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译文大学译丛精选集(套装共26本)
- (美)巴林顿·摩尔 大卫·哈维等
- 10849字
- 2024-11-02 17:56:11
第二章 初涉世事
埃里克舅舅、奥德丽、丹妮、简、奥莉和朱迪
我12岁那年,父母离了婚。万妮带着我和朱迪依然住在白桦山庄。在漫长的战争岁月里,我只见过父亲几面,而且他每次回来休假只有一两天时间,所以对我的生活似乎没有带来什么变化。不过,那时候我在白桦山庄已经生活了7年。
我在学校里学习非常用功,因为我很爱学习——至少对像英国语言、英国文学、历史、《圣经》和生物学这样的课程非常感兴趣。放学回家后,我仍然孜孜不倦地学习。在白桦山庄的上千本藏书中,有许多哲学书籍是我外公的收藏。我被这些老古董迷住了。其中有不少书是用古色古香的哥特字体印刷的。我不但喜欢看书,而且喜欢写小故事。此外我还写了许多诗歌,主要是关于大自然和生活的无限乐趣。我特别喜欢周末和假期,因为这时候我可以带“拉斯蒂”出去,到海边耸立的峭壁上去漫游,去看那长满青松的沙石斜坡。每到暮春,斜坡上荆豆花怒放,呈现一派鲜黄色,而到了夏季,那里则开满了紫红和深红色的杜鹃花。那里有许多松鼠,还有各种各样的鸟儿和昆虫。那里是自由的天地!
有些记忆是我终身难忘的。比如,早春的时候,我在海边峭壁上的石楠树丛中观察到黄鼠狼捕捉老鼠的过程。夏日的夜晚,我目睹了一只刺猬哼哼地叫着,呼哧呼哧的嗅着,向它那个浑身长刺的对象发出求偶信息。在秋季一个神奇的下午,我看见一只松鼠把采集到的山毛榉果实埋藏起来。它冬眠中定期醒来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些果实充饥。至少这是它的意图。可是,它的上方栖息着一只松鸦,每次松鼠把果实仔细藏好之后,那鸟就飞下来把果实偷走。这样反反复复达七次,而且有两次那只松鼠眼睁睁地看着东西被偷。可是它还是以同样的热情不停地重复这劳而无功的动作。有一年的1月份,我还看见雪地上有一只赤狐寻觅到兔子的踪迹,追上去,可是又没有追到的情景。
虽然我很喜欢独自跟“拉斯蒂”在一起,但我并不是个不合群的人。有时候我也跟几个女孩子一起出去玩——当时男女合校的学校很少,我上的就是一所女子学校。我们具体玩过什么游戏,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不过那些游戏都跟峭壁和沙滩有关。我们都喜欢相互挑战,去做出一些带危险性的举动,比如攀登陡峭斜坡上方的沙石坡地。有一次险些酿成悲剧。有个女孩突然开始下滑,沙石从峭壁上滚滚地落下。她吓得怔住了。虽然下滑已停止,她却僵着不动,我们好说歹说,她才挪动开来。我们从这件事情当中得到了教训,以后就不那么冒失了。当然,这些都为后来在贡贝的工作练就了本领,不过在当时我还不知道罢了。
大多数的星期六,我都到当地一所骑术学校去。它的主人是个很能干的女人,叫塞莉娜·布什,人们俗称她布谢尔。万妮没那么多钱让我每星期都能有马骑,所以我就帮助擦洗马鞍和笼头,清扫马粪,在农场上干点活。我干活很卖力,热情很高,所以经常能得到免费骑马的奖励。布谢尔家的马大多数是体型矮小、吃苦耐劳的新福里斯特马,是从附近森林里的野生马群中作为不合格的马被挑出来的。我骑马的本领就是骑在它们身上学会的。有一天我得到允许,骑上了一匹表演的马,心里真有说不出的高兴。有的时候我还参加当地运动会的骑马越障比赛。接着我又得到一次去参加狩猎的机会。猎狐狸。太有趣了!这意味着我可以像猎手一样穿上“粉红色”(其实就是红色)上衣。这意味着要纵马跃过高高的篱笆和栅栏,还有狩猎的号角声。更重要的是,布谢尔显然认为我的骑术足以对付这样的挑战。我决心不辜负她的期望。
