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神障碍的特点

目前看来,大多数精神障碍并没有明确的病因与发病机制,也没有明显的临床体征和实验室指标上的异常。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在精神障碍的发病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症状表现复杂。一般而言,精神障碍病程迁延,容易复发,防治手段较为局限,疾病造成的经济和社会负担较重。

(一)疾病病因的复杂性(1)

精神障碍与躯体疾病一样,均是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但生物学的易感性仅是精神障碍发病的必要因素,不足以解释全部病因。精神障碍的生物学病因大致上可以归结为遗传、感染、创伤、躯体疾病、营养不良、使用药物或毒物等。在大多数精神障碍患者中,遗传与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决定了个体是否发病。遗传因素与发病之间并非确定的因果关系。某些感染、躯体疾病与精神障碍则可能存在因果关系。心理、社会因素既可以作为病因在精神障碍的发病中起重要作用,也可以作为影响因素来扰动精神障碍的产生和发展进程。

(二)临床症状的多样性

精神障碍的临床症状通常具有如下特点:

(1)精神症状的出现不受患者主观意识的控制,即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症状是否出现,以及何时出现,并不受患者本人的主观意志所控制。

(2)患者出现精神症状后,一般难以通过转移注意力来使症状消失。

(3)精神症状的内容与患者所在的客观环境不相称。

(4)精神症状不同程度地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对其学习、工作或生活造成困扰。

(5)精神症状的临床表现多样化。常见的精神症状有:错觉、幻觉等感知觉障碍,妄想、思维破裂等思维障碍,注意涣散、注意增强等注意障碍,遗忘、记忆减退等记忆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痴呆等功能障碍,情绪低落、焦虑等情感障碍,意志增强、意志减弱等意志障碍,木僵、违拗等行为障碍,谵妄、昏迷等意识障碍。通常情况下,精神障碍患者对自身的精神状态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即自知力缺乏。

(三)疾病病程的迁延性

多数精神障碍病程迁延,绵延数年,甚至持续终生。例如,一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为渐进性发展病程,或者每次发作都导致人格的进一步瓦解,病情不断加重,最终导致长期住院。

(四)治疗手段的局限性

精神障碍的治疗手段,主要分为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电抽搐治疗等几大类。对于多数精神障碍而言,药物治疗是最重要、最常见的治疗手段,口服药物则是其中最普遍的治疗方法。心理治疗主要针对康复期的重型精神障碍、神经症性障碍等具有较好沟通能力和自知力的患者。电抽搐治疗则是针对有强烈自杀、自伤企图和行为的患者,极度兴奋躁动,拒食、违拗或木僵患者,以及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患者,具有明确的治疗适应症。因此,总体而言,口服治疗药物,是治疗大多数精神障碍的主要手段。

(五)疾病预后的不确定性

精神障碍的预后具有高度个体化特点,无法一概而论。以精神专科医院经常收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例,大约有1/3的患者能获得临床痊愈,有1/3的患者则残留精神病理症状,剩下1/3的患者可能出现症状的恶化。即使是临床痊愈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疾病深刻地影响了患者的生活,其康复之后回归社会之路亦是一种挑战。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则陷入“住院—出院—复发—再住院”的怪圈,即出现“旋转门”现象。具体而言,具有发病年龄晚、起病急、病前人格相对健全、有明显的心理诱因等特点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大概率具有相对较好的疾病预后。同时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是影响患者治疗预后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