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关于夏文化与商文化

夏商考古学的主体是关于夏文化的探索和商文化的研究。这是两个互有关联的重大考古课题。为此开展的田野工作最多,研究最为深入。

(一)考古学上的夏文化与商文化

对考古学上夏文化的涵义,曾有不同理解。我们认为:“夏文化”是指夏代在其王朝统辖地域内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核心内容是关于夏王朝(国家)的史迹。因此,它限定在一定时间、地域和族属范围内,既不包括夏代各地其他族的遗存,也不是指夏族从始至终的遗存。

“商文化”的概念亦应作相应的解释。

需要说明的是,夏文化、商文化同后来的宗周文化、秦文化、楚文化一样,是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名称。它们同以典型遗址或最初发现的遗址地名命名的诸史前文化或二里头文化、二里冈文化、小屯文化的命名原则不同,属于考古学与历史学整合层面上提出的命名。

夏、商族属不同,有不同的文化渊源和发祥地。夏族和商族在建立王朝以前,都有一段形成和逐步发展、壮大的历史,并在一段时间内建立了早期国家实体。对夏、商先公时期的遗存,可分别称为“先夏文化”和“先商文化”;而当王朝灭亡后一段时间内,仍有夏族或商族遗民在特定地域、特定条件下继续本族传统并留下他们生活的痕迹。对这后一种遗存尚无恰当命名,或可径称为“夏遗民文化”或“商遗民文化”。为正确区分出什么是“夏文化”和“商文化”并概括其特征与发展演变,自然要涉及对其渊源与身后孑遗的了解。

龙山时代中原地区的各支考古学文化,大都分布在相对独立的小地理单元内。而作为空前强大的广域王朝存在的反映,夏代后期,自二里头文化二期已超越上述自然地理局限,原王湾三期、三里桥、陶寺文化的全部范围;王油坊、客省庄二期、石家河文化的局部范围及周围某些地区,尽为二里头文化所覆盖。商文化的分布态势前后有些变化,但总的看其分布又大大超出二里头文化的范围。夏、商王畿地区及其附近,是夏文化或商文化的中心区,文化面貌具典型性,特征明确,发展阶段清楚。在中心区外围,分布着夏文化或商文化的一些地方类型。它们的文化面貌同中心区有较大一致性,又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具体地说,是在夏文化或商文化占主导地位的同时,或多或少地融合进当地土著文化(或加周围其他文化)的因素。诸地方类型出现的时间,有的与中心区同时,大多晚于中心区,表明它们是夏或商王朝政治势力扩展到当地的结果。从商文化一些地方类型的兴衰交替中,可看出商王朝早、中、晚期统治态势的变化。学者曾根据古史地望和出土铜器铭文的研究,将有的商文化地方类型推测为商代某方国遗存,但有的也存在不同解释。

(二)探索夏文化的基本方法

探索夏文化是一个考古学课题,又是一个从历史文献中提出的课题。用考古学方法探索夏文化,目的是以科学发掘的实物史料为基础,印证文献记载,证明夏王朝的历史存在,复原夏代社会面貌。

由于迄今未发现记录当年史实的夏代文字资料,考古学家只能将那些同文献记载所勾画出的夏王朝时空范围大致相符的考古学遗存列为研究对象。至20世纪70年代,已将探索对象限定在河南西部伊、洛流域和嵩山以南的颍水上游,以及晋西南汾、浍、涑水流域两大片地区龙山时代晚期文化和二里头文化范围内。

商文化完整序列的构建,尤其是确定最早的商文化乃循从已知求未知的途径去探索夏文化的基本前提。但历史上夏王朝和商王朝统治中心都在中原,早商文化又覆盖了二里头文化分布区,两种文化一前一后,二里头文化末尾同早商文化开头有交错,二者文化内涵上亦不乏相通之处,并非泾渭分明、毫无牵连。在二里头文化后期出现了鬲、簋,流行大口尊等早商文化常见器物。在偃师商城初期文化遗存中,又包含圜底深腹罐、圆腹罐、捏口罐、卷沿深腹盆、器盖、擂缽等习见于二里头文化晚期的典型器。二里头文化同早商文化的陶器群之间,呈现出具“连续性”的复杂面貌。如何做出文化因素的正确分辨,并对形成上述文化面貌的历史机缘做出解释,实际涉及对二里头文化三、四期文化属性的判断。学者们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并形成不同的认识。