我开始时还没有考虑到狐狸。经过3个小时的纵马驰骋,我看见了一只浑身湿透、精疲力竭的狐狸,接着那些猎犬一拥而上将它捉住,把它撕得粉碎。顷刻间,我的激动情绪荡然无存。我怎么能参加这样一种残酷、可怕的活动呢?这么多的成年人,骑马的骑马,坐车的坐车,骑车的骑车,带着一群汪汪直叫的狗去追逐一只可怜的小狐狸。我记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难以入眠,心里一直想着小时候在峭壁上看见的那只狐狸,还有狩猎中看见的那只狐狸——那只可怜的受害者。当然峭壁上的那只狐狸也在狩猎,但它那是在猎食,不是在消遣。
那次狩猎使我思绪万千。我是个喜爱动物的人,可是当时竟然想参加那样的活动,现在看来似乎不可思议。假如我根本没看见那只可怜的狐狸,下一次是不是还会去呢?假如我们一直住在乡下,自己家里就有马,从小家里人就要我去打猎呢?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我会不会认为这种事未必不能干?我会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猎狐,看着它们遭受劫难而无动于衷,因为“恻隐之心皆被残暴所窒息”?难道这件事就是这样发生的吗?是不是我们的朋友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因为我们想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想得到他们的认可?当然,始终存在着一些意志坚强的人,他们敢于坚持信念,敢于反对被群体接受的行为准则。不过,不适当或不道德的行为往往会因局外人的影响而改变,因为这些人的背景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所幸的是,我没有经受过这样的检验。与我们家交往的朋友多半是土地所有者,不是狩猎群体中的人。我脱离这种活动不会引起别人的非议。可是我很喜欢骑马。多年之后,我在肯尼亚又参加了一次狩猎活动,这使我愧疚不已。
我上学的那些年里,有很多时间是在园子里度过的。我经常把家庭作业拿到我们那间小小的夏季木屋里去做,甚至拿到我心爱的山毛榉树上去做。我非常喜欢那棵树——我恳请外婆在立遗嘱的时候,专门签一份文件,把那棵树留给我。在那棵离地面很高的树上,每当大风把四周的树叶吹得飒飒作响,人随着树一起晃动的时候,我就感到自己与那棵树的生命融合起来。在树上听见的鸟鸣声也不一样——清晰得多,也响亮得多。有时候我把脸贴在树干上,似乎可以感受到树液——山毛榉树的血液——在那粗糙的树皮下流淌。我经常在那棵树上看书,因为那是我自己的世界,一个被树叶包围的世界。我想我在那个离地面大约30英尺的地方读完了所有“《人猿泰山》系列故事”的小说。我特别喜欢那个丛林大王,非常羡慕他的朋友简。正是由于对人猿泰山丛林生活的美好向往,我才下决心到非洲去,去和野生动物生活在一起,去写关于它们的书。
有时候我到那棵树上去,只是为了找个清静的环境,好认真思考问题。可怕的战争岁月、希特勒的大屠杀、投放原子弹,都对我产生了很深的影响。由于这些罪恶,我无法相信有什么十全十美、无所不能的上帝存在,于是我把宗教信仰赶出了自己的头脑。我发现大自然给我心灵的营养比星期天去教堂(我去得越来越少了)所得到的要多。可是,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里士满希尔教区的公理会教堂来了个新牧师——神学博士特雷弗·戴维斯。他才智过人,他的布道令人信服,发人深省。他总是用最简明的语言来表述。他的威尔士口音中带有音乐般的韵律,我连听几个小时也不烦。我深深地爱上了他。我15岁,这在当时依然是孩子的年龄。尽管我与心目中的恋人有过各种浪漫的神游,但却没有身体的接触。这虽然是柏拉图式的爱,但却不乏爱的激情。我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生活中的这一新阶段。突然之间,我不需要任何人来鼓励我去教堂了——不过我不大喜欢那些宗教仪式。为了度过两个星期天之间那苍白的6天,我晚上总要找借口漫步到牧师住宅区去,从他那亮着灯的书房窗户边走过,如果运气好,还能看见他的头顶,他一定是在写布道词——至少那是我想象他正在干的事情。
