气干云地说没问题,更在当晚更新了微博:即将走红的我和partner!

但你说,他发微博就发微博。为什么,要配图?

请向我解释,我俩在纽约掐来掐去的合照,为什么赫然挂在内容下方?

好,这些我都可以忽略不计……

“姓刘的,你为什么要用‘爱信不信’的ID发?你是不是故意的!”

“爱信不信”是我和刘大壮的组合名字。

当年我和他都喝醉了,比拼谁唱歌好听。最后谁也不认输,都觉得自己好听,遂一合计,干脆组合出道呗!

“有个叫‘信乐团’的,那我们叫爱信不信乐团好了!”我说。

彼时,叶慎寻就在驾驶座开着车。为了蹭他热度,喝醉的我还非要他注册微博,关注我们“爱信不信”的ID。也不知道好几年过去,他还玩微博吗?如果他玩,那我就玩儿完了。

“啊啊啊!我忘记了,姐妹!”刘大壮在那头似真似假地吼。

“我信你个鬼!”

摔了电话,我就瑟瑟发抖去查看粉丝,希望看见叶慎寻早已取消对这个ID的关注。

显然,老天不会这么帮我。尽管他无头像、无简介等等,看起来像个僵尸粉,可他还是坚挺地躺在零星的粉丝列表中。

应该没这么巧?

度蜜月呢,谁有空刷微博。再说,他不度蜜月也不刷!

我抱着侥幸心理正分析局面,丁零零,手机大响。

夜深人静的这通来电,莫名让我额头冷汗一冒,捂着过快的心跳。

十几秒过去,我才有勇气探身去看显示最终眼一闭,崩溃接起——

“刘维。你最好有非常充足的理由,才敢挂了电话又打来。”

不知道我此刻就像一只惊弓之鸟,心情极为复杂吗!

生怕!

生怕,是他。

“别㞞,姐妹,我已经把微博删了,这不特意来告诉你一声儿吗!”青年在电话那头邀功。

我眨巴几下眼,企图平息怒气:“删掉不行,直接注销。”

否则他行事那么抽,难免哪日又给我挖坑。

可刘大壮也不怎么玩儿微博,搞不懂注销流程,我只好一步步教导。

身为孕妇的盛杉这个点一般已经休息了,为避免吵她,我刻意出厅,往空荡的院子里去——

“先打开客户端,然后点击‘我’字,找到账户设置,点进去,就有注销选项,看见了吗?”

不知为何,刘大壮好歹一个计算机专业学生,此刻像个手残,来回重复:“没呢,没看见啊?我俩系统是不是不一样?你的是IOS,我的是安卓。”

“安卓和IOS差不了太多,你再仔细……”

“细”字还没来得及落地,一道影子,清晰地覆盖了我眼底所有景致。

我俩是面对面撞上的,他疑似刚摁了密码踏进院子。估计先一步听见我的声音,僵在那里,看我捧着手机由远及近。

黑暗中,彼此的轮廓与眼光都好似蒙上阴影,单靠院里的几盏昏灯,根本驱不开。

从前形容魏光阴,我最喜欢的词,是长身玉立、惊才风逸。

我以为,只有这样的美好才值得我铭记在心。

殊不知,原来仅仅需要一双黑洞洞的眼睛和一个荒唐自嘲的表情,就足够我心生疮痍,结出硬痂,却无力剜去。

我依然是捧着手机的姿势,好半晌才找回声音:“快、快……”

其实开场白,我是想祝他快乐。毕竟新的一年刚开始,有个好兆头总没错。可我甫一张嘴,竟不知自己究竟该说“新年快乐”,还是“新婚快乐”。

刘大壮不知我经历了什么,以为我催他呢,很高兴地说:“别催,别催,姐妹,找到了!我现在就把ID注销,一会儿再黑进网站将遗留痕迹抹去,保管叶总一辈子都看不见这条消息。”

而恰巧,我一时手抖摁到了免提键。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我的忐忑少了些,因为有人替我挡刀。

就算要死,也是刘大壮先死,嗯。

“呵呵。”

男子突然在夜色里笑,怪好看的。

我眼皮一跳,这才回神来挂电话,结结巴巴地问:“你不、不是度蜜月去了吗?”