在探索实践中,学者们还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便是参照文献记载,首先对商代最早的都城(即商汤灭夏后的都城“亳”)做出推定,并以此划定商文化上限,然后再向前推导,把处于夏人主要活动地域、早于商文化、与商文化特征不同、又有交替关系的考古学文化指认为夏文化。

概言之,“时间、空间与相关考古学文化对证法”、“文化因素分析法”和“都城推定法”都有其科学性和可行性,每种方法又有局限或不确定性,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是多年来探索夏文化最常用的主要方法。

(三)难解的夏商文化界定问题

若从1959年算起,有目的、有计划地运用考古学方法探索夏文化,已逾40多年;基于田野工作成果对这一课题的讨论,自1977年登封会议以来,也有二十余载。在中国考古学史上,这是参与学者及发表论著数量最多,争论最激烈的热点。已发表的多种不同观点,不胜罗列。归纳起来,对夏文化的上限主要是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夏文化始于王湾三期文化中晚期或介于王湾三期与二里头文化之间的“新砦期”;一种认为二里头文化一期才是最早的夏文化。关于夏文化的下限,即夏文化同早商文化的分界,则有五种不同主张:在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之间;在二里头文化二、三期之间;在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之间;在二里头文化四期与郑州二里冈下层文化一期之间;在二里头文化四期与二里冈下层文化二期之间(指认C1H9为代表的二里冈下层一期为先商遗存)。此外,也曾提出将晋南陶寺文化中晚期列为夏文化研究对象的意见。

涉及有关的都城,学者间的不同认识,可归纳为“郑亳说”与“西亳说”两派意见。后者又分成“二里头西吧说”和“偃师商城西亳说”两种主张。事实上,“郑版说”与“西亳说”两大阵营在考古新发现面前也都在不断调整、修正各自看法,并呈现出靠拢的趋势。惟至今尚未得出经过考古学实践检验、为学术界公认的结论。

夏文化及与之相关早商文化的确定这两个课题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在1998年发表的《偃师商城与夏商文化分界》一文中曾做分析,于此毋庸赘述。大家都清楚:夏文化同早商文化的界定是进一步朝前追寻夏文化的基点。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最早的商文化至关重要。若早商文化尚不确定,那么如何确定哪种遗存是夏文化,哪种遗存是曾与夏文化并存过的先商文化,就缺乏必要的前提。但界定夏、商文化又谈何容易?它涉及古史观的分歧、夏商年代的不确定性、客观上考古学文化面貌的复杂性及研究者对此的不同理解等等,以至对相关考古遗存的族属及同夏王朝或商王朝(早期)历史的对应关系,存在诸多疑惑。有些是目前学科理论尚无法解答的问题。夏商文化界定遂成为久讼不已、困扰学术界多年的公案。

(四)偃师商城之始建为夏、商王朝交替界标说

偃师商城发现之初,许多学者已意识到这座城址对辨别夏、商文化的意义。有主张夏、商同源的学者提出据此可以解决夏、商断限问题;有学者在“郑亳”说前提下说它的发现为区分夏、商文化提供了“又一个”新的界标。各有不同理论体系,又缺乏必要的论证,当时并未引起学界重视。从材料角度看,偃师商城发现之初,尚不具备对此进行深入讨论的条件。

经十多年的发掘和研究,偃师商城的年代、布局、内涵逐步得到揭示。除个别学者曾指该城(或其晚期)为盘庚所迁之“亳殷”外,对于这是一座商代早期城址,学界一般并无异议。规模庞大又不断扩建和改建的宗庙、宫殿建筑群、宫城后部的祭祀遗迹和池苑、府库类建筑群、多处贵族居住址以及铸铜作坊等重要遗迹,毫无疑问地证明:它绝非一般军事据点,而是具有政治中心性质的都城遗址。现已究明,偃师商城一期之初修筑的宫城和4号等几座宫殿,是该城始建年代的标志性建筑物。经类型学研究,可判明偃师商城第一期的年代,大致同郑州以C1H9为代表的二里冈下层一期相当,又同二里头遗址Ⅴ区H53和Ⅲ区H23为代表的二里头四期(晚段)相当。这也就是这座都城出现于洛阳平原接近实际的年代。