特雷弗拿了好几个神学学位,所以我决定了解一点自己心上人所感兴趣的东西。我再次把外公的一些书翻出来,开始吃力地研读柏拉图、苏格拉底和其他哲学家的著作。当然,重要的是,要让特雷弗知道我正在干什么。于是,我就常常去敲牧师住宅的门,去征求他的建议,跟他借一两本书来看看。只要他认为适合我看的书,我就迫不及待地接过来,欣喜若狂地把它拿回去看。其中有一本是关于先验论的哲学著作。书中说道,在你的思想之外,不存在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东西是真实的。椅子、桌子、树木、其他人:没有办法能够证明有物质实体的存在;因此我们应当认为它们不存在。这种说法在16岁的我看来非常荒唐,于是,我立即就这个主题写了一首幽默小诗,在还书时候,把这首诗抄了一份夹在书里给了他。使我感到非常失望的是,他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件事——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打开书看一看。
荒唐的回味
(休谟哲学读后感)
如果你拿起一只橘子
把它抓在手里,
其实它并不在你手里——
这是我的哲理。
先验论者能向你证明,
你虽明知它的存在,
但那只是一种感觉
在你意识中的存在。
视觉触觉味觉听觉
他统统都称为感觉。
这些感觉虽然你有,
可是水果它却没有。
“吃掉它。”他对你说。
“这又是你的感觉。”
(他说它并不存在,
吃下它岂非是徒劳!)
你认为那是无稽之谈,
于是你坚持己见,
告诉他物质的存在
实在是毋庸置疑。
“它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
所以你无法知道。
如果真理永远无法证实,
为何还认定它的存在?”
作出如此答复之后,
也许他还会宣称
你也只不过是他的感觉,
所以你不可能存在。
“我和你一样存在。”你大声说——
他必须正视这一事实。
可是他坚持认为他自己的存在
也不是那么实实在在。
所以你说的任何存在
先验论者都认为不存在,
因此我只好就此搁笔,
因为我不可能存在。
谁也看不到这些诗句,
因为谁也不可能存在。
我在白桦山庄这一段生活中平添了许多乐趣。大家肆无忌惮地取笑我——我们经常相互瞎闹着取笑。我很喜欢这种取笑,而且是个活跃分子。每次做完礼拜,只要特雷弗握过我的手,我就不想洗手了。有一次,他的布道讲了“第二里”(1),其后的一个多星期,我把每件事情都做了两遍。我取煤的时候,不是拎一桶,而是拎两桶。沏茶要沏两壶。跟每个人说“晚安”要说两遍。甚至洗澡也要先洗一遍,接着再洗一遍。这一来弄得家里人挺恼火——尤其是埃里克舅舅,因为他总是一本正经,从不介入我们的瞎闹。
