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工程测量
- 蓝善勇 刘凯 陆鹏 蒋喆主编
- 2300字
- 2021-11-06 14:43:23
任务1.4 掌握水准测量的方法
1.4.1 水准点及水准路线
1.水准点
水准测量一般是在两水准点之间进行的,水准点是通过水准测量测定其高程的固定标志,一般以BM表示。水准点应按照水准路线等级,根据不同性质的土壤及实际需要,每隔一定的距离埋设不同类型的水准标志或标石。
水准点有永久性和临时性两种,永久性水准点由石料或混凝土制成,顶面设置半球状标志,在城镇区也有在稳固的建筑物墙上设置墙上水准点。图1.4.1(a)所示为永久性水准点,单位为mm,图1.4.1(b)所示为墙上水准点。水准点也可用混凝土制成,中间插入钢筋,或选定在突出的稳固岩石或房屋的勒脚,图1.4.1(c)所示木桩为临时性的水准点。
图1.4.1 水准点
2.水准路线
为了便于观测和计算各点的高程,检查和发现测量中可能产生的错误,必须将各水准点组成一条适当的施测路线(称为水准路线),使之有可靠的校核条件。在水准路线上,两相邻水准点之间称为一个测段。
图1.4.2 闭合水准路线
水准路线有以下三种形式:
(1)闭合水准路线。闭合水准路线是由一个已知高程水准点开始,顺序测定若干待求点后,又测回到原来开始的水准点。这样的水准路线称为闭合水准路线。如图1.4.2所示,BM为已知点,1、2、3、4为待求点。图中箭头方向表示测量时观测前进方向。
(2)附合水准路线。由一个已知高程水准点开始,顺序测定若干个待求点后,最后连测到另一个已知水准点上结束的水准路线,称为附合水准路线。如图1.4.3所示,A、B为已知高程点,1、2为待求点。
图1.4.3 附合水准路线
(3)支水准路线。由已知水准点开始测若干个待测点之后,既不闭合也不附合的水准路线称为支水准路线。支水准路线要往返观测。如图1.4.4所示为支水准路线。BM点高程已知,A、B为待求点。
1.4.2 水准测量的施测
1.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
图1.4.4 支水准路线
图1.4.5所示为普通水准测量示意图。BMA为已知水准点,其高程为90.310m;BMB为待定高程的水准点。观测方法如下:
(1)在已知点BMA立水准尺作为后视尺,选择合适的地点为测站,再选合适的地点为转点TP1,踏实尺垫,在尺垫上立直前视尺。要求水准尺与水准仪之间的水平距离即视线长度不大于100m;前视距离与后视距离大致相等。
(2)观测者首先将水准仪粗平;然后瞄准后视尺,水准仪精平,读数;再瞄准前视尺,精平,读数,记录者同时记录并计算出一个测站的高差。
(3)记录者计算完毕,通知观测者搬往下一个测站。原后尺手也同时前进到下一个站的前视点TP2。原前尺手在原地TP1不动,把尺面转向下一个测站,成为后视尺。按照前一站的方法观测。重复上述过程,一直观测至待定点BMB。
图1.4.5 普通水准测量
(4)记录者在现场应完成每页记录手簿的计算校核项,即
2.水准测量的记录方法
水准测量中的观测读数要记录在手簿上,普通水准测量记录的表格见表1.4.1。在水准测量记录表中的计算校核,只能检查计算是否正确,不能检查观测和记录是否有错。
表1.4.1 普通水准测量记录表
1.4.3 水准测量的检核方法
1.测站校核
为了及时发现观测中的错误,保证每个测站的高差观测的准确,可以采取测站校核的方法。测站校核有两种方法。
(1)两次仪器高法(也称改变仪器高法)。在水准测量中,每一测站上用不同仪器高度来测定相邻两点间的高差两次,要求两次观测时要改变仪器的高度,使仪器的视准轴高度相差 10cm 以上。若两次测量得到的高差之差不超过限差,则取平均高差作为该站观测高差。两次仪器高法也可以采用两台仪器同时进行测量的高差进行校核。
(2)双面尺法(也称红、黑面尺法)。仪器高度不变,观测双面尺黑面与红面的读数,分别计算黑面尺和红面尺读数的高差,其差值在5mm以内时,取黑、红面尺所测高差的平均值作为观测成果。红面尺的常数分别为4.687m和4.787m。
2.水准路线校核
测站校核只能检查一个测站所测高差是否正确,但对于整条水准路线来说,还不足以说明它的精度是否符合要求。例如,从一个测站观测结束至第二个测站观测开始时,转点位置若有较大的变动,在测站校核中是不能检查出来的,但在水准路线成果上就反映出来了,因此,要进行水准路线成果的校核,以保证全线观测成果的正确性。
图1.4.2所示为闭合水准路线,已知BM点高程,通过测定1、2、3和4点高程后,再测回到BM点,测出的BM点高程应与原已知高程相等作为校核。
图1.4.3所示为一条附合水准路线,已知A 点和B点高程,通过测定1、2点高程后,再测到另一已知B 点,测出B点的高程应与原已知高程相等作为校核。
对于支水准路线,如图1.4.4所示,通过往返测量测定BM—B点高差,进行校核,往返测量高差的绝对值应相等,符号应相反。
1.4.4 水准测量应注意事项
(1)在测量工作之前,应对水准仪进行检验和校正。
(2)仪器应安置在稳固的地面上,以减少仪器下沉。在光滑地面上安置仪器,应防脚架滑倒,损坏仪器;在泥地上观测时要踩实脚架。
(3)前视和后视距离应大致相等,以消除或减少仪器有关误差及地球曲率与大气折光的影响。
(4)视线不宜过长,一般不大于100m;视线离地面的高度,一般不少于0.2m。
(5)水准尺应竖直立于桩顶或尺垫半圆球上,要注意水准尺的零端在下。尺垫位置要稳固,立尺点及尺底不应沾有泥土杂物。
(6)视差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读数的精度,读数前,应注意消除视差。
(7)读取后视、前视读数前,应调节微倾螺旋,使水准管气泡居中,符合水准器两边半圆弧吻合,然后读数。读数要准确、果断和声音洪亮,读数后还应检查气泡是否居中。尺的像有正像或倒像,均应从大到小读取读数,并估读至毫米,该取四位数。
(8)记录读数时,记录员边记边回报,以便核对;记录要完整、清楚、正确;记录有误时不准擦去及涂改,应按规定进行修改。
(9)要注意保护好仪器的安全,搬站时要一手抱住仪器,一手抱住脚架。仪器不能让雨淋或烈日曝晒,应撑伞遮挡。仪器在测站上,观测者不要离开,要保护仪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