他却没回答我的意思,只鬼使神差道:“不过如此。”

“呃,嗯?”

趁我不明所以之际,他忽然越过安全范围,近身来捏我的脸,牢牢拖到针扎一样的视线下方。

良久。

“差点认不出来。还真是你,程改改。”

说完,叶慎寻撤身,掸了下手,好像方才碰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持续失笑——

“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吧,”他讲,“谁离了谁真不行还是怎么的?假死这种鬼谎你都能扯出来。如果记忆没出错,我早就放你和你的光阴双宿双飞了,就那么怕我死缠烂打?”

他嫌弃的动作和嘲讽的口吻配合得相当好。刹那间,连我都以为自己有这样十恶不赦的想法,直想下跪认错。

可是,下跪有意义吗?他已经结婚了。

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以我之名,冠他之姓的人,终究把这份权利给了别人。

“我俩什么时候能停止演这种虐心戏。”不一会儿,我强打精神开玩笑,“就不能走走怀旧路线,好好坐下来聊聊天?”

叶慎寻眸一黯:“聊什么,如何摆脱烂桃花的心路历程吗?”

他咄咄逼人,我有点快撑不住的感觉,只好胡扯:“不是啊,从黄金单身汉变身人夫的心理路程也能谈。最近写这种类型的小说,差点素材,大不了稿费分你一半。”

“嗯。”

他忽然后退几小步,看似闲适地往院里的石凳上坐,瞧着我,仿佛真要聊天似的:“开始吧。”

是我错了。真的。

我错在以为自己能接受他结婚这件事,就能从容面对他。

“要从哪里开始呢?”他终于别开目光,蜷着手,冥思苦想,“从你离开公寓的时候说吧。”

口吻虽云淡风轻,声音却是坚硬的——

“程改改,我差点,就死在那天了。”

如此平铺直叙的一句,却令我的鼻腔霎时翻起酸意。

当日情形历历在目,我如何推开面前这个人,冲进大雨里,被光阴捡回家。那锥心刺骨的一幕,同时刻进了叶慎寻的眼睛。

说好不追的,说好不看的,说好放她走的。

可若是每一句“说好”都能做到,世上就没有“失信”这个词了。

反正他很丢脸,他没做到。

“抱歉,叶公子。”我察觉喉咙一痛,吐出的声音都涩涩的,“伤害你不是我的本意。”

我只是必须在“伤害他”和“摧毁他”里选择一项,两者取其轻。

当初恶病缠身的我,有今天没明天,如何许他期望的每一天?

比起让他接受从此没有我的人间,不如让他怀抱恨意,和我攀比谁过得更好一点。

我曾经设想,若上帝垂怜,肯让我平安走下手术台,我就把所有的不舍和难言之隐说给他听。非得感动得他当场立遗嘱,未来的钱全归我才甘心。

我要告诉他,你知道那些药多难吃吗?那小半年里,我吞到味觉失灵,连最爱的麻辣火锅也尝不出味道。

当时我恍然大悟,原来活着已经是那样奢侈的一件事情,若还能额外拥有一份厚重的爱,我就应该去争取,即使做渣女也在所不惜。

可没办法,谷朵怀孕了。

曾经颠簸半生的我,终究不够狠,至少没狠到看一个鲜活的生命,自出生就背负沉重的壳。

我背过,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我可以为了一份等候千年的感情,用尽手段,抢世上很多的东西。唯独,不忍抢一个手无寸铁的孩子的父亲。

我试过的,叶慎寻,我为你回了国、狠了心,却依旧没成功。

所以……或许是的……叶慎寻,我爱你。

迄今,我仍无法阻止自己对你的爱意,可我们都对命运的安排无能为力。

哪怕,是你。

“伤害我不是你的本意。欺骗我,是吗?”男子眼一闪,头偏得飞快。不肯再让我看清表情。

“算了。”不待我回答,他苦笑,“不重要了。”

我想说,重要的。

起码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演独角戏。奈何缘和份两个字,一旦分开,不是无缘,就是没份了。

“真奇怪,程改改,你离开那些日子,我反而看清很多事情。以前,我眼里容不得一粒沙。认识你以后,我却将一把沙都揉进去,糊了眼睛,装失明。事实上,我没瞎啊。我甚至能感觉到,你对我总有几分真情,然而,终究比不上你对他满腔热忱。一旦选择来了,你总会与我背道而驰。我只是不想被选择了,程改改,你明不明白?”