毫无疑问,特雷弗对我的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听他布道的时候,觉得他把基督教讲活了,我再次让上帝和宗教思想渗透到我的生活之中。我感到自己跟主耶稣非常贴近,而且经常向他祈祷。我觉得我想做的事情,他不仅知道,而且特别关心。拿撒勒人耶稣(2)、上帝的羔羊、世界的福祉、好牧人、弥赛亚(救世主)。还有上帝的孩子。这是什么意思呢?主耶稣一遍遍地亲口说过,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我认为,即便是在当时,我对这句话的意思也隐隐约约知道一些。他教导我们要敞开我们的心扉去接受圣灵的力量。他告诉我们,对那些念念不忘物质财富的人,对那些想得到世上的权力和财富的人来说,这是很难做到的。而我对这些东西素无所求。所以在充满激情的青少年时期,我就让圣灵悄悄地进入了我的心灵:在教堂里聆听特雷弗讲经布道,看着他身后主耶稣怀抱羔羊的美丽油画的时候;坐在高高的山毛榉树上,耳听被风吹得飒飒响的树叶,离鸟儿很近的时候;躺在自己的床上,看着那张我心爱的图画的时候——画上画的是善良的牧羊人冒着生命危险,从一个陡峭的悬崖上伸手去救一只身陷绝境的羊。是的,我相信耶稣。而且我也相信奇迹,因为我认为人类的大脑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我深信,如果耶稣在世时我认识他,我的病就会痊愈(如果我生了病的话),因为我从内心里相信他具有治愈我的疾病的力量。能够产生奇迹的,正是这种绝对的、毋庸置疑的信念。不过,我在当时还无法对这一信念加以验证,因为我没有病,没有真正地病倒。
16岁的我对耶稣产生了强烈的爱。我相信他就在身边,而且耶稣蒙难十字架和他在客西马尼园(3)遭受精神折磨的情景经常萦绕在我脑际。记得有一次适逢耶稣蒙难纪念日,我漫步在伯恩茅斯市中心,看见有人在打网球。我感到不可思议:在耶稣蒙难纪念日,这些人怎么还打网球呢?我当时的思想里没有丝毫的虚伪。我真的很生气,我感到心里很难过,而且我相信耶稣也会难过的。我觉得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基督教徒,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我当时心里所想的就是耶稣受到的折磨。我有没有坚强的意志力来忍受耶稣和其他烈士所蒙受的痛苦和折磨?我在战争中将怎样面对折磨?在面对铁钉穿透肌肤、严刑拷打、被送上拉肢架的时候,为保护我所热爱的人,保护我这个群体里的人,我能不能做到宁死也不吐半个字呢?我想我受不了那种折磨,对此我会持续几个钟头感到痛苦。我会不会为我所信仰的事业献出生命呢?当然,我无法知道。埃莉诺·罗斯福夫人(4)说过的一句话很耐人回味:人就像一袋茶叶,只有放进开水泡,才知道茶好不好。
从我当时所写的一首长篇叙事诗中,就能看出我心灵上的痛苦。仅以下面几行诗句为例:
撕去眼睑的眼睛充满恐惧,
无助地看着通红的烙铁
慢慢地钻进渗血的肌肤,
条条纤维都在紧张地等待
等待那非常可怕的结局,
随着通红烙铁的深深嵌入
是怒不可遏的咝咝声
和撕肝裂肺的呼号声。
这是我心目中的地狱:
我的灵魂已经收缩,
我已成了一个躯壳,
即便这是命中注定,
也要活到最后时刻。
有时候我也幻想着要成为烈士。关于斯大林,我们听到了许多。我认为自己会去支持前苏联的基督教徒,去组织秘密的宗教团体,去帮助信仰的火焰得以继续燃烧。当然,共产党会因我的信仰而注意到我。我把自己想象成因信仰而经受折磨的英雄,这使得我不再为现实中的我会如何表现而烦恼。这样的遐想部分反映了我对待世上残暴和罪恶、痛苦和磨难、勇气、理想主义、信仰的态度。
