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必明,令必行
○法必明,令必行。
《商君书•画策》
法令一定要严明,政令一定要实行。
○刑威者强,刑侮者弱。
《荀子•议兵》
刑罚有威严的就能强大,法令受人轻视的就衰弱。
○严于刑罚,疾子法令。
汉•董仲舒《春秋繁露•郊语》
掌握刑罚要严格,推行法令要迅速。
○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网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矫罪漏则民族佚而轻犯禁,故禁不必,怯走侥幸;诛诚,跖、不犯。
汉•桓宽《盐铁论•刑德》
政令严明,百姓就会小心谨慎,制定法律,就可以禁止坏人坏事。捕兽的网孔过大,就会使野兽跑掉,法律不严格,犯罪的人就会逃脱法网。罪犯漏网,百姓就放肆而轻易犯法,所以法令不坚决执行,胆怯的人也会怀着侥幸心理去犯罪;诛罪确实实行,即使跖、趼一样的人也敢犯法。
○严刑峻法,破奸轨之胆。
《汉书•贾谊传》
只有实行严峻的刑法,才能使奸伪不法之徒心惊胆裂,不敢干坏事。
○法轻利重,安能绝乎?
晋•葛洪《抱朴子•酒诫》
法律规定的惩处很轻,而他从干坏事当中获得了利益却很大,这样怎么能够禁绝犯罪呢?
○无赦之国,其刑必平;多敛之国,其财必削。
隋•王道《文中子中说•王道》
对罪犯不随便赦免的国家,它的刑罚必然平和;大量搜刮人民财物的国家,必定会使国家的财政收入越来越少。
○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而蜀大化。梁武帝每年数赦,卒至倾败。夫谋小仁者,大仁之贼。
唐•吴兢《贞观政要•赦令》
诸葛亮治蜀十年不赦,而蜀国大治,社会秩序很好。梁武帝每年赦免好几次犯人,最终却灭亡了。贪图小仁的人,必定损害大仁。
○能生而能杀,国必强。能生而不能杀,国必亡。
唐•李筌《太白阴经•刑赏篇》
能使人生存同时又能诛杀,国家必定强盛;只能使人生存,而不能诛杀,国家就必然要灭亡。
○措刑由子用刑,去杀存乎必杀。明法峻典,自古而然。
《旧唐书•高祖本纪》
设置刑法是由于要使用刑罚,取消死刑的条件在于必须施行死刑。使法制严明,典章严厉,从古就是这样。
○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
宋•朱熹《朱子语类》卷一○八
执法应当以严为根本,而以宽作为辅助。
○教之不从,刑以督之,惩一人而天下知所劝戒,所谓以辟止辟,虽曰杀之,而仁爱之实已行乎其中。
宋•朱熹《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经过教育而不听从,就要用刑罚来责罚他,惩治一个人,使天下人都知道政府鼓励和惩戒的是什么,这就是所说的用法律来禁止法律,虽说是杀了人,但其中行的却是仁爱之实。说明惩处少数坏人,能使多数人得到教育和警惕,这是对人民最大的爱护。
○简孚有众,惟貌有稽,无简不听,具严天威。
《书•吕刑》
事实有疑问,可以依靠广大民众进行核对检验,即使是细小的情节也要谨慎对待,没有事实根据的就不要论罪,这样才能维持天一样威严的法律权威。
○用民之死命者,则刑罚不可不审。刑罚不审,则有辟就,有辟就则杀不辜而赦有罪。
《管子•权修》
决定人民生死,就不可不审慎地使用刑罚。如果刑罚不审慎,就会使坏人逃罪和好人蒙冤,出现杀无辜而赦有罪的现象。
○喜怒无度,严诛无赦,臣下振恐,不知所措,则人反其故。不啎,则法数日衰而国失固。
《管子•七臣七主》
喜怒无常,严行诛罚而不讲宽赦,臣下震恐,不知所措,人们就只好回到巧谋虚伪的状态。如不觉悟,法令政策就数日内失去效力而国家不稳。
○断事以理,虚气平心,乃去怒喜。若倍法弃令而行怒喜,
祸乱乃生。
《管子•版法解》
以理断事,要心平气和,排除个人喜怒。如果背弃法令而按照个人喜怒行事,祸乱就会发生。
○乱世烦政,非无法令也,其所诛赏者非其人也。
《管子•七臣七主》
乱世的烦苛政治,并不是没有法令,而是赏罚与其人的功罪不适当。意谓执法量刑不当会导致烦政乱世。
○凡轻诛者杀不辜,而重诛者失有罪。故上杀不辜,则道正者不安;上失有罪,则行邪者不变。
《管子•参患》
凡轻易杀人的,容易杀了无辜之人;而把杀人看得很重,下不得手的,会遗漏真正的罪犯。国君杀了无辜之人,那些行为正派的人就心怀不安;遗漏真正的罪犯,干坏事的就不会改正。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论语•子路》
刑罚不得当,老百姓就会手足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