前文提到,在二里头遗址晚期同偃师商城初期,互见对方一些陶器。然而从陶器群整体面貌观察,二里头一至四期有一脉相承的文化特征;而偃师商城陶器群中占主导地位的因素,来源于下七垣文化,同郑州商城属同一系统。其中又以炊器组合的差异最明显:二里头的炊器以鼎、夹砂圜底深腹罐、圆腹罐为主,鬲的数量很少;偃师商城则以特征鲜明、造型规整、发展演变序列清晰的“商式鬲”为普遍。同出盆、罐等平底器,也是从下七垣文化延续下来的。

同时,二里头遗址重要建筑朝向为南偏东;偃师商城城址及城内重要建筑的朝向为南偏西。后者同郑州商城、洹北商城、盘龙城、安阳殷墟惊人地一致。考古和建筑史学家先后提出,上述现象应是建筑物主人观念或文化属性不同的反映。

无论从日用陶器群所标识的物质文化面貌,还是从建筑物朝向反映出的观念,都表明二里头遗址与偃师商城不是同一文化共同体早晚相承的两个阶段,而应把它们看作两个不同族的文化遗迹。后者既与郑州商城同属商文化系统,那么,将早于偃师商城并繁盛多年的二里头二、三期遗址推定为夏代晚期至夏末的都址,应是合乎历史与逻辑的结论。

偃师商城同二里头遗址仅距6公里,中间并无险阻相隔。这座商代早期都城出现在原夏王朝畿内的事实本身,实际上成为发生于夏商之际的一次重大历史事变,即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王朝更迭——夏王朝灭亡、商王朝确立的标志。据偃师商城始建年代,可推知至迟在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已完成了夏商王朝的交替。

这里,不妨重复说明的是:偃师商城是一座商代早期都址,且其最初建筑便是宫殿、宫城,而非军事城堡。它距离夏都二里头几近鸡犬相闻,两方都城不可能并存或对峙于平原地区如此小的空间内,其间只能是一种取代关系。加上该城始建年代明确,综合这几种条件才能说偃师商城的始建具备夏、商交替界标的地位。而“界标”的涵义,是指这座新出现的都址是夏、商王朝更替后产生的、最接近该历史事件的遗存。至于上述考古遗存同相关历史事件之间的时间差,以目前的考古手段尚难准确判断。

夏、商王朝交替考古学年代坐标的建立,使偃师商城第一期(郑州二里冈下层一期与之相当)为代表的最早的商文化得以认定,并由此可推定二里头文化主体是夏文化,惟其第四期(至迟晚段)已进入商代早期,它的特征以继承二里头一至三期传统为主流,又吸收了部分商文化及少量岳石文化因素,应视为商代初年的夏遗民遗存。

我们在二里头遗址和偃师商城多年发掘、研究基础上,提出的“偃师商城之始建为夏、商王朝交替界标”说,并以此作基点区分夏文化与商文化、早商文化与先商文化的方案,是“时空对证”、“文化因素分析”与“都城推定”三种方法相结合在新条件下的应用,具有说服力,得到许多学者重视与赞同。诚然,仍有待考古实践的进一步检验和充实。

(五)考古学所见夏、商文化关系

1917年王国维发表《殷周制度论》[8]以来,“三代文化异同”成为学者们关注的话题。按照我们对夏文化、商文化的理解,拟从已知考古材料出发,对夏、商文化关系做简要讨论。

历史上夏人的主要活动地域伊、洛、嵩山地区,铜石并用时代的王湾三期文化经由新砦期遗存发展为青铜时代的二里头文化。其间文化面貌虽有阶段性变化,然承续关系清楚。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或迟到四期早段)为夏文化,依古本《竹书纪年》关于夏代积年的说法,新砦期遗存乃至王湾三期文化晚期,亦应属夏文化范畴。从文化系统上溯,王湾三期文化早、中期应该是先夏文化。