也正是在这个时期,我开始认真仔细地研读《圣经》——而且几乎无法相信我所读到的东西。比如说,其中有些部分明显不合逻辑。我的意思是,如果圣母生下耶稣的故事是真实可信的,那又何必用很长篇幅去追溯约瑟是不是他的父亲呢?有什么必要呢?没有任何意思嘛。有些事情虽然无法证实,但我宁愿相信它是真的,比如说上帝吧,我内心深知上帝确实存在,可是其他一些事我就无法相信,比如上帝在七天之中创造了世界,夏娃是由亚当的肋骨变化而来。我也无法相信圣餐仪式上的面包和葡萄酒,真的是基督的肉和血。不过我相信,只要一个人相信这是真的,那么在他看来那就是基督的肉和血。难道耶稣当真要人们这样去理解他的话吗?肯定不是——耶稣说的吃面包和喝葡萄酒肯定只是一种象征。所以我逐渐意识到,我所信仰的上帝和耶稣,有超出《圣经》之外的独特的含义;在虔诚的信徒看来,这完全是异端邪说。我在一本书上看到,托马斯·杰斐逊(5)曾经得出这样的结论:《圣经》不过是集多人记忆与思想大成之作,其中有些人的知识和智慧要远远胜过另一些人。于是,他就从四部福音当中摘录了他认为最有价值、最有说服力的篇章,并用这个大大浓缩的版本来鼓励自己。
虽然我对《圣经》有保留看法,但是我还是很喜欢看,特别是《旧约》中的一些精彩故事。外婆有一个功德箱,打开它的盖子,就可以看见里面一个个小纸卷。只要用一只专门的镊子,取出一个小纸卷,打开后就可以读到《圣经》上的文字。那里面最多不超过30张,不管谁去抽取,都希望从中得到一些排解和安慰。其中对你提出挑战和让你采取行动的为数很少。所以我决定自己另外做一只箱子。完成这件事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如果你想做一件事情,那就尽可能把它做好。”这句话是谁说的,我不大清楚,不过它部分反映了我们的生活。我竭尽全力建造自己的圣经箱。为了使我所选择的文字比较全面,我从头到尾通读了《旧约》和《新约》的全部内容,从中摘录了我认为合适的文字。我把它们工工整整地誊写在四分之一英寸宽、三四英寸长的纸上。写好之后,我就把它们紧紧地搓成小卷,然后放进6只火柴盒里,再用浆糊把火柴盒粘在一起,变成一个由6只抽屉组成的小柜模样的东西。每只抽屉上装一只小铜环,一拉就开。每个抽屉里有大约20段文字。最后,我用墨绿色的纸糊在外面,再在顶上贴一个小而精致的耶稣诞生图。
做盒子的事我记得很清楚。那主要是我夜深人静的时候坐在床上做的,因为我想对家里其他人保密,想给别人一个惊喜。盒子做成的时候,正赶上圣诞节。我把它当作圣诞礼物放进外婆床头的长筒袜。在我和朱迪还没有意识到圣诞老人其实并不存在之前,我们总是动手制作或者攒钱买一些小圣诞礼品,这样家里的每个人都能得到一份。那天一大早我们就给每个人端上一杯茶,接着把给他们的礼物很快放在他们的床头。外婆拿到那个圣经盒之后爱不释手,激动得流下了眼泪。只要令她感动的事情,她都会流泪。我们一家人都有这种情绪。我们称之为“哭鼻子”——这是约克郡的土话,外婆小时候就这样。
那个小盒子我们至今还保存着,而且经常打开它的小抽屉,从中抽一个小纸卷,读一读上面的内容。我喜欢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因为你不知道抽出来的东西是安慰、鼓励还是规劝。我那天早上抽出的是:“要站立思想上帝奇妙的作为。”(《约伯记》37∶14)我让奥莉抽一个。她抽到的是:“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么,但在上帝面前,一个也不忘记。”(《路加福音》12∶6)万妮抽的是:“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7)
我认为,我喜欢看《圣经》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的许多章节中那诗一般优美的语言——现代的版本中许多优美的语言已经不复存在。我喜欢诗歌,读过许多诗作。我是个兴趣广泛的人,可是我当时对弗朗西斯·汤普森、济慈、莎士比亚、弥尔顿、罗伯特·勃朗宁和艾尔弗雷德·诺伊斯的作品却情有独钟。还有像鲁伯特·布鲁克和威尔弗雷德·欧文讴歌战争的诗作。我还喜欢沃尔特·德拉·梅尔的作品。由于我们买不起新书,我常常在旧书店里一泡就是好几个钟头,在诗歌作品的书架上浏览。