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残疾人政治权利与民事权利立法的一般思考

在《残疾人保障法》本次修改中,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残疾人的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进行正面的、列举式的规定。建议在《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总则”之后,增加规定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三章,以实现对残疾人权利的平等保护,从而进一步实现《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