“至于死亡消息……”

那人顿了下,才道:“我不傻,并非没怀疑过真实性,但每当控制不住要去追究,就有一个声音说,她活着,在别人身边,与她死了,退出你生命,又有什么分别呢,叶慎寻?这样一问,我就清醒了,开始逼自己接受你死去的事实。渐渐我发现,难受肯定是会的。至于难受的程度……也不过如此。”

他嘴里的不过如此,原来暗指此。

“大概潜意识知道会被抛弃,因为被放弃过太多次,感官都麻木了似的。所有以为会崩溃的时刻,如今总算都熬了过去。虽然艰难,总算是走过了。”

这回,他总算摆正头看我。

见我怔怔望着他,哑口无言的样子,男子好像尝到胜利的快感,再度失笑,态度比刚才柔软许多——

“没办法,谁叫我前半生太得意?听说人若是太得意,就容易从天上摔下去。要想重新回到天上,需要经历一件比摔倒更痛的事情。这件事情,我想我已经历过。所以,我要回到可以呼风唤雨的天上去了,再没什么能绊住我的脚。至于你,程改改,你就留在有他的人间吧。就像你常挂嘴边的,仙人与凡人恋爱,会遭天谴。”

“我和你,天上与人间,本不该相遇。”

好素材。

听完所有,我脑子里只冒出这仨字儿来。

卡文的时候找叶慎寻总没错,他从以前开始就是我的灵感来源,因为嘴够毒,金句频出。

没想到,如今他控诉的是我,说已经放弃我,我还是觉得他很棒。

“嘻嘻。”我不明所以跟着笑,“看样子顾圆圆的梦想真要成真了,她总算能把我捧为一线作者。”

兴许是我笑得不够真诚,叶慎寻觉得硌硬,当即起身,掰开我攥紧的拳头,将一串钥匙放我手里,要我转交给周印。

“只有我那层是密码锁,其余都是钥匙,他知道该怎么做。”

我脑子尽量转快,还是没太懂他意思。

他的目光恍惚有过一滞,唇线稍松:“那栋楼位置不好,留着也没什么用,打算卖了,给她建个基金,作为打入圈子的媒介,毕竟圈儿里的人都势利。”

哪栋楼,曾留过什么回忆,哪个她,我没自虐到再去追究。

“嗯,挺好啊。”

我面无异色收下钥匙,寒暄:“这么晚,你就为这事儿来?”

他点点头:“最近慎周有个重要项目,才改了旅行日程。明早的机票,想着走之前把该解决的问题都解决。”

不动声色扔刀子的本事有增无减。

“行,我明天转交,这会儿两个人估计都睡着了。”我搓搓无端冰冷起来的手臂,竭尽所能地礼貌道别,“那我先进去啦?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旅途愉快。”

这句是真心的。

叶慎寻,要愉快。像你没遇见我之前那样。

呼风唤雨,举世无双。

叶慎寻和谷朵度蜜月的地方在北欧。

别问我怎么知道。

我手贱呗,想去查看刘大壮到底有没有把ID注销掉。结果一走神,ID输成了叶慎寻的,点进去发现有惊喜,原来的僵尸粉账号突然活过来,不但有了简介、头像,还有官方认证——

叶氏集团少东、慎周总经理。

太浮夸了吧。

若换作从前,我约莫要转发嘲笑,外加一个冷艳白眼。

可这毕竟不是从前。

于是我只能瞧着曾经熟悉的人,与另一个女孩,在我不熟悉的地方,拍下星光璀璨的照片,并作为头像。

照片没有婚纱照那般富丽华贵,只是简简单单两个人。他穿一件单薄的烟灰色毛衣,她穿米色连衣裙,站在漫无边际的银河下相视而笑。

不算很开怀,却透出温馨。

叶慎寻大婚,滨城谁人不知,普通小老百姓最乐见豪门恋情曝光。外加他这番高调秀恩爱,给削尖脑袋找素材的媒体提供了热门,几夜间粉丝就如潮。

刘大壮和好淑女也看到了热门,不约而同朝我发来“问候”。

“这芬兰的极光,确实绝了。”刘大壮那厮“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的手指正要点“删除好友”键,他像有感应,又补一句:“回头我也带姐妹去看!”勉强挽回。

“我才不稀罕极光。”我努力做出不在乎的样子,“我喜欢乡村、森林,老旧的地方。星辰大海,不适合我。”

刘大壮自知在我心口插了一刀,过意不去道:“不稀罕极光,《绿光》怎么样啊亲?”