我喜欢那些柔革面图书的手感,只要钱够了,凡能找到的我就买。我所买的这种装帧的书——都是我所崇拜的诗人的书——在我房间里有整整一排(如今这些书都放在白桦山庄的起居室里)。有多少个夜晚,我手捧这些诗歌一直读到深夜——有时候写我自己的诗,因为我当年曾梦想有朝一日成为英国的桂冠诗人。我早年所写的那些诗歌主题多样,有一些是出于消遣,可是有很多都凝注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对宗教精神主题的兴趣,像《野鸭》就是其中一例。
野鸭
一只野鸭从太阳前飞过,
从我的眼前直接飞过。
它展开坚强有力的双翼,
振翅朝大海方向飞去。
我看见它那明亮的眼睛,
因为它飞得离我很近;
映衬着落日余晖的异彩,
它的羽毛是那样绚丽。
它的翅膀奏出美妙乐曲,
我听出那是飞翔之音。
美妙动听的乐曲打破了
夜幕降临之前的宁静。
我感受到它胸中的激情,
因为它飞得离我很近。
我的胸中也奔涌激荡着,
由欢乐而产生的同情。
美丽的沙丘;美丽的夕阳;
还有那只野鸭——和我。
在苍穹之下,有一种精神
正在永无休止地传播。
显而易见,我开始感到自己是受制于某种伟大而统一的力量。我会因为有些事情非常高兴,会激动得热泪盈眶——“我心中奔涌着欢乐的痛苦。”我不知道这样的心境因何而产生:抑或是特别美丽的夕阳;抑或是立于树下时,见太阳冲破云层,听鸟儿在啁啾;抑或是置身某个古代教堂的静谧气氛之中。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强烈地感到自己受到某种巨大精神力量的支配——上帝的力量。在人生道路上,我逐渐学会怎样从这种力量中汲取力量。这是一切力量的源泉,在必要时,它能使我从垂头丧气中重新振作,使我疲惫的身体再次充满活力。
这时候,立志当诗人和烈士的我很快就要毕业离开学校了。我下一步怎么办?我们家是没钱供我上大学的。要想拿奖学金,外语必须很好(而我的外语不好,现在仍然不好)。尽管我的考试成绩很好,上大学却不是我的选择。我的一个姑妈和姑父曾经邀请万妮和我去德国小住,因为德国战败后,我姑父迈克尔在英控占领区的行政当局工作。我想万妮希望我去德国能明白一个道理:尽管两次世界大战后,英国人对德国充满仇恨,许多德国平民百姓还是善良仁爱的。
到德国后,我们去了科隆。这座城市也像德国其他许多城市一样,在战争中遭到盟国的猛烈轰炸,已成一片瓦砾。看到这片废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我突然发现,断壁残垣中屹立着完好无损的科隆大教堂的尖顶。我觉得它象征着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由于一个人的称霸野心,整个欧洲被推入战争的血海,这座一度非常美丽的城市因此横遭浩劫,这不能不令人想到人间的罪恶。这景象使我终身难忘。这种强烈的象征与我在伯恩茅斯所聆听到的那些布道词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回到英国后,万妮劝我接受秘书工作培训,因为她觉得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能找到当秘书的工作。可是我仍然想旅行,想到某个遥远的地方去,去研究动物。除了看诗歌和哲学方面的书籍,我继续看一些有关动物的书。非洲仍然是我心驰神往的地方。我意识到万妮说得对——接受秘书培训可以使我有机会去非洲。于是我去了伦敦。我当时19岁,用现代的标准来看,是非常天真的19岁。生活在伦敦是一种奇妙——非常单纯——的经历。有时候我会一连几小时泡在艺术博物馆,尤其是泰特画廊里。有时候我会去听古典音乐会。在吃午饭的那段时间里,我经常去自然历史博物馆。我结交了一些青年男子,跟他们谈情说爱,他们还带我去吃饭,去看戏。当年的小伙子请姑娘出去,如果要姑娘自己掏钱,他会觉得很没面子。这倒是件大好事,因为我的手头很不宽裕。这就是说,如果有人请我去吃饭,我自己就不必花钱了——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顶多也就是一块香肠面包卷而已。如果晚上不外出,我的晚餐常常是四分之一磅的水煮大白菜(最便宜的蔬菜),加上一只苹果,或者一块企鹅牌饼干。