循商式鬲等占主导地位的日用陶器谱系,早商文化的直接前躯是夏代分布在豫北、冀南间漳河流域的下七垣文化(夏代晚期发展到豫东杞县一带)。从下七垣文化早期的陶器看,其祖源可追溯到后冈二期文化,其间似乎还有缺环。后冈二期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是地域邻近的两支龙山时代遗存,文化特点有差别,如后冈二期炊器以绳纹夹砂罐和甗为主,王湾三期则以方格纹或篮纹的夹砂罐和鼎为主。下七垣文化形成过程中,还曾受到太行山西侧相当夏代的文化、东面的岳石文化和西南方二里头文化的影响。下七垣文化陶器远不及二里头文化丰富,主要是平底深腹罐、甗、鬲(晚期明显增多)、盆、瓮等炊器、盛器,未见爵、盉类酒器;有小件铜器,未见铜容器。迄今亦尚未找到大型中心聚邑[9]。这些都反映作为先商方国遗存的下七垣文化,其文明发展水平较二里头文化滞后。

据偃师商城一期遗存看,商人入主洛阳平原之初,除薄胎细绳纹卷沿鬲、橄榄形平底深腹罐等几种源自下七垣文化的典型器及少数包含单纯商式器的单位之外,日用陶器中大量吸收了陶色较深、绳纹呈麦粒状、具二里头文化特征且与二里头四期形态近似的陶器;还有少量褐色素面的岳石文化器物,呈现出一种混合状态。从器物种类和数量看,又以当地原有的二里头因素占优势。至第二期有了明显变化,陶色以浅灰为主,细绳纹比例上升,原具二里头特征的陶色和纹样已罕见,商式鬲、簋、粗圈足豆等明显多起来。研究者得出的印象是:此时的陶器群已从二里头、下七垣、岳石诸系统混合状态中脱胎出来,在融合基础上内涵丰富的早商文化已经定型。因此可以说,早商文化并不是下七垣文化的自然延续。在完成“殷革夏命”取得共主地位之后,商人并未排斥而是吸收、融合二里头文化,不仅文化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器类比先商文化空前丰富,而且分布面不断扩大,至早商三期已覆盖原下七垣文化、二里头文化分布区乃至更广大地域,形成一支特征鲜明、系统性强,在商王朝统辖区占统治地位的文化。

从青铜器和随葬礼器组合看,在龙山时代前铜礼器基础上,二里头文化率先铸造出一批青铜礼器(爵、斝、盉、鼎和铜钺)。因属青铜文化早期阶段,常用陶盉、漆觚与铜爵配伍。早商全盘继承了二里头青铜文化传统,并有长足发展,表现为青铜容器达到十种以上,出土铜器地点和数量大增。从已发掘的中型墓葬材料知,早商使用频率最高的仍是铜爵,其次是斝,有爵、斝或爵、斝、盉、鼎组合,早商三期又新出青铜簋、甗、罍、盘等。中商铜器中爵、斝仍占重要地位,铜盉趋于消失,铜觚在早商时较罕见,而此时常见的组合是觚、爵、斝,或加鼎、尊等。中商二期后觚、爵地位更加凸现。至晚商,成套觚、爵成为青铜礼器组合中最基本元素。各类青铜重器以及造型复杂、以三层花纹装饰的珍品,标志着青铜工艺达到空前高峰。

从墓葬形制看,龙山时代以来,通行土坑竖穴墓,有棺椁,铺殊砂,葬式以仰身直肢为主。只是商代盛行腰坑,内殉人或狗;仰身与俯身葬并行。

就最高层次的礼仪性建筑看,偃师商城4号、5号殿,其布局、结构,同二里头一、二号殿几无二致;其他几座殿址似乎表现为具“前朝后寝”性质的多进殿堂与庭院。后一种在二里头遗址中也已找到重要线索。

从文化渊源说,夏、商本是中原文化区内两支不同系统的文化。就宏观角度看,其经济生活(种植业、家畜业和制陶、制石、制骨手工业)、民居建筑、凿井技术、食物结构、埋葬和占卜习俗等,可说是大同小异。若从出土数量巨大、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阶段性变化敏感、受当地环境和制作工艺传统影响而地域特征突出、成为划分考古学文化主要依据的日用陶器作类型学研究,下七垣文化同二里头文化确应认为是两支考古学文化。商代初年,“征服者被被征服者的先进文化所征服”,商王朝统治者以包容、开放的文化心态,在坚持、发扬本族原有文化传统(如炊器中广泛使用陶鬲)的同时,充分吸收二里头文化进步成果,重组新的商文化,最终铸就有商一代光辉历史篇章。通过几十年考古材料的积累,使我们对“殷因于夏礼”有所损益而形成“殷礼”[10]的历史文化过程,有了较实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