差点我又暴躁了,以为他吐槽我头顶带绿,解释半天才明白他是要请我去看孙燕姿演唱会。

要说偶像,我其实没特别专情于谁,只不过听孙燕姿的歌曲多一些,喜欢她特别的声线。如今逮着机会敲竹杠,不去白不去。

滨城前两年刚建成的体育馆,还很新,能同时容纳两万人。

门口是一幅孙燕姿的巨幅海报,上面写着演唱会主题:在世界中心呼唤爱情。

于是乎,我高高兴兴地等着刘大壮一起来呼唤,结果这家伙失约了。因为他妈在买菜回家的路上被电动车撞了,说没大碍,他还是不放心:“得去医院看看。”

一听他不来,我竟隐约松口气,好像这才是我需要的。

我需要一场足够淹没我的盛大,才能让泄漏的悲伤毫不起眼。

《开始懂了》《绿光》《天黑黑》……

演唱会现场,经典老歌一首接一首,我也随大溜地跟着和,声嘶力竭、不哑不休。

吼到兴起,我跳上座椅,将手机当作话筒,怼在嘴边嘶吼——

“我真的懂!你不是喜新厌旧!是我没有!陪在你身边当你寂寞时候!别再看着我!说着你爱过!别太伤痛!我不难过!这不算什么!只是为什么……”

眼泪,会流,我也,不懂。

看我唱着唱着就嗨了,嗨着嗨着就哭了,旁边有两个结伴来观看的小姐妹主动搭话。A抽抽答答地问我:“看样子,你也喜欢孙燕姿很多年了啊,呜呜呜。”

我模模糊糊好像点过头,又听见B说:“我喜欢她十年了。”

A不认输:“我喜欢她十二年了!”

“你呢?”A想起什么,问我。

我感觉脸上坠落的东西抹都抹不及,只好敷衍一句:“……千年。”

“哈?”

A以为自己听错,我却实打实地听见了自己不成调的声音。

“两千年。”

我说。

那夜,回到盛杉家,我筋疲力尽。

明明没喝酒,也没做过量运动,却感觉小死一回,将所有的力气都花光了般,倒床就睡,连外套也忘记脱。

醒来已是午后两点,腿和胳膊悉数僵硬。

我挪了很久,才勉强从床上爬起,慢慢恢复知觉。

我站到窗边,拉开窗帘。外间春光大好,如画如卷。

“醒了?”

盛杉不知何时出现在门口,孕肚明显凸起。好在她早年有功夫底子,行动没看出什么不利索。

不用猜,她肯定知道微博的事,那恩爱秀得沸沸扬扬、尽人皆知。可她不提,只说用人临时请假:“家里除了汤没其他东西。给你做了汤泡饭,将就吃吧。”

汤泡饭的吃法还是我教她的。

上大学的时候,她不爱吃食堂,老拉我去校外打牙祭。

我不好意思每次都让她请客,却也实在没闲钱次次下馆子,索性把祥和里院长的绝活拿出来献丑,没想她还挺受用。

“哇,还有西红柿炒蛋!”

上桌的时候,我一眼望见。

盛杉耸肩,没觉得有什么的样子:“其他菜油烟味太重,再说我也不会。”

言下之意是,如果她会,她已经做了,导致我拢长发的手抖了抖:“盛杉,是不是周印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直接告诉我!不用收买,我也会为你背炸弹。”

她摸摸我的头:“以为我家周印和你家叶慎寻一个样啊。”

话落,她总算意识到不妥,吐了下舌头卖萌:“呸,抱歉抱歉,别人家、别人家的。”

……

可当我喝着汤泡饭,吃着番茄炒蛋,那瞬间,我原谅了所有。

谁不渴望平凡简单的幸福呢?