尽管伦敦的生活丰富多彩,尽管在艺术画廊和博物馆里能学到许多东西,我还是想受到正规教育。我的同学当中有很多人上了大学,我觉得自己有点比不上人家,我也梦想能上大学。所以我就参加了伦敦经济学院开设的免费夜校课程。我选修了新闻和英国文学。英国文学讲授的是迪伦·托马斯和T·S·艾略特的诗歌欣赏。我还参加了每周一次的神智学。我对这门课上讲到的佛教中的“业”(6)和“转世”的概念很感兴趣,因为我还在冥思苦想着那场可怕的战争。如果“业”真的在起作用,那么希特勒和纳粹就会以未来的某种生命形式来偿还他们所造下的罪孽,而那些在战场上喋血的和那些在集中营被折磨致死的人们,也许会因前世的苦难而得到回报,比如在来世过上比较好的生活,抑或进入某个天堂或者乐园。我从来就不相信,上帝只给脆弱的人类一次机会——不会因为我们在世的时候是失败者,就把我们送进地狱。毕竟,在永恒这个背景下,人的一生是极为短暂的。所以说,“业”和“转世”在我看来是符合逻辑的。
给我们讲授神智学的女教师有很强的个人魅力。大多数男青年学生都一厢情愿地爱上了她。我也觉得她很了不起。她能把一个小小的想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她经常强调不要陷入被她称为“循环思维”的套路,这样我们才能比较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周围所发生的事情。她解释说,循环思维就是那种总在头脑里反复出现的思维过程。想让自己的思想一片空白,一无所思,也许是最艰难的任务。我对上帝和宇宙的信念不断改变,所以那些课程中所学的许多东西对我大有帮助。我在那段时间写了不少诗歌,下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古老的智慧
夜风轻轻摇松树
白云飘飘黑天幕,
出去吧我的孩子,出去
寻觅你的灵魂,永久的我。
脚下沙沙青草响
天上高高繁星挂,
在你的上方,很近的地方
在你身上找到,永久的我。
是的,孩子,到外面的世界去吧,
慢慢地、静静地理解这个世界,
你的灵魂就是这个宇宙
它会知道,永久的我。
下课后,我们有些人就去一家咖啡馆,坐下来慢慢探讨。我从这些晚间课程中学到很多人生的哲理。参加这个班的人五花八门,代表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在课堂上有个“蚯蚓女郎”经常站起来发表一些妙论。她提到了蚯蚓,说这种小东西虽然只是在蠕动,却能给土壤增加空气,能让生活在土壤里的生命得以延续。多亏了这位“蚯蚓女郎”,蚯蚓才一次又一次地进了课堂。有个非常有趣的荷兰人,过去曾经是荷兰地下游击队的成员。他比我年长许多,可我却爱上了他。我们的关系差点到了非常密切的地步。可是他是个有妻室的人,而且当时的道德观念与现在也大不一样。
我对神智学极感兴趣,可我对耶稣深深的爱依然如故。我记得当时有个从秘书培训学校出来的姑娘走到我面前说:“你脸上常常挂着微笑,你似乎总像有个美妙的秘密。”这话不假——我觉得我和耶稣有良好的个人关系。但这是个人的私事,我不想跟别人谈。
拿到秘书文凭后,我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我姨娘的诊所。奥莉是个理疗医生。她的工作对象几乎全是儿童,是一些因患小儿麻痹症或因事故而造成肢体瘫痪的儿童,或者是一些中枢神经瘫痪、肌肉畸形退化,或者其他悲剧造成瘫痪的儿童。我的工作就是把医生对患者病例的意见记录下来,然后用打字机打出来。自那以后,我对因疾病或事故而伤残的人一直非常同情。我的第一个真正的男朋友就是可怕的撞车事故的受害者,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从踝骨到腰部都打着石膏。我的第二个丈夫德里克·布赖森的双腿就是半瘫痪,是他的飞机在战争中被德国人炮火击落所造成的。
在那个诊所度过的几个月,以及埃里克舅舅让我在手术室看他工作的情景,使我对人类心理和身体恢复能力大有了解,同时也为自己极其健康的身体感到欣慰。我知道自己很幸运,可是我从来没有把这当成是理所当然的。
离开诊所之后,我到牛津谋到一份工作。我在那儿了解到大学本科生的生活——至少我在没有任何学习压力的情况下,对大学生活的乐趣有了很大体验。后来我到伦敦找了一份很有趣的工作,就是为一家制片厂的纪录片挑选音乐配音。那家电影厂很小,可是我却有机会学到了电影制作几乎各个方面的知识。接着事情发生了急剧的变化。1956年12月18日(星期三)早晨,我收到玛丽·克劳德·曼奇一封来信。在学校时,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们大家都叫她克洛。我有好一阵子没有接到她的信了,当我看到信是从非洲寄出的时候,不免有些惊讶。我至今还记得贴在信封上的肯尼亚邮票。其中一张邮票的图案是一只大象,另一张上是两只长颈鹿。她在信上说,她的父母刚刚在肯尼亚购买了一座农场,还问我想不想到她们那里去玩玩。怎么不想呢!
可是我首先得挣一笔钱作路费,而且得是来回票。那里的当局不让持单程票的人入境,除非有人能为他在那里提供担保。不管怎么说,万妮无论如何是不会让我持单程票去的。这意味着一大笔钱。我当时的工作虽然很有趣,可是工资并不高。战后的英国,许多工作的工资都不高。接到那封信的当天,我就提交了辞呈报告,返回伯恩茅斯。在那里我可以住在家里,这样可以省一笔开支。我到一家餐厅去当了服务员。我把拿到的工资和小费全都积攒起来,一个子儿也不乱花。每到周末,我就把挣来的钱藏到白桦山庄起居室的地毯下面(外婆总是把零钱放在那里)。过了5个月,有一天晚上,全家人聚集在一起。为了不让外面人看见,我们把窗帘拉上,然后开始数我积攒的钱。加上在伦敦工作时省下的,我的钱已经够了。我可以去非洲了——我的生活将发生永久性的变化。
(1) “第二里”(the second mile),源自《圣经》。意为“过分的善行,或超过本分要求的慈善或仁慈行为”。——译者
(2) 拿撒勒,在今巴勒斯坦。——译者
(3) 客西马尼园(the Garden of Gethsemane),耶路撒冷附近的一座花园,基督教《圣经》中耶稣蒙难的地方,后被用于比喻使人饱受精神折磨的地方。——译者
(4) 埃莉诺·罗斯福夫人(Eleanor Roosevelt,1884—1962),是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夫人,社会活动家。——译者
(5)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是美国第3任总统,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民主共和党创建者。——译者
(6) “业”是梵文佛教名词karma的意译,音译则为“羯磨”。一般把业分为身业(行动)、语业(言语)和意业(思想活动),认为业发生后不会消除,将引起今世或来世的善恶报应。——译者