大风大浪放在年轻的时候,或许是一段传奇,足以一生铭记。可风走浪退,望着一片狼藉,你还是会想念之前见惯的溪涧。

它翻不出绝美浪花,却能在你累了想歇息的时候,给你一点甘甜。

叶慎寻不过是累了,想歇息了。而我是他生命中的风浪,不是溪流。

我得放他离开。

如同当年,痛彻心扉去放弃一个叫光阴的男孩。

说曹操,曹操到,光阴来电。

我当着盛杉面接起,假装自己还有人在意:“喂,光阴啊。”声音又甜又嗲。

青年约莫抚了抚下颌,纠结的表情不用看我也能猜到。

随便问了几句,他直奔主题:“我近期要回国。”

“什么?你要回国?”我忙不迭地打开手机免提,“不用啦,盛杉在滨城呢,我能出什么问题?你好好在美国经营子公司,为这点破事来回跑没什么意义。”

电话那头又一阵静默。

“那个,是蔻蔻毕业了,想回来看看。她在国内举目无亲,我不太放心。”

“……”

蔻蔻是谁?

接收到盛杉揶揄的目光,我咳嗽几声,丢脸地挂了电话叮叮咚咚上楼去。

好吧,事到如今,我再不愿意,也得接受,这个女孩注定在我的生活中有姓名。

蔻蔻就是魏光阴那位小厨娘。

她姓梁,籍贯滨城,父母双亡,八岁那年被送到美国姑姑家念书。

梁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她的姑姑嫁得却挺好,只是人微言轻,在大家族里说不上什么话。蔻蔻为了不让姑姑为难,从小就十分乖巧。念书和生活都不怎么叫她操心,更烧得一手好菜,才有与魏光阴的乌龙相遇。

如今她研究生毕业,想离开姑姑的羽翼,自己闯一番天地。

听国内的同学说,她们文学研究专业如今在国内也很有前景,于是她动了回国的心思。单枪匹马,倒颇有勇气。

我和蔻蔻并无交情,但见魏光阴对她如此上心,好歹白吃了一年多魏家饭,这人情得还。于是我不情不愿地向魏光阴要了一份她的简历,回头就递给顾圆圆。

她是出版公司老板的千金,加上前不久出版公司被评为全国百佳之一,如果专业对口,先给蔻蔻找份工作稳定下来应该不成问题。

那阵子我刻意关了网络,忙乎些有的没的,日子好似顺遂了些,连带新坑都有了想法。

这天,我正趁外间风雨大作,窝在房间里奋笔疾书,一道我以为永远不可能响起的手机铃声,伴着风雨的怒吼,将我袭击。

“……”

“……”

电话已连接,两边却沉默。

我沉默,是因为我不知道他意欲何为。他沉默,估计是觉得打脸来得太快。

一个月前,他还在院子里信誓旦旦和我说什么天上人间,不再相见。这天上和人间的距离,未免太近了吧,我都有些傻眼。

“搞什么?”

最后还是我先大气地开起玩笑:“事先声明,我不好婚外恋这口啊。”

叶慎寻终于放松,却没心情接我的茬,言简意赅道:“来叶氏医院。慎星醒了,要见你。”

叶慎星这小子,再不醒,我就要将他忘记了。

“不可能的,橙橙。”

他口齿清晰,貌似比他出意外之前的状态更好,只是脸看上去略微苍白:“那些帮助过你的人,你才不会忘记。”

遣词造句水准尚待提高,但我的心怎么就软得一塌糊涂呢。

自打拉萨那场意外后,我其实没什么机会见到他。

叶慎寻他爸叶忻手段高明,自然不肯让我这个始作俑者再接近他的儿子,哪怕叶慎寻手段通天也不行。毕竟撒旦的招数,都是从撒旦他爸那儿耳濡目染的。

好几度,我都想说声对不起。却又觉得,有的东西不是一声抱歉或感谢就能抹去的,所以我选择不说,放心底。

叶慎星刚醒来就活跃得很,叽里呱啦说一通,还老神在在地吐槽:“橙橙,我哥太傻啦!他居然找了个和你长得很像的女孩子来冒充你,还让我叫嫂嫂,我可是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下子就看出她是假的了!”

“哦,呵呵。”我干笑,不知怎么接话好,随便问道,“那你怎么认出来的?”

他突然露出一抹只属于少年的红云:“因、因为,大哥让我叫她嫂嫂啊!橙橙你答应过,将来嫁给我。你不会骗我,所以那个女人肯定是假的!”

逻辑,神了。

本来吧,我想用榔头敲醒他整日胡思乱想的脑袋。转念一想,嗨呀,这不活生生一出虐恋情深戏吗?

如果我真嫁给叶慎星,意味着叶慎寻得常常见到我,届时还得憋屈地叫我一声弟媳,家产也得被我分走三分之一。

我要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什么天上人间?

老子是大宝,要和他天天见!气不死你!

正当我琢磨着要怎么开始这场大戏,医院花园里,我又见到了叶家那两位出类拔萃的人精对峙。

第一次,叶慎星为了救我受伤,在手术室里生死不明。

叶忻雷厉风行地抬手,给了叶慎寻一耳光:“你的自由完了。”

那天,我见男子颧骨发抖。因为丢脸,也因为害怕。怕自己的一时冲动,葬送弟弟的一生。

第二次,就是现在,叶忻指责叶慎寻不该将我带来医院。

这次他没挨打,也没有回嘴,只是沉沉稳稳地立在花园中央,沐了一脸日光。

此情此景,我忽而想起偶然见过的一句话: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是一个人在角落,而是站在许多人中间。

其实,我一直想告诉叶慎寻。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第一个想起他。

光阴的孤独,任谁都能一眼看穿,可他不同。

他的孤独,是与烟火一样的热闹。世人只见其艳,不见其背后落寞的烟。我有幸见过那团烟,才总想去做点燃他的火。即便无法拯救那份孤单,愿共燃。

“你确实不该叫我来。”

叶忻一走,叶慎寻转身对我。

或者说,不应该以他的名义叫我来。

如今他是有妇之夫,加之我和谷朵容貌相似,稍微有心的人扒一扒,估计他们叶氏的股价就得跌宕。

叶慎寻掐掐太阳穴,回避了我的话,只问:“慎星状态还好吗?”

我略一默,好半天才语气哀婉地对他说了两个字:“快跑。”

要不说他是人精呢。

只需一个表情,加两个字,他就能明白我想表达的所有意思,风驰电掣地朝着叶慎星的病房跑去,毫无形象。

花园就在病房大楼前,距离不远,可楼层高。叶慎寻被我凝重的神色给吓住,等不及电梯,扭头就上了步行楼梯,中间还撞翻好几个医生与护士。

等他跑到十九楼,推开病房门,看见一手拿吮指原味鸡,一手拿奥尔良烤翅的弟弟,内心是崩溃的。

“程、改、改。”

他回头来寻我,咬牙切齿。

我明知故问:“怎么啦?”

他依旧皮笑肉不笑:“现在问你‘快跑’这两个字什么意思,是不是太晚了?”

我维持满脸无辜:“没什么意思啊。就是只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突然想见见哇。”

哐啷。

有人脸色悉数黑了,有人的炸鸡全部掉了。

那日,十九楼的走廊鸡飞狗跳。

叶慎寻是练家子、腿又长,可是,我机灵啊!

比起抓住我,打死我,明显他更在意他们家一天的股市行情,所以我专往人多的地方跑。

我一跑进人堆,他就得躲一遭,我俩来回躲猫猫的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最后还是我身体吃不消,举手投降,一番话说得漂亮:“怎么样?现在有没有感觉全身通畅?腿不抽筋了,脑袋不疼了,浑身热血沸腾、吃吗吗香。”

他猛地刹车,站在距我五步之遥处。

过了一会儿,见叶慎寻还没有想搭话的意思,我扶着墙补充:“运动能消解郁闷,这是科学证明……”

“你僭越了,程小姐。”

须臾,男子摆正脸色,泾渭分明地叫。

我被他忽然的变脸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眼见对面目光波动厉害——

“在最应该为对方着想的时候,你选择了伤害。在应该干脆利落撂狠话的时候,又要打温情牌了吗,程改改?为什么,老做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

我只是看不得他郁郁寡欢,没打算扯出有的没的,当即也有些委屈涌上。

“那你呢?”我呛。

“假装很努力地在奔向对方,最终还不